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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大唐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

竞价单编号:NJJD-717111-202409-097

大唐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就市场煤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种:烟煤

2. 采购数量:100,000吨

3. 交货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大唐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

4. 交货日期:2024-09-07 至 2025-02-28

5. 运输方式:汽运

6. 交货价格:到厂价

7. 数量验收方式:厂方

8. 质量验收方式:厂方

9.货款结算方式:1.先货后款,当月入厂煤次月预结算。2024年10月份起,买方根据过衡单、货物交接单等核对当月供应入厂代储煤货款,并出具结算单。 2.结算方式:由卖方向买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全部已结算确认的货款(不含10%合同量履约保证量)。 3.付款方式:承兑汇票或现金,承兑汇票不大于30%。。

10. 是否含税:含税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4-09-06 14:14:51

四、质量标准

煤炭指标

单位

典型值

拒收值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kcal/kg

≥4,800

<4,000

干燥基全硫St,d

%

<1

≥1.6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

%

30-50

收到基灰分Aar

%

全水分(Mt)

%

<17

空干基内水(Mad)

%

粒度

mm

灰熔点(ST)



哈式可磨系数(HGI)
HGI

五、奖惩标准

此批次燃煤采购为大唐宝鸡第二发电公司市场煤厂外代储竞价采购公告,敬请参与报价前认真阅读。

一、市场煤厂外代储实施节点:

1.储存时间:2024.9-2024.10由中标供应商在其自己指定煤场按协议约定数量、质量储煤,大唐宝鸡第二发电公司需实时了解储存情况。

2.调运入厂时间:代储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中标供应商必须供应入厂(兑现)10%合同量;其余90%合同量大唐宝鸡第二发电公司在2024.11-2025.2根据实际需求情况,通知中标供应商组织运输入厂。

二、市场煤厂外代储风险划分:

1.煤炭所有权风险责任分担:大唐宝鸡第二发电公司与中标供应商约定的厂外代储煤,在交付大唐宝鸡第二发电公司指定煤场之前,煤炭所有权以及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归中标供应商;按批次交付之后,已交付批次的煤炭所有权以及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归大唐宝鸡第二发电公司。

2.费用承担:在代储煤交付大唐宝鸡第二发电公司之前,代储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堆存费、储损、仓储管理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己承担。

三、市场煤厂外代储履约保证金

为有效提升代储协议签订质量,提高代储煤实际兑现率,特收取履约保证金以及补充履约保证金(抵押量):

(一)履约保证金:

1.开标后,依据竞价结果排名,拟签订代储协议的供应商在签订协议前,2日内一次性向大唐宝鸡第二发电公司交付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佰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反馈银行转账回执单)。履行完全部协议义务后60 日内若供应的燃煤不存在争议,由供应商书面申请,将无息返还。拟签订代储协议供应商2日内不缴纳履约保证金且不回复信息、影响招标工作的,将取消(冻结)其参与大唐集团平台竞价资格6个月。

2.履约保证金只能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汇款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信息一致,并注明履约保证金,转款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大唐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凤翔区支行

账户号码:61001627208050000435

3.如有下列情况发生,履约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因为供方(中标供应商)原因,协议期内兑现率小于60%时,履约保证金100万元将不予返还。

(2)代储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供方(中标供应商)不按大唐宝鸡第二发电公司要求兑现10%合同量,大唐宝鸡第二发电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留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作为违约金。

(3)在合同期限内,供方(中标供应商)出现任何经济纠纷及违反买方大唐宝鸡第二发电公司相关燃料管理制度的行为,在问题未解决、责任未落实前不予返还。

(4)因供应燃煤种类等指标违约或未能满足《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或热值、硫份等达到本合同拒收条件的,大唐宝鸡第二发电公司有权拒收。如有大唐宝鸡第二发电公司选择拒收的情况,供方(中标供应商)应按要求限期改正,如供方(中标供应商)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补救仍不符合要求的,除扣留履约保证金100万元外,并对已供应入厂煤炭不予支付货款,供方(中标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大唐宝鸡第二发电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

(二)补充履约保证金(抵押量):

在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中标供应商必须供应入厂合同约定量的10%作为补充履约保证金。若供应商后期无法或不愿兑现约定致合同履约率低于60%时,除扣除履约保证金100万元外,对已供应入厂10%合同量煤款不予结算,当履约率高于60%时,此部分煤款正常结算。

四、入厂验收与结算:

1.数量验收:以大唐宝鸡第二发电公司(需方)计量结果为验收依据。

2.质量验收:以大唐宝鸡第二发电公司(需方)化验结果为验收依据。

3.纠纷处理:以需方质量化验结果为验收依据,如供方对某批次验收结果有异议,应在接到该批次验收结果【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经协商后可委托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授权资质的第三方煤质检验机构对需方留存的综合备查样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进行该批次最终验收结算。如供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则该验收结果即作为该批次最终验收结算依据。质量检测费用由提出异议方承担。

4.煤款结算:先货后款,需方对当月供应入厂代储煤次月进行预结算(不含10%合同量履约保证量)。煤质以日批次为加权核算,兑现率以协议期统计,待累计兑现率大于60%时,正常结算10%合同量履约保证量。

五、其他约定

1.此批次采购为大唐宝鸡第二发电公司市场煤厂外代储竞价采购,参加并中标此批次厂外代储供应商,不得再参与2024年后期大唐宝鸡发电公司和大唐宝鸡第二发电公司的代储煤市场竞价(在公告中注明),即使参与报价也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2.供应商运输车辆均应符合国家最新环保要求标准,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等各类法律法规,在运输过程中严禁超载,对由于违规行为等造成行政部门的处罚(包含对大唐宝鸡公司的处罚),由供应商承担。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供需双方及第三方人员伤亡、设备设施损失的一切事故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3.竞价结束后,本批次采购入围供应商向大唐宝鸡第二发电公司联系人(公告中有)及时发送公司资质扫描件,并送交或快寄纸质版公司资质资料(1份)

4.未尽事宜将在具体合同中约定。

六、厂外代储合同奖惩标准

代储燃煤结算价=燃煤到厂基准煤价+质量调整价+其他因素调整价

1.到厂基准价(含增值税【13%】)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800千卡/千克对应X元/千卡.吨【一票结算】,采用单卡计价方式。

2.质量调整价:

(1)发热量指标以约定的“煤炭质量”为基准,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品名/煤种煤质指标指标范围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价格或比例)
增减基准加权方式热值质量调整价公式

【烟煤】
【热值】热值≥4800 【月加权】收到基加权低位发热量× X元/[(千卡/千克)×吨])

【烟煤】
【热值】4600≤热值<4800【1-100千卡/千克】【0.0015元/[(千卡/千克)×吨]】【4800千卡/千克】【月加权】X+[(加权验收值-4800)/100](只入不舍取整)×0.0015

【烟煤】
【热值】4400≤热值<4600【1-100千卡/千克】【0.003元/[(千卡/千克)×吨]】【4600千卡/千克】【月加权】 (X-0.003) +[(加权验收值-4600)/100](只入不舍取整)×0.003

【烟煤】
【热值】4200≤热值<4400【1-100千卡/千克】【0.005元/[(千卡/千克)×吨]】【4400千卡/千克】【月加权】 (X-0.009) +[(加权验收值-4400)/100](只入不舍取整)×0.005

【烟煤】
【热值】4000≤热值<4200【1-100千卡/千克】 【4200千卡/千克】【日加权】 0.058元/[(千卡/千克)×吨]

【烟煤】
【热值】热值<4000【1-40000千卡/千克】 【4000千卡/千克】【日加权】有权拒绝结算。对已到厂燃煤以0.058元/[(千卡/千克)×吨]为基础,热值每下降100千卡/千克下调【0.005元/[(千卡/千克)×吨]】核算

(2)【硫分/挥发分等】指标以约定的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品名/煤种煤质指标指标范围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价格或比例)
增减基准加权方式其他因素调整价公式

【烟煤】
挥发分26≤V【daf】
(%)<30
1%2元/吨30%【月加权】[(加权验收值-30)](只入不舍取整)×2

【烟煤】
挥发分V【daf】
(%)<26
1%4元/吨26%【月加权】(-4)×2+[(加权验收值-26)](只入不舍取整)×4

【烟煤】
硫分1<【St,d】
(%)≤1.3
0.01%0.3元/吨1%【月加权】[(1-加权验收值)(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0.01]×0.3
【烟煤】硫分1.3<【St,d】
(%)≤1.6
0.01%0.5元/吨1.3%【月加权】(-9)+[(1.3-加权验收值)(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0.01]×0.5
【烟煤】硫分【St,d】
(%)﹥1.6
0.01%5元/吨1.6%【月加权】(-24)+[(1.6-加权验收值)(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0.01]×5

(3)数量调整价:以约定储存合同总数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到货率范围(%)履约统计考核指标
90%<到货率【协议周期】不考核
80%<到货率≤90%【协议周期】结算单价下浮5元/吨
70%<到货率≤80%【协议周期】结算单价下浮10元/吨
60%<到货率≤70%【协议周期】结算单价下浮15元/吨



六、争议解决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买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2.在诉讼期间,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大唐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 联系人:房锁岐

3. 联系电话:13669174231

八、备注

受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由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平台对煤炭竞价实行有偿服务,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服务费收费主体单位: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二、竞价服务费交纳对象:煤炭供应商(不含承运等供应商)。 三、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1元/吨(含税)。 四、竞价服务费收取及确认规则 具体规则请参照平台《供应商须知》、《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五、竞价服务费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171101040013921 大额支付行号:103100017111 税务登记号:91460200MA5TGN5W6D 邮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B座10层 邮政编码:100040 联系电话见平台首页。

九、合同附件

市场煤采购合同标准模板(到厂交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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