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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园文旅聚集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第一批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包公园文旅聚集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发改字〔2023〕109号、关于包公园文旅集聚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立项的复函
     1.4 招标人:合肥卓越文骐文旅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卓越文骐文旅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包公园文旅聚集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第一批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BGZ01658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BGZ01658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2.6 建设规模:包公园文旅聚集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约10034.0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园林工程、园建工程、照明工程、雨水工程、古建筑维修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2.7 合同估算价:8260.61万元
     2.8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包公园文旅聚集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工程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绿化工程、园建工程、照明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古建筑维修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新建售票处、三棵树办公用房拆除改建,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工程内容要求完成上述所有工程的测绘、物探、检测(CCTV和QV等方式)、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配合图纸审查)及其他专项(业)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竣工检测及其他技术服务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
     2.10 项目类别:设计施工一体化
     2.11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须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项条件,或单独满足③项条件:
     ①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建筑设计资质具有下列要求之一:
     A.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竣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的公园项目工程施工业绩。
     注:公园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标准参见《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17中的G1和G3大类。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
     (2)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的设计资质;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的施工资质;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4)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2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卓越文骐文旅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72号包公园景区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1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包公园文旅聚集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第一批次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52413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4253459007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原项目名称:包公园文旅聚集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第一批次
原项目编号:2024BFBGZ01658
原公告日期:2024-07-31
包公园文旅聚集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第一批次招标文件补疑4
项目编号:2024BFBGZ01658
各投标人:
1.本项目8月6日随补疑1发布的模拟清单文件中无“可调整价差主要材料一览表”,故此项不作评审要求。
2.投标人在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时,无需按8月13日发布的补疑3中“工程量清单”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但标后须按补疑3中的相关内容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卓越文骐文旅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72号包公园景区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8月14日

原项目名称:包公园文旅聚集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第一批次
原项目编号:2024BFBGZ01658
原公告日期:2024-07-31
包公园文旅聚集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第一批次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4BFBGZ01658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
1.包公园文旅聚集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第一批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竣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的公园项目工程施工业绩。
注:公园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标准参见《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17中的G1和G3大类?
请问我司承建的***沿线(**路-**路段)环境综合整治总承包(EPC)项目,合同价为7700万,其工程内容包括:智慧公园、市政道路改造、河道开挖及清淤、生态驳岸、园林家具、硬化铺装、桥梁新建及改造、配套用房、构筑物、亲车场、绿道、园路、绿化种植及改造、假山、景观亭识系统、园内道路、给排水系统、服务建筑、照明设施、海绵体建设急避难场所、停车场、公共卫生间等工程内容。(**湖:2012年,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省*****湖旅游度假区,位于**城区北部,距**高铁站约15公里。度假区规划面积39.6平方公里,滨沿**湖13公里东岸线,有12.7平方公里的**山国家森林公园,有4A级旅游景区2个、国家级文保单位1个、国家级水利风景区1个)。请问该业绩是否符合?
回复:予以认可,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竣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的公园项目工程施工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满分6分。(注:1.公园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标准参见《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17中的G1和G3大类。)
请问:我公司提供风景名胜区游客服务中心及周边配套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约1.5亿元,中标范围和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的绿化、景观,且竣工时间为2021年9月,是否满足上述打分条件要求?
回复:予以认可,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3.本项目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竣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的公园项目工程施工业绩。(注:公园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标准参见《城市 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17中的G1和G3大类。)
请问:我单位提供{*****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内容包括:温泉康养中心、道路建设、红色文化之窗、滨水乐园、民宿区、山涧别院、心血管康养中心、水岸观光带建设、矿坑公园、温泉水上乐园建设、水街、药花谷、国学书画院、茶园、接待中心、石泉府景区等工程及其它未列明但实际过程中招标人需要的与本项目相关的配套工程等,建筑面积约20.31万㎡。请问此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予以认可,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4.关于设计质量标准的描述,招标文件P134页为“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招标文件P137页为“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施工及销号要求”,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即可。
5.软件版资格审查的项目经理承诺的模板中,提供了(七)项目经理承诺,和电子版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有出入。请明确以哪个版本为准。另软件版模块中缺少施工负责人承诺模块,该承诺资料是否传入项目经理承诺模块。
回复:以招标文件为准;可以。
6.如为联合体投标,除了联合体协议书及投标承诺书需要成员单位盖章外,另外是否只需牵头人盖章即可。请明确。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是否只需牵头人提供即可,请明确。
回复:是的;是的。
7.联合体协议书里需要填写标段,因本工程不分标段,是否只需填写项目名称,不用填标段。请明确。
回复:标段信息填写“/”或不填写均可。
8.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文件要求:“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文件”的内容,是否为技术文件评分标准中的“初步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施工组织设计”,还是需另外编制提供。
回复:投标人可按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评审要求进行编制提供。
9.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第4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内部职责分工。
如为两家施工单位,一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且两家施工单位都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请问联合体内部职责分工可以这样填写吗?
“牵头人(成员一)承担的工程范围(内容):施工任务、项目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组织施工与管理等工作,合同工作量占比约:本工程施工任务的50%;
成员二:承担的工程范围(内容):施工任务,合同工作量占比约:本工程施工任务的50%;
成员三:承担的工程范围(内容):本工程的设计任务,合同工作量占比约:设计任务的100%。”
回复:本项目施工任务分为两个专业,分别为建筑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如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占比不得低于30%。
举例如下:
“牵头人(成员一)承担的工程范围(内容):建筑工程施工任务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任务、项目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组织施工与管理等工作,合同工作量占比约:本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100%,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任务的50%;
成员二:承担的工程范围(内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任务,合同工作量占比约:本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任务的50%;
成员三:承担的工程范围(内容):本工程的设计任务,合同工作量占比约:设计任务的100%。”
10.需确定投标格式和投标页数,关系到技术部分编制标书的进度安排及调整量、图纸深化工作量、深化图纸附图数量。
回复:详见本项目补疑2相关内容。
11.深化附图图纸可否采用A3版面附图。
回复:可以。
 
 
第二部分:工程量清单
包公园文旅聚集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第一批次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以下调整,具体如下,其他不变,特此说明。
一、招标工程量清单
1.“1.8.1包公文化园东入口改造—九狮广场”单位工程清单第81项(项目编码:040205004002)原项目特征描述“1、类型:包含该工程所有现状园路、绿化、管线等保护费及清理费”,现调整为“1、类型:包含本项目所有现状园路、绿化、管线等保护费及清理费”。
2.“1.8.2三棵树办公用房改造【土建】” 单位工程清单序号第62项(项目编码:011001001002)原清单名称为“保温隔热墙面”,现调整为“保温隔热屋面”。
3.“3.1古建筑维护建设项目—包公祠维修改造工程【土建】”单位工程中(项目编码:06)“矿山工程-国标补充”,现调整为“检票口”。
4.“3.1古建筑维护建设项目—清风阁维修工程【土建】”单位工程清单序号第4项(项目编码:050201001086)原计量单位为“m2”,现调整为“m³”。
5.“3.1古建筑维护建设项目—清风阁维修工程【土建】”单位工程清单序号第13项(项目编码:050201001091)原计量单位为“m2”,现调整为“m³”。
6.“3.8旅游商店建设”单位工程清单序号第52项(项目编码:ZB010101001007)原清单名称为“外面2桌8椅子”,现调整为“成品桌子”。
7.“3.1古建筑维护建设项目—包公祠维修改造工程【土建】、3.1古建筑维护建设项目—包公墓维修工程【土建】、3.1古建筑维护建设项目—浮庄维修工程【土建】、3.1古建筑维护建设项目—清风阁维修工程【土建】”单位工程清单中青石铺装、青石压顶、垂石及阶条石制作、安装等清单子目,石材部分最高投标限价按800mm厚计入,后期根据深化设计图纸中明确的材质、规格及做法,结算时,工程量按现场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按实计量,综合单价依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的公告》(公告第51号)、《关于贯彻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的通知》(合建监管〔2024〕13号)进行组价,其中,材料单价以2024年8月刊的合肥市工程造价信息价格的材料单价为准,并按同比例优惠(优惠率=中标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进行结算,信息价没有的,由招标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四方根据市场询价(最低价)确定,并按同比例优惠(优惠率=中标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进行结算。
8.“3.1古建筑维护建设项目—包公祠维修改造工程【土建】、3.1古建筑维护建设项目—包公墓维修工程【土建】、3.1古建筑维护建设项目—浮庄维修工程【土建】、3.1古建筑维护建设项目—清风阁维修工程【土建】”单位工程清单中瓦屋面拆除清单子目,后期根据招标人要求,明确是否需要考虑保护性拆除、材料二次搬运等,结算时,工程量按现场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按实计量,综合单价依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的公告》(公告第51号)、《关于贯彻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的通知》(合建监管〔2024〕13号)进行组价,其中,材料单价以2024年8月刊的合肥市工程造价信息价格的材料单价为准,并按同比例优惠(优惠率=中标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进行结算,信息价没有的,由招标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四方根据市场询价(最低价)确定,并按同比例优惠(优惠率=中标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进行结算。
二、本项目相同清单子目,投标人投标报价综合单价不一致的,竣工结算时综合单价按中标人投标报价综合单价最低值计入结算。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卓越文骐文旅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72号包公园景区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8月13日

原项目名称:包公园文旅聚集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第一批次
原项目编号:2024BFBGZ01658
原公告日期:2024-07-31
包公园文旅聚集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第一批次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4BFBGZ01658
各投标人:
1.本项目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竣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的公园项目工程施工业绩。
注:公园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标准参见《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17中的G1和G3大类。
请问此处施工业绩如我单位提供合同金额4500万元以上XX公园绿化提升工程是否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2.我单位拟参与包公园文旅聚集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第一批次投标活动,现对招标文件理解提出以下问题。
招标文件:“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竣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的公园项目工程施工业绩。
注:公园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标准参见《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的G1和G3大类。”
请问:我单位业绩1.“****市民休闲森林公园项目**”,是否属于G1大类(G139其他专类公园:除以上各种专类公园外,具有特定主题内容的绿地:主要包括儿童公园、体育健身公园、滨水公园、纪念性公园、雕塑公园以及位于城市建设用地内的风景名胜公园、城市湿地公园和森林公园等)中的森林公园?请问此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予以认可,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业绩2.“*****生态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国家湿地公园(一期)建设项目施工”是否属于G1大类(G139其他专类公园:除以上各种专类公园外,具有特定主题内容的绿地:主要包括儿童公园、体育健身公园、滨水公园、纪念性公园、雕塑公园以及位于城市建设用地内的风景名胜公园、城市湿地公园和森林公园等)中的城市湿地公园?请问此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予以认可,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业绩3.“**郊野公园一期启动区(***公园)项目”,该业绩实际是太溪湖公园建设,是否属于G1大类(G139其他专类公园:除以上各种专类公园外,具有特定主题内容的绿地:主要包括儿童公园、体育健身公园、滨水公园、纪念性公园、雕塑公园以及位于城市建设用地内的风景名胜公园、城市湿地公园和森林公园等)中的滨水公园?请问此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予以认可,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竣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的公园项目工程施工业绩。
注:公园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标准参见《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17中的G1和G3大类。
请问我公司提供的业绩为“****名胜区旅游基地施工范围内的景观绿化项目”是否符合,属于《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17中的G1大类G139小类其他专类公园里面的风景名胜公园。
回复:予以认可,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4.根据招标文件P10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本项目对应资质要求的建造师数量如下: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注册一级建造师50人以上。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我单位有如下疑问请贵单位予以解答:
问题一:如我单位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造师数量为“建筑工程专业4人、机电工程专业1人”或“建筑工程专业5人”是否均可,请予以明确。
回复:均予以认可。
问题二:如我方为联合体参与此项目,施工资质部分2家单位是否都要满足此要求,还是只需其中一家满足即可,请予以明确。
回复:
1)本项目招标文件3.1.7“(2)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的设计资质;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的施工资质”
现修改为:
“(2)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的设计资质;联合体中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的施工资质;联合体中承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
2)如为联合体参与此项目,仅对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方对应资质要求的建造师数量进行评审;对仅承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方不作建造师数量评审要求。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注:1.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提供)”
现修改为:
“注:1.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方提供)”
5.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4(5)中本项目对应资质要求的建造师数量如下: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问:我公司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企业,仅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5人是否满足?
回复:详见本补疑第4问回复。
6.本项目我单位三家联合体,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两家,其中牵头单位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施工成员单位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只满足建筑建造师5人要求,设计单位注册建造师不满足人员要求。是否符合此次文件要求?
回复:设计单位注册建造师不作要求。
7.请问我司提供的业绩为公园类EPC业绩,在该项目中我司作为施工单位承担施工内容,是否予以认可该业绩。
回复:予以认可,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8.招标文件中“详细评审标准”中“技术文件评分标准”(p69-p70)一栏中仅要求了“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编制格式,而并未明确“对初步设计方案深化设计”的内容编制格式要求。请问:“对初步设计方案深化设计”章节的投标文件格式是否为投标单位自行拟定?
回复:投标单位自行拟定。
9.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5(p27)“报价及结算方式”对于投标报价方式注释为:“投标总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设计费”,而在“建设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中并未标明设计费金额。请问:在本次投标报价中是工程费+设计费总和不能超过最高限价,还是工程费不超过最高限价,设计费另外单独计算?
回复:设计费不单独报价。
10.其中招标文件 P2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5 报价及结算方式要求:“一、投标报价方式:投标总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设计费;本次投标报价以总价形式报价,设计费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报价。招标人提供模拟清单,投标人根据模拟清单报总价。投标总报价作为评标和签约合同价的依据,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制作文件中又出现清单报价端口。 
请问本项目是否只报总价即可,无需分部分项清单报价?如需分部分项清单报价,招标资料中发布的清单控制价缺少ZHZB,能否补充相关资料?
回复:需分部分项清单报价,详见本项目补疑1。
11.招标文件P40页,附表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景观绿化专业设计师,要求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因景观绿化专业无响应的执业资格考试,并无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请问提供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
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5)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请问我公司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企业,若我公司提供不少于5个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必需要提供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请明确,谢谢!
回复:详见本补疑第4问回复。
13.本项目8月6日发布的图纸中包含智能化工程,但提供的清单文件中未见智能化内容,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回复:智能化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14.投标人业绩要求(招标文件正文第4页)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无须提供设计业绩,烦请复核。
回复:无须提供设计业绩。
15.投标人奖项荣誉(招标文件正文第27页)
是否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的优秀勘察设计奖(或优质工程奖)的,每个得2分;
回复:是的。
16.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招标文件正文第41页)
 
招标文件未见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具体要求,提供景观绿化专业设计师的毕业证书或风景园林相关职称(高级)、市政工程或给排水专业设计师的毕业证书市政工程或给排水专业设计师职称(高级)即可?
回复:附表2为标后配备,投标时无需提供。
17.技术部分:图纸资料,请提供包公园文旅聚集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整体规划设计、方案设计阶段文本、初步设计可编辑(CAD格式)技术图纸及其他相关前期资料。
回复:补充资料详见本补疑附件,本项目不提供CAD文件。
18.在详细评审标准2.2.2(1)中技术文件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页面排版要求、字体图片要求、编制篇幅”做了明确要求,请问对“初步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是否执行该要求?
回复:详见本补疑第8问回复。
19.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篇幅要求不超过50页,请问50页篇幅是否包含封面、目录、附图附表在内?
回复:不包含。
20.电子版招标文件提供的技术文件格式和软件版技术文件提供的格式有出入,是否以软件版模块为准。请明确。
回复:技术文件内容投标人可按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评审要求进行编制提供。
21.技术标中的“初步设计深化设计”是否可以做成A4横版,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和投标技术文件格式中未明确。
回复:详见本补疑第8问回复。
22.技术文件评分标准中针对施工组织设计建议编制要求如下:
(1)页面排版要求:纸张:A4;行距:固定值22磅;页边距:上2.5厘米,其余均为2.0厘米;
(2)字体图片要求:字体:宋体;标题:三号;其他为四号;图表图片大小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对初步设计方案深化设计的排版格式未见要求,是否可以自行拟定。
回复:详见本补疑第8问回复。
23.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的工程概况中,主要设计内容如下:(1)包公园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对现有景点进行提升,如包公纪念馆区中的包公祠堂前广场、大草坪区、清风阁区(缺)、包公墓区、包公祠区、脚印塘区、浮庄区、九狮广场区等;
(2)银河景区建设工程。一期范围主要内容为环境提升;(3)专项提升工程:包含古建筑维护建设项目、综合管网改造、公共服务设施改造提升,绿道提升、旅游公厕、智慧景区建设、景区路灯改造、景区周边节点提升改造等。其中包公祠堂前广场和清风阁区在提供的图纸和清单中未找到相关内容。
回复:包公祠堂前广场和清风阁区不在第一批次招标范围内。
24.提供的图纸中只有专项提升项目的3.1-古建筑维护建设项目有方案文本,其余设计内容未见方案文本,请补充。
回复:详见本补疑附件。
25.提供的图纸中只有初步设计PDF,未见CAD文件,请补充。
回复:本项目不提供CAD文件。
26.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竣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的公园项目工程施工业绩。
注:公园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标准参见《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17中的G1和G3大类。
请问我公司提供的业绩名称为“******墓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该项目内容为综合性公园景观绿化项目是否符合,属于《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17中的G1大类G134小类遗址公园。
回复:予以认可,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卓越文骐文旅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72号包公园景区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8月8日

原项目名称:包公园文旅聚集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第一批次
原项目编号:2024BFBGZ01658
原公告日期:2024-07-31
包公园文旅聚集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第一批次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FBGZ01658
各投标人:
跟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布的清单控制价和图纸均已作废,以本次补疑一同发放的2024.08.06版本的清单控制价和图纸为准,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查看。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卓越文骐文旅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72号包公园景区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8月6日

                         包公园文旅集聚区提升改造EPC项目(一期)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包公园文旅集聚区提升改造EPC项目(一期)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合肥卓越文骐文旅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关于包公园文旅集聚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立项的复函
四、合同估算价:10000.0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主要招标内容:包公园文旅集聚区运营策划及规划方案设计、基础设施和专项提升设计方案及工程施工,包括对包公园文旅集聚区慢行系统、综合管网、环境整治提升、现有设施完善、游客接待中心改造和部分设备采购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3-09-05
八、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62886185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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