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新城区环卫购买服务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重庆市梁平区新城区环卫购买服务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梁平财处理〔2024〕2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梁平区新城区环卫购买服务项目”(项目号:LPQ23C00029)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LPQ23C00029采购时间:2023年08月10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梁平区新城区环卫购买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淼洁环境科技(重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涂山镇涂山路588号7-3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
通讯地址:重庆市梁平区新城行政中心1号楼407
被投诉人2:重庆蚂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石马路南段公建5号附1号2-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中标企业重庆标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报价未达到招标文件报价的要求,未实际响应招标文件商务需求,重庆标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不具备中标候选人资格。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决定如下:
1.投诉人投诉的事项成立。
2.驳回投诉人“取消重庆标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资格,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将其列入政府采购不诚信企业行为记入黑名单”的投诉请求。
3.投诉人可依法要求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2024年9月4日
梁平财处理〔2024〕2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梁平区新城区环卫购买服务项目”(项目号:LPQ23C00029)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LPQ23C00029采购时间:2023年08月10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梁平区新城区环卫购买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淼洁环境科技(重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涂山镇涂山路588号7-3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
通讯地址:重庆市梁平区新城行政中心1号楼407
被投诉人2:重庆蚂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石马路南段公建5号附1号2-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中标企业重庆标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报价未达到招标文件报价的要求,未实际响应招标文件商务需求,重庆标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不具备中标候选人资格。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决定如下:
1.投诉人投诉的事项成立。
2.驳回投诉人“取消重庆标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资格,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将其列入政府采购不诚信企业行为记入黑名单”的投诉请求。
3.投诉人可依法要求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