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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局:湘江新区有害垃圾收运处置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湘江新区有害垃圾收运处置项目
二、项目概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湘江新区生活垃圾分类有害垃圾收运处置采取“两点一站一中心(投放点+集中点+转移站+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的模式对区内20个街道(及镇)共计23处集中暂存点的有害垃圾进行收集、运输、分拣、包装、转移、处置“一体化”服务。
三、有害垃圾范围
有害垃圾主要品种包括:废药品、废杀虫剂、废化学溶剂、废油漆、废矿物油、废感光材料、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血压计等9类。
生活垃圾中主要有害垃圾名录
序号
有害垃圾类别
包含范围
危废代码
1
废药品及其包装物
过期、失效药品及内包装等
HW03 900-002-03
2
废杀虫剂及其包装物
废杀虫剂、除草剂、老鼠药、蟑螂药、消毒剂、农药及其包装等
HW49 900-041-49
3
废化学溶剂及其包装物
废染发剂、胶水、涂改液、指甲油、洗甲水及其包装等
HW49 900-041-49
4
废油漆及其包装物
废油漆及其包装等
HW49 900-041-49
5
废矿物油及其包装
废机油、润滑油、冷冻液及其包装等
HW08 900-249-08
6
废感光材料
废胶片、废相纸、废墨盒、废硒鼓等
HW16 900-019-16
7
废电池
废铅酸、镍镉、氧化汞、纽扣电池等
HW49 900-044-49
8
废荧光灯管
废荧光(日光)灯管、节能灯管、卤素灯管等
HW29 900-023-29
9
废血压计、温度计
含汞的温度计、血压计等
HW29 900-024-29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四、服务范围及运行模式
服务范围:湖南湘江新区范围内包含岳麓片区、高新片区、望城片区20个街道(及镇),共计设置23处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其中岳麓片区设置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15处(含岳麓街道、望岳街道、梅溪湖街道、桔子洲街道、望月湖街道、望城坡街道、西湖街道、学士街道、天顶街道、洋湖街道、观沙岭街道、咸嘉湖街道、银盆岭街道、长沙市政府点位以及原岳麓区政府点位),高新片区设置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5处(含麓谷街道、雷锋街道、东方红街道、白马街道以及高新区管委会),望城片区设置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3处(含金山桥街道、黄金园街道以及白箬铺镇)。
运行模式:街道(单位)负责在辖区内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中标单位对范围内20个街道(及镇)的有害垃圾暂存点进行集中收集(每月不少于2次),运输至转移站(转移站不少于1个,由中标单位按要求设置),经人工分拣、包装后贮存,每月按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转移至处置地进行无害化处置。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1、中标单位负责湘江新区生活垃圾分类中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分拣、包装、转移、处置“一体化”服务。
2、根据垃圾分类工作要求,根据项目需要,足额配备有害垃圾服务人员和作业车辆,服务人员须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作业服务规范要求,做到文明操作。
3、投入100m?以上的有害垃圾临时贮存点(转移站),贮存点须密闭建设,门口内侧设立围堰,地面应做好硬化及三防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要满足国家及其他环保单位规定的有害垃圾临时贮存要求。
4、有害垃圾收集运输时,应按照危险废物运输要求选择机动灵活、可适应多种复杂城市道路路况的密闭式专用有害垃圾作业车。车辆应按照规范喷涂或悬挂危险货物和有害垃圾分类标识,保证车身密封,避免撒漏,同时配置缓冲设备或材料,防止废灯管、含汞温度计等有害垃圾在运输过程中破损。
5、有害垃圾收集过程中,收集单位与有害垃圾集中点负责单位应按照类别对有害垃圾进行计量,并认真记录交接日期、交接单位、交接种类、各种类重量,交付双方确认信息无误后签字。
6、有害垃圾须按要求进行分拣、包装,使用桶装密闭容器进行装载,各种包装桶必须无泄漏、腐蚀,桶盖严密,无膨胀受压;在将液体废物注入容器时,须预留足够的空隙,防止容器内的液体废物在正常的处理、存放及运输时,因为温度或其他物理状况转变而膨胀,造成容器变形泄漏,有害垃圾装到合适的包装容器中之后,贴上危险废物标签,合理贮存等待转运处理。
7、中标单位将有害垃圾转移处置时,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填写并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8、供应商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范围包括以上9类有害垃圾。(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1、中标单位负责湘江新区生活垃圾分类中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分拣、包装、转移、处置“一体化”服务。
2、根据垃圾分类工作要求,根据项目需要,足额配备有害垃圾服务人员和作业车辆,服务人员须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作业服务规范要求,做到文明操作。
3、投入100m?以上的有害垃圾临时贮存点(转移站),贮存点须密闭建设,门口内侧设立围堰,地面应做好硬化及三防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要满足国家及其他环保单位规定的有害垃圾临时贮存要求。
4、有害垃圾收集运输时,应按照危险废物运输要求选择机动灵活、可适应多种复杂城市道路路况的密闭式专用有害垃圾作业车。车辆应按照规范喷涂或悬挂危险货物和有害垃圾分类标识,保证车身密封,避免撒漏,同时配置缓冲设备或材料,防止废灯管、含汞温度计等有害垃圾在运输过程中破损。
5、有害垃圾收集过程中,收集单位与有害垃圾集中点负责单位应按照类别对有害垃圾进行计量,并认真记录交接日期、交接单位、交接种类、各种类重量,交付双方确认信息无误后签字。
6、有害垃圾须按要求进行分拣、包装,使用桶装密闭容器进行装载,各种包装桶必须无泄漏、腐蚀,桶盖严密,无膨胀受压;在将液体废物注入容器时,须预留足够的空隙,防止容器内的液体废物在正常的处理、存放及运输时,因为温度或其他物理状况转变而膨胀,造成容器变形泄漏,有害垃圾装到合适的包装容器中之后,贴上危险废物标签,合理贮存等待转运处理。
7、中标单位将有害垃圾转移处置时,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填写并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8、供应商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范围包括以上9类有害垃圾。(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验收标准:
(三)验收标准: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附件:
1、湘江新区有害垃圾收运处置服务考核明细表
2、湘江新区有害垃圾转运点明细表
附件1:
湘江新区有害垃圾收运处置服务考核明细表(百分制)
序号
项目
考核标准
扣分原因
分值
扣分标准
扣分
情况
1
服务规范
每月收运各街道有害垃圾集中点2次,并有收运记录。
缺少收运记录的
2
未按要求完成每个街道扣0.5分/项/次,直至扣完所有分值。
 
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服务规范,态度好。
发现未穿着工作服或出现收运过程中发生纠纷等
5
未按要求完成扣0.5分/项/次,直至扣完所有分值。
 
保持收集车辆的整洁卫生。将当日收集的有害垃圾足量运送至有害垃圾贮存点。
发现收运车辆不洁,未及时清卸有害垃圾的
5
未按要求完成扣0.5分/项/次,直至扣完所有分值。
 
有害垃圾应按要求进行分拣和包装,并有序摆放至有害垃圾贮存点等待转移,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整洁,转入、转移过程中不得污染周边环境。
发现有害垃圾未按要求分拣和包装,或贮存点未按要求摆放,及污染环境等
5
未按要求落实扣1分/项/次,直至扣完所有分值。
 
2
内部管理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员工培训,及时解决收集运输处置有害垃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查看会议记录
2
未按要求完成扣1分/项/次,直至扣完所有分值。
 
认真参加市、区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积极部署落实。
出现不服从安排、搞走过场,搞形式的
2
未按要求完成扣1分/项/次,直至扣完所有分值。
 
3
责任履行
为有害垃圾的转移配备足额的有害垃圾专用容器进行分拣和包装。
出现有害垃圾未进行分拣或包装的
8
未按要求完成扣1分/项/次,直至扣完所有分值。
 
按要求对收集的有害垃圾进行包装与整理。
发现有破损或撒漏情况的
4
未按要求完成扣1分/项/次,直至扣完所有分值。
 
每月不少于2次对各街道的有害垃圾集中点进行收运,做到应收尽收。
对各街道的有害垃圾集中点收运少于2次的或出现相关投诉情况的
12
经查实发现不符合考核内容1项次,扣1分。发现同样问题2次以上(含2次),加扣2分/次。
 
运输过程中实施密闭化运输,不滴漏溢撒,不得造成环境污染。
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撒漏情况的
12
经查实发现不符合考核内容1项次,扣1分。发现同样问题2次以上(含2次),加扣2分/次。
 
收集的有害垃圾要确保质量,明确来源,不得弄虚作假。
发现有害垃圾来源不明或弄虚作假的
5
经查实发现不符合考核内容1项次,扣1分。
 
4
台账管理
应建立有害垃圾收运记录台账,并做到及时更新,及时向各街道有害垃圾负责人确认签字。
出现没有及时更新台账;及时上报相关单位等,以及篡改、虚报台账等行为的
4
经查实发现不符合考核内容1项次,扣1分。篡改、虚报报表台账等情况,不得分。
 
5
处置流向
收集的有害垃圾严格按合同要求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处理或交易。
出现违法处置有害垃圾等问题的
8
经查实发现不符合考核内容1项次,扣2分。
 
6
公共监督
认真处理市民投诉,在24小时内整改落实到位。
出现市民投诉、领导督查等造成负面影响的行为
5
未履行工作职责,投诉一次扣1分,整改不及时,加倍扣分。发现同样问题2次以上(含2次),扣2分/次。
 
积极配合市、区、街道做好来访接待及宣传工作,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及时处理公众投诉,无媒体负面报道。积极接受媒体监督。
出现上述问题,并造成工作被动的
5
媒体负面报道经查属实,未进行相应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一次扣1分,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一次扣2分。
 
对市、区书面通报或督查情况在24小时内进行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
在市、区进行日常督查或定期检查时发生的工作责任问题
8
在市、区检查中不合格造成扣分,一次扣1分,发现同样问题2次以上(含2次),扣2分/次。
 
7
安全生产
加强收运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培训,遵守法规,安全出行,操作规范,杜绝安全责任事故。
出现安全生产相关责任的问题的
4
经查实发现不符合考核内容1项次,扣1分。发现同样问题2次以上(含2次)扣2分/次
 
有害垃圾贮存点做好防火、防爆、防泄漏、防盗窃等防护措施,杜绝安全隐患。
出现此类安全隐患现象的
4
经查实发现不符合考核内容1项次,扣1分。
 
扣分
合计
 
考核总得分
 
考核扣款
 
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总分低于98分(不含)以下的按每下降1分扣除服务费1000元;对考核总分低于95分(不含)以下按每下降1分扣除服务费2000元。本年度连续两个季度考核分低于90分(含)的无条件解除合同。

 
 
附件2:
湘江新区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汇总表
片区
街  道
有害垃圾转运点地址
责 任 人
联系电话
备  注




长沙市政府
智能分拣中心
张攀
15111060066
 
岳麓区政府
区政府垃圾分类集中点
陈美芝
18711108684
 
岳麓街道
联丰路岳麓街道城市管理调度中心
杨江英
15874914853
 
桔子洲街道
桔子洲街道办事处
宋文革
13517491899
 
望月湖街道
荣龙社区五片12栋西头废弃警务室
王寅初
18874950520
 
银盆岭街道
岳麓区红星美凯龙家居生活广场(靠富华路)
李木菊
15111387711
 
观沙岭街道
银杉路255号观沙岭街道办事处
彭  军
13875896897
 
西湖街道
老咸嘉湖路三角塘泵站旁
罗  建
13574876245
 
望城坡街道
西二环望新社区垃圾站
李  程
15873157651
 
望岳街道
望岳路窑塘H区旁边,金峰博才小学对面
许立程
13755132286
 
咸嘉湖街道
岳麓区望岳路75号
吴向国
13517495029
 
梅溪湖街道
梅溪湖街道嘉顺苑小区商铺12栋
刘胜国
13875815008
 
天顶街道
燕联社区临水路008号路灯杆旁
张  强
88168303
 
洋湖街道
洋湖街道办事处后栋地下车库南端
张  伟
13574191681
 
学士街道
白鹤社区公园旁白鹤公共垃圾站
赵建军
18874254689
 




麓谷街道
园艺小区5栋106
吴金飞
18182107461
 
麓谷街道
(高新区管委会)
湘江新区三办地下车库入口环保小屋
肖璐
15874939834
 
雷锋街道
雷锋社区,谢家湾小区,C4栋013号
杨航标
15874870759
 
东方红街道
岳麓区通号岭秀苑东方红街道办事处负一楼地下车库
张琰
15874230120
 
白马街道
长兴路社区三益家园小区地下车库
张江华
15074963008
 




金山桥街道
金山桥街道金山桥社区金塘重建地
肖国其
18807418518
 
黄金园街道
黄金园街道黄金园村黄桥大道垃圾分拣中心
王辉
18773184788
 
白箬铺镇
白箬铺垃圾分拣中心(互通路白箬小学对面)
周 刚
19892935185
 
注:招标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调整点位位置或增减点位。

 
 
七、其他要求:
六、其他要求及说明
(一)服务经费及期限:
本项目采购预算(设定最高限价的)为 4978458.00元,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结算方式:
1、付款单位: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局
2、付款方式: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每季度支付一次(下一季度首月支付)。中标方按要求完成工作内容后,由采购方按每季度检查考核情况确定每季度应支付的费用。
(三)验收标准: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四)其它要求:
1、中标方必须遵守劳动法规,依法为作业工人(包括试用期工人)提供劳动安全保障。在合同期内,必须与每位作业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为作业工人购买社保。注重文明作业,安全操作,作业时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中标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
2、生产过程安全、卫生管理应符合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的规定,坚持预防为主,确保运行安全;应严格执行有害垃圾转移站相关的运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运行安全操作规程。
3、中标方应接受采购方的监督、检查、指导、考核。
4、在项目运行期间,履约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前期不可预见的情况,实施内容需要变更调整,须经双方协商确定后再做调整。
5、中标方在有害垃圾收运过程中,由于未按要求作业或行为不规范而引起群众投诉与负面舆论等,应接到投诉后一天内迅速跟进处理,处理效果须让诉求人满意或撤诉,每月对处理投诉情况做好相关资料收集与台账统计。中标方在有害垃圾清运过程中由于未按要求作业或行为不规范而出现上级单位和领导督查交办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妥当;对以上问题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彻底的视情节严重对中标方进行约谈、警告、处罚直至终止承包合同。
6、本项目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分拣、包装、转移、处置服务业务为包干价,投标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人工、管理、财务、培训、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方免费提供,采购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投标方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8、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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