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备班楼及停车楼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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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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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还有:
报建编号: | 2101PD0014 | 标段号: | C02 |
招标人: |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洲海路3001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标段名称: |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备班楼及停车楼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二) | ||
建设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洲海路3001号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项目包含1-5#楼,共计5幢楼,新增建筑面积为:44174平方米。本标段新建4#备班楼7905平方米。 |
工程总投资: | 20462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3519.9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31250000.00元人民币(3125万元) |
施工工期: | 330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本标段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其技术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包含的工程的采购、制作、安装、调试、验收、成品保护、保修以及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填写工程施工和验收资料、绘制竣工图纸及备案(包括电子档案),负责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直至最后一次性通过验收并获取相关证书等各阶段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需完成工程过程摄影摄像工作,具体要求另附,按1项计入投标总价,费用包干不调整。 施工单位需在主体结构内先完成装饰装修样板间(样板间一间,其中样板间内的成品卫生单元由招标人负责采购、安装,安装周期为7天)。样板间经招标人确认后,施工单位方可开始正式全部装饰装修施工,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施工组织安排。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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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 ||||||||
业绩要求: | /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等于60分。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否 3. 其他:(1)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汇总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状况良好,3年均处于盈利状态。(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3年10月14日 00时00分到2023年10月19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32557510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0月24日 10时0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11月01日 00时00分到2023年11月06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23日 10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 ||||||||
备注: | 1、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中,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下属所有公司同时通过的申请人不得超过两家,由招标人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确定。 2、当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7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评审,当3≤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时,由招标人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在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中选取7家申请人入围参加投标。 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本市在建项目记录(同一报建编号的工程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4、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5、不实施项目负责人答辩。本次开标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