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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社保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委托承办项目(包件2)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委托承办项目(包件2)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委托承办项目(包件2)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根据国家和上海市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上海市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在遭受职业伤害后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选择1家商业保险机构,协助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确认、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核定发放等相关工作,提升职业伤害保障承办服务水平,确保遭受职业伤害人员及时得到保障。
备注:[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22年本市启动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自2022年9月,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承办4家平台企业(曹操出行、货拉拉、美团、闪送)职业伤害保障事务。
    试点期间,职业伤害保障业务服务企业不变,业务办理量预期较为稳定,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能基本满足试点工作要求。为了保障经办提质增效,维护业务质量和基金安全,保证政策落实衔接有序平稳实施,并考虑到该项目具备下列特殊性: 1、承办该项目的准备工作时间长、投入高,需配置网络专线、对外服务网点和专业硬件设备,建设专属系统,培训经办人员,与服务的平台企业建立常态化运行的沟通机制,为避免出现政策落地断档,承办机构应保持稳定。2、职业伤害保障业务环节多、链条长,政策经办实施的承办机构不适合更换,以保障业务服务不断不乱。因此,委托承办机构不宜更换,本项目继续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仍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相应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400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8月22日至2023年08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市社保中心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山南路865号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汇总-扫描件】MT-23-08011 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委托承办项目(包件2)(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材料).pdf
846.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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