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五建集团八公司商洛市十号信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主体劳务分包招标任务

五建集团八公司商洛市十号信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主体劳务分包招标任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类型: 劳务招标
招标编号: ZBRW-2022-006373
需求单位: 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建工第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建工第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八公司
招标单位: 陕西建工第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商洛市十号信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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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 61683731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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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商洛市十号信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招标类型为劳务分包招标人为陕西建工第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主体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商洛市商州区十号信箱片区
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建筑面积:24154.43平方米
2、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招标施工范围:1)商洛十号信箱地下车库及20#~21#楼主体劳务施工,包括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图纸及现行国家规范确定的施工要求和结构设计变更的全部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建筑、结构)、变更及有关施工方案优化所涉及的所有钢筋、模板、砼、脚手架等分项工程施工以及相应的外架与施工电梯架体、平台(包括建筑物内的平台、坡道)搭拆、安全防护(包括所有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及安全帽、安全带、防尘面罩、眼罩、随身携带的照明灯具等必要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平土修坑、文明施工、基坑清槽、砂石整平及电梯基坑和集水坑的开挖、塔吊与电梯基础、砼浇筑完地泵清洗用的水池砌筑、粉刷、挖坑、清理泵坑砼等工作(如采用钢板水箱,则水箱的清洗)、场地硬化、防护棚搭拆、冬雨期及施工过程中所有部位的抽排水、清扫积雪,以及地下防水的妥善保护等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主体施工用钢筋机械及木工机械、小型机具用具、电焊机、手电刨、切割机、切割片、无齿锯及锯片、平板振动器、振动棒、夜间照明移动灯具、切割用氧气乙炔、二级配电箱以下的电缆及所有主体工程使用的辅材(如铁钉、铁丝、钢丝网、水泥撑棍、扎丝、胶带、海绵条、双面胶带、电焊条、钢筋垫块、模板堵塞、棉线绳、橡胶水管、螺杆用PVC套管、梁口预埋及泡沫板、养护棉毡、大小扫帚、油漆、松香水等等),即甲方只提供钢筋、混凝土、模板、塔吊、施工电梯、布料杆、设施料。除此以外的与主体有关的辅材和工具用具以及小型机械均由乙方承担。2)卫生间反坎、烟道防水台、风道、管道井根部坎台砼、阳台坎台及反梁、门边柱、窗台下压顶等方案优化(与主体结构一次施工成型),砼坎台施工定位要准确,以免与上部砌体错位。严禁用铁丝穿过坎台加固。3)电工、电焊工配合工作。
施工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1)钢筋分项:①钢筋翻样、制作(包括浮锈清除、调直、切断(直螺纹丝头切割)、弯曲成型)、绑扎以及钢筋原材、半成品和成品试件取样配合等全部工序和工作及砌体二次结构的钢筋加工制作配合。②钢筋定位措施所需梯子筋、定位卡具(无论何种型式)、保护层垫块、马凳筋的制作、安装、焊接、墙柱钢筋固定焊接。进场钢筋卸料吊装配合、场内钢筋半成品与成品的运输等操作全过程;如塔吊出现故障,人工必须配合卸料吊装。③钢筋搭接、电渣焊的焊接人工费、机械费和辅材(如药剂)、多余钢筋切割(含人工及材料)等全部施工内容。④钢筋棚搭拆及其二次以上的重新布置(即因甲方和业主施工方案和地库施工需要而发生搬移)和钢筋机械安装就位。⑤塔吊、施工电梯基础钢筋制作及绑扎、砌体拉结钢筋制作施工;后浇带、后浇板及预留洞口钢筋二次制作、清理、绑扎及修整;预留钢筋的防锈保护;二次结构后砌体的墙拉筋制作加工、构造柱钢筋和箍筋的制作加工。⑥所有二次结构及后施工构件钢筋预留,如未预留所发生的植筋费用(包含拉拔试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阳台栏板、飘窗钢筋的预埋、调直、绑扎以及植筋用钢筋的制作。⑦沉降观测点的预埋件的制作预埋和预留,预埋件材料由甲方提供。⑧钢筋废旧料头的归堆、整理,钢筋废料长度不得大于0.3米,超过此长度的钢筋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连接后应用。⑨钢筋直螺纹套丝、搭架子、人工连接以及连接时所用的扳手等用具(直螺纹套筒由乙方自行考虑)。
(2)混凝土分项:①施工图纸(包括工程设计变更)中所涉及的所有砼(包括项目部优化后的节点施工,根据施工需要提前施工的过梁、挂板、窗台梁、压顶、门边柱等)浇筑,养护以及剪力墙面和梁柱所需要的“擦粉”工作。②有关泵送的操作,如泵管连接,支撑架搭设,布料机(杆架)拆装,操作平台搭设及泵管、泵卡、布料机的清理及堆放,布料杆定期清理、保养,每月至少两次。堵管后无偿清理及处理工作。若机械出现故障,须无偿清理以及配合修理(清洗罐车沉淀池的清理)。③作业层砼浇筑造成的遗落砼及时清理、合理利用及时清理后可用的砼及砼余料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无偿制作成可用构件、砼錾除及砼修补以及多余钢筋的切割。④墙、顶板钢筋的产品保护,尤其对平板钢筋保护措施的实施和整理。
⑤地下室/地下车库外挡土墙面止水螺杆割除(切割机及刀片自备)、扩孔、螺杆孔洞封堵、刷漆除锈等(按照甲方标准和要求施工)。±0.00以上同此做法。(若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完成上述工作内容,影响甲方整体部署,甲方将自行施工,费用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⑥墙体、柱砼表面清洁、美观,流浆清理,砼缺陷修补打磨。⑦冬季砼施工保温(含升温守护、门窗洞口封堵及冬期砼施工设施的安装及拆除)。⑧施工缝、后浇带、后浇板及预留洞口砼二次浇筑前的打錾、凿毛、清理及砼二次浇筑(含自拌)。⑨塔吊与电梯井架基础砼浇筑;配合基础与主体验收时钢筋砼检测。⑩所有门窗洞口封堵、封堵板缝及修补材料由乙方承担。且产生垃圾乙方负责配合甲方综合利用。⑪卫生间、厨房反坎随主体施工一次成型(建筑完成面上翻20cm),乙方无偿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⑫混凝土卫生间、阳台、厨房以及外墙结构等多水房间闭水试验(做闭水实验前必须做高处施工缝4cm挡水坎台并负责过程维护保证其完整性及移交建设单位时的拆除工作)由乙方施工甲方监督,如发现渗漏,乙方无偿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⑬车库底板、车库顶板防水保护层施工。⑭三级沉淀池的制作、维护、拆除,甲方仅提供主材,其他均由乙方承担。⑮砼泵管、布料杆、料斗等甲方所提供机具的接收维护看管,如若人为损坏或丢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3)模板分项:①本工程主楼及车库、采用木模板散拼结合,各楼栋按照钢筋、模板、混凝土、脚手架四个工序组织流水施工。②地下室外墙、人防、电梯底坑和防水反坎等部位采用Ф14带止螺栓,模板及相关周转材料使用过程及最后下楼前的清理工作(木模板及木方上的砼、流浆、铁钉、铁丝清理,钢模上砼、流浆的清理、上油,钢管上砼、流浆、扣件的清理,扣件、螺杆、山形卡上的砼、流浆清理等)。③如果劳务单位未经项目部技术人员允许,减少构造柱、阳台栏板、外围线条等施工内容,甲方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但不免除处乙方继续修复或施工完成该工作的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若乙方不履行施工,项目部有权代工,费用按照甲方实际代工费用的1.5倍从乙方工程中扣除。④施工图纸中所有模板制作(包括根据方案需要提前施工的过梁、外墙线条等装饰构造、基础垫层;包括结构降板处定型槽钢模板的制作、焊接等以及后浇带钢筋(丝)网的制作和安装)、安装及拆除,木模拔钉、清理及整齐堆放,材料退场。⑤乙方主导放线,负责投放主轴线、抄平,其它墙柱结构边线以及施工过程中顶板和梁安装前所施放的控制线、外墙大角与装饰线条等控制线,甲方配合,甲方负责验收检查,如若乙方放线错误、不能满足甲方的放线质量要求及人员配备数量,不服从甲方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每次处罚1000元。⑥随主体结构施工的土建图示水平及竖向结构预留洞、预埋件留设,包括预留洞木盒加工、安放及拆除,套管、铁件的预埋,控制筋的加工、焊接、安放,模架体系所需材料进退场时的装卸、转运、整理、堆码整齐以及洞口防护。⑦木工施工用所有机械乙方自备,其性能参数必须满足现场施工需要。木工棚与操作台及其安全防护一次或多次搭设、拆除,预留洞、梁底、梁梆模板配置以及木模封边刷漆,布料杆安放底座模架加固。⑧转料平台的安装、拆除,风绳拉环的埋设。⑨墙柱和楼梯阳角护角保护,并按照甲方统一标准刷漆确保美观。⑩后浇带钢板网、止水带(条)的安装和焊接,正负零以上卫生间、厨房等多水房间止水钢板的焊接以及不同砼强度等级交界处的钢板网加设等。⑪塔吊、电梯基础模板施工,配合塔吊、电梯附墙件安装。⑫模板工作量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所述,如结构梁底的过梁(挂板)、外墙线条构造等在结构施工中能够同时施工的构件仍应随主体结构同时施工。⑬施工材料以及设施材料(包括方木(含拔钉子)、多层板、竹胶板、竹架板、钢管、扣件、U型卡、山型卡、顶托、螺杆、密目网、模板及其配件等)的装卸车、分类码放等工作均在承包范围内,且木模板进场后,三方进行验收。施工过程中应做到保护好模板及其配件,木模板的拆除、退场前的清理、维修、保养、装车;木模板及配件进出场由甲乙双方共同接收及退场,乙方对其负责看护、保管职责。⑭木模板施工过程中,如果乙方施工人员满足不了甲方进度、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进行调整劳动力,费用由乙方承担。⑮在结构部分有优化成砖胎膜,此部分工程量包含在合同范围之内,如乙方未施工,甲方代工需扣除此部分的模板工程量的价款。⑯车库底板、车库顶板(钢丝网片甲方提供)的防水保护层施工,此部分包含在合同范围之内,不在单独计价。
(4)架体分项:①地下室及主体施工用落地脚手架、挑架、施工过程中的堆料用架、临时通道、爬梯及踏步板、安全防护栏杆、电梯井道防护、室外施工电梯的搭拆、防高空坠物的挑架及因安全需要的多层防护挑架、基坑防护栏杆、落地防护架、钢筋木工加工机械防护棚的一次或多次搭设和拆除。悬挑外架预埋钢筋环的加工与制做。外挑架在甲方外墙和屋面装饰工程分挑次完成后由乙方组织拆除,大屋面至机房屋面临时上人梯子的搭拆工作,以及甲方合理要求的架体拆改。如乙方不及时拆除,甲方将自行安排拆除,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楼内防护在二次结构施工按照项目部的要求,分阶段拆除防护,材料清理下楼。②钢筋木工机械加工棚及防护棚的搭拆和二次布置以及根据施工现场阶段性施工部署需要的拆除和搭设、运转平台的搭拆。③场内材料运输、架体日常检修维护、所有架体挂安全网及防护立网、铺脚手板、安全挡板、洞口防护、宣传标语的挂设等,所有外架和防护钢管刷漆、踢脚板制作及刷漆等工作。
④塔吊附墙操作平台、施工电梯防护架及跑道平台的搭拆和维护以及配合附墙连接件的安装。⑤基坑边及楼层“四口五临边”防护、检查与日常维护以及施工现场内所有动态防护工作。⑥施工时受场地条件限制,搭设钢管满堂架支撑平台或回顶支撑结构顶板用做材料堆场、加工场地、道路、施工电梯底座、砂浆罐底座等。⑦挑架或施工组织调整其他架体,乙方都无条件配合完成,材料丢失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
(5)安全文明施工:①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区内场地、道路、大门和临时设施等按照陕西省文明工地验收标准要求进行的建设、保洁、维护等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与场地平整和硬化;现场内所有区域悬挂、安装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的标语、标牌、警示以及甲方公司VIS(品牌视觉识别系统)宣传等工作;搭设(封闭)与拆除安全维护设施,涂刷警示、提醒等油漆标识、冬雨期施工需要投入的费用等全部工作。②现场办公、生活、施工区的场地、道路和大门口、大门外甲方项目部门口附近(道路清扫具体长度服从甲方安排)等安排专人进行清理、保洁与维护,进出场车辆的冲洗、现场及地下室的日常抽排水等工作,由于乙方人员安排不到位或未按照要求实施造成城管、环保、市政等部门的处罚或堵门,由乙方承担有关经济和工期责任。如乙方不安排,则甲方另行安排,代工费用按实际代工费的1.5倍扣除。③乙方现场全部员工必须按照甲方VIS(品牌视觉识别)和项目部管理要求配备统一安全帽、统一服装、统一被褥等,做到挂牌上岗,费用自理。④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保持工地现场施工道路的畅通与整洁,定期清扫并在有尘埃形成的区域经常洒水,确保所有现场周边毗邻的道路、步行道和现场出入口等的干净和整洁,同时保证它们及周边公共交通、公众生活不因乙方控制的施工操作、材料装卸、车辆、材料、物品、设备和工人而带来任何妨碍,满足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⑤施工现场不允许人员在在建楼栋中住宿,一经发现,甲方将予以处罚。乙方应对生活区内的住宿人员进行统一管理,严禁火灾、偷盗、打架斗殴等事件发生。⑥作业层、拆模层等作业区域建筑垃圾、设施料及施工材料的及时清理。⑦施工中所有材料的装卸车、场内倒运、分类堆放、归整清理、挂牌标识等工作。⑧全面配合甲方内外部考察、检查、参观、接待等临时性工作安排,按照陕西省级文明工地的要求及时整理和清理现场。⑨乙方应及时将自身产生的垃圾清运至垃圾池集中,原则上要求做到工完场清,但任何时候垃圾清理期限不超过3天。⑩因治污减霾或政府要求,主楼外围洞口用密目网一次或多次全封闭工作,所需费用(包含材料费、人工费等)已经包含在综合单价里 。
(6)其它:①乙方须配合甲方做好绿色施工,积极采用环境保护措施,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措施,节水与水资源利用措施,节能与能源利用措施,节地与施工用地措施,发展绿色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②工序报验由乙方质量组报验,质量组人员不能少于4人。③乙方须在主体施工过程对楼层建筑垃圾回收,楼层砼泵管冲洗水循环,砼布料砼防泄漏,剪力墙梁窝橡胶气囊加以应用,保证甲方的资源回收。④乙方须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工完,场清、料净”。 ⑤样板展示区及地下室、车库底、顶板砼保护层施工。⑥月评分及建设单位第三方飞检工作,乙方已充分考虑在综合单价中并全力配合。⑦建设单位及甲方如下发设计变更,乙方无条件执行,此费用乙方已充分考虑在综合单价中。⑧主体所有修补洞口及洞口植筋工作,乙方已充分考虑在综合单价中,不在另计费。
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要求。
质量标准要求:工程质量目标
1)乙方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其它质量要求: 达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等规范要求。
3)若部分分项工程质量国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该部分分项工程的质量要求最低须满足合理使用年限,且不低于整体建筑工程的使用期限。
工程质量管理
1)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颁布的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并验收合格,同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如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和验收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最终不合格的,合同价款不予支付,并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3)甲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进行目标分解,确定各分项工程(或者更进一步细分)的具体质量标准和施工要求,乙方按甲方要求执行。
4)隐蔽工程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未经监理验收合格乙方擅自隐蔽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5)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查检验。工程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无条件返工,并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6)乙方施工质量严格按照甲方公司发布的《陕建五建集团实测实量管理办法》进行实体验收,合格率不达标视为不合格;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陕建五建集团主要土建质量问题十四项控制标准》,未落实视为不合格。乙方负责施工的所有内容需达到向精装修及建设单位移交标准,并按期进行移交,如因乙方质量不达标及延迟移交所产生的任何代工、索赔及处罚,均由乙方双倍承担。
乙方必须按本工程图纸设计要求进行丝扣加工,乙方要对现场工人进行技术培训,并对丝扣进行严格的自检,以确保加工丝扣质量合格。同时根据丝扣加工质量要及时更换设备。甲方现场管理人员随时对加工丝扣进行抽检,若发现批量不合格丝扣,乙方除返工外,应接受甲方罚款,罚款额度视损失程度确定,且要确保加工质量,因施工质量或套筒不合格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除非有图纸或者施工方案中明确说明砼的施工工法外,乙方清楚知晓砼(包括基础、垫层、墙、梁、柱、板顶、板面)质量必须达到清水砼的工程要求,如达不到清水砼的要求,乙方应负责修补,若乙方未修补或修补后仍达不到清水砼要求的,甲方另行安排其他施工人员施工,修补费用乙方承担,并按照修补费用的20%计算管理费用。该部分费用发生后,甲方有权从应付款、履约诚意金中直接扣除。
8)若乙方施工混凝土未达到甲方要求施工标准时,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应承担返修及违约责任,甲方按砼修复面积乘以20元/m2(修复面积计算:墙按通墙面积计算;梁按整根梁面积计算;柱按整根柱面积计算;板按整间板面积计算)的计算方式扣除修补费用,总价超过10万元的,应另行承担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因砼平整度造成墙面抹灰面积加厚的或因地面标高、平整度造成找平层加厚的,按地面面积乘以20元/m2的总价扣除劳务费,超过10万元的,应另行承担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该部分费用发生后,甲方有权从应付款、履约诚意金中扣除。
9)施工过程发生一般质量缺陷或瑕疵的,对乙方每次罚款不低于5000元;发生严重质量缺陷的,对乙方每次罚款不低于10000元。发生质量事故每次罚款不低于100000元。该部分费用发生后,甲方以发函形式通知,并有权从应付款、履约诚意金中扣除。
10)若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导致整个工程未能通过竣工验收,乙方应根据建设单位的验收结果对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工程整改或修复。乙方不予配合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工程整改或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1)若工程质量自始不合格或者存在质量瑕疵,应认定该部分工程质量不受质量保修期或者缺陷责任期的限制,乙方应随时配合甲方维修并赔偿因此给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2)乙方必须派相关专业管理人员无条件配合甲方放线、抄平、工序质量验收、材料进出场验收等工作。
13)施工现场分区域进行场地移交,乙方对移交后场区内已施工完成的分项工程应注意成品保护,采取保护措施,避免造成污染。若发现存在污染的,应立即处理,否则甲方将自行安排第三方清理,费用按代工费用1.5倍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安全要求:
1)本工程安全目标:零安全事故。
2)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和甲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严格按安全标准施工,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挥。
3)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必须为本工程安排专职安全员(应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配备人数符合项目工程规模并常驻工地。在本合同施工范围内合理组织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对因管理不善而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所造成的责任后果。
4)乙方应给现场工作人员购买工伤或建筑施工企业雇主责任保险(每人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如乙方怠于给其工作人员购买保险而甲方认为有购买保险的必要,可以为乙方的工作人员投保,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承担保险费用等额的违约金作为甲方为乙方投保的管理费,并从履约诚意金或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5)本工程若发生伤亡事故,按照法律规定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损失。
6)乙方的劳务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受到伤害的,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抢救和治疗,同时上报甲方,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伤亡损失。乙方应承担作业人员因乙方或自身原因受到伤害发生的治疗、赔偿等所有费用。否则,甲方可先行垫付,并在乙方缴纳的履约诚意金、当期进度款及结算款中直接予以扣除。乙方在采取救治的过程中必须安排其他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并对事故做书面说明。
7)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详见后附清单),甲方统一采购,乙方领取后配发给施工作业人员,费用甲方在月进度款中扣除。
8)乙方应认真履行安全施工与检查职责,及时做好施工中的安全防护工作,还应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
9)乙方应全面负责在施工中相关设施及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担非因甲方的过错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①进入施工现场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或者因工作人员自身健康原因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
②施工过程中,不服从总包单位管理,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
③施工过程中,未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
④施工过程中,如擅自拆除或更改搭设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及警示牌等安全防护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⑤因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抢占工地、自残自杀、在施工现场发生交通事故、以及从事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
⑥因乙方自行购买的安全装备、设备等,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或者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
⑦其他不符合现场管理的行为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停工收工后私自工作的、私自生火抽烟的、未经甲方同意简化安装设施装备的、材料原料未按指定位置堆放、安置的;
⑧其他违法违规违章操作行为造成损害的。
10)乙方任何人员对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及警示牌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施工需要,确需拆除、更改的,乙方必须填写“防护设施临时拆除申请表”上报甲方主管工长、安全员并经栋号长签字同意,由乙方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搭设临时防护后方可拆除,拆除后乙方必须设专人看守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待施工完成防护恢复后看守人员方可撤离。若发现乙方未经甲方项目部同意私自拆除防护设施,每发现一处对乙方处以5000元罚款,并必须现场立即恢复。
11)乙方对防护设施擅自拆除或更改搭设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在施工完成后对原防护设施必须立即恢复,在使用前经甲方项目部安全员、主管工长共同验收合格后,在“防护设施临时拆除申请表”防护设施恢复验收意见栏各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2)乙方承包范围内搭设的脚手架在乙方工程完工后,若工程不需要拆除脚手架的,乙方按甲方要求暂不拆除脚手架。待脚手架可以拆除时甲方另行通知乙方拆除,乙方表示无条件予以配合。若乙方要求甲方自行拆除或以各种借口理由拖延不予拆除的(拖延超过3天按乙方拒绝拆除处理),甲方有权自行拆除或委托第三方。拆除的费用计算方法为拆除落地架、光井架子、室内、电梯井架子每平米25元(按搭设架体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按脚手架拆除费用的20﹪计取管理费用。该部分费用发生后,甲方有权从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1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按照甲方的标准化手册中的标准执行,包括现场布置、管理流程、安全标准等。
14)若乙方违规施工或违反甲方管理要求施工造成人员死亡的,乙方需要妥善处理相关事宜,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外,每发生一次轻伤处罚5000元,发生一次重伤处罚10000元,发生一次死亡事故,处罚50000元。
15)施工中乙方收到安全检查不合格通知单按以下方式处理: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甲方项目部下发的不合格通知单每次罚款不低于1000元/次,甲方集团安全部门不合格通知单每次罚款不低于3000元/次,政府职能部门不合格通知单每次罚款不低于5000元/次。发生安全事故每次罚款不低于50000元/次,架体工程整体验收达不到省级文明工地标准时,扣除架体搭拆结算价款10%,该部分费用甲方直接从应付款、履约诚意金中扣除。
进度要求(主要工期节点):根据总进度计划,进行穿插施工,保证总工期按节点时间完成,若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有必要调整某节点工区、区段工期时,须全力配合。
主要阶段性节点完成时间:严格按照甲方进度计划要求时间节点施工。
序号
工作内容
工期(日历天)
1
基础及地下室封顶
20
2
标准层施工
6
3
主体结构封顶
72
备注:1.车库具备拆模条件后 10 天内必须完成模板拆除并工完场清。
2.乙方应采取各种措施,保证完成上述节点,如逾期每天按5000元处罚并累加。

3、其他要求:
   1) 施工图纸以电子版形式随招标文件一起发送。投标人应熟悉施工图纸,掌握施工部位周边环境。所有投标报价,均视为已对施工区域周边环境有充分的评估和了解后进行报价,不得中标后以此提出变更,调整单价。
2)本项目若因建设单位战略调整,经营规划调整、项目运营主体调整等因素,拟对施工总承包合同中部分或全部工作进行减少或取消的,由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配合办理本合同变更、解除手续。在此情况下,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承诺不向甲方追索任何赔偿。已经发生的项目,由甲方、乙方根据审定的工程量据实结算。
3)乙方提供的发票不扣除减款项目。减款项目包括代工、罚款、水电费、保证金、伙食费及现场施工管理所需分摊的费用。甲方无任何义务为乙方避税做出努力。
4)如果甲方开具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等供应链融资等,当乙方采用贴息提取款项时,此部分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5)如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人上访事件,每次罚款10万元。
6)乙方进场15日内需向甲方上交承包范围内图纸钢筋料单汇总量,经甲方审核后作为本工程钢筋进厂量控制依据,如若未上交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施工过程中因变更造成钢筋量的增减乙方应及时补报,如若未上报次月进度款延期支付。
7)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乙方按其向甲方提供相应资料(劳动合同、职工名册、工资支付台账和清单等资料并加盖公章),如若乙方不提供资料或资料不全、不及时的按条例依法承担不利后果。建设单位依据乙方提供的工资表按月转入农民工工资专户由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甲乙双方每月结算金额扣除代付工资后,剩余进度款待建设单位向甲方支付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
8)所有工人出入施工现场必须通过实名制系统验证,若未登记、或者本人信息与系统登记信息不符的、未及时更新的,导致系统验证记录与农民工工资考勤不符的,不能被认定的本项目施工工人,工人在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不能被认定为本项目施工工人,此部分工人在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9)所有进场工人必须如实填写健康调研表,本人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若因本人提供的信息有误或造假信息,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因乙方原因导致其工人或第三人在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
11)本项目施工采用实名制管理,乙方所有人进入施工现场要采取面部识别,方能进去现场,在每月结算中会采取面部识别的人数、报送的零星用工和施工人员予以对比。乙方不能谎报、瞒报,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2)管理人员配置:项目经理1人,必须具备上岗证件,若更换项目经理必须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投标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3人,两栋楼配备1名兼职安全员,若人员缺少,则在合同价款中扣除;投标单位需配备钢筋工长2人及以上,木工工长每栋1人及以上,混凝土工长至少配备2人,若现场多处浇筑混凝土,每处至少有一名混凝土工长;实测实量放线配备4-5人。
投标时上报以上配备人员详细清单及相关证书情况并加盖企业公章。
①中标单位项目经理月到岗不少于26天,月到岗时间达不到约定天数的(26天),招标人现场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每1天承担违约金5000元。离开项目未与招标单位项目经理请假的罚款500元/次。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按时参加本工程定期召开的施工例会及其他其应参加的专项会议。
②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承担50000
元的违约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③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中标单位在接到招标人第二次更换项目经理的通知后28天内仍未更换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④若现场其他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及建设单位现场管理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出更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及承包人擅自更
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20000元的违约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⑤中标单位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招标人现场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开,未经招标人及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
⑥中标单位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承担20000元/人的违约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13)主体退场前乙方分包范围内的变更需无偿接收,塔吊指挥直到塔吊拆除才可以退场。
14)关于乙方可能受到的疫情带来的影响的说明:乙方在本次疫情中可能受到的影响及需要采取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1)防疫物资的采购投入,防疫措施执行费用,防疫设施设备搭设;接受各级政府防疫检查,根据各级政府要求进行防疫措施升级而带来的成本上升;(2)疫情期间人工、材料、机械、检测试验、管理费涨价或短缺,材料和设备迟延;(3)政府沟通及相关手续办理难度增加;(4)施工期间因疫情变化而主动或被动的停工或复工(包括由此带来的工期顺延、机械设备及人员的闲置/窝工);乙方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上述影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疫情相关理由向甲方人提出涨价或消极怠工。
15)投标人应为资格预审环节通过的单位,其中拟投入项目经理应与投标文件上报人员一致,且无在建项目;投标单位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不得在我省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行为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并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
2、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相关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近三年施工业绩及企业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类似工程完成情况良好。
4、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满足现场需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的报名。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仅提供法人身份证)。
7、公告未述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8、对供应商资质方面的其他要求: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建筑劳务施工相关内容。
四、投标报名:
1、公开报名截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截止报名。
2、报名地点: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劳务集中管理平台http://lwjc.sxhslw.com)。
3、逾期报名或者未报名的投标人(签收不等同于报名),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 /  万元整(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诚意金,投标保证金以公对公转账形式支付,并注明投标单位、项目名称、招标内容。)
账号: 61001865400050000413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金花路支行。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内容而取消投标资格。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单位后无息返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5日,在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劳务集中管理平台(http://lwjc.sxhslw.com)上领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5日17时00份,标书递交方式为:
(1)在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劳务集中管理平台(http://lwjc.sxhslw.com)上递交电子扫描签章完整的投标文件PDF格式。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平台注册
投标单位必须在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劳务集中管理平台进行登录、注册。注册时需上传资格要求中的资质文件(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投标工作。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陕西建工第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区金花北路4333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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