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试验”技术服务招标公告-盐城试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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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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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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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技术服务采购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项目名称: 汽车试验技术服务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检测认证事业部
2019年6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证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检测认证事业部就“汽车试验”技术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邀请 公司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和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汽车试验技术服务
招标内容:
2.1提供满足要求的道路试验驾驶员:
有中国驾照且实际驾龄满3年、年龄在21-55周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具有所在地试验场考核核发的驾照、有60万或以上人身意外险。
2.2提供满足要求的文员:
负责原始记录检查、负责原始记录录入、负责编写试验日报、负责考勤核对、负责月度季度年度报表等。
2.3提供满足要求的技师:
负责车辆维修、负责车辆换件、负责车辆保养、负责车辆四轮定位调整、负责车辆轮胎更换及动平衡等。
2.4提供满足要求的工程师助理:
协助工程师对车辆进行检查、协助工程师对车辆问题分析和解决、协助工程师完成日报、问题录入等。
3、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3.1交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3.2交货地点:项目现场
4、投标人合格条件:
4.1投标方应是专业从事汽车试验技术服务等,并对质量和交货期负全责;
4.2有良好的技术水平和经营业绩,服务质量和信誉高;
4.3不应有不良记录。
5、确定正式投标人方式:
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6、招标文件发布和招标时间:
6.1 获取时间:2019年 7 月 1 日至2019年7 月 20 日8:00至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地点:天津市东丽开发区先锋东路68号 检测认证事业部主楼510室,也可以从本公告附件直接下载。
联系电话:15122749039
联 系 人:徐伟
电子信箱:xuwei@catarc.ac.cn
联系电话:15901412188
联 系 人:李丹
电子信箱:lidan@catarc.ac.cn
6.3项目定于2019年7月24日(开标前3天通知具体开标信息)在检测认证事业部(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68号)进行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准时出席开标仪式。
出席代表需向组织方提供报名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的单位不具备报名资格。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
本表是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的强调和具体补充和修改,如二者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第三章 合同
A17
合同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汽车试验技术服务
委托方(甲方):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
有效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填 写 说 明
一、 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新技术、新
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或者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
发合同。
二、 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
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
托人。
三、 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
同的组成部分。
四、 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
明“无”等字样。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住 所 地: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68号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通讯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68号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在技术研发领域长期合作项目的技术服务,作为甲方在其相关领域的年度供应商,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属于开口合同,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均依据本合同约定的基本内容、标准及费用清单履行,本合同技术服务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按照客户要求,安全、及时、保质保量完成试验任务,并对客户的车型、相关技术资料做好保密 。
2.技术内容: 按照客户确定的试验规范开展试验;按照客户要求对车辆进行检查、问题排查、问题反馈、问题录入;车辆维修保养换件;试验数据录入、统计、报表;按照客户要求对做好保密工作等 。
3.技术方法和路线: 无 。
第二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技术服务费:
1 以甲乙双方商定的各项技术服务收费标准为准,详见附件《技术服务列表和费用清单》,根据甲方每次委托的技术服务要求完成具体的服务项目,依据双方确定的每个项目的《费用结算单》,进行结算。
2. 乙方了解并同意,因甲方资金管理要求,甲方需在收到该项目客户方款项后,再支付乙方对应节点的付款。此种情形下,不属于甲方逾期支付,甲方不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本项目费用支付标准:
见附件。
4. 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 分期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试验结束后乙方提供结算单,双方签字确认
(2) 在接到甲方开票通知后,7日内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 甲方按照发票信息,把费用汇入指定账户
甲方应在乙方提交相应交付物后组织进行验收评审,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对应款项的发票后进入付款流程。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2、支付方式: 每个项目结束或每隔三个月结算一次
乙方开局增值税发票后转入其指定账户。
第三条 作业标准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提交技术服务计
划。技术服务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提供各相应满足要求的人员总数,能为本合同提供人员的规划,以及人员的详细信息(驾龄、工作经验等) ;
2. 提供如何确保人员能够按照甲方客户要求,安全、及时保质保量完成试验任务(培训制度、规章制度、奖惩制度等) 。
3.乙方及其劳务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以及甲方制定的关于车辆试验活动的试验场及安全驾驶等相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1.技术资料清单: 试验规范、行驶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等 。
1.2.提供时间和方式: 试验开始/纸质 。
2.甲方保证试验车辆达到车辆安全性能要求,确保车辆传动系统、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和轮胎系统等功能完整、性能良好;通知企业尽可能要保证安全驾驶的必备条件(安全带、气囊、灯光、驾驶舱内不得有裸露部分)。且及时为乙方提供作业指导和相关车辆操作的技术资料。
3.甲方在乙方项目作业前必须向乙方劳务人员公示本合同第五条中的安全驾驶相关规章制度。
4.监督乙方人员工作,并进行定期检查及随时抽查,对于不符合甲方标准及要求的操作行为,提出改正或更换人员的决定。
5.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6.甲方应监督试验场主管和安全员有效履行职责,试验场主管应当负责所派驻试验场各劳务公司日常车辆安排及安全监督、指派试验领队及安全员、监督劳务公司聘用驾驶员准驾资格、现场事故处置和救援并逐级上报等事项的统筹管理,安全员应当协助进行试验场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及安全隐患摸排和整改,管控日常安全生产及试验风险,并协助进行现场事故处置和救援。
7.甲方应确保试验工程师进入试验场前,必须由所在科室提前申请所能做性能试验项目,报试验场备案并按规定组织安全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场试验。
8.应提供试验所需车辆全险(含:交强险、不少于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等);
9.及时提供试验车辆所需的维修保养
10.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资料及必要的技术支持;
11.负责支付试验中发生的相关费用(油料费、场地费、通行费及出差差旅费等)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应的业务素质,满足驾驶工作要求,并对进行充分的资格审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驾驶人员的基本信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驾驶员有效的人身意外险投保证明文件等,如乙方无法提供上述文件或所提供虚假文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且,因乙方提供驾驶人员资格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所有道路试验驾驶员人身意外险的投保金额不低于1000,000元人民币。乙方自行承担其驾驶员由于本合同服务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乙方自行承担其所属人员在试验过程的人身财产安全责任。乙方应保证人员稳定,必须调动更换时,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必须确保驾驶试验可靠性及排放耐久车辆的人员具有审验合格的驾驶证,且试验场试验准驾证且所驾车型须与准驾资格相符。必须通过甲方的准驾资格认定,并由甲方安全员监督劳务公司根据中心可靠性及排放耐久试验的要求,对其进行理论和实际道路考核。
3、乙方需保证在试验车辆往返试验场时,驾驶员及时通知试验管理人员采集数据及后续安排,并建立试验车辆管理台账。
4、乙方需保证驾驶员做到严格按照试验场地运行规则以及试验规范行车;
5、乙方在试验活动前应对试验项目内容、所使用的车辆及场地进行书面确认,以保障满足其试验活动的要求,经书面确认后,因场地及车辆等原因导致的任何事故或损失,甲方不再承担一切责任。
6、乙方应按照甲方管理和发放的统一LOGO标识,安排试验车辆的驾驶。
7、乙方应针对试验活动内容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案,并在包场试验活动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试验活动的调度,驾驶人员应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和试验场之规定,确保试验活动过程中的试验活动安全和场地内的人员安全。
8、乙方负责试验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及调度工作,在试验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由此给甲方和任何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在试验活动期间应保证人员的文明驾驶,并符合本合同第五条中甲方制定的有关安全驾驶的规章制度,否则因此给甲方车辆及其他甲方或第三方财产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乙方在试验活动期间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不得拍摄本试验活动的相关车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的一切技术信息等。乙方违反保密规定的,甲方有权制止、要求更换人员或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违反保密规定给甲方或任意第三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因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场地及使用时间内完成试验活动,并保证在在试验完成后及时将人员、车辆及物品等撤离试验活动场地,在撤离过程中应确保人员、车辆安全,乙方应承担超时撤离给甲方及任何第三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试验活动人员、车辆及物品在撤离过程中造成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2、乙方驾驶员在驾驶资格有效期内造成事故的,终止其驾驶资格,不再允许其驾驶中心所有试验车辆;未造成事故,但违反相关管理办法满两次的,终止其驾驶资格。乙方其他人员违反本管理办法并造成财产损失的,并按相关合同及安全条例进行处理。
13.负责试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后续处理。
1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第六条 安全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安全法规及并符合本合同第五条中甲方制定的有关安全驾驶的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操作、违章作业。对项目现场的违章指挥、安全隐患,有权暂缓实施,并提出改进意见。由于甲方的疏忽,发生的安全事故并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责任和承担相应经济损失的责任。
2、乙方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乙方人员如因自身原因,作业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及其人员如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之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已发生服务费用10%元违约金的违约责任,并且,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的在24小时退出项目现场,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一方破产、解散或停业清理
3.合同一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条 本合同执行中如遇情况变化,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检测认证事业部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技术服务列表和费用清单》
备注事项:
1.每班按8小时计算;
2.M3/N3可靠性道路试验按里程结算的费用乘1.5倍计算;
3.以上费用不包含6%增值税。
第四章 招标货物一览表
第五章 招标服务技术规范
1. 招标方给定作业标准
1.1乙方及其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
1.2乙方及其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租用驾驶员管理手册》等相关规章制度。
1.3乙方及其人员应严格遵守试验场制定的《驾驶与安全规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1.4乙方及其人员应严格遵守所服务的甲方客户所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2. 甲方权利和义务
2.1甲方保证试验车辆交付给乙方前达到车辆安全性能要求,确保车辆传动系统、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和轮胎系统等功能正常。
2.2甲方及时为乙方提供作业指导和相关车辆操作的技术资料。
2.3甲方在乙方进入试验团队前组织乙方劳务人员参加安全、驾驶操作规范、相关规章制度等培训和考评,乙方人员未通过考评不得进入试验团队。
2.4甲方监督乙方人员工作,并进行定期检查及随时抽查,对于不符合甲方标准及要求的操作行为,甲方有权随时提出改正或更换人员的决定。
2.5甲方不承担由于驾驶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试验场相关规章制度等而产生的罚款。
2.6甲方有权在试验车辆上安装行车记录仪等设备,对车辆行驶工况、路线等进行记录和监督,同时甲方有权通过不定时调阅监控录像或人员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未按要求进行试验的,甲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驾驶员,并有权根据《租用驾驶员管理手册》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3. 乙方权利和义务
3.1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应的业务素质满足甲方提出的要求(租用驾驶员管理手册),并对其进行充分的资格审查,然后再提交甲方确认。
3.2乙方必须保证驾驶员已取得所在试验场的驾驶资质。
3.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驾驶人员的基本信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试验场内部驾照复印件、人民币60万或以上人身意外险保单复印件、健康证明(县级或以上医院出具)等。
3.4乙方所提供的任何信息和资料,必须确保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且,因乙方提供驾驶人员资格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5乙方应保证人员稳定,必须调动更换时,需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6乙方需保证驾驶员做到严格按照试验场地运行规则以及试验规范行车,否则需按照甲方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3.7乙方在试验前应对试验项目内容、所使用的车辆及场地进行确认,以保障满足其试验的要求,如有异议,乙方有权拒绝进行试验。由于车辆状态及场地条件导致事故,造成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8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试验的管理工作,以保证试验驾驶员的人身安全和试验车辆的安全,同时作为甲方与乙方的联络窗口。如由于非车辆技术缺陷原因造成甲方车辆损坏和乙方人员伤亡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9乙方在试验期间应保证人员的文明驾驶,如因乙方人员的驾驶行为给甲方及所服务的甲方客户财产带来经济损失,乙方应就所发生的全部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10乙方在试验活动期间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不得拍摄相关车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的一切技术信息等。乙方违反保密规定的,甲方有权制止、要求更换人员或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违反保密规定给甲方及所服务的甲方客户造成经济损失,应就所发生的全部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11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场地及使用时间内完成试验,并保证在试验完成后【7】日内将车辆、原始记录、随车文件、随车物品等交给甲方,如存在丢失等情况,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及任何第三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12乙方驾驶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租用驾驶员管理手册》等相关管理制度,并服从甲方的绩效管理。
3.1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要求,及时提供合格驾驶人员参与试验,因乙方原因无法及时提供合格驾驶员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14若乙方违规导致试验结果不可信,则试验重做,由此导致的一切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15若试验过程中乙方驾驶员发现试验车辆有异常或受损,应立即向甲方指定人员汇报,如未及时汇报,擅自处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驾驶员,因该驾驶员或乙方擅自处置不当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16非因甲方原因导致试验过程中发生车辆事故或乙方驾驶车辆过程中发生车辆事故,且乙方驾驶员就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17在试验过程中,乙方必须每周组织一次所有驾驶员参加的会议,宣贯试验注意事项和试验安全等事宜,并存档记录。甲方有权随时调阅相关记录。
3.18乙方负责试验驾驶员的安全防护用品、驱寒保暖品,交通、住宿、餐饮、各类补贴及国家规定的各类福利,此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
3.19乙方提供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规要求,有合法的用工手续并与乙方签订用工合同。
3.20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将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
3.21乙方驾驶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等致使车辆损坏及人员伤亡,责任由乙方自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并负责发生事故的后续处理。
3.22乙方自行承担其驾驶员由于本合同服务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工伤)。
3.2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应为其人员的全部行为负责。乙方接受并承认,参与履行本合同的驾驶员由乙方自行雇佣或聘用并全权负责,乙方承诺他们中所有人均与乙方之间存在用工关系并签订了相关合同,所有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其他相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所有类型的劳工索赔引起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 安全及保密责任
4.1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安全法规,并符合本合同第五条中相关要求,杜绝违章操作。对现场的违章指挥,有权暂缓实施,并可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由于甲方的疏忽,发生的安全事故并不能完全免除乙方的安全责任,乙方也需要承担相应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4.2乙方必须对驾驶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乙方人员如因自身原因,导致试验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4.3试验期间乙方负责试验样车的安全,必须妥善保管试验车辆,若有车辆遗失、损毁,乙方负责赔偿。
4.4甲方提供的试验车辆仅用于按甲方要求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乙方不得移作他用。
4.5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对测试车辆的相关技术信息及试验信息等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保密。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意第三方泄露或传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技术信息泄露,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 违约及事故责任
5.1违约责任
①乙方及其人员如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之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已发生服务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并且,给甲方或甲方客户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甲方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无条件退出现场,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②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包括但不限于天灾、任何政府机构行为(无论有效或无效)、火灾、水灾、风暴、爆炸、自然灾害、战争等,在此范围内,应免除乙方责任,在乙方延迟或无法履行合同的时期内,甲方可选择从其他渠道寻求服务,并扣除乙方相应的服务费用,且不对乙方承担法律责任。但在乙方延迟履行义务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乙方责任不予免除。
5.2事故责任
①因样车质量问题、故障等原因造成的事故属甲方责任,样车损失由甲方承担(保险公司承担后的剩余部分);人员损伤由乙方承担(保险公司承担后的剩余部分)。
②试验期间,因乙方驾驶员违反操作规范或安全制度造成的事故损失由乙方承担(保险公司承担后的剩余部分);如造成乙方人员或第三方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③事故的责任判定由双方按行业惯例确定,不能达成一致的,以相关部门的鉴定证明为准(如:交通管理部门、试验场、质量技术监督鉴定部门等)。
第六章 评标办法
1.前言
1.1采购汽车试验技术服务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为保证招标“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采购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实行评标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1.2本评标办法仅适用于本次招标。
1.3本评标办法的解释和修订权属招标人。
2.评标依据
2.l评标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12号令)以及国家、省、部级和地方主管部门颁布的其他有关法令、法规。”
2.2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投标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以及本评标办法。
2.3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标法。
3.评标机构
3.1招标委员会
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组成招标委员会负责组织本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汇报评标工作情况及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3.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3人以上(含3人)单数组成,其中技术专家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
(l)根据评标标准和办法及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和比较,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认。
(2)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推荐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4.评标人员应遵守的原则和纪律
4.1评标原则
4.1.1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4.1.2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4.1.3评标将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标法,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及办法进行。
4.1.4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通过评审淘汰最后两名投标人
4.1.5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4.1.6评标委员会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4.2评标纪律
4.2.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2.2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透露与评标有关的任何情况;
5.评标办法
5.1资格审查
在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下列实质性资格审查条件不具备之一者,评审视为不合格,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不能进入随后的评标程序。
5.1.1不能全部满足招标公告第4条各项要求的;
5.1.2 无法完全满足第四章供货清单;
5.1.3本包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5.2初步评审及报价复核
5.2.1初步评审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重大偏差。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 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要求签字和加盖公章;
(3) 明显不符合交货期、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 投标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5)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
(6)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字迹模糊不清;
(7) 投标报价不是固定的;
投标文件有上述重大偏差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不再进入以后的评标程序。
5.2.2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所提交的文件是否完整(包括承诺书),是否有计算错误。若单价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则以单价金额为准;若文字大写表示的金额与数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金额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经投标单位确认后的调整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若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5.2.3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投标人的量化,其量化标准为每出现一次细微偏差扣减0.5分。
5.2.4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5.2.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5.2.6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所有投标报价均过高时,可以否决所有投标。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5.2.7经过初步评审,如果由于有效投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5.3详细评审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对其资信、技术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
按资信部分10分、技术部分50分,商务40分,总分100分进行评审。
5.3.1资信部分(10分)
投标人资信情况,最高10分(对投标人商务条件、业绩、信誉等内容进行评审,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资料、证件(复印件)、说明等,证件齐全。若设备或材料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的必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
1、投标企业近2年内的同类项目合同累计金额,最高9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业绩清单,如提供的业绩清单内容不清晰、不完整,本项不得分)投标企业近3年提供同类项目,累积金额在100万元至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人民币)之间的得2-4分;累积金额在300万元至800万元人民币(含800万元人民币)之间的得5-7分;8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得8-9分;
2、具有ISO9001或其它质量标准认证的,得1分(须提供认证复印件)注:低于上述最低累计金额标准的不得分。
5.3.2技术部分(50分)
评标方法
5.3.3商务部分(40分)
商务评审应遵照以下方法确定:
1)、有效投标报价:即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以及通过技术、资信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2)、评标基准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a.有效投标报价:即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b. 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格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格(人员单项报价之和为总价,作为评标价格)。
3)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格时得满分40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格2%时减0.5分(最低0分),中间值采取插值法保留两位小数。
5.4综合评审
评标委员会每位评委根据上述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资信、技术标分别进行评审打分,计算出每一投标人的资信、技术合计分,签字确认后,提交给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在综合汇总表上汇总每位评委的得分。技术得分为全体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经核对无误后,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再将技术得分、资信得分与商务得分相加即为该投标人的总得分,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保留值按四舍五入方式取舍。
5.4.1评标委员会将经评审的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情况,淘汰最后两名投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依排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
5.4.2 不承诺最低投标价中标。
5.5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 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 开标纪录;
(4) 符合要求的评标一览表;
(5) 废标情况说明;
(6) 评分比较一览表;
(7) 评审后将投标人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淘汰最后两名投标人;
(8) 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9)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10) 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的事宜。
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附件一
投 标 书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授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____ (全权代表姓名)登录即可免费查看________(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 并对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__货物进行投标。为此:
1、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投标书正本1份,副本3份;
2、投标货物的总投标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4、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______天内有效。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___________
邮编: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人 (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 期:附件二
开 标 一 览 表
招标项目名称:登录即可免费查看________ 招标编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___
注:货物投标价含义同“(附件四)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中“投标价”栏,“货物投标价合计”应与“(附件一)投标书”中第2 项“投标货物总投标价”一致。
投标人 (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三
投标函
项目名称:
致: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很荣幸能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
我代表 (投标人名称) ,在此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资料和补充资料。我方承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执行,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项目法人签订经济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为工程提供优质的设备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设备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修理更换/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 本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4.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本项目采用综合打分法,不承诺最低价中标。
5、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6、若中标,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若我方获得中标,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支付招标服务费,并同意从我公司所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招标服务费,对此我方无任何异议。
投标人 (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四
技术规范偏离表
投标人 (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五
项目技术方案
附件六
资格证明文件
(一) 营业执照
(复印件)
(二) 税务登记证
(复印件)
(三) 法人代表授权书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法人代表 授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_(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 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四) 投标人情况表
投标人:(公章) 填表日期:
(五)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七: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说明能否满足以下几点:
1.自最终验收后,投标方需对所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至少12个月技术跟踪支持工作,出现问题,投标方需无偿进行整改;
2.中标方对招标方的人员需求响应时间是在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请写明具体响应时间(响应时间越短,评标时得分越高);
3.中标方的项目人员无法满足招标方要求时,是否可以在双方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替换人员。
可根据投标方格式提供,但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附件八:
同类项目成功案例
注:
1、投标申请人上述业绩须提供合同相关内容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至少提供2个整车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内容清晰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印章、项目内容、签订时间等信息,合同签订时间须为近5年,合同签约方必须是投标申请人本身。投标申请人须将合同相关内容复印件按本表形式进行合同编号并按编号顺序装订提交,未提供符合条件合同复印件的业绩在内部招标时将不予认可。
2、投标申请人业绩及证明文件应如实提供,如有虚假将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3、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申请人工作业绩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 (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九
无违法或失信行为承诺书
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事故承诺可根据投标方格式提供,但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 汽车试验技术服务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检测认证事业部
2019年6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证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检测认证事业部就“汽车试验”技术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邀请 公司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和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汽车试验技术服务
招标内容:
2.1提供满足要求的道路试验驾驶员:
有中国驾照且实际驾龄满3年、年龄在21-55周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具有所在地试验场考核核发的驾照、有60万或以上人身意外险。
2.2提供满足要求的文员:
负责原始记录检查、负责原始记录录入、负责编写试验日报、负责考勤核对、负责月度季度年度报表等。
2.3提供满足要求的技师:
负责车辆维修、负责车辆换件、负责车辆保养、负责车辆四轮定位调整、负责车辆轮胎更换及动平衡等。
2.4提供满足要求的工程师助理:
协助工程师对车辆进行检查、协助工程师对车辆问题分析和解决、协助工程师完成日报、问题录入等。
3、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3.1交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3.2交货地点:项目现场
4、投标人合格条件:
4.1投标方应是专业从事汽车试验技术服务等,并对质量和交货期负全责;
4.2有良好的技术水平和经营业绩,服务质量和信誉高;
4.3不应有不良记录。
5、确定正式投标人方式:
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6、招标文件发布和招标时间:
6.1 获取时间:2019年 7 月 1 日至2019年7 月 20 日8:00至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地点:天津市东丽开发区先锋东路68号 检测认证事业部主楼510室,也可以从本公告附件直接下载。
联系电话:15122749039
联 系 人:徐伟
电子信箱:xuwei@catarc.ac.cn
联系电话:15901412188
联 系 人:李丹
电子信箱:lidan@catarc.ac.cn
6.3项目定于2019年7月24日(开标前3天通知具体开标信息)在检测认证事业部(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68号)进行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准时出席开标仪式。
出席代表需向组织方提供报名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的单位不具备报名资格。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
本表是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的强调和具体补充和修改,如二者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 款 号 | 内 容 规 定 |
|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
*1.1 | 1、要求人员身体健康、年龄大于21周岁小于60周岁(驾驶员和技师年龄应小于55周岁)、无违法犯罪记录、能够胜任相应岗位工作;驾驶人员还需具有合法中国驾驶执照、实际驾龄大于3年、具有试验场驾驶执照、购买60万及以上人身意外险、健康证明等。 2、投标方报价应含人员社会保险、意外保险、体检、驾照考试、吃住、工资等费用。 3、投标人合格条件: 3.1投标方应是专业从事汽车试验技术服务等,并对质量和交货期负全责; 3.2有良好的技术水平和经营业绩,服务质量和信誉高; 3.3不应有不良记录。 |
2.2 | 招标人名称: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5.1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与用户进行技术交流的通知不得迟于开标日期前10天使招标代理机构收到。 |
8.1(2)(3) | 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函分别封装,单独密封提交。 |
11.5 | 投标备选方案:无备选方案 |
*12 | 1、投标保证金:0元。 2、投标保证金可为支票、汇票(承兑汇票及银行保函不适用本项目),开标时递交,以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
13.1 | 投标文件有效期: 90 天 |
14.4 |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
16.1 | 投标文件递交至: 单 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检测认证事业部 地 址: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68号 |
16.1 | 投标截止日期:2019年 7 月 20 日 时 间:17:00时(北京时间) |
18.1 | 开标时间:2019年 7 月 日 地 点: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68号 |
19.3 | 评标方法:经评审的综合评标法,见第十部分 |
19.4 | 中标条件:(1)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 有执行合同的能力。 |
*20.5 | 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将被拒绝: 在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 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包括投标文件所加盖公章为电子版印章(计算机打印)的;) (2) 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1.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3) 投标人及其制造商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的; (4) 投标人为联合体而没有提交联合体合同的;(本项目不适用) (5) 投标人为代理商但没有制造商授权的;(本项目不适用) (6)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被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8)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9)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商务条款的。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 (2)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次的; (3)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4) 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5)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技术条款的。 |
第三章 合同
A17
合同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汽车试验技术服务
委托方(甲方):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
有效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填 写 说 明
一、 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新技术、新
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或者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
发合同。
二、 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
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
托人。
三、 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
同的组成部分。
四、 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
明“无”等字样。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住 所 地: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68号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通讯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68号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在技术研发领域长期合作项目的技术服务,作为甲方在其相关领域的年度供应商,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属于开口合同,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均依据本合同约定的基本内容、标准及费用清单履行,本合同技术服务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按照客户要求,安全、及时、保质保量完成试验任务,并对客户的车型、相关技术资料做好保密 。
2.技术内容: 按照客户确定的试验规范开展试验;按照客户要求对车辆进行检查、问题排查、问题反馈、问题录入;车辆维修保养换件;试验数据录入、统计、报表;按照客户要求对做好保密工作等 。
3.技术方法和路线: 无 。
第二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技术服务费:
1 以甲乙双方商定的各项技术服务收费标准为准,详见附件《技术服务列表和费用清单》,根据甲方每次委托的技术服务要求完成具体的服务项目,依据双方确定的每个项目的《费用结算单》,进行结算。
2. 乙方了解并同意,因甲方资金管理要求,甲方需在收到该项目客户方款项后,再支付乙方对应节点的付款。此种情形下,不属于甲方逾期支付,甲方不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本项目费用支付标准:
见附件。
4. 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 分期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试验结束后乙方提供结算单,双方签字确认
(2) 在接到甲方开票通知后,7日内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 甲方按照发票信息,把费用汇入指定账户
甲方应在乙方提交相应交付物后组织进行验收评审,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对应款项的发票后进入付款流程。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2、支付方式: 每个项目结束或每隔三个月结算一次
乙方开局增值税发票后转入其指定账户。
第三条 作业标准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提交技术服务计
划。技术服务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提供各相应满足要求的人员总数,能为本合同提供人员的规划,以及人员的详细信息(驾龄、工作经验等) ;
2. 提供如何确保人员能够按照甲方客户要求,安全、及时保质保量完成试验任务(培训制度、规章制度、奖惩制度等) 。
3.乙方及其劳务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以及甲方制定的关于车辆试验活动的试验场及安全驾驶等相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1.技术资料清单: 试验规范、行驶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等 。
1.2.提供时间和方式: 试验开始/纸质 。
2.甲方保证试验车辆达到车辆安全性能要求,确保车辆传动系统、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和轮胎系统等功能完整、性能良好;通知企业尽可能要保证安全驾驶的必备条件(安全带、气囊、灯光、驾驶舱内不得有裸露部分)。且及时为乙方提供作业指导和相关车辆操作的技术资料。
3.甲方在乙方项目作业前必须向乙方劳务人员公示本合同第五条中的安全驾驶相关规章制度。
4.监督乙方人员工作,并进行定期检查及随时抽查,对于不符合甲方标准及要求的操作行为,提出改正或更换人员的决定。
5.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6.甲方应监督试验场主管和安全员有效履行职责,试验场主管应当负责所派驻试验场各劳务公司日常车辆安排及安全监督、指派试验领队及安全员、监督劳务公司聘用驾驶员准驾资格、现场事故处置和救援并逐级上报等事项的统筹管理,安全员应当协助进行试验场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及安全隐患摸排和整改,管控日常安全生产及试验风险,并协助进行现场事故处置和救援。
7.甲方应确保试验工程师进入试验场前,必须由所在科室提前申请所能做性能试验项目,报试验场备案并按规定组织安全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场试验。
8.应提供试验所需车辆全险(含:交强险、不少于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等);
9.及时提供试验车辆所需的维修保养
10.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资料及必要的技术支持;
11.负责支付试验中发生的相关费用(油料费、场地费、通行费及出差差旅费等)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应的业务素质,满足驾驶工作要求,并对进行充分的资格审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驾驶人员的基本信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驾驶员有效的人身意外险投保证明文件等,如乙方无法提供上述文件或所提供虚假文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且,因乙方提供驾驶人员资格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所有道路试验驾驶员人身意外险的投保金额不低于1000,000元人民币。乙方自行承担其驾驶员由于本合同服务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乙方自行承担其所属人员在试验过程的人身财产安全责任。乙方应保证人员稳定,必须调动更换时,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必须确保驾驶试验可靠性及排放耐久车辆的人员具有审验合格的驾驶证,且试验场试验准驾证且所驾车型须与准驾资格相符。必须通过甲方的准驾资格认定,并由甲方安全员监督劳务公司根据中心可靠性及排放耐久试验的要求,对其进行理论和实际道路考核。
3、乙方需保证在试验车辆往返试验场时,驾驶员及时通知试验管理人员采集数据及后续安排,并建立试验车辆管理台账。
4、乙方需保证驾驶员做到严格按照试验场地运行规则以及试验规范行车;
5、乙方在试验活动前应对试验项目内容、所使用的车辆及场地进行书面确认,以保障满足其试验活动的要求,经书面确认后,因场地及车辆等原因导致的任何事故或损失,甲方不再承担一切责任。
6、乙方应按照甲方管理和发放的统一LOGO标识,安排试验车辆的驾驶。
7、乙方应针对试验活动内容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案,并在包场试验活动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试验活动的调度,驾驶人员应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和试验场之规定,确保试验活动过程中的试验活动安全和场地内的人员安全。
8、乙方负责试验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及调度工作,在试验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由此给甲方和任何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在试验活动期间应保证人员的文明驾驶,并符合本合同第五条中甲方制定的有关安全驾驶的规章制度,否则因此给甲方车辆及其他甲方或第三方财产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乙方在试验活动期间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不得拍摄本试验活动的相关车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的一切技术信息等。乙方违反保密规定的,甲方有权制止、要求更换人员或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违反保密规定给甲方或任意第三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因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场地及使用时间内完成试验活动,并保证在在试验完成后及时将人员、车辆及物品等撤离试验活动场地,在撤离过程中应确保人员、车辆安全,乙方应承担超时撤离给甲方及任何第三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试验活动人员、车辆及物品在撤离过程中造成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2、乙方驾驶员在驾驶资格有效期内造成事故的,终止其驾驶资格,不再允许其驾驶中心所有试验车辆;未造成事故,但违反相关管理办法满两次的,终止其驾驶资格。乙方其他人员违反本管理办法并造成财产损失的,并按相关合同及安全条例进行处理。
13.负责试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后续处理。
1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第六条 安全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安全法规及并符合本合同第五条中甲方制定的有关安全驾驶的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操作、违章作业。对项目现场的违章指挥、安全隐患,有权暂缓实施,并提出改进意见。由于甲方的疏忽,发生的安全事故并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责任和承担相应经济损失的责任。
2、乙方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乙方人员如因自身原因,作业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及其人员如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之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已发生服务费用10%元违约金的违约责任,并且,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的在24小时退出项目现场,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一方破产、解散或停业清理
3.合同一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条 本合同执行中如遇情况变化,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检测认证事业部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技术服务列表和费用清单》
序号 | 服务项目 | 单价 |
1 | 排放耐久、高速、平路可靠性道路试验 | 0.90元/公里 |
2 | 山路、坏路、城市模拟工况道路试验 | 1.20元/公里 |
3 | 排放耐久转鼓试验 | 0.80元/公里 |
4 | 全国道路耐久、三高可靠性试验 | 1.50元/公里或800元/班/人 |
5 | N2/M2、M3/N3类车试验 | 450元/6小时/人 |
6 | 试验场辅助试验 | 510元/班/人 |
7 | M3、N3 类、耐久转鼓续驶里程试验 | 100元/小时 |
8 | 新能源可靠性道路耐久试验 | 300元/6小时/人 |
9 | 文员 | 450/班/人 |
10 | 采集路谱试验 | 700元/班/人 |
11 | 新能源车可靠性充电值班 | 100元/班/人 |
12 | 公告试验辅助(录像、照相等) | 100元/班/人 |
13 | 企标可靠性耐久道路试验 | 参照第2、5项 |
备注事项:
1.每班按8小时计算;
2.M3/N3可靠性道路试验按里程结算的费用乘1.5倍计算;
3.以上费用不包含6%增值税。
第四章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招标内容 | 交货时间 | 发货数量 | 交货地点 | |
1 | 试车员(试验场内道路试验) | 在试验场内开展耐久性试验(结构耐久、动总耐久、综合耐久、城市工况、VPT1、VPT2等) | 根据甲方客户需求 | 根据甲方客户需求 | 中汽中心盐城试验场 |
2 | 试车员(试验场内专项试验) | 在试验场内开展专项试验(操稳、动力性经济性、制动、平顺性、振动噪声、舒适性、路谱采集、驻车试验、机油测试等) | |||
3 | 试车员(全国道路试验) | 在社会道路上开展试验(高温、高寒、高海拔、其它适应性试验等) | |||
4 | 维修技师 | 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换件等 | |||
5 | 工程师助理 | 协助工程师完成指定工作 | |||
6 | 文员 | 录入原始记录、形成各种报表等 |
第五章 招标服务技术规范
1. 招标方给定作业标准
1.1乙方及其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
1.2乙方及其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租用驾驶员管理手册》等相关规章制度。
1.3乙方及其人员应严格遵守试验场制定的《驾驶与安全规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1.4乙方及其人员应严格遵守所服务的甲方客户所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2. 甲方权利和义务
2.1甲方保证试验车辆交付给乙方前达到车辆安全性能要求,确保车辆传动系统、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和轮胎系统等功能正常。
2.2甲方及时为乙方提供作业指导和相关车辆操作的技术资料。
2.3甲方在乙方进入试验团队前组织乙方劳务人员参加安全、驾驶操作规范、相关规章制度等培训和考评,乙方人员未通过考评不得进入试验团队。
2.4甲方监督乙方人员工作,并进行定期检查及随时抽查,对于不符合甲方标准及要求的操作行为,甲方有权随时提出改正或更换人员的决定。
2.5甲方不承担由于驾驶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试验场相关规章制度等而产生的罚款。
2.6甲方有权在试验车辆上安装行车记录仪等设备,对车辆行驶工况、路线等进行记录和监督,同时甲方有权通过不定时调阅监控录像或人员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未按要求进行试验的,甲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驾驶员,并有权根据《租用驾驶员管理手册》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3. 乙方权利和义务
3.1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应的业务素质满足甲方提出的要求(租用驾驶员管理手册),并对其进行充分的资格审查,然后再提交甲方确认。
3.2乙方必须保证驾驶员已取得所在试验场的驾驶资质。
3.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驾驶人员的基本信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试验场内部驾照复印件、人民币60万或以上人身意外险保单复印件、健康证明(县级或以上医院出具)等。
3.4乙方所提供的任何信息和资料,必须确保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且,因乙方提供驾驶人员资格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5乙方应保证人员稳定,必须调动更换时,需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6乙方需保证驾驶员做到严格按照试验场地运行规则以及试验规范行车,否则需按照甲方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3.7乙方在试验前应对试验项目内容、所使用的车辆及场地进行确认,以保障满足其试验的要求,如有异议,乙方有权拒绝进行试验。由于车辆状态及场地条件导致事故,造成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8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试验的管理工作,以保证试验驾驶员的人身安全和试验车辆的安全,同时作为甲方与乙方的联络窗口。如由于非车辆技术缺陷原因造成甲方车辆损坏和乙方人员伤亡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9乙方在试验期间应保证人员的文明驾驶,如因乙方人员的驾驶行为给甲方及所服务的甲方客户财产带来经济损失,乙方应就所发生的全部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10乙方在试验活动期间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不得拍摄相关车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的一切技术信息等。乙方违反保密规定的,甲方有权制止、要求更换人员或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违反保密规定给甲方及所服务的甲方客户造成经济损失,应就所发生的全部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11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场地及使用时间内完成试验,并保证在试验完成后【7】日内将车辆、原始记录、随车文件、随车物品等交给甲方,如存在丢失等情况,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及任何第三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12乙方驾驶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租用驾驶员管理手册》等相关管理制度,并服从甲方的绩效管理。
3.1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要求,及时提供合格驾驶人员参与试验,因乙方原因无法及时提供合格驾驶员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14若乙方违规导致试验结果不可信,则试验重做,由此导致的一切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15若试验过程中乙方驾驶员发现试验车辆有异常或受损,应立即向甲方指定人员汇报,如未及时汇报,擅自处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驾驶员,因该驾驶员或乙方擅自处置不当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16非因甲方原因导致试验过程中发生车辆事故或乙方驾驶车辆过程中发生车辆事故,且乙方驾驶员就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17在试验过程中,乙方必须每周组织一次所有驾驶员参加的会议,宣贯试验注意事项和试验安全等事宜,并存档记录。甲方有权随时调阅相关记录。
3.18乙方负责试验驾驶员的安全防护用品、驱寒保暖品,交通、住宿、餐饮、各类补贴及国家规定的各类福利,此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
3.19乙方提供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规要求,有合法的用工手续并与乙方签订用工合同。
3.20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将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
3.21乙方驾驶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等致使车辆损坏及人员伤亡,责任由乙方自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并负责发生事故的后续处理。
3.22乙方自行承担其驾驶员由于本合同服务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工伤)。
3.2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应为其人员的全部行为负责。乙方接受并承认,参与履行本合同的驾驶员由乙方自行雇佣或聘用并全权负责,乙方承诺他们中所有人均与乙方之间存在用工关系并签订了相关合同,所有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其他相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所有类型的劳工索赔引起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 安全及保密责任
4.1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安全法规,并符合本合同第五条中相关要求,杜绝违章操作。对现场的违章指挥,有权暂缓实施,并可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由于甲方的疏忽,发生的安全事故并不能完全免除乙方的安全责任,乙方也需要承担相应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4.2乙方必须对驾驶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乙方人员如因自身原因,导致试验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4.3试验期间乙方负责试验样车的安全,必须妥善保管试验车辆,若有车辆遗失、损毁,乙方负责赔偿。
4.4甲方提供的试验车辆仅用于按甲方要求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乙方不得移作他用。
4.5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对测试车辆的相关技术信息及试验信息等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保密。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意第三方泄露或传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技术信息泄露,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 违约及事故责任
5.1违约责任
①乙方及其人员如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之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已发生服务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并且,给甲方或甲方客户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甲方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无条件退出现场,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②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包括但不限于天灾、任何政府机构行为(无论有效或无效)、火灾、水灾、风暴、爆炸、自然灾害、战争等,在此范围内,应免除乙方责任,在乙方延迟或无法履行合同的时期内,甲方可选择从其他渠道寻求服务,并扣除乙方相应的服务费用,且不对乙方承担法律责任。但在乙方延迟履行义务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乙方责任不予免除。
5.2事故责任
①因样车质量问题、故障等原因造成的事故属甲方责任,样车损失由甲方承担(保险公司承担后的剩余部分);人员损伤由乙方承担(保险公司承担后的剩余部分)。
②试验期间,因乙方驾驶员违反操作规范或安全制度造成的事故损失由乙方承担(保险公司承担后的剩余部分);如造成乙方人员或第三方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③事故的责任判定由双方按行业惯例确定,不能达成一致的,以相关部门的鉴定证明为准(如:交通管理部门、试验场、质量技术监督鉴定部门等)。
第六章 评标办法
1.前言
1.1采购汽车试验技术服务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为保证招标“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采购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实行评标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1.2本评标办法仅适用于本次招标。
1.3本评标办法的解释和修订权属招标人。
2.评标依据
2.l评标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12号令)以及国家、省、部级和地方主管部门颁布的其他有关法令、法规。”
2.2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投标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以及本评标办法。
2.3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标法。
3.评标机构
3.1招标委员会
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组成招标委员会负责组织本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汇报评标工作情况及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3.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3人以上(含3人)单数组成,其中技术专家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
(l)根据评标标准和办法及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和比较,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认。
(2)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推荐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4.评标人员应遵守的原则和纪律
4.1评标原则
4.1.1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4.1.2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4.1.3评标将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标法,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及办法进行。
4.1.4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通过评审淘汰最后两名投标人
4.1.5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4.1.6评标委员会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4.2评标纪律
4.2.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2.2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透露与评标有关的任何情况;
5.评标办法
5.1资格审查
在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下列实质性资格审查条件不具备之一者,评审视为不合格,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不能进入随后的评标程序。
5.1.1不能全部满足招标公告第4条各项要求的;
5.1.2 无法完全满足第四章供货清单;
5.1.3本包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5.2初步评审及报价复核
5.2.1初步评审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重大偏差。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 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要求签字和加盖公章;
(3) 明显不符合交货期、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 投标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5)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
(6)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字迹模糊不清;
(7) 投标报价不是固定的;
投标文件有上述重大偏差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不再进入以后的评标程序。
5.2.2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所提交的文件是否完整(包括承诺书),是否有计算错误。若单价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则以单价金额为准;若文字大写表示的金额与数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金额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经投标单位确认后的调整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若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5.2.3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投标人的量化,其量化标准为每出现一次细微偏差扣减0.5分。
5.2.4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5.2.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5.2.6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所有投标报价均过高时,可以否决所有投标。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5.2.7经过初步评审,如果由于有效投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5.3详细评审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对其资信、技术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
按资信部分10分、技术部分50分,商务40分,总分100分进行评审。
5.3.1资信部分(10分)
投标人资信情况,最高10分(对投标人商务条件、业绩、信誉等内容进行评审,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资料、证件(复印件)、说明等,证件齐全。若设备或材料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的必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
1、投标企业近2年内的同类项目合同累计金额,最高9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业绩清单,如提供的业绩清单内容不清晰、不完整,本项不得分)投标企业近3年提供同类项目,累积金额在100万元至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人民币)之间的得2-4分;累积金额在300万元至800万元人民币(含800万元人民币)之间的得5-7分;8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得8-9分;
2、具有ISO9001或其它质量标准认证的,得1分(须提供认证复印件)注:低于上述最低累计金额标准的不得分。
5.3.2技术部分(50分)
评标方法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 | 最高得分 | ||
1 | 人员提供的响应程度 | 提供满足需求的人员所需要的时间 | 3天内(含) | 12 | 12 |
3天-7天(含) | 8 | ||||
7天-15天(含) | 4 | ||||
15天以上 | 0 | ||||
2 | 人员能力 | 人员工作经验(从事试验年限及相关人数所占百分比) | 10年及以上,占比50%以上 | 12 | 20 |
7年及以上,占比50%以上 | 10 | ||||
5年及以上,占比50%以上 | 8 | ||||
3年及以上,占比50%以上 | 6 | ||||
1年及以上,占比50%以上 | 4 | ||||
全部是1年以下新人 | 2 | ||||
重大安全事故次数(人员伤亡/车辆报废) | 0起 | 8 | |||
0-2起(含) | 3 | ||||
2起以上 | 0 | ||||
3 | 人员管理 | 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 优秀 | 8 | 15 |
一般 | 4 | ||||
差 | 1 | ||||
完善的奖励和处罚制度 | 优秀 | 5 | |||
一般 | 2 | ||||
差 | 1 | ||||
完善的考勤制度 | 优秀 | 2 | |||
一般 | 1 | ||||
差 | 0 | ||||
4 | 售后服务 | 售后服务的完善程度(结算、材料提交、现场管理等) | 优秀 | 3 | 3 |
一般 | 1 | ||||
差 | 0 |
5.3.3商务部分(40分)
商务评审应遵照以下方法确定:
1)、有效投标报价:即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以及通过技术、资信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2)、评标基准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a.有效投标报价:即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b. 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格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格(人员单项报价之和为总价,作为评标价格)。
3)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格时得满分40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格2%时减0.5分(最低0分),中间值采取插值法保留两位小数。
5.4综合评审
评标委员会每位评委根据上述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资信、技术标分别进行评审打分,计算出每一投标人的资信、技术合计分,签字确认后,提交给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在综合汇总表上汇总每位评委的得分。技术得分为全体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经核对无误后,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再将技术得分、资信得分与商务得分相加即为该投标人的总得分,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保留值按四舍五入方式取舍。
5.4.1评标委员会将经评审的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情况,淘汰最后两名投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依排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
5.4.2 不承诺最低投标价中标。
5.5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 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 开标纪录;
(4) 符合要求的评标一览表;
(5) 废标情况说明;
(6) 评分比较一览表;
(7) 评审后将投标人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淘汰最后两名投标人;
(8) 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9)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10) 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的事宜。
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附件一
投 标 书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授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____ (全权代表姓名)登录即可免费查看________(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 并对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__货物进行投标。为此:
1、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投标书正本1份,副本3份;
2、投标货物的总投标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4、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______天内有效。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___________
邮编: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人 (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 期:附件二
开 标 一 览 表
招标项目名称:登录即可免费查看________ 招标编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___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货物投标价 (人民币万元)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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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货物投标价合计 | | ||||
备注/声明 | 含 %增值税 |
注:货物投标价含义同“(附件四)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中“投标价”栏,“货物投标价合计”应与“(附件一)投标书”中第2 项“投标货物总投标价”一致。
投标人 (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三
投标函
项目名称:
致: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很荣幸能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
我代表 (投标人名称) ,在此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资料和补充资料。我方承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执行,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项目法人签订经济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为工程提供优质的设备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设备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修理更换/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 本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4.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本项目采用综合打分法,不承诺最低价中标。
5、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6、若中标,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若我方获得中标,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支付招标服务费,并同意从我公司所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招标服务费,对此我方无任何异议。
投标人 (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四
技术规范偏离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 投标文件 对应规范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标人 (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五
项目技术方案
附件六
资格证明文件
(一) 营业执照
(复印件)
(二) 税务登记证
(复印件)
(三) 法人代表授权书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法人代表 授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_(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 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四) 投标人情况表
投标人:(公章) 填表日期:
投标人名称 | | 代 号 | | 电话 | | 主管部门 | | 企业负责人 | 职务 | | |||||||||||||||||
地 址 | | 信箱号 | | 传真 | | 经济类型 | | 全权代表 | 职务 | | |||||||||||||||||
一、投标人简历 及机构 | | 投标人优势及特长 | | ||||||||||||||||||||||||
二、单 位概况 | 职工 | 人 | 生产工人 人 | | 指标名称 | 计算单位 | 实际完成 | ||||||||||||||||||||
总数 | | 工程技术人员 人 | 上一年 | 工业总产值 | 万 元 | | |||||||||||||||||||||
流动 | 万元 | 资金 | 自有资金 | 万元 | 主要经 | 实现利润 | 万 元 | | |||||||||||||||||||
资金 | | 来源 | 银行贷款 | 万元 | 济指标 | | 1. | ||||||||||||||||||||
固定 | 原值 万元 | 资金 | 生产性 | 万元 | | 主要 | 2. | ||||||||||||||||||||
资产 | 净值 万元 | 性质 | 非生产性 | 万元 | | 产品 | 3. | ||||||||||||||||||||
占地 | 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 | | 4. | ||||||||||||||||||||||
面积 | | 厂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 | | 5. | ||||||||||||||||||||||
三、主 要产品 情况 | 产品名称 | 型号 | 上年产量 | 上年产值 | 产品技术先进水平 | 优质品率 | 一等品率 | 曾获何级何种奖励 | 主要用户名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七: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说明能否满足以下几点:
1.自最终验收后,投标方需对所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至少12个月技术跟踪支持工作,出现问题,投标方需无偿进行整改;
2.中标方对招标方的人员需求响应时间是在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请写明具体响应时间(响应时间越短,评标时得分越高);
3.中标方的项目人员无法满足招标方要求时,是否可以在双方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替换人员。
可根据投标方格式提供,但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附件八:
同类项目成功案例
合同编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内容(含规模) | 合同总价(万元) | 所属年度 | 年度业绩合计 |
合同1 | | | | | |
合同2 | | | | | |
合同3 | | | | | |
合同4 | | | | | |
合同5 | | | | | |
… | | | | | |
注:
1、投标申请人上述业绩须提供合同相关内容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至少提供2个整车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内容清晰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印章、项目内容、签订时间等信息,合同签订时间须为近5年,合同签约方必须是投标申请人本身。投标申请人须将合同相关内容复印件按本表形式进行合同编号并按编号顺序装订提交,未提供符合条件合同复印件的业绩在内部招标时将不予认可。
2、投标申请人业绩及证明文件应如实提供,如有虚假将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3、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申请人工作业绩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 (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九
无违法或失信行为承诺书
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事故承诺可根据投标方格式提供,但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