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前征求意见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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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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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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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依据《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拟对龙岗区吉华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项目合同进行部分条款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LGCG2023000141 合同金额(万元):8265.817044万元 中标供应商:深业物业运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核减项目中甘坑九栋两边河道至南门广场、甘坑河碧道、客家小镇北门停车场(甘坑小镇北门周边)、丽湖至中海怡翠河道、振兴云谷清扫保洁服务费用,核减金额合为548646.89元。后续不再进行清扫保洁服务。 |
合同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该城市管家服务项目含甘坑九栋两边河道至南门广场、甘坑河碧道、客家小镇北门停车场(甘坑小镇北门周边)、丽湖至中海怡翠河道、振兴云谷等五处地方,经核实,该五处涉及管理权属问题,为规范合同服务内容及财政资金使用,我街道拟申请核减项目中甘坑九栋两边河道至南门广场、甘坑河碧道、客家小镇北门停车场(甘坑小镇北门周边)、丽湖至中海怡翠河道、振兴云谷清扫保洁服务。 核减甘坑九栋两边河道至南门广场保洁服务。核减人行道面积1197.49平方米,核减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共12个月),按三级道路中标单价11.88元/平方米/年计,核减金额14226.18元(1197.49平方米×11.88元/平方米/年=14226.18元),后续不再进行清扫保洁服务。 核减甘坑河碧道保洁服务。核减人行道面积4698.40平方米,绿化面积2377.29平方米,核减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共12个月),按三级道路中标单价11.88元/平方米/年、绿化保洁3.27元/平方米/年计,核减金额为63590.73元(4698.40平方米×11.88元/平方米/年+2377.29平方米×3.27元/平方米/年=63590.73元),后续不再进行清扫保洁服务。 核减甘坑小镇北门停车场(甘坑小镇北门周边)保洁服务。核减门店门前面积为14424.94平方米,绿化面积2453.85平方米,核减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共12个月),按二类城中村中标单价20.2元/平方米/年、绿化保洁3.27元/平方米/年计,核减金额为299407.88元(14424.94平方米×20.2元/平方米/年+2453.85平方米×3.27元/平方米/年=299407.88元),后续不再进行清扫保洁服务。 核减丽湖至中海怡翠河道保洁服务。核减人行道面积为9886.25平方米,绿化面积13120.57平方米,核减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共12个月),按三级道路中标单价11.88元/平方米/年、绿化保洁3.27元/平方米/年计,核减金额为160352.91元(9886.25平方米×11.88元/平方米/年+13120.57平方米×3.27元/平方米/年=160352.91元),后续不再进行清扫保洁服务。 核减振兴云谷保洁服务。核减面积为931.75平方米,核减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共12个月),按三级道路中标单价11.88元/平方米/年计,核减金额为11069.19元(931.75平方米×11.88元/平方米/年=11069.19元,后续不再进行清扫保洁服务。 以上五项核减总费用合计为548646.89元。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6日(公示时间 5 个工作日)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二路9号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 联系电话:0755-28683054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 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