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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中路75号西院房屋出租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中路75号西院房屋出租
项目名称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中路75号西院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4BJ1001181
出租方名称 北京祥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出租方承诺函
  •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本出租方拟出租本项目房屋,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出租房屋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北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出租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除本申请书披露外,不存在其他优先权人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 6.如在项目进行中出现纠纷,我方将遵守《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接受北交所做出的中止或终结的决定。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房屋出租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挂牌价格 1163474.88元/年 出租面积 6927.28平方米
租赁期 5年 房屋出租用途 公交场站配套办公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年08月07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年08月20日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王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669 | 部门负责人:刘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769
  •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披露信息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祥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王雪静
出租方联系电话 68178915-807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所在地区 北京市市辖区
坐落位置 丰台区大红门三星庄37号
房屋使用现状 其他
建筑面积 5415.2平方米
房屋用途 办公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所在地区 北京市市辖区
坐落位置 丰台区南四环中路75号(原大红门三星庄37号)西院
房屋使用现状 其他
建筑面积 6849.27平方米
房屋用途 办公及房屋外配套停车场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决策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金融发展服务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租金估价情况 估价单位名称 北京德平达盛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租金估价 房屋配套设施 ,6437.28平方米:0.33元/平方米/天
房屋 ,490平方米:2.17元/平方米/天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原合同已于2024年6月30日到期,原租户未搬离。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1163474.88元/年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个
租金挂牌价补充说明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6927.28 租赁期 5年
起租日 原承租人摘牌,起租日期为2024年7月1日,新承租人以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准 免租期
租金调整方式 每1年涨幅3%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应向出租方缴纳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27375.31 元。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 在承租期内发生的水、电、气、热、房屋维护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其中水电费由出租方代收代缴。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公交场站配套办公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转包、转让给他人,不得超越《房屋租赁合同》将承租房屋挪作他用。 2、自租赁房屋交付之日起,一切与房屋有关的风险及责任均转移至承租方,包括但不限于维护维修责任、安全保卫责任、消防安全责任、卫生防疫责任等。 3、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4、意向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5、签订的合同文本为出租方统一的合同文本。承租方不得修改格式。 6、意向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承租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7、意向承租方须在确定为最终承租方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25个工作日内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非出租方原因或非不可抗力,出租方有权扣除最终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出租方的经济补偿费。 8、意向承租方愿意接受北京祥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房屋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9、意向承租方须遵守北京金融发展服务有限公司的管理规定,该租赁事项需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批通过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0、承租方在下一个租期行使优先承租权的,仅能以参加出租方在北交所开展的公开招租程序的方式进行,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5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报名需提交总公司的授权文件或许可文件)。 2、意向承租方无严重失信、经营异常记录(以“信用中国”官网查询为准)。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5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 保证金处置方式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保证金扣除条款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三、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四、项目图片
项目图片
VR全景:请点击查看本项目的"VR全景"展示


五、项目附件
项目附件 附件: 如何实名认证-企业用户.pdf
附件: 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企业用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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