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四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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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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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编号:0724-2330QY093771
项目名称: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四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涉及包号:/01
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四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GC4418002023115
招标类项: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3日
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四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于2023年8月7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信息。2023年8月30日9时30分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共有5家投标人按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分别为:1、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中誉设计有限公司;2、广东宏骅建设有限公司,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广东利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睿博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4、广东飞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韶关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5、广东旭瑞和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峰云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清远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形式评审:经审查,5家投标人均通过形式评审。
资格评审:经审查,5家投标人均通过资格评审。
响应性评审:经评审,5家投标人位均通过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资信标及投标报价评分,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项目名称: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四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涉及包号:/01
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四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GC4418002023115
招标类项: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3日
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四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于2023年8月7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信息。2023年8月30日9时30分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共有5家投标人按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分别为:1、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中誉设计有限公司;2、广东宏骅建设有限公司,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广东利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睿博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4、广东飞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韶关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5、广东旭瑞和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峰云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清远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形式评审:经审查,5家投标人均通过形式评审。
资格评审:经审查,5家投标人均通过资格评审。
响应性评审:经评审,5家投标人位均通过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资信标及投标报价评分,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推荐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 | 广东宏骅建设有限公司,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广东利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睿博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广东飞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韶关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下浮率 | 1.22% | 0.50% | 0.35% |
投标报价得分(A) | 79.85 | 79.12 | 78.97 |
资信标得分(B) | 20.00 | 20.00 | 20.00 |
综合得分(A+B) | 99.85 | 99.12 | 98.97 |
项目负责人姓名 及证书编号 | 胡忠孝 粤2442021202120443 | 焦松青 粤1342016201619226 | 侯朋朋 粤2442020202118594 |
招标人: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固定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府前路11号 | |||
招投标监督部门: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固定电话:0763-3338792 | |||
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固定电话:0763-3631912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802-804号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并将异议函正本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文件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 |||
发布日期:2023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