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互联网舆情监测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征求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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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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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3年互联网舆情监测项目的承担单位。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确保该项目实施符合市场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互联网舆情监测项目
二、项目委托单位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承担项目申请单位
具有互联网舆情监测工作经验的专业服务机构。
四、项目任务
根据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需要,专业服务机构负责负面与敏感网络舆情信息定期监测;定期撰写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重点工作、重要活动、重大政策出台前后的网上反应;协助开展网络舆情培训以及应对处置指导等。
五、项目申请单位具体要求
(一)申请单位需具备全方位整合传统媒体、微信、微博、网页、客户端、论坛等舆情信息的技术能力,数据稳定可靠,实现全网舆情监测,并可实时添加客户所需新站点。
(二)申请单位需组建人工专项服务小组,指定专人客服对接,对监测的互联网海量数据进行信息甄别和筛选后,提供及时人工预警服务。重要舆情及时报告,确保委托单位第一时间掌握自身相关舆情,实现敏感信息及时预警。
(三)申请单位需通过对周期内相关互联网海量数据进行整理、分类、统计、汇总、分析后,形成《舆情分析报告》。从舆情事件传播度、媒体关注度、影响力、趋势分析、综合统计等各维度进行深度分析,供委托单位参考决策。
(四)申请单位需具备为卫生健康部门提供专业化舆情监测服务的经验,为委托单位提供医疗卫生行业的舆情应对方案,为委托单位提供实时舆情监测、阶段性舆情研判、专题性舆情分析、定制化舆情会商等服务,协助委托单位做好舆情应对、引导和处置。
(五)本项公告为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业务推进使用,申请单位应恪守相关法规、职业道德和相关工作规则,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不得将本项成果和观点向第三方提供;未经委托单位许可,不得用于与本项工作以外的其他方面应用。
六、项目申报评审具体要求
申请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承办项目实施方案。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并将结果在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如认为上述项目内容违反《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规定,具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以邮件形式反馈至邮箱87528387@qq.com,或拨打电话0510-81822044反馈。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4日。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
一、项目名称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互联网舆情监测项目
二、项目委托单位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承担项目申请单位
具有互联网舆情监测工作经验的专业服务机构。
四、项目任务
根据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需要,专业服务机构负责负面与敏感网络舆情信息定期监测;定期撰写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重点工作、重要活动、重大政策出台前后的网上反应;协助开展网络舆情培训以及应对处置指导等。
五、项目申请单位具体要求
(一)申请单位需具备全方位整合传统媒体、微信、微博、网页、客户端、论坛等舆情信息的技术能力,数据稳定可靠,实现全网舆情监测,并可实时添加客户所需新站点。
(二)申请单位需组建人工专项服务小组,指定专人客服对接,对监测的互联网海量数据进行信息甄别和筛选后,提供及时人工预警服务。重要舆情及时报告,确保委托单位第一时间掌握自身相关舆情,实现敏感信息及时预警。
(三)申请单位需通过对周期内相关互联网海量数据进行整理、分类、统计、汇总、分析后,形成《舆情分析报告》。从舆情事件传播度、媒体关注度、影响力、趋势分析、综合统计等各维度进行深度分析,供委托单位参考决策。
(四)申请单位需具备为卫生健康部门提供专业化舆情监测服务的经验,为委托单位提供医疗卫生行业的舆情应对方案,为委托单位提供实时舆情监测、阶段性舆情研判、专题性舆情分析、定制化舆情会商等服务,协助委托单位做好舆情应对、引导和处置。
(五)本项公告为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业务推进使用,申请单位应恪守相关法规、职业道德和相关工作规则,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不得将本项成果和观点向第三方提供;未经委托单位许可,不得用于与本项工作以外的其他方面应用。
六、项目申报评审具体要求
申请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承办项目实施方案。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并将结果在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如认为上述项目内容违反《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规定,具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以邮件形式反馈至邮箱87528387@qq.com,或拨打电话0510-81822044反馈。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4日。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