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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6月13日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储备油公开轮换竞价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储备油公开轮换竞价采购公告
(苍南大豆油采购20240613)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托方)受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4年6月13日09:30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zglssc.com/)举办网上竞价轮换采购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采购品种及数量
1.品种:一级小包装成品大豆油。
2.数量:60吨,包装规格5L*4瓶/箱,设1个标段。备注:因第三方质检机构检测备用,竞得方需另加送2箱(5L*4瓶/箱,不计价);因储存需要,竞得方需额外提供20个同品牌包装的纸板箱。
3.品牌范围:不限,竞得方所发大豆油需同一品牌、同一包装。
4.生产日期:2024年6月13日后生产(保质期18个月)。
5.包装物:生产厂家标准包装、包装完好。竞得方交割的大豆油内、外包装须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和平整度,入库堆装时若因承载能力或平整度不足发生倒桩等储存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竞得方承担。包装物及标签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每箱4瓶(5L*4),包装纸箱不计价。
6.储存地点:渡龙粮库1仓,仓容安排可按实际情况协商调整。
7.质量要求:①质量指标符合植物油国标GB2716及大豆油标准(GB/T 1535)一级标准。气味、滋味无异味、口感好;②食品安全指标黄曲霉毒素B1≤10μg/kg,其他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1-2017、 GB2762-2017)规定的限量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16:00。
2.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6月13日9:30。
3.竞价交易人条件: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生产资格的法人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目录、失信企业名单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具有粮油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并有较强社会责任意识的国内油脂生产企业或国内油脂生产企业授权的经营企业(报名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及油脂类《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于2024年6月12日下午16:00前传真至温州粮食中心市场:0577-86655921,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交易。
三、报名须知
1.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网上粮食竞价交易细则》。
2.网上报名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zglssc.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
3.现场报名在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请致电0577-86655921咨询。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0元/吨的交易费保证金。
3.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6月12日16:00前打入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指定账户:
户名: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温州新城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28779050001029。
五、保证金赔付约定
1.除违反交割细则中重要申明中约定的退货事项,委托方不得无故拒收。如委托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000元/吨)全额赔付给竞得方。
2.竞得方违反本标书重要申明中的约定或逾期交货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00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3.竞得方不能按约按期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委托方作为赔偿。
4.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1000元),并解除合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最小减价幅度为10元/吨,中标价含税含发票。
2.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由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储备大豆油竞价采购合同》。
3.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网上实际交易额的1.5‰分别向委托方和中标方收取手续费(服务费)。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5.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报价时务必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等其他安全浏览器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七、其他
1.《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标的详情》《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如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书面说明申请本市场调解。如调解不成,买卖双方可向买卖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联系咨询
1.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信息部:张豫豫13587652264,0577-86655921;
财务部:0577-86655918;
传真:0577-86655921;
2.委托方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刘思梦18868270677;
接收库点联系人:许经理13057906868。
特此公告。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4年6月6日
 
 
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储备油公开竞价采购交割细则
(苍南大豆油竞价采购20240613)
 
一、本次竞价交易采购品种及数量
1.品种:一级小包装成品大豆油。
2.数量:60吨,包装规格5L*4瓶/箱,设1个标段。备注:因第三方质检机构检测备用,竞得方需另加送2箱(5L*4瓶/箱,不计价);因储存需要,竞得方需额外提供20个同品牌包装的纸板箱。
3.品牌范围:不限,竞得方所发大豆油需同一品牌、同一包装。
4.生产日期:2024年6月13日后生产(保质期18个月)。
5.包装物:生产厂家标准包装、包装完好。竞得方交割的大豆油内、外包装须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和平整度,入库堆装时若因承载能力或平整度不足发生倒桩等储存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竞得方承担。包装物及标签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每箱4瓶(5L*4),包装纸箱不计价。
6.储存地点:渡龙粮库1仓,仓容安排可按实际情况协商调整。
7.质量要求:①质量指标符合植物油国标GB2716及大豆油标准(GB/T 1535)一级标准。气味、滋味无异味、口感好;②食品安全指标黄曲霉毒素B1≤10μg/kg,其他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1-2017、 GB2762-2017)规定的限量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1.交货时间:2024年7月10日前完成所有数量入库工作,逾期交货视违约处理,供货过程中发生不可抗拒因素,根据实际情况延迟供货日期,不作逾期处理。无特殊情况逾期的,视作违约处理。未供货物按5元/吨/日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扣完后仍未供清货物的,委托单位有权单方终止买卖关系,并对货物享有处置权,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中标方负责。
2.交货地点:渡龙粮库1仓,仓容安排可按实际情况协商调整。库区前道路运输及库区内装卸等费用,竞价前需事先实地查看或向接收库点联系人咨询。
3.交货方式:指定仓库内交货,竞得方将包装油送到仓内并完成堆垛,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由竞得方负责。竞得方发货前必须事先与委托方协商确定送货时间和数量。
4.货款结算方式:竞得方完成该批次大豆油入库并让委托方确认数量后,委托方按货款金额的70%预付货款,留下的30%货款转为竞得方交付大豆油的食品质量安全指标保证金。委托方根据第三方有资质检测机构入库验收检验结果结算食品质量安全指标保证金:
(1)若检验合格,竞得方凭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入库满仓验收鉴定质检报告和委托方实际接收入库数量以及竞得方提供完备的相关正式发票等所有手续,委托方全额退还竞得方食品质量安全指标保证金,并在五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2)若检验不合格(或部分数量检测不合格),竞得方需在一个月内用同等数量相同品种符合本细则约定质量要求的大豆油更换检验不合格的粮食,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竞得方承担;
(3)竞得方未在委托方规定时间内更换到位的,委托方没收竞得方相应数量的食品质量安全指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验收办法:
(1)质量由双方现场抽件对照检验,入库数量由库点仓库内点件入库为准。竞得方应派员(或供应方出具委托函)到委托方接收库点确认交割数量,如不派员视同认可。
(2)中标单位提供轮入该批次采购大豆油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入库后送有资质部门检验,如有质量问题,由中标方负责调换。
(3)中标单位提供本批次大豆油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三、其他说明
1.本次竞价交易的底价及成交价均指送到指定交货仓房内并规范堆垛后的价格(含税含发票含运费装卸等费用)。
2.中标方进库前须事先与委托方协商确定相关事宜。并以双方的手机短信通知(或书面通知)为准,短信手机号码合同中另行约定(中标方在信息中须注明收发货时间、数量、地点,应予以明确答复);双方因雨天、停电等人力不可抗原因而影响接货造成后果的不算违约。
3.中标单位提供本批次采购一级大豆油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如有质量问题,由中标方负责)、有效期内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公司法人及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本次竞价采购交易报名单位(个人)必须在三家以上,达不到报名人数要求的,本次竞价采购交易会另择时间举行。
5.特别说明:本次竞价采购数量为60吨为一个标的物起拍价按吨计算。
6.对中标后拒绝签订购销合同且无书面说明正当理由的交易商,粮网有权扣除其与中标数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付给另一方,同时,委托方收回粮权并有权二次处理。
四、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发生质量纠纷时,委托方应在到货后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中标方和温州网上粮食市场提出,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中标方在接到会验通知后二个工作日内派人或委托其他人员到场会验,因延时会验,按延时交货处理,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3.自会验通知单到达之日起,二个工作日之内,任何一方未按时参与现场会验的视为缺席。缺席处理办法:由温州网上粮食市场工作人员会同相关人员到现场监督抽验,并填写《现场抽样单》,并视缺席方认可抽验过程。
4.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温州网上粮食市场进行质量纠纷处理,因质量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需方代垫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负责质量检验的质检机构必须有法定检验检测资质。双方对质检机构的认定不能达成一致时,由温州网上粮食市场指定具有法定资质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五、近期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委托方委托举办的网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标的但履约能力较差的单位,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中标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的,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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