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平石路(莲山路-G106国道)项目经理部设备租赁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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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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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平石路(莲山路-G106国道)
项目经理部设备租赁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2G-SZ-PSL-SBZL-2023-001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广州市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广州市市财政,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设备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平石路(莲山路-G106国道)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设备租赁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租赁条件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9〕709号);
1.2.5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办法》(局运管〔2020〕242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平石路(莲山路-G106国道)工程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规划西起莲山路,接平石路(凤凰北路-莲山北路),向东跨越铁山河、规划铁山河支流二(社会坑河),终点接入现状G106国道,路线全长约1.5千米。项目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道,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60千米/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设备、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设备租赁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的租赁商,并且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设备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及检验合格的招标设备,设备拥有类型及数量满足本项目需求量;
3.1.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具有相应资质的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连续2年(2020-2021年)财务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设备具有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1.5供货业绩要求:需提供近2年内(2021-2022年)投标设备租赁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需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招标组织单位所在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设备租赁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4日至2022年3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开票信息、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申请表及标书款电汇底单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标书购买联系人邮箱,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发送一份word版本的投标申请表、开票信息)。标书购买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邮箱:1240807975@qq.com)。
开户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平石路(莲山路-G106国道)项目经理部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花都公益大道支行
账 号:3602 0064 2920 0360 541
4.2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银行电汇,售后不退,SBZL-01包件售价500元,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所购置包件款电汇(不接受现金、信汇、个人汇款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和网汇)至上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相关汇款单据或页面内容中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4.3本项目采用线下招标。
4.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16日上午09:30,地点为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新和十队东二巷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平石路(莲山路-G106国道)项目经理部三楼会议室。
5.2 请各投标人在2023年3月16日上午09:30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2023年3月16日上午09:30。
6.2开标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新和十队东二巷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平石路(莲山路-G106国道)项目经理部三楼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与国信e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e-bidding.org/)共同发布。
8. 投标保证金
8.1本次投标保证金按如下金额递交:每包件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必须在开标前汇入下述招标使用单位资金账户(必须是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信汇及个人汇款等方式)中,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过期视为放弃投标。
开户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平石路(莲山路-G106国道)项目经理部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花都公益大道支行
账 号:3602 0064 2920 0360 541
8.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9. 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高于《2021年租赁设备指导价》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平石路(莲山路-G106国道)项目经理部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新和十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1240807975@qq.com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投标申请表
附件二:开票信息表
开票信息表
请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
附件三: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
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
招标公告附表
项目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平石路(莲山路-G106国道)项目经理部
招标编号:CR22G-SZ-PSL-SBZL-2023-001 包件号:SBZL-01
租赁设备指导价
此表租赁指导价为相应设备最高限价,若报价超过租赁指导价,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项目经理部设备租赁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2G-SZ-PSL-SBZL-2023-001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广州市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广州市市财政,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设备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平石路(莲山路-G106国道)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设备租赁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租赁条件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9〕709号);
1.2.5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办法》(局运管〔2020〕242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平石路(莲山路-G106国道)工程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规划西起莲山路,接平石路(凤凰北路-莲山北路),向东跨越铁山河、规划铁山河支流二(社会坑河),终点接入现状G106国道,路线全长约1.5千米。项目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道,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60千米/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设备、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设备租赁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的租赁商,并且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设备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及检验合格的招标设备,设备拥有类型及数量满足本项目需求量;
3.1.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具有相应资质的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连续2年(2020-2021年)财务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设备具有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1.5供货业绩要求:需提供近2年内(2021-2022年)投标设备租赁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需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招标组织单位所在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设备租赁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4日至2022年3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开票信息、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申请表及标书款电汇底单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标书购买联系人邮箱,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发送一份word版本的投标申请表、开票信息)。标书购买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邮箱:1240807975@qq.com)。
开户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平石路(莲山路-G106国道)项目经理部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花都公益大道支行
账 号:3602 0064 2920 0360 541
4.2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银行电汇,售后不退,SBZL-01包件售价500元,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所购置包件款电汇(不接受现金、信汇、个人汇款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和网汇)至上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相关汇款单据或页面内容中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4.3本项目采用线下招标。
4.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16日上午09:30,地点为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新和十队东二巷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平石路(莲山路-G106国道)项目经理部三楼会议室。
5.2 请各投标人在2023年3月16日上午09:30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2023年3月16日上午09:30。
6.2开标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新和十队东二巷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平石路(莲山路-G106国道)项目经理部三楼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与国信e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e-bidding.org/)共同发布。
8. 投标保证金
8.1本次投标保证金按如下金额递交:每包件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必须在开标前汇入下述招标使用单位资金账户(必须是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信汇及个人汇款等方式)中,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过期视为放弃投标。
开户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平石路(莲山路-G106国道)项目经理部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花都公益大道支行
账 号:3602 0064 2920 0360 541
8.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9. 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高于《2021年租赁设备指导价》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平石路(莲山路-G106国道)项目经理部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新和十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1240807975@qq.com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投标申请表
投标申请表 | |||||
招标编号:CR22G-SZ-PSL-SBZL-2023-001 | |||||
投标项目名称 | | ||||
投标人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 ||||
成立时间 | | 注册资金 | | ||
经营范围 | | ||||
投标人通信地址 | | ||||
设备名称 | | 包 件 号 | | ||
法定代表人 | | 授权委托人 | | ||
投标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箱 | | 办公传真 | | ||
在阅读和理解了贵单位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包件号——的投标报名。 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二:开票信息表
开票信息表
公司名称(全称) | | ||
纳税人识别号(国税号) | | ||
公司登记地址 | | ||
联系人(财务) | | 电话号码 | |
邮箱(财务) | | 邮政编码 | |
人民币开户行 | | 银行账号 | |
请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
附件三: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
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
招标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收款单位/人 | |
地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行号 | | 帐号 | |
保证金金额 | RMB: (大写:人民币 ) | 保证金类别 | □电汇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招标公告附表
项目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平石路(莲山路-G106国道)项目经理部
招标编号:CR22G-SZ-PSL-SBZL-2023-001 包件号:SBZL-01
包件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租赁数量(台) | 预计使 用时长 | 标段号 | 资格条件 | 谈判文件售价(元) | 计划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SBZL-01 | 挖机 | PC200 | 月租 | 2 | 4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平石路(莲山路-G106国道)项目 | 详见谈判 公告 | 500 | 2023年3月 | 广州市 花都区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平石路(莲山路-G106国道)项目经理部 |
长臂挖机 | PC200-8 | 月租 | 1 | 1 | |||||||
破碎锤 | PC200 | 月租 | 1 | 1 | |||||||
装载机 | 徐工50KL | 月租 | 1 | 2 | |||||||
吊车 | 25T | 月租 | 1 | 2 | |||||||
自卸汽车 | CQ3300 | 月租 | 2 | 4 | |||||||
泵车 | 48m | 方 | 1 | 3600 | |||||||
压路机 | XS203JE | 月租 | 1 | 1 | |||||||
洒水车 | 10方 | 月租 | 1 | 4 | |||||||
发电机 | 300kw | 月租 | 1 | 3 | |||||||
打拔桩机 | 凯斯460 | 月租 | 1 | 1 | |||||||
随车吊 | 徐工SQ5SK3Q | 台班 | 1 | 30 | |||||||
平板车 | 江淮K5 | 台班 | 1 | 50 |
租赁设备指导价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能力 | 统计 | 华南 | 备注 |
汽车起重机 | 16t | 指导价 | 19600 | |
20t | 指导价 | 22300 | | |
25t四节臂 | 指导价 | 25000 | | |
25t五节臂 | 指导价 | 26700 | | |
自卸车 | 10t-14t | 指导价 | 12600-17100 | |
15t-19t | 指导价 | 15800-21200 | | |
20t-25t | 指导价 | 21000-22800 | | |
挖掘机 | 12吨级0.3-0.6斗容 | 指导价 | 18400 | |
20吨级0.8-1.0斗容 | 指导价 | 25200 | | |
22吨级1.0-1.2斗容 | 指导价 | 26400 | | |
24吨级1.1-1.3斗容 | 指导价 | 29300 | | |
27吨级1.3-1.5斗容 | 指导价 | 36500 | | |
装载机 | 30(自重3吨) | 指导价 | 11200 | |
40(自重4吨) | 指导价 | 13300 | | |
50(自重5吨) | 指导价 | 15300 | | |
50C(自重5吨侧卸) | 指导价 | 18700 | | |
压路机 | 18t-单钢轮震动 | 指导价 | 17300 | |
20t-单钢轮震动 | 指导价 | 18500 | | |
22t-单钢轮震动 | 指导价 | 23600 | | |
洒水车 | 7吨-9吨 | 指导价 | 10500-10900 | |
10吨-12吨 | 指导价 | 12600-14400 | | |
说明:1、本表租赁单价为1名司机、我方(项目部)供应燃油的月租赁单价。 2、本表价格为月租赁净价,即不含增值税单价。 |
此表租赁指导价为相应设备最高限价,若报价超过租赁指导价,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