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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服务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海绵城市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1400-02419
二、项目名称:海绵城市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绵城市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服务
供应商名称:北京一诚智库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石景山区城兴街85号院13号楼103室
中标(成交)金额:3,147,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绵城市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服务
服务类
名称:海绵城市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服务(C20030800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一)协助制定政策文件,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体制机制。 结合国家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的要求,协助制定适宜葫芦岛本地的海绵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等资金绩效监管政策文件;协助建立政府主导、市区共担、债券补充,探索社会资本参与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协助建立中央、省、市、区,财政资金与债券资金、社会资金、收费,一般预算与基金预算,海绵城市投入与水利、生态环保、城市更新等资金整合统筹安排机制。 (二)配合制定资金分配计划,做好海绵投资审查和资金管理。 配合制定示范补助资金分配计划,提出专项资金年度支持的范围和重点;协助做好各示范项目海绵投资审查和资金台账管理,审核示范项目海绵专账,配合开展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时效性的监督检查;按照示范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要求,协助做好海绵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验收。 (三)开展示范资金自评,配合做好财政绩效现场考核验收。 项目单位自评:对中央补助资金的用款单位协调组织开展中央补助资金绩效完成情况开展自评工作,指导用款单位根据市财政局的要求对批复的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并编制海绵城市示范资金自评估报告和相关佐证资料,以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的项目要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财政绩效评价:根据国家及省级对补助资金的日常监督检查、季度、年度和终期考核验收要求,在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协调组织葫芦岛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财政绩效评价工作,以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将评价结果反馈被评价主体。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的项目要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配合做好财政资金绩效的现场考核验收工作:针对三部委复核有异议自评内容的复审材料清单,整理并提出解决措施的相关佐证材料。积极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财政部对葫芦岛市示范城市绩效自评材料的现场复核工作,对财政部专家的相关疑问进行解答和解释,为葫芦岛市顺利通过示范城市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考核验收工作。 (四)完成交办的其他与国家海绵示范城市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参加葫芦岛市海绵城市建设调度的重要会
服务要求:(一)总体思路 服务方案思路清晰,针对本次绩效评估项目,要熟悉绩效评估内容、明确绩效评估目标、充分了解绩效评估依据、绩效评估程序制定合理。 (二)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全面完善,针对本次绩效评估项目,要建立内控制度、岗位(职责)制度、保密制度、例会及会审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且制度各项措施要合理、合规。 (三)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完善,保障措施合理,针对本次绩效评估项目,要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和组织保障措施,项目组成员分工明确、职责清晰。 (四)进度方案 进度方案合理,针对本次绩效评估项目,要熟悉项目工作周期和重要节点,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要了解影响进度的风险点并建立防范措施和应对措施。 (五)质量控制 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合理,针对本次绩效评估项目,要建立服务质量控制制度及确保项目质量的技术、组织保障措施,要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和奖惩措施。 (六)难点分析 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准确,针对本次绩效评估项目,熟悉本项目评估内容,并能提出绩效目标实现途径及合理建议。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为服务期,到国家完成海城市验收之日起截止。
服务标准:供应商服务标准体现在项目管理、政策咨询、技术咨询三个方面。项目管理的标准是要求供应商提供全面的项目管理服务,包括制定项目计划、进度管理、成本控制、质量管理等工作,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完成。政策咨询服务的标准是供应商能够提供及时准确完整提供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咨询服务,并解答葫芦岛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中遇到的政策重点、疑点、难点和堵点等问题。技术咨询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评估和技术难题解决方案符合国家预算管理政策要求,要求供应商拟派的团队人员具有较强的政策研究能力,能够为葫芦岛市提供切实可行的海绵城市建设财政资金管理咨询服务工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敏捷、谷利、张健巍、冯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绵城市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规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21,7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龙警街1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滨海街道龙警街1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采购文件:海绵城市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服务工作招标文件(更正).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绵城市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服务
供应商名称:北京一诚智库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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