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公示】医疗收费电子结算凭证上传系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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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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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3)项规定,申请深圳大学总医院医疗收费电子结算凭证上传系统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医疗收费电子结算凭证上传系统 项目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人民币) |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数量、用途、简要技术需求等) 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于2024年3月19日发文《关于做好医疗收费电子结算凭证上传的通知》要求对现有的医疗收费电子结算凭证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医疗收费电子结算凭证上传。通知要求深圳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需完成医疗收费电子结算凭证系统改造联调测试。本次申请为深圳大学总医院医疗收费电子结算凭证上传系统,预算金额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人民币,免费维保期:1年。项目要求根据电子结算凭证中心接口规范对接省电子结算凭证中心,实现院内医疗电子结算凭证查询和电子结算凭证采集上传功能。 |
拟定供应商名称: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5号。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深圳大学总医院电子票据管理系统2020年7月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经过市场调查医疗收费电子结算凭证需要上传带财政签名的电子票据PDF版式文件数据均存储在省财政平台,除博思外其他公司暂无数据接口权限。 鉴于第三方公司不具备改造电子票据开票接口能力,并且无财政电子票据PDF版式文件数据对接权限无法满足要求,经专家论证具有不可替代性,根据《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条规定:为保证与原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向原供应商添购的;可适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拟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向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采购医疗收费电子结算凭证上传系统。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6月25日起至2024年7月2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大学总医院 信息技术部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98号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执行部门:深圳大学总医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98号 联系电话:0755-21839935 电子邮箱:sughztblry@szu.edu.cn |
备注:潜在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大学总医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专家论证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