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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关于防撞缓冲车项目(自主)的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防撞缓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WGSS-CFJT-Z-2024010
二、采购组织类型: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防撞缓冲车
1

30
采购防撞缓冲车,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本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供应商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车辆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获取采购文件均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http://www.zjzfcg.gov.cn/)上自主报名(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尽早注册,客服电话:95763),网上获取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获取均有效),同时将书面资料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现场获取。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东瓯智库)清源路142号4楼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东瓯智库)清源路142号4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户 名: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 号:762000120190006537开户行:温州银行百里支行
十一、其他事项:
1、获取采购文件提交的文件资料:
1)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表(请下载打印填写,加盖公章,见附件);
2)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
3)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制件加盖公章)。
注:将书面资料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629981664@qq.com,同时将标文费转账至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宝账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转账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
2、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诉。
4、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投诉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诉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 浙江省锦绣路19号宏嘉大厦1、2幢301室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3606874516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东瓯智库)清源路142号4楼。
3、监督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577-88373321 88100267
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4日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关于防撞缓冲车项目(自主)的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 防撞缓冲车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将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7月2日下午17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鹿城区(东瓯智库)清源路142号4楼开标室,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86071211,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629981664@qq.com。
三、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附:采购文件防撞缓冲车-采购文件(发布稿).doc
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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