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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工程2024-2027年后勤服务采购(枢纽区、库区及鱼类增殖站)的招标文件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工程
2024-2027年后勤服务采购(枢纽区、库区及鱼类增殖站)
招标文件
招标人:四川岷江港航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 评标办法…………………………………………………26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1第五章 招标工程量清单………………………………………..48第六章 招标项目概况…………………………………………..52第七章 服务范围及要求………………………………………..53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5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工程
2024-2027年后勤服务采购(枢纽区、库区及鱼类增殖站)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项目招标人为四川岷江港航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工程2024-2027年后勤服务采购(枢纽区、库区及鱼类增殖站)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规模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工程2024-2027年后勤服务采购(枢纽区、库区及鱼类增殖站)。
2.2 项目地点:四川省乐山市
2.3 项目概况:
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船闸、泄洪冲沙闸、发电厂房、混凝土重力坝、鱼道、开关站、库区防护工程和梯调中心等配套设施,渠化岷江Ⅲ级航道20.2km,建设Ⅲ级船闸(尺度220m×34m×4.5m)和500MW电站(9×55.6MW)各一座,坝顶总长1094.55m,最大坝高37.8m,坝顶高程为342.8m,工程概算投资为104.239亿元。
鱼类增殖站位于乐山市犍为县塘坝乡塘坝口街(原犍为火电厂站址),距乐宜高速出口往塘坝方向三百米左右,场地位于岷江右岸,场平总面积96.73亩,本栋建筑占地面积2596.85平米,地上总建筑面积2928.54平米。
犍为枢纽库区防护工程主要包括:塘坝乡集镇防护工程、石马坝防护工程和前丰坝防护工程。塘坝乡防护工程位于坝址右岸上游约3.6km处,主要包括塘坝乡防洪堤(防洪堤长约2.76km),在防护区内设置排涝泵站和高位排涝隧洞;石马坝防渗排浸工程位于坝址左岸上游约8.0km处,主要包括混凝土防渗墙(总长约4000m)、排水泵站、垫地及防护等;前丰坝位于岷江右岸,距石溪集镇约2.0km,距犍为坝址约10.0km,主要包括垫地及防护等。
2.4 招标范围:
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工程枢纽区、库区及鱼类增殖站的秩序维护、保洁、绿化养护、安全巡查等后勤服务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服务范围及要求)。
2.5服务期:暂定36个月。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在每年期届满前一月,根据合同中的考核标准及续签约定,再行签订下一年度合同,每年续签合同的价格不作任何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类似项目业绩累计服务面积不低于50万平方米。
类似项目是指单个服务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物业或后勤服务项目(含住宅小区、办公楼、商业、民用物业服务等)。
3.3 项目经理要求:应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3.4财务要求:近1年(2023年)无亏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0日0时至2024年10月17日23_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数字证书或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其它类别项目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他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8日09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岷江港航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青衣路33号新业中心18楼1、2、5号
邮编:6144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1102067466@qq.com
2024年9月19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 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1.1.3招标代理机构
1.1.4招标项目名称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工程2024-2027年后勤服务采购(枢纽区、库区及鱼类增殖站)
1.1.5项目地点乐山市犍为县
1.2.1资金来源详见招标公告
1.2.2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
1.3.2服务周期详见招标公告。
1.3.3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程规范、本合同有关条款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类似项目: 详见招标公告。 财务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人员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第五章招标工程量清单。 其它要求: 工程维修工应具有电工资格证或上岗证。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4.3限制投标的情形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6种情形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7)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近3年内不接受其申请; (8)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法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近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9)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 (10)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 (11)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申请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1分包不允许
1.12偏离不允许重大偏离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间: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 形式: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要求执行。
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要求执行。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自行查询,无需确认
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要求执行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自行查询,无需确认
3.2.3最高投标限价有,最高投标限价为 9150000.00 元(人民币大写: 玖佰壹拾伍万元整 )
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无效,否决其投标。
3.3.1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
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投标人可以选择下列三种形式之一提交: (1)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请在业务管理栏“保证金缴纳虚拟子账户信息”模块中查看。 注意: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 2、相关项目保证金虚拟子账户信息,只有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其它类别项目系统登录入口”报名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能进行查看。 (2)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人的银行保函应由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并将银行保函的复印件装订到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并将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到招标人处。 (3)以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提交。投标人需将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附入投标文件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起将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的原件递交给招标人。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为银行转账形式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财务接到招标人退款申请后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原渠道退还投标人。 投标保证金为银行保函的: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5天内,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为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的: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5天内,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
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拒签合同”是指: (1)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此外,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3.5.2近年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3.5.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3.5.4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1年(2023年)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3.7.1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 (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7.3签字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另提供三份副本。 电子格式要求:U盘2个,每个U盘存可编辑文档和经签字盖章的PDF版各1份。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技术部分、表、图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双面打印)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 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4.1.1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一个包装,也可以每一副本一个包装;电子文档封装在正本里。 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
4.1.2封套上写明外层封套: 招标人名称:四川岷江港航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青衣路33号18楼1、2、5号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在2024年9月18 日9时00分前不得开启
4.2.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同开标地点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 由现场监督及投标人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顺序“后到先开”逆序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承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程序和记录提出任何异议。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按规定从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的排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若不足3名,则取实际数量推荐)。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6.1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或担保保函或保险保单。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编页码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若分册,可单独重新编制页码。
10.2低于成本报价评标委员会只对无重大偏差且通过细微偏差处理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进行是否低于成本的评审。当投标报价存在细微偏差时,对其是否低于成本评审采用的数据为调整及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数据。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确认。 当投标人的投标价未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或未低于所有投标人投标价算术平均值的95%时,评标委员会可不对该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 当投标人的投标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并且低于所有投标人投标价算术平均值的95%时,评标委员会必须对该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认定。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10.3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 (1)单价和总价都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开标记录表中记录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大写)和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三者应完全一致(按要求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
10.5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不调整
10.6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澄清或修改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
10.7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 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和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
10.8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9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处罚在全省严格执行“一处受罚,处处受制”的信用管理制度。任何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一旦查实,在全省范围内的投标活动将受到制约。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周期及质量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服务周期及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 被责令停业的;
(4)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组织,安全、费用自理。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预备会不组织。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偏离分为重大偏离和细微偏离,具体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属于重大偏离。
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②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
③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④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⑤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⑥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⑦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⑧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⑨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细微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存在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等情况,并且澄清、说明和补正这些情况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离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招标工程量清单;
(6)招标项目概况;
(7)服务范围及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其他材料(如有)。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定以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相关费用。本合同为按月计量固定单价合同,包括为完成本章1.3款招标范围中规定的后勤管理服务工作的全部费用。
3.2.2 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报价说明”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招标人通知形式、投标人同意或拒绝投标有效期延长形式具体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要求执行。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还形式具体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要求执行。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5 资格审查表
3.5.1 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和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表格内容填写资格审查表,并按其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已完成或正进行的业绩汇总表”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服务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遵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相关规定。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宣布开标纪律;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并记录在案;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招标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_月_日_时_分
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服务周期备注签名

开标人: 唱标人: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
招标人:(盖单位章或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己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3款要求
2.1.2资格评审 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条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 1款规定
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人员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l.4.1款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l.4.1款规定
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3和3.2.4条规定
成 本低于成本报价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2款规定进行认定
服务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条规定
服务周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规定
服务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款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款规定

2.2.1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资信部分:25分 技术部分:35分 投标报价:40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采用所有有效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C。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评分因素分值
2.2.4(1)资信部分(25分)项目经理(11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航电枢纽工程物业服务管理业绩加3分。
每增加1个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加2分,此项最多得8分。
公司业绩(14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类似项目业绩服务面积累计在50-100万㎡(含100万)的得6分。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类似项目业绩服务面积累计在100-200万㎡(含200万)的得10分。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类似项目业绩服务面积累计在200万㎡以上的得14分。
2.2.4(2)技术部分(35分)管理服务标准 (3分)综合评审结论:好者得2.4-3分,较好者得1.8-2.4分,一般者得0-1.8分。
组织机构、工作职能设置(3分)综合评审结论:好者得2.4-3分,较好者得1.8-2.4分,一般者得0-1.8分。
管理制度和考核目录 (3分)综合评审结论:好者得2.4-3分,较好者得1.8-2.4分,一般者得0-1.8分。
后勤管理服务方案 (26分)环境卫生管理服务方案(4分)综合评审结论:好者得3.2-4分,较好者得2.4-3.2分,一般者得0-2.4分。
秩序维护管理服务方案(4分)综合评审结论:好者得3.2-4分,较好者得2.4-3.2分,一般者得0-2.4分。
绿化管理服务方案 (4分)综合评审结论:好者得3.2-4分,较好者得2.4-3.2分,一般者得0-2.4分。
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服务方案(4分)综合评审结论:好者得3.2-4分,较好者得2.4-3.2分,一般者得0-2.4分。
协助接待服务方案(2分)综合评审结论:好者得1.6-2分,较好者得1.2-1.6分,一般者得0-1.2分。
应急响应预案(4分)综合评审结论:好者得3.2-4分,较好者得2.4-3.2分,一般者得0-2.4分。
安全巡查方案(4分)综合评审结论:好者得3.2-4分,较好者得2.4-3.2分,一般者得0-2.4分。
2.2.4(3)投标报价(40分)偏差率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的得满分; 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投标报价每增加1%(不足1%按1%计算)扣1分,扣完为止; 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投标报价每降低1%(不足1%按1%计算)扣0.5分,扣完为止。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本章第2.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部分得分也相等的,以报价得分高的优先。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资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 资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至第3.5.4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
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部分计算出得分A ;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 。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细微偏差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四川岷江港航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甲方接受乙方投标,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后勤管理服务,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条 后勤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工程2024-2027年后勤服务采购(枢纽区、库区及鱼类增殖站)
项目类型: 民用物业
座落位置: 乐山市犍为县
项目基本情况: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船闸、泄洪冲沙闸、发电厂房、混凝土重力坝、鱼道、开关站、库区防护工程和梯调中心等配套设施,渠化岷江Ⅲ级航道20.2km,建设Ⅲ级船闸(尺度220m×34m×4.5m)和500MW电站(9×55.6MW)各一座,坝顶总长1094.55m,最大坝高37.8m,坝顶高程为342.8m,工程概算投资为104.239亿元。
鱼类增殖站位于乐山市犍为县塘坝乡塘坝口街(原犍为火电厂站址),距乐宜高速出口往塘坝方向三百米左右,场地位于岷江右岸,场平总面积96.73亩,本栋建筑占地面积2596.85平米,地上总建筑面积2928.54平米。
犍为枢纽库区防护工程主要包括:塘坝乡集镇防护工程、石马坝防护工程和前丰坝防护工程。塘坝乡防护工程位于坝址右岸上游约3.6km处,主要包括塘坝乡防洪堤(防洪堤长约2.76km),在防护区内设置排涝泵站和高位排涝隧洞;石马坝防渗排浸工程位于坝址左岸上游约8.0km处,主要包括混凝土防渗墙(总长约4000m)、排水泵站、垫地及防护等;前丰坝位于岷江右岸,距石溪集镇约2.0km,距犍为坝址约10.0km,主要包括垫地及防护等。
第三条甲、乙双方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章合同期限
第四条委托期限暂定为36个月,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在每年期届满前一月,根据合同中的考核标准及续签约定,再行签订下一年度合同,每年续签合同的价格不作任何调整。
每年续签合同的标准:本年度内考核结果均须合格,且考核优秀月份不少于6个月。
本次委托自 202 年 月 日起至 202 年 月 日止。
第三章 约定服务内容
第五条 保洁服务
对后勤管理服务区域提供日常清洁、保洁服务(含化粪池清掏、疏通下水道、玻璃幕墙)及垃圾收集(含垃圾处理)服务。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1、维护项目公共秩序——在后勤管理服务区域内进行日常公共秩序维护、配合甲方进行各种接待活动等。
2、规范车辆管理服务——对进出后勤管理服务区域的车辆进行指引,并指挥车辆有序停放。
3、配合、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在公共区域提供消防安全协助及日常巡视等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4、门卫管理服务——做好服务区门卫管理,作好相应登记、核查、引导等服务。
5、安全管理服务——做好白天、夜间巡逻服务,保障公共区域财产安全、公共安全,防止盗窃、损坏等事故发生。
第七条 绿化管理服务
1、负责区域内绿化植物的管理、养护、一般改造、更新等工作(改造、更新所需材料费由甲方承担)。按相关规范要求定期清除杂草、病虫防治、松土施肥、修剪、清理枯枝黄叶,更换残花及死亡苗木、日常浇水及园林保洁等工作。
2、熟悉区域内绿化布局及各区域绿化养护现状,了解区域内主要树木、花卉等植物的基本生物学特征、生态学等特性。
3、负责区域内的绿化环境布置工作。
4、负责对绿化场地内攀折、损坏花草树木及园林小品等行为进行制止。
第八条 物业维护维修服务
1、对区域内水、电、气、通讯等管网,办公、照明等设施设备进行管理、维护、简单维修(不含专业维修,维修所需耗材由甲方提供),确保正常使用。
2、负责区域内设施设备耗材的更换。
客服服务
配合甲方进行接待工作。
第十条 其它
1、定期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甲方处理,维护好区域整体面貌。
2、及时关闭区域内未使用的设施设备等,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3、第五条至第九条未详细说明但与乙方物业服务相关的其它工作,由乙方负责完成。
4、附件四《服务范围及要求》所要求的相关工作。
第四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制定后勤管理服务区域内公用部位的使用、公共秩序维护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报经甲方同意后予以施行。
2、有权随时检查后勤管理服务区域内乙方服务质量达标情况并提出意见,乙方须在双方书面约定的期限内予以改正。
3、乙方根据双方约定提供管理与服务时,甲方应给予积极和必要配合。其中,甲方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应避免出现故意破坏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公共安全的行为。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处理及承担相关费用。
4、为明确职责,便于双方有效的管理,后勤管理服务区域内的日常后勤管理工作,由甲方指定专人与乙方现场负责人进行协调安排并组织实施,共同履约。
5、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不向第三方透露双方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条款及合同金额,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乙方自有的管理资料等(因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需要而被要求披露的,不在此限)。
6、因维护乙方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封闭后勤管理服务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临时占用、挖掘后勤管理服务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乙方可提供必要的帮助。
7、后勤交接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
甲方相关领导及办公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车牌号、办公室电话等); 后勤管理服务区域内各项公共设施设备的清单、管理、使用要求; 后勤管理服务区域内与乙方开展工作有关的外联单位(部门)信息明细表(单位名称、位置、联系人、职务、工作主要职责、联系方式); 后勤管理服务区域平面图,项目基本建筑信息资料; 交接范围、物资清单。
8、向乙方免费提供必需的管理用房及办公家具等。
9、按时给付乙方后勤管理服务费。
10、签收乙方提供的相关工作报告等书面材料。
11、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由甲方成立考核小组,按照合同附件《后勤服务管理考核标准》每月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
12、甲方有权在乙方派遣主要物业服务人员(详见合同清单表)前,对乙方拟派遣人员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换。在物业服务过程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不合格的任何物业服务人员。
第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后勤管理服务区域内制订有关后勤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报经甲方同意。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约定,对后勤管理服务区域实施管理,提供后勤管理服务,并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有权要求甲方及后勤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与服务行为。
4、乙方可采取规劝、阻止、上报甲方处理等必要措施,制止各种违反后勤管理服务区域内后勤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5、乙方应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后勤服务应急处理预案。
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需在甲方约定的时间内移交后勤管理权,撤出后勤管理服务区域,做好后勤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向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后勤管理的相关档案资料并不得拖延。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后勤服务无法及时交接,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7、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不向第三方透露甲乙双方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条款和合同金额;同时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在给甲方服务过程中知晓获得的甲方信息,并不得利用这些信息。
8、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本协议中的后勤管理费用及其他有关约定的费用。
9、乙方服务人员有权要求甲方工作人员对乙方提出的意见或建议给予书面反馈,对于甲方因未及时采纳或拒绝乙方建议而产生的不良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10、当甲方需要更换乙方派驻的服务人员(须提出正当合理的更换理由)或乙方因特殊原因出现人事变动时,乙方须至少提前一周派出新任服务人员跟随原人员熟悉后勤管理服务区域情况及办理工作交接,保证后勤管理服务区域的服务正常运作不受影响。
11、乙方应加强对所属后勤服务人员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并承担其相应安全责任。
12、乙方应派遣合同约定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工作人员,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其购买社会保险、意外伤害险等。若乙方未按规定购买,由此造成的损失、赔偿、诉讼、处罚等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13、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人员,由乙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因乙方违法用工行为造成的损失、赔偿、诉讼、处罚等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14、乙方在物业服务过程中,因乙方物业服务行为过失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5、乙方在物业服务过程中,应加强员工培训教育,不得泄露甲方相关人员、物业、工作等方面信息,不得泄露服务区域内文字、影象等信息。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6、在乙方配合甲方开展各项工作过程中,需乙方人员加班的,乙方应全力配合。
17、乙方应为其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服务过程中应统一着装。
18、乙方进场后,需将组织结构及相关人员信息、职务、岗位等报甲方备案,若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上报甲方。
19、乙方所派遣人员应具有相应技术资格证,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进行更换。
20、乙方不得将物业服务工作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服务费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期内,双方应就履约情况交换意见,并就改进和提升后勤管理服务品质进行研讨。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期、服务质量等受托人履约情况,由受托人申请并经委托人审核确认后无息逐步退还给受托人。
第五章 后勤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 本合同总金额暂定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其中:不含税金额 元,增值税额 元;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遇国家税率变化,该合同总金额将按原不含税金额重新组价计算。计算方法如下:新的合同总金额=已履行部分金额+原未履行部分不含税金额+(原未履行部分不含税金额*新税率)。
1、后勤服务费用按月进行结算支付,每月后勤服务费用由当月人员服务费和当月其他服务费组成。
若每月现场实际服务人数低于合同清单人数,则实际结算以当月甲方确认的实际服务人数*服务人员单价(元/月*人)进行办理;若其他服务当月实际未发生,则实际结算扣除当月其他服务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增加人员。
2、合同清单中各类型服务人员单价(元/月*人)和其他服务单价(元/月)为固定单价,在服务期内不因任何原因进行调整。包含乙方工作人员薪资、加班费、奖金、通讯费、交通费、服装费、劳保费、福利、各类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等所有费用。
第十五条 后勤管理服务费给付方式:
1、后勤服务费每月计算一次,在次月20日前进行支付。
2、合同签订后,由甲方每月对乙方实际服务人员数量和其他服务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签证。服务人员每月服务不足15天的按半月计,超过15天(含15天)但不足月的,按1月计。
3、甲方扣留每月服务费的5%作为考核保留金,该考核保留金由甲方根据《后勤服务管理考核标准》(详见合同附件一)每月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支付。
4、甲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服务费。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相关资料及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第十六条 需要特殊说明的费用项目
1、后勤服务区域内常用消耗品(如厕纸、洗手液、空气清新剂、毛巾、扫把、撮箕、拖把)等材料,乙方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收到书面申报后一周内予以答复),审批通过后由甲方统一采购,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在管理服务期间产生的办公、清洁用水(电)等能源消耗费由甲方承担。
3、秩序维护警用、通讯器材的装备费用、公共消防设备的更新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向甲方提交更新维护的书面报告、经甲方评估确认后实施)。
4、垃圾外运费、管道清掏费用由乙方承担。
5、室内花卉(若有)的更新、室外花木的租摆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办公区域,办公耗材及能耗由甲方承担。
7、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制作相关标识、条幅、展板等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8、甲方如有接待活动需提前告知乙方,并提供活动方案及乙方所需配合内容。
9、本合同所约定乙方服务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安防设施设备(监控、对讲机、巡逻灯等)因损坏而影响乙方服务作业时,乙方可书面、口头报备甲方,甲方负责维修、更换并承担所有的费用。
10、建筑外立面、化粪池、下水道疏通清洗工作由乙方负责处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1、乙方人员的三餐,由甲方免费提供。乙方人员的住宿,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包含于合同费用中。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未到达约定的后勤管理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需在双方书面约定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乙方未按照约定及时整改完成,每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2000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如果违反相应管理规定,甲方有权依据相应管理规定对乙方处以合同价款1‰-2‰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甲方如违反合同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后勤管理服务中断的,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及时恢复后勤服务。
2、乙方已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甲方设备老化、维修不当造成损失的。
3、非因乙方责任出现服务区域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安防设备及其他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为维护公众及企业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危急情况下,如发生气体泄漏、漏电、火灾、地震、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所造成的财产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章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满前,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管理,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续约的,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二条决定续约的,双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签订下一期后勤管理服务合同。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后勤管理服务企业接管后勤管理服务区域之前,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可暂时继续为甲方提供后勤管理服务,甲方应继续交纳相应的后勤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四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后勤管理用房、后勤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甲方的所有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甲方,如有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五条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第八章未约定事项及合同争议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 在合同约定范围外,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的其它服务,经双方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后予以实施。
第二十七条在履约中双方可对合同的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八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二十九条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条合同一式十二份,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十份,甲方执七份、乙方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后勤服务管理考核标准
本考核采取综合考核得分的方式进行,由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考核。 1、综合得分90分(含)及以上为优秀,90分-80分(含)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2、每月考核费用按100分换算,即乙方每月基础分为100分,经过考核,分数90分(含)以上发当月全额考核保留金,分数在90分-80分(含)时核发当月50%考核保留金;分数80分以下的,甲方扣除当月考核费用; 3、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考核分类名称分值小计考核内容评分结果备注
一、基础管理15物业服务项目组织机构:是否设置相关管理机构,机构设置是否科学有效,机构人员是否满足物业服务及甲方要求。
制度建设:是否制定物业服务大纲、物业服务实施细则;大纲、实施细则是否完善;是否建立档案、安全、保洁、客服、消防、培训、出入库、考勤等各项管理制度,制度是否上墙;各部门各岗位是否职责清晰。
物业管理目标:是否明确物业管理服务目标,各物业服务人员是否知晓。
物业管理方针:是否明确物业管理服务方针,各物业服务人员是否知晓。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个人资格、能力是否满足物业服务要求;是否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大纲、实施细则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实现物业管理目标;是否能有效协调解决服务过程中各项问题,以满足甲方要求。
培训:是否制定培训计划,每月对秩序维护、清洁 、客服、维修等物业服务人员进行物业服务培训,确保其熟悉各自业务及作业流程。
服务人员整体精神面貌:物业服务人员是否统一着装,并佩戴明显标志,其中秩序维护人员、客服人员必须保证服装整洁、举止大方得体;工作是否认真负责、言语规范文明,作风严谨;精神状态是否饱满。
是否进行每日考勤;后勤服务人员实行定岗、定员,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缺勤;秩序维护、客服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站在指定区域,不得漏岗、缺岗。
其它;是否发生拖欠物业服务人员工资事件;是否有甲方工作人员对物业服务的投诉事件。
二、环境卫生管理15是否制定环境卫生管理服务操作规范及流程,各环境卫生服务人员是否知晓。
环境卫生管理服务实行责任制,有明确的责任范围、分工,相应服务人员知晓各自责任范围并进行公示。
环卫设备完备规范,垃圾箱、垃圾池及时清理。
楼道、过道、大门、卫生间等凡属物业卫生服务区域,清洁卫生必须打扫到位。
卫生间洗手液、擦手纸等相关物件准备齐全。
所有的清洁用具须存放到指定的位置,不得随意乱放。
三、秩序维护管理15是否制定秩序维护管理服务操作规范及流程,各秩序维护管理服务人员是否知晓。
秩序维护管理实行责任制,有明确的责任范围、分工,相应服务人员知晓各自责任范围并进行公示。
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服务区域,须进行登记,并征得业主单位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无关人员、车辆禁止进入。
引导来访客户将车停到停车区域,不许乱停乱放。安保人员做好停车场安全管理,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水灾。
秩序维护人员应按规定做好定时定点的安全巡检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安保人员应做好区域内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水灾。有应急预案,并做好消防演习、防洪演练。汛期安排人员24h值守,并做好相关防洪准备。
夜间巡检须关闭公共电气(如照明)等设备,应关闭各区域门窗等
形象保安着装、站姿是否标准,工作态度是否认真积极,仪容仪表是否符合要求,整体精神状态。
四、绿化管理服务15是否制定绿化管理服务操作规范及流程,各绿化管理服务人员是否知晓。
绿化管理服务实行责任制,有明确的责任范围、分工,相应服务人员知晓各自责任范围并进行公示。
是否根据不同植物特性制定养护计划和养护标准。
树木成活率、保存率不小于95%
草坪生长良好,无大范围长势 衰退或者滞长现象(范围不超 过50m2/块)
花草树木修剪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折损现象,无斑秃,无枯黄。
绿地无杂草,无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
租摆植物摆放到位,盆体清洁,植物表面无积灰。
五、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服务15是否制定物业维护维修服务操作规范及流程,各物业维护维修服务人员是否知晓。
是否制定物业维护维修工作计划
是否建立设备台账,定期巡检并有记录。
各种灯光设备、门禁设备、停车系统设备等凡属物业管理范围的所有设备均应做好定期维护及保养,保证正常使用。
 六、库区(含防护堤)安全巡查15巡查频次是否满足甲方要求,并做好记录。 
巡查时发现安全隐患等问题是否及时上报业主单位。
七、客服服务10配合甲方人员做好来客接待工作,面带笑容,礼貌用语,形象气质佳。
总分100

附件二、安全责任书(格式)
为了切实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服务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的相关规定,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本合同工作顺利实现,甲方 与乙方 (乙方名称) ,就 (合同编号: )的安全责任达成以下共识,特签订本责任书,供双方共同遵守:
1安全服务的目标
(1)不发生生产性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生产性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万元以上的设备、交通和火灾事故。
(3)不发生生产性原因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4)不发生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其它责任事故。
2安全责任
2.1责任主体及相关者
甲方负责统一协调全范围的安全、社会治安、消防、防汛和防灾、救灾等工作,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统一协调。甲方对安全的统一协调工作并不解除乙方按第2.3规定应负的安全责任。
乙方充分理解甲方对于安全服务的重视,愿意切实作好安全措施,确保服务安全。由于乙方的责任引起的任何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2甲方的安全责任
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为乙方履行安全责任提供必要的资金。甲方负责组织一个安全服务委员会,统一协调安全服务工作。
2.3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2)乙方工作人员应按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操作,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不得将甲方物资用作其他用途,不得将甲方物资转借他人使用,不得交予非乙方工作人员使用。
(4)乙方使用过程中因自身原因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设备设施毁损的,乙方应当修复,不能修复或修复失去使用价值的,乙方应当按市场重置价格予以赔偿。
(5)乙方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
(6)乙方承诺,不论是否为工作时间,任何乙方人员在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作业中出现的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一切损失。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
(7)乙方应当确保在特殊岗位作业人员持有相应证书,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甲方将对上述人员的作业资格进行抽查,若乙方特殊作业人员未持有相应资格证书或证书过期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5000元/人的违约金,并应当立即改正,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本责任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不因本责任书的签订,免除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与义务。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签名)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时 间: 年 月 日
附件三:廉政协议书格式
廉政协议书(格式)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工程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工程运营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 的高效优质,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本项目甲方—— 与乙方—— (乙方名称) 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和乙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 合同文件(合同编号: ),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及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有关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廉政告示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书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处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提供方便等。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服务合同有关的经济活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协议书作为 (合同编号: )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四:服务范围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章 约定服务内容”。
二、服务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建立完善的项目物业服务机构,职责清晰。
2、有明确的物业服务目标、方针。
3、有完善的物业服务大纲、制度、实施细则、操作规范及流程等指导性文件。
4、建立健全的质量、财务、档案、培训等制度。
5、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6、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铭牌,面容清洁,认真负责,言语规范文明,服务主动、热情。
7、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 
1、区域内设有垃圾收集点,确保垃圾房周边干净整洁。
2、室外场地每日清扫不低于1次;室内公共区域(含办公室)每日清扫不低于1次;公共卫生间每天清洁次数不低于3次;楼道扶手每周全面擦拭1次。
3、共用部位玻璃每个月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三米高度以下)。
4、共用部位五金件每季度抛光1次。
5、窗帘每半年清洁1次(若有)。
6、桌布每月清洁1次(若有)。
7、总体要求:地面干净无杂质、无积水,无明显污迹、油渍,保持地面材质原貌;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无明显印迹;各种金属件表面干净,无污渍、无蛛网;门把手干净、无印迹、定时消毒;天花板干净,无污渍、无蛛网;灯具干净无积尘,中央空调风口干净,无污迹,进出口地垫摆放整齐,表面干净无杂物,盆栽植物无积尘。
8、及时巡查各区域,保障清洁卫生。
9、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
(三)秩序维护管理服务
1、区域内24小时值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3小时至少巡查1次。
3、车辆停放有序。
4、着装统一,工作态度认真积极,仪容仪表良好,精神状态饱满。
5、做好防火、防盗、防抢、防破坏、防其它灾害的的“五防”工作,在节假日要加强夜间警卫。
6、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7、保障公共区域财产安全、公共安全,防止盗窃、损坏等事故发生。
8、秩序维护管理人员不许留胡须,不留长发(发梢不过衣领),不染耀眼颜色头发;站有站姿,走有走势;不缺岗、不漏岗、不离岗,工作期间不得有哼歌曲、打口哨、打响指、伸懒腰、乱扔杂物、吐痰、大声喧哗等有失职业形象的动作;不得有看书、看报、听音乐、看电影、闲聊等行为。
9、保安年龄不超35岁,身高不低于168cm。
(四)绿化管理服务
1、及时对绿化植物进行管理、养护、一般改造、更新等。
2、树木长势良好,成活率、保存率不小于95%。
3、草坪生长良好,无大范围长势衰退或者滞长现象。
4、花草树木修剪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折损现象,无斑秃,无枯黄。
5、绿地无杂草,无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
6、租摆植物摆放到位,盆体清洁,植物表面无积灰。
(五)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服务
1、保障区域内公用设施设备运行良好,可正常使用。
2、配合业主单位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3、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4、负责拟定安全用电、节约用水用电的相关制度,并监督检查工作的执行,核对每月用电、用水等情况。
5、熟悉区域内的水管、电线、灯具、网络线路及设备、电话线路及电器等设施设备的分布、数量、安装维护及保养、使用等情况,并定期进行检查,做好巡查记录,发现故障及时处理,若是不能进行修理的要及时报甲方进行处理。
6、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服务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证或上岗证。
(六)库区(含防护堤)安全巡查
每天至少完成一次枢纽库区(含防护堤)重点部位或关键设施日常巡查工作,具体为:巡查库区有无塌方、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现象;汛期协助招标人做好防洪度汛相关工作;巡查库区安全警示标牌及启闭设施是否完好;劝阻枢纽库区(含防护堤)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如库边取土、违规垦种等;劝阻生产区库区钓鱼、捕鱼、游泳等行为。
(七)客服服务
配合甲方进行接待工作。
第五章 招标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清单中各类型服务人员数量和其他服务的服务月数均为暂估数量,最终以实际发生的数量进行结算。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增加服务人员。
1.2清单中各类型服务人员单价(元/月*人)和其他服务单价(元/月)为固定单价,在服务期内不因任何原因进行调整。包含乙方工作人员薪资、加班费、奖金、通讯费、住宿费、交通费、服装费、劳保费、福利、各类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等所有费用。
1.3此清单报价合计应与投标函中的报价一致。
1.4满足现行税务相关规定。
2、工程量清单汇总表
序号名称金额(元)备注
1人员服务费
2其他服务费
合 计(1+2)

2-1、人员服务费
序号岗位/职务单位数量单月费用小计费用合计备注
单价(元/月*人)费用小计(元/月)月数(月)费用合计(元)
1项目经理136
2保洁领班236
3保洁员1236
4设备保洁员(含勤杂)636
5保安领班236
6保安1336
7绿化技师236
8绿化杂工636
9工程维修工人 136 
10综合杂工336
合计48

2-2、其他服务费
序号名称数量(月)费用小计(元/月)合计(元)
1库区(含防护堤)安全巡查36

第六章 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船闸、泄洪冲沙闸、发电厂房、混凝土重力坝、鱼道、开关站、库区防护工程和梯调中心等配套设施,渠化岷江Ⅲ级航道20.2km,建设Ⅲ级船闸(尺度220m×34m×4.5m)和500MW电站(9×55.6MW)各一座,坝顶总长1094.55m,最大坝高37.8m,坝顶高程为342.8m,工程概算投资为104.239亿元。
鱼类增殖站位于乐山市犍为县塘坝乡塘坝口街(原犍为火电厂站址),距乐宜高速出口往塘坝方向三百米左右,场地位于岷江右岸,场平总面积96.73亩,本栋建筑占地面积2596.85平米,地上总建筑面积2928.54平米。
犍为枢纽库区防护工程主要包括:塘坝乡集镇防护工程、石马坝防护工程和前丰坝防护工程。塘坝乡防护工程位于坝址右岸上游约3.6km处,主要包括塘坝乡防洪堤(防洪堤长约2.76km),在防护区内设置排涝泵站和高位排涝隧洞;石马坝防渗排浸工程位于坝址左岸上游约8.0km处,主要包括混凝土防渗墙(总长约4000m)、排水泵站、垫地及防护等;前丰坝位于岷江右岸,距石溪集镇约2.0km,距犍为坝址约10.0km,主要包括垫地及防护等。
第七章 服务范围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章 约定服务内容”。
二、服务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建立完善的项目物业服务机构,职责清晰。
2、有明确的物业服务目标、方针。
3、有完善的物业服务大纲、制度、实施细则、操作规范及流程等指导性文件。
4、建立健全的质量、财务、档案、培训等制度。
5、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6、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铭牌,面容清洁,认真负责,言语规范文明,服务主动、热情。
7、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 
1、区域内设有垃圾收集点,确保垃圾房周边干净整洁。
2、室外场地每日清扫不低于1次;室内公共区域(含办公室)每日清扫不低于1次;公共卫生间每天清洁次数不低于3次;楼道扶手每周全面擦拭1次。
3、共用部位玻璃每个月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三米高度以下)。
4、共用部位五金件每季度抛光1次。
5、窗帘每半年清洁1次(若有)。
6、桌布每月清洁1次(若有)。
7、总体要求:地面干净无杂质、无积水,无明显污迹、油渍,保持地面材质原貌;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无明显印迹;各种金属件表面干净,无污渍、无蛛网;门把手干净、无印迹、定时消毒;天花板干净,无污渍、无蛛网;灯具干净无积尘,中央空调风口干净,无污迹,进出口地垫摆放整齐,表面干净无杂物,盆栽植物无积尘。
8、及时巡查各区域,保障清洁卫生。
9、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
(三)秩序维护管理服务
1、区域内24小时值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3小时至少巡查1次。
3、车辆停放有序。
4、着装统一,工作态度认真积极,仪容仪表良好,精神状态饱满。
5、做好防火、防盗、防抢、防破坏、防其它灾害的的“五防”工作,在节假日要加强夜间警卫。
6、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7、保障公共区域财产安全、公共安全,防止盗窃、损坏等事故发生。
8、秩序维护管理人员不许留胡须,不留长发(发梢不过衣领),不染耀眼颜色头发;站有站姿,走有走势;不缺岗、不漏岗、不离岗,工作期间不得有哼歌曲、打口哨、打响指、伸懒腰、乱扔杂物、吐痰、大声喧哗等有失职业形象的动作;不得有看书、看报、听音乐、看电影、闲聊等行为。
9、保安年龄不超35岁,身高不低于168cm。
(四)绿化管理服务
1、及时对绿化植物进行管理、养护、一般改造、更新等。
2、树木长势良好,成活率、保存率不小于95%。
3、草坪生长良好,无大范围长势衰退或者滞长现象。
4、花草树木修剪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折损现象,无斑秃,无枯黄。
5、绿地无杂草,无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
6、租摆植物摆放到位,盆体清洁,植物表面无积灰。
(五)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服务
1、保障区域内公用设施设备运行良好,可正常使用。
2、配合业主单位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3、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4、负责拟定安全用电、节约用水用电的相关制度,并监督检查工作的执行,核对每月用电、用水等情况。
5、熟悉区域内的水管、电线、灯具、网络线路及设备、电话线路及电器等设施设备的分布、数量、安装维护及保养、使用等情况,并定期进行检查,做好巡查记录,发现故障及时处理,若是不能进行修理的要及时报甲方进行处理。
6、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服务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证或上岗证。
(六)库区(含防护堤)安全巡查
每天至少完成一次枢纽库区(含防护堤)重点部位或关键设施日常巡查工作,具体为:巡查库区有无塌方、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现象;汛期协助招标人做好防洪度汛相关工作;巡查库区安全警示标牌及启闭设施是否完好;劝阻枢纽库区(含防护堤)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如库边取土、违规垦种等;劝阻生产区库区钓鱼、捕鱼、游泳等行为。
(七)客服服务
配合甲方进行接待工作。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1)“(盖章位章)”的,下划线上填写单位全称(法定名称),在单位全称上加盖单位章,单位全称应与单位章一致。“盖章”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3“签字、盖章要求”办理。
下划线后括号内的填写说明,如盖单位章、签字、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姓名等,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以删除。
(2)投标人参加投标,可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进行,也可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进行。
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应按“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格式和要求由投标人单位出具证明,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删除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中的“或其委托代理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应按“二、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和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并附有关证明,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删除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3)本章中与投标人有关的“注”,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都应保留(已删除内容除外)。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报价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后勤管理服务方案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资格审查表
八、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
(招标人全称):
1.我方仔细研究了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增值税为 ,增值税税率为 )。服务期限为 个月,服务质量为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协议书,并在合同书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和招标文件中所规定所有服务。
3.项目经理姓名: 年龄: 。
4.我方承诺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内,本投标函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设计任务。
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6.我方以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函同时递交。
7.其他 。
投标人:(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报价文件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清单中各类型服务人员数量和其他服务的服务月数均为暂估数量,最终以实际发生的数量进行结算。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增加服务人员。
1.2清单中各类型服务人员单价(元/月*人)和其他服务单价(元/月)为固定单价,在服务期内不因任何原因进行调整。包含乙方工作人员薪资、加班费、奖金、通讯费、住宿费、交通费、服装费、劳保费、福利、各类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等所有费用。
1.3此清单报价合计应与投标函中的报价一致。
1.4满足现行税务相关规定。
2、岷江犍为港航电工程2024-2027年后勤服务采购(枢纽区、库区及鱼类增殖站)工程量清单汇总表
序号名称金额(元)备注
1人员服务费
2其他服务费
合 计(1+2)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1、人员服务费
序号岗位/职务单位数量单月费用小计费用合计备注
单价(元/月*人)费用小计(元/月)月数(月)费用合计(元)
1项目经理136
2保洁领班236
3保洁员1236
4设备保洁员(含勤杂)636
5保安领班236
6保安1336
7绿化技师236
8绿化杂工636
9工程维修工人 136 
10综合杂工336
合计48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2、其他服务费
序号名称数量(月)费用小计(元/月)合计(元)
1库区(含防护堤)安全巡查36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另行授权)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 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年月日
注:(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形式为银行转账的采用)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加(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我单位现递交投标保证金大写:_____万元整(¥____万元),作为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义务的担保。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招标人将有权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 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附:(1)银行给投标人的转账回单复印件
(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保函的采用)
致: (招标人全称):
我方自愿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投标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本投标人承诺所提交的投标保函真实有效,若有虚假,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附: 保函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五、后勤管理服务方案
格式不限,本章节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要求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进行编制。
六、项目管理机构
1、拟派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简历
投标人名称(盖章):
职位:
人员 资料人员姓名: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学历:职务:
工作年限:
公司/项目/职务/有关经验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月年月
年 月年 月

注:(1)本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如有)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中无法显示其任职情况的,需另附用户证明或企业任职文件);如不实,属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2、拟派本招标项目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姓名拟派岗位备注

注: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拟派往本招标项目的人员有效身份证证件、职业资格证(若有)的复印件。如不实,属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七、资格审查表
1、投标人基本情况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人邮政编码
传真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①在本表后应附组织机构代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不需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所附执照、证书等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近年已完成或正进行的业绩汇总表
物业名称接管时间发包人物业类型服务面积(万平方米)备注

注:(1)招标人填写的具体年限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致。
(2)类似项目应附资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2,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序号案由双方当事人名称处理结果或进展情况

注:(1)本表为调查表。不得因投标人发生过诉讼及仲裁事项要求作为废标处理或作为量化因素或评分因素,除非其中的内容涉及其他规定的评标标准,或导致中标后合同不能履行。
(2)诉讼及仲裁情况是指发生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中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诉讼及仲裁事项,以及投标人认为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诉讼及仲裁事项。
(3)诉讼包括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仲裁是指争议双方的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以第三方的身份进行裁决。
(4)“案由”是事情的原由、名称、由来,当事人争议法律关系的类别,或诉讼仲裁情况的内容提要。如“工程款结算纠纷”。
(5)“双方当事人名称”是指投标人在诉讼、仲裁中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或第三人的单位名称。
(6)诉讼、仲裁的起算时间为:提起诉讼、仲裁被受理的时间,或受到法院、仲裁机构诉讼、仲裁文书的时间。
(7)诉讼、仲裁已有处理结果的,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3;还没有处理结果的,应说明进展情况,如某某人民法院于某年某月某日已经受理。
(8)如近三年没有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删除表格,另声明“经本投标人认真核查,本投标人近3年没有发生本投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纠纷,如不实,构成虚假,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八、其他材料
(一)关于信誉的承诺
(二)关于投标有效期的承诺
(三)关于未处于投标禁入期的承诺
……
注:(1)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除以上七项外,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其他材料。但不得与以上七项内容及本招标文件列出的选择项中招标人没有选择的项重复或抵触。
(2)招标人不得要求与本项目招投标和履行合同无关的材料。
(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没有要求的材料,投标人不需要提供。投标文件不得夹带宣传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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