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隆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6年湿地保护与恢复补贴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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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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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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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青海隆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6年湿地保护与恢复补贴资金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受 玉树藏族自治州隆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委托,拟对 青海隆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6年湿地保护与恢复补贴资金项目 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2017 年 7 月 3 日
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受 玉树藏族自治州隆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委托,拟对 青海隆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6年湿地保护与恢复补贴资金项目 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甘肃安宇邀招(服务)2017-022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海隆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6年湿地保护与恢复补贴资金项目 |
采购方式 | 邀请招标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人民币13.5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 | 2 |
各包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下载招标文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年7月3日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7/07/04 08:30--2017/07/10 17:30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 | 人民币500元/包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44号创新大厦10-4室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07/26 09:30 |
开标时间 | 2017/07/26 09:30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开标室;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44号创新大厦10-4室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玉树藏族自治州隆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0971-8082283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西宁农商银行海西路支行 |
收款人 | 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
银行账号 | 8201—0000—0003—67908 |
其他事项 |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传真号码:0971-8082283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单位名称:玉树州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6-68830733 |
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2017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