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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路面施工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路面施工项目
HWK-SZ21、HWK-SZ22、HWK-WX2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100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2024]0020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是沪武国家高速公路(G4221)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苏沪界向西至董浜枢纽段为与沈海高速公路(G15)共线段。本项目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中“十五射六纵十横”中“横八”的重要组成部分,连接苏南和上海,是江苏省与上海市的主要出入通道之一。
既有高速公路于2000年开工建设,2004年全线建成通车,本次扩建段路线起自浏河大桥苏沪界,向西经太仓、常熟、张家港、江阴、惠山、武进,止于常州南互通,全长134.865km。现状苏沪界至浏河大桥北桥头段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度为34m;浏河大桥北桥头至董浜枢纽段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度为35m;董浜枢纽至常州南互通段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度为28m。
全线沿既有沪武高速加宽扩建,其中,常州新南村至梅港村段约5.754公里利用现有232省道圩墩大桥采用路基单侧拼宽,其余路段均采用路基两侧拼宽。新建及拼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利用既有桥梁沿用原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有关规定执行。
全线原位扩建太仓、板桥(原省道339)、太仓北(枢纽)、沙溪、沙溪(枢纽)、董浜(枢纽)、常熟、凤凰、张家港(枢纽)、张家港、杨舍(枢纽)、新桥、华西、峭岐(枢纽)、横林(枢纽)、戚墅堰、常州南共17处互通式立交;移位新建常熟北、长寿(原霞客)2处互通式立交;拆除青阳互通式立交;新建支塘、大义、徐霞客、芙蓉、礼嘉共5处互通式立交。全线原位扩建新桥、芙蓉共2处服务区。
2.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的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路面施工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即HWK-SZ21、HWK-SZ22、HWK-WX21标段。
①HWK-SZ21标段起讫桩号为K0+000.0~K22+450,全长22.45公里;
②HWK-SZ22标段起讫桩号为K22+450.0~K42+250,全长19.80公里;
③HWK-WX21标段起讫桩号为K76+480~K104+961,全长28.48公里。
2.3招标范围
既有桥梁伸缩缝拆除、道路病害处理、路面铣刨;主线及匝道路面、附属工程基础、房建区相关路面工程、相关绿化、预留预埋施工。
2.4计划工期
本项目施工工期分为施工准备期和正式施工期,工期计划为:
施工准备期: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
正式施工期:计划约33个月,计划于2025年2月正式施工,具体时间以发包人正式通知为准。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单位条件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B.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累计主线长度20KM以上的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项目,其中至少应包含单标段SMA或Superpave路面结构形式路段累计主线长度10KM以上的项目。
注:①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项目”。
②路面结构的主线长度左右幅不单独计。
(3)其他
A.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要求
a.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自2023年1月16日《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措施的通知》(苏交建质〔2023〕9号)发布以来,投标人不存在因自身或其劳务合作单位在招标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现场发生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的人员伤亡事故而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a)发生致死1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b)发生致死2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发生致死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d)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1)项目经理
A.资格要求
a.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b.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c.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B.业绩要求
至少担任过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经理或一任项目总工或三任项目副经理。
注: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项目”。
(2)项目总工
A.资格要求
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B.业绩要求
至少担任过单标段SMA或Superpave路面结构形式路段累计主线长度10KM以上的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总工或一任项目经理或两任项目副经理。
注:①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项目”。
②路面结构的主线长度左右幅不单独计。
(3)其他
2019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downloadhtml.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
4.3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359号福鑫国际大厦409室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袁炜、许奕
工作QQ:2756338257(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
本次招标的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路面施工项目HWK-SZ21、HWK-SZ22、HWK-WX21标段共计3个标段中,1家单位最多允许中1个标,1家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及其控股、管理的所有单位最多仅允许中1个标。
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路面施工项目全线共计6个标段中,1家单位最多允许中1个标,1家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及其控股、管理的所有单位最多仅允许中1个标。在本次招标的HWK-SZ21、HWK-SZ22、HWK-WX21标段中标的单位,在后续HWK-SZ23、HWK-SZ24、HWK-CZ21标段中不具备中标资格。1家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及其控股、管理的所有单位中如有单位在本次招标的HWK-SZ21、HWK-SZ22、HWK-WX21标段中标,则其他单位在后续HWK-SZ23、HWK-SZ24、HWK-CZ21标段中不具备中标资格。
8.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9日20:00至2024年9月26日18: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downloadhtml.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3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756338257。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6招标人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议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7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11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12时00分。
(1)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2)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8.9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4年9月19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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