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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乌齐县待处置车辆报废服务(第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类乌齐县待处置车辆报废服务(第二次)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项目需求详情
1.对类乌齐县待处置车辆进行报废处理(具体详见清单)。
2.供应商在移交车辆及相关报废手续之日起60日内完成车辆报废拆解工作,并将相关报废手续移交给转让方【包括但不限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车辆注销证明》、车辆车身现场报废照片及视频资料等文件】,并且协助采购人办理相关手续。供应商对接收的报废机动车,严格按照国务院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回收、拆解。五大类总成必须回炉、不得回流市场,如发现有违规现象,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协议,并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期间如出现一切事故均与转让方无关,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以及相关规定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符合相关部门要求的拆解、注销等相关资质。

服务周期:6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
服务实施地:西藏自治区昌都市类乌齐县县城内
需求文件: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06-07 00:00:00
发布时间:2024-05-30 10:39:19
采购编号:XZCDC23990100Z20241706523
采购单位:西藏类乌齐县财政局(西藏类乌齐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供应商资格:(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具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经营资质。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公示时间:2024-05-30 10:44:19
变更公示内容
原内容修改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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