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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河区长青街(72号地)城市更新项目》EPC总承包(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沈阳市沈河区长青街(72号地)城市更新项目》EPC总承包(二次)
(招标编号:LNMJ20240629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市沈河区长青街(72号地)城市更新项目》EPC总承包(二次)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0000 万元,招标人为沈阳榕圣企业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智慧平台建设(2)学校配建及改建;(3)完整社区改造及周边商业、商
业街改造;(4)高标准口袋公园及智慧化公园改造建设;(5)低效用地开发建设;(6)
背街小巷、路网及管网改造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市沈河区长青街(72号地)城市更新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市沈河区长青街(72号地)城市更新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围:(<勘察·综合类·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
级>或者<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综合类资质·工
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甲级>(含)以上或
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并且
(<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甲级>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公用
工程)·市政行业(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
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并且<施工
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
工程二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可
由|EPC项目经理兼任)。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


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同时具有投标人资格要
求资质的法人单位或具有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法人单位组成的联合体。2、若组成联合
体,联合体投标成员不超过5家(含牵头人)。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应分
工明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应为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按联合体协议约定若
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组成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
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
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6.其它要求、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EPC项目经理(项
目总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1)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并注册于本单位;(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通过项目经理二次刷
卡验证(无在建工程和不良行为记录)(4)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
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5)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由联合体
牵头单位派出,须提供EPC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任命书。三、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于本单位(可由 EPC
项目经理兼任);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无在建工程或不良行为记
录;四、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级注册建筑师或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
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并注册于本单位。五、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
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注册于本单位。六、工期1.各单体项目勘察设计工期日
历天数勘察、设计(方案、初设及概算、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及按照评审意见修改时
间累计不超过60日历天。2.各单体项目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1)背街小巷施工改造 365
日历天;(2)道路工程:180日历天;(3)绿地提升工程:90日历天。3.以上工期为本项
目计划工期,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七、质量标准: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
行业勘察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按照
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八、信誉要求1.企业近3年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查询的不良行为中的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记录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2.EPC项目经理(项日总负责人)近3年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以《全国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查询的不良行为中的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记录为准,提供网


站截图)。九、其它要求:1.外省企业须按照辽宁省建设厅《关于加强省外施工企业入辽承
揽业务监管工作的通知》(辽住建【2016】1号)文件要求执行;2.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
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
为招标项目项目管理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及其任何附
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9 F| 08时30分到2024年07月15日16 时30分
获取方式:将以下资料扫描后发到邮箱 869684578@qq.com(需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后领取:(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是投标人单位委托代理人参与本项目,需出具委托代理人与投
标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3)资质证书(加
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
海国际中心B座13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1日09 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
海国际中心B座13层)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沈阳市沈河区长青街(72号地)城市更新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备案。
以沈河发改备字【2024】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榕圣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
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
市沈河区长青街(72号地)城市更新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
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至长青街,西至五爱街,南至浑河中


心线,北至文化路、万柳塘路
2.工程内容: (1)智慧平台建设(2)学校配建及改建:(3)完整社区改造及周边商业、
商业街改造;(4)高标准口袋公园及智慧化公园改造建设;(5)低效用地开发建设; (6)
背街小巷、路网及管网改造工程。
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交钥匙工程,项目招标内容包括:1、学校配建
及改建;2、完整社区改造及周边商业、商业街改造;3、高标准口袋公园及智慧化公园改造
建设;4、低效用地开发建设;5、背街小巷、路网及管网改造工程。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
三通一平及临时设施、建设、交付,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及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
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测量放线、施工、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各项检验试验检
测、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及移交、质量保修等,以及需要承包人办理的相关审批手续,协
调相关各方的关系,确保通过政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将具备正式投入使用的项目整
体移交给发包人等全部工作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的交钥匙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5.工期要求:2024年9月16日开工至2028年9月15日竣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勘察·综合类·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
者<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
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甲级>(含)以上或者<设
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并且(<设
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甲级>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公用工
程)·市政行业(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
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并且<施工总
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
程二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可
由EPC项目经理兼任)。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
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同时具有投标人资格要
求资质的法人单位或具有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法人单位组成的联合体。2、若组成联合
体,联合体投标成员不超过5家(含牵头人)。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应分
工明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应为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按联合体协议约定若
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组成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
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
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6.其它要求一、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EPC项目经理(项
目总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1)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并注册于本单位;(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通过项目经理二次刷
卡验证(无在建工程和不良行为记录)(4)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
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5)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由联合体
牵头单位派出,须提供EPC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任命书。三、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于本单位(可由 EPC
项目经理兼任);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无在建工程或不良行为记
录;四、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
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并注册于本单位。五、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
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注册于本单位。六、工期1.各单体项目勘察设计工期日
历天数:勘察、设计(方案、初设及概算、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及按照评审意见修改时
间累计不超过60日历天。2.各单体项目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1)背街小巷施工改造 365
日历天;(2)道路工程:180日历天;(3)绿地提升工程:90日历天。3.以上工期为本项
目计划工期,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七、质量标准: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
行业勘察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按照
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八、信誉要求1.企业近3年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查询的不良行为中的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记录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2.EPC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近3年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以《全国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查询的不良行为中的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记录为准,提供网
站截图)。九、其它要求:1.外省企业须按照辽宁省建设厅《关于加强省外施工企业入辽承


揽业务监管工作的通知》(辽住建【2016】1号)文件要求执行;2.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
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
为招标项目项目管理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及其任何附
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50.0万元
2.开标时间:2024年7月31日09 :3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4.递交地址: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
国际中心B座13层)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 年7月9日08时30 分至 2024年7月15日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
国际中心B座13层)
3.领取招标文件方式:将以下资料扫描后发到邮箱 869684578@qq.com(需附联系人及联系
电话)后领取:(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是投标人单位委托代理人参与本项目,需出具委托代理
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3)资
质证书(加盖公章)。
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榕圣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榕圣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文汇街19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B座13层
邮编:110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电子邮箱:869684578@qq.com
异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异议联系人电话:13904035173
电子邮件:869684578@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榕圣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榕圣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文汇街19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86968457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B座13层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86968457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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