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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第三中学长沙县第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2024-2026)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202403250023-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第三中学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中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县第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2024-2026)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40325002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县第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2024-2026) 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3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零叁万捌仟壹佰叁拾柒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清洁卫生服务

1
293599.00
293599.00
1年
2
宿舍管理服务

1
118000.00
118000.00
1年
3
维修处理服务

1
98320.00
98320.00
1年
4
绿化养护服务

1
72520.00
72520.00
1年
5
综合服务管理

1
96940.00
96940.00
1年
年度报价(1年)
679379.00
/
合计报价(3年)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5-01 —— 2027-04-30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第三中学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期限:三年(暂定 2024 年 5月至 2027 年 4 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长沙县第三中学。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付款方式:
第1次(2024-05—2024-07)分期支付金额为169844.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3333,第2次(2024-08—2024-10)分期支付金额为169844.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3333,第3次(2024-11—2025-01)分期支付金额为169844.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3333,第4次(2025-02—2025-04)分期支付金额为169844.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3333,
第5次(2025-05—2025-07)分期支付金额为169844.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3333,第6次(2025-08—2025-10)分期支付金额为169844.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3333,第7次(2025-11—2026-01)分期支付金额为169844.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3333,第8次(2026-02—2026-04)分期支付金额为169844.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3333,
第9次(2026-05—2026-07)分期支付金额为169844.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3333,第10次(2026-08—2026-10)分期支付金额为169844.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3333,第11次(2026-11—2027-01)分期支付金额为169844.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3333,第12次(2027-02—2027-04)分期支付金额为169844.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3333,
物业管理服务费从我公司正式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之日计起,以一个季度为一个付款期结合考核结果进行结算,由乙方下季度首月初出具正规发票给采购人,甲方收到正规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申请支付服务费用(遇节假日顺延)。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长沙红星支行(湖南中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90100941910002889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保洁服务及标准
(1)长沙县第三中学行政办公楼及综合楼、教学楼、学生宿舍楼,食堂,教师宿舍的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清洁保洁工作。办公楼主要领导办公室和会议室的临时突击任务及每月一次玻璃清洁。
(2)道路路面、田径场、绿化带、公共设施等区域的清洁保洁工作。
(3)校园内生活垃圾的收集、清理与环卫部门的沟通联系等工作。
(4)责任区内所有外围须于每天 9 点半以前清扫干净,垃圾清运完毕。然后进行全天候的保洁。
(5)所有厕所地面和便池清洗干净、无污垢,无积淀物且无刺鼻的异味。
(6)所有过道、走廊要保证地板光洁,无明显污渍、积水等。全天保洁,做到“三净三无”即公共通道净、楼道梯级净和公共设施净;无垃圾污物、无纸屑瓜果皮核和无污水顽渍。
(7)保持会议室、办公室、相关功能室、工会活动室、阅览室、学生下棋室的干净整洁,在使用前和使用后要进行专门的打扫。
(8)绿化带、绿篱、花木上无明显蜘蛛网,下无白色垃圾。
(9)流行性疾病发生期间对所有教室、寝室进行消杀消毒。
(10)所有公共楼道内,不得有积尘、保持无杂物、无蜘蛛网;所有消防箱、用电箱、宣传栏、应急灯、清洁干净,用手摸不到明显灰尘,目视看不到灰尘。
(11)保洁要“四净四无”:地面净,棚、墙、窗净,楼梯净、公共服务设施净;无碎纸屑,无蝇,无异味,服务设施齐全无损坏。
(12)垃圾收集、清运标准:
(a)垃圾收集容器无残缺、破损;定期杀蛆灭蝇,完好率不低于 95%;垃圾桶内外干净,无异味;必须定位设置,摆放整齐;设置点及周围保持清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
(b)垃圾站(点)应整洁,内外无散落垃圾和污水,无恶臭、基本无蚊蝇。
(c)清运垃圾应及时,不遗漏,不得堆放在公共区内。
(d)垃圾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将垃圾容器复位,垃圾按规定直接运送到指定地点。
(13)校内约 25 座化粪池每年两次的清掏工作。
(14)采购人只提供的保洁所使用住房、照明等基本办公设施,垃圾站设施故意损坏、恶意使用或丢失全额赔偿;其它工作耗材如拖把、扫把、撮箕等易耗品由中标方负责。
(15)保洁车停放在不妨碍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所有作业工具摆放整齐有序,不得随意乱放。
(16)临时活动前,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和拖延,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各项突击任务。
(17)所有保洁人员必须统一着装。
(二)宿舍管理
(1)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保证学生在宿舍内住宿安全。
(2)对所管宿舍楼的物品损失、维修及时上报维修中心。维护宿舍正常秩序,负责学生宿舍公共财产定期清点、检查,如有丢失立即上报,发现恶意损坏行为要依照相关条例上报处理,保证不因管理不善而出现损坏公共财物的现象。
(3)学生宿舍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宿舍的门、窗、床、柜、冷水、热水等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出现问题及时报修。确保各项设施设备完好和正常使用,合格率 100%。
(4)做好体育器材的日常维护管理和收发工作。体育器材分门别类,登记入帐,固定位置,排列整洁。领取归还时及时清点并登记。
(5)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用水、用电检查和预防突发情况,遇到应急事件果断处理及时汇报,并认真做好记录。知晓逃生技能,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
(6)做好学生宿舍公共区域、公共卫生间的清洁卫生,保持区域卫生。
(7)保持宿舍清洁卫生,在学生上课后对宿舍的公共区域、公共卫生间等进行清洁卫生,不出现卫生死角,宿舍卫生检查合格率达到 98%以上。
(8)按照学校和物业公司管理的要求,宿舍管理人员必须统一着装。
(9)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和公司的管理。
(三)绿化管理
(1)提供辖区内包括学校门口绿化植物的养护服务。
(2)负责绿化设施、器具的日常管理维护。
(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日常养护,绿化带内病虫害巡查与防治、学校苗圃的管理养护等绿化与保洁工作。
(四)其它要求
(1)学校开展重大活动时,我公司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好接待工作;
(2)我公司无条件配合完成学校后勤指派的其他临时性、突发性工作任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
(3)学校区域内所有楼栋及教师宿舍水电日常维修(材料由采购人提供)。
(4)学校新增的学校亮化工程日常维修(材料由采购人提供)。
(5)物业区域内零星维修,包括但不限于课桌椅、门窗框松动、开启不灵活、脱榫、开焊、小五金件缺损、窗纱、玻璃破损的修理。确保教学区与家属区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和正常使用,合格率100%。
(五)人员配置要求:总服务人数 17 人。其项目经理 1 人、物业助理 1 人、房屋及公共维护人员 3 人、宿管及保洁人员 10 人、绿化 2 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按主合同执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主合同执行。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认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7.5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甲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其他条款按主合同执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县安沙镇新华村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市雨花区井湾子街道红星副食品批发市场综合楼1栋118房

法定代表人: 罗威 法定代表人: 张迪文

委托代理人: 陈涛 委托代理人: 胡迎秀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731-22830776

传真: 0731-670985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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