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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国产技术路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本溪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国产技术路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9-13 至 2024-09-24
撰写单位: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王巍

   (本溪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国产技术路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国产技术路线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500-04326
项目名称:本溪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国产技术路线改造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304,000.00
最高限价(元):5,304,000
采购需求:查看
001包:
本溪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国产技术路线改造项目
采购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单位特制定本项目采购方案。
一、项目名称:本溪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国产技术路线改造项目
二、采购预算:530.4万元
三、技术参数及分项价格
本次建设本溪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国产技术路线改造项目,对原有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平台功能及运维服务进行优化升级,提升与省共享交换平台间的对接流畅性,同时采用国技术路线环境进行适配及部署。
本次建设将在国产技术路线环境下开发升级政务数据共享服务门户、数据交换系统、数据目录系统、数据资源管理系统在内的4个系统,新建供需对接系统、异议反馈系统、应用创新推广系统、数据融合服务系统、办件数据质检平台、运行管理系统、运行监控系统在内的7个系统,以及系统国产技术路线适配改造。
平台设计需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规范,项目采用国产技术路线,部署在具备国产技术路线的政务云上,从系统设计、研发、测试、部署到上线运行,全面的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能够实现安全可靠、自主可控。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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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交换系统
数据交换系统需支持库表交换、文件交换等多种方式,实现业务系统之间批量数据交换。数据交换核心能力主要包括配置管理、直接交换、资源订阅。
1.配置管理:配置管理提供交换系统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功能,包括通道管理、服务器管理、节点管理、数据源管理等功能。
2.直接交换:当有垂直管理业务、监管业务、或是上级管理部门要求等需要上报本部门数据的场景时,需要在非资源订阅场景下提供本部门的数据,通过直接交换模块配置直接交换任务完成数据交换业务。
3.资源订阅:用户在数据共享门户网站上申请的库表、文件资源后,经由平台和资源提供部门审批后,生成用户可订阅的已授权资源列表。用户根据已授权的资源列表进行订阅操作生成订阅任务,包括已授权资源、库表订阅、文件下载、任务监控、订阅任务对账等功能。
4.首页:数据交换首页展示从不同维度统计的数据交换量信息,包括每日、每月的数据交换量和系统任务运行概况;资源订阅TOP5的数据交换量;按月统计的交换量折线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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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数据目录系统
政务数据目录用于描述各个政务信息资源的特征,以便于对政务信息资源的检索、定位与获取。各部门依托本溪市政务数据平台数据目录系统编制政务数据目录,由本溪市数据目录系统汇总向辽宁省平台实时报送。升级数据目录系统,提供目录分类管理、目录编制、目录管理、基础主题分类关联、目录质量检测、统计分析等功能。
1.目录分类管理:目录分类管理支持目录分类维护和目录分级授权两部分内容。可针对不同用户进行分类权限管理。
2.目录编制:目录编制主要包括在线编制目录、依据库表资源反向编制目录、通过模板文件整理目录批量导入系统,提供在线编制、反向编目和批量导入等功能。
3.目录管理:目录管理提供目录的维护、审核、发布、撤销、迁移审核、导入、导出、认领、查询等能力。
4.基础主题分类关联:基础主题分类关联提供目录与基础、主题分类关联能力,将目录关联到对应的基础、主题分类,为基础库、主题库建设提供支撑。需具备分类关联、关联审核、关联撤销、牵头部门审核、牵头部门撤销、已发布目录功能。
5.目录质量检测:目录质量检测提供对目录按有效性、规范性、准确性、一致性等不同类别的规则进行检测,并得出检测报告分析系统的目录质量。需具备检测规则管理、人工质量检测、自定义检测任务、自动检测任务管理、质量检测报告等功能。
6.统计分析:提供目录编制情况统计,提供展示“系统-数据-目录”的关系图谱、目录间的关联关系图谱以及目录与相关资源、申请、需求、事项之间的血缘关系图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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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数据资源管理系统
数据资源管理系统作为数据共享的组成部分,记录各部门发布的库表、文件、文件夹资源并对所属资源进行资源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从而实现系统的有效规划及合理建设。数据资源管理系统提供资源概览、数据源管理、资源注册、资源维护、资源审核、资源发布、数据工具等功能,对数据资源的全生命周期进行管理。
1.资源概览:资源概览提供对数据资源进行统计分析能力,包括查看库表、文件、文件夹等资源发布数量,以柱形图方式展示各个部门资源注册情况等。
2.数据源管理:数据源管理提供对部门前置库、数据源、文件服务器、元数据采集、元数据的管理能力。
3.资源注册:资源注册提供按资源属性要求注册资源能力,支持库表资源、文件资源、文件夹资源、链接资源四类资源的注册。
4.资源维护:资源维护展示已注册的资源信息,提供对已注册资源进行编辑、变更、撤销、删除、提交审核等、版本比对能力。
5.资源审核:资源审核提供资源的发布审核和资源撤销审核能力。
6.资源发布:资源注册、审核成功以后需要通过发布流程进行发布,并向目录系统推送此条资源信息,实现目录与资源的挂接。需具备资源单条发布及批量发布功能。
7.数据工具:数据工具需具备数据建模、库表结构复制、在线建表、数据管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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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数据融合服务系统
数据融合服务系统需通过统一封装实现数据接口的注册、审核、发布、撤销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及接口调用的全流程管控,通过服务编排的方式将多个部门的接口融合为一个接口,为特定的业务场景直接提供服务,全面提升平台的对外数据服务水平。数据融合服务系统提供服务注册、服务审核、服务发布、服务管理、服务保护、服务监控、服务统计、配置管理等功能。
1.服务注册:服务注册支持将部门现有的服务进行代理,或将多个现有的服务通过可视化编排的方式融合为一个接口,直接服务于特定的业务场景。支持创建代理服务、创建通用服务、创建融合服务等功能。
2.服务审核:服务审核包含注册审核和撤销审核功能,可对注册完成的服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以进行发布,还可以对提交撤销的服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服务正式下线。
3.服务发布:服务发布需提供对审核通过的服务进行统一地维护与管理功能。面向具有服务发布权限的管理员,根据实际的业务需求,管理员可以选择发布或者撤销发布指定的服务。
4.服务管理:服务管理提供对服务的多条件组合查询及维护功能,支持对已注册的服务进行提交审核、版本查看、撤销、变更、测试、修改等功能。
5.服务保护:服务保护需提供线程池管理、服务优化、服务流量控制功能,通过对线程池的配置,进行服务隔离,以及通过限制服务调用流量,以确保支持在高并发条件下服务可以稳定运行。
6.服务监控:服务监控需提供服务调用总体监控以及重点服务调用监控功能,可以通过可视化的方式监控各服务的调用量情况,还可以对重保服务进行单独的监控,以确定服务调用是否正常。
7.服务统计:服务统计需提供服务提供情况、服务调用情况、当日调用列表等功能。通过可视化的方式统计并展示各部门服务的提供情况、各类服务占比、调用趋势及调用次数等信息。
8.配置管理:配置管理需支持分类管理、黑白名单管理、过滤器配置、网关节点管理等功能,对服务进行基础配置及安全配置。
9.数据源管理:数据源管理模块需提供类型多样的数据源的管理功能。采用高度灵活的交互式表格系统,针对多样式即时性应用场景对数据源进行规范组织,提高管理效能。
10.服务网关:服务网关是支撑服务调用的模块,提供对服务调用时的鉴权、隔离、熔断、降级、审计、路由等功能,最大限度保护服务调用过程中的服务稳定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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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供需对接系统
供需对接系统需提供我的任务、任务管理、需求管理、汇总分析、供需对接、数据治理、供需评价、消息管理、绩效分析等能力,提升政务数据共享质效,理顺供需对接机制,破解政务数据供需不匹配、对接不流畅、共享不充分等问题。
1.我的任务:我的任务提供待办任务和已办任务管理功能。采用任务跟踪管理流程,针对数据需求梳理和数据责任确认过程中形成的我的任务进行统筹管理。
2.任务管理:任务管理模块需提供给平台管理方制定供需对接全流程任务计划,管理需求梳理、汇总分析、供需对接、成效反馈等不同阶段任务启动完成。
3.需求管理:需求管理需提供包含业务需求校核、业务需求梳理、业务需求清单、原始需求梳理、原始需求校核、原始需求清单等功能,记录业务需求与事项的分配情况、责任确认进度、业务需求处理进度、业务需求数据项等信息,针对符合填报规范业务需求予以校核通过,并按照不同需求维度展示资源关系图谱,展示不同的业务需求关联的具体资源情况,形成供需对映射关系,更好支持政务服务供需对接业务。
4.汇总分析:汇总分析提供给平台管理方根据需求信息,分析相似度较高的需求,汇总成为针对某一责任部门的数据需求,后续由责任部门统一处理一批业务需求,并针对相关业务需求提供相似度智能推荐功能,把各部门相似需求经过分析汇总成为一条数据需求,提高数据责任部门供需对接工作效率。支持数据需求汇总、数据需求清单、数据需求复议等功能,
5.供需对接:供需对接提供各部门对分发到本部门的数据需求进行认领、关联、驳回等数据责任管理功能,如果确认是本部门资源满足该需求,则认领通过,并选择预计提供资源时间,如果该需求不在本部门责任范围之内,则可以驳回该需求,通过认领的需求需要在预计提供资源时间之前进行资源与需求的关联,形成供需对,并将驳回的数据需求放到负面清单。支持数据需求认领、数据责任清单、数据资源关联、数据负面清单等功能。
6.数据治理:数据治理针对需求多部门融合数据的需求,按照不同数据需求部门进行数据需求的分解和整合。支持数据治理清单、数据需求清单等功能。
7.需求评价:供需评价提供数据需求方、数据平台方、数据提供方三方评价功能,数据需求方针对本部门提出的需求对于平台方的受理及时性、数据提供方审核及时性、整体满意度、驳回认可度等进行评价,数据平台方对需求方提出的需求进行应用场景清晰度、需求数据清晰度、需求数据部门准确性等进行评价,数据提供方对数据需求方提出的需求应用场景清晰度、需求数据清晰度进行评价。
8.消息管理:消息管理模块消息中心提供部门管理员可读的各类消息列表。
9.绩效分析:绩效分析模块从平台的整体业务运行情况出发,以需求梳理工作进展、责任落实工作进展、供需成效情况分析等角度。通过直观展现方式呈现出各个部门以及地市的需求梳理情况、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成效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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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反馈系统
异议反馈系统提供在数据共享过程中填报、受理、核查以及确认异议的信息化平台,大大提升共享过程的异议处理效率,并依托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对异议进行线上准确高效处理。异议反馈系统需支持异议提出、异议受理、异议分发、异议核查、异议审查、消息通知等功能。
1.异议填报:当用户在数据共享过程中存在数据目录、数据资源、数据授权、数据使用等对象存在异议时,可以通过异议提出功能进行异议填报,包括数据目录异议、数据资源异议、数据授权异议、数据使用异议等功能。
2.异议受理:异议校核通过之后,由平台方对异议进行受理,按照异议提出的具体要求,决定是否改异议是由平台方核查还是提供方核查。需具备待受理的异议反馈、已受理的异议反馈功能。
3.异议分发:异议填报完成之后,本部门校核人员对填完的异议进行校核,符合要求的校核通过,否则驳回,重新填报。需具备待分发的异议反馈、已分发的异议反馈功能。
4.异议核查:平台方或者数据提供方对异议进行核查,确实存在不足情况并且符合修改要求的,酌情对异议对象进行修改,并通过核查反馈。需具备待核查的异议反馈、已核查的异议反馈功能。
5.异议审查:平台方对前期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需具备待审查的异议反馈、已审查的异议反馈功能。
6.消息管理:支持用户对于反馈流程中产生的消息进行管理,包括:消息通知管理、上报异议管理、异议上报、上报异议清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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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创新推广系统
应用创新推广系统通过对业务应用成效的收集,对典型应用场景进行总结提炼,实现个性化数据共享应用推送功能,并对接短信平台,丰富主动推送服务方式。跟踪并分析推送至地方的数据使用情况,梳理需求差异化的业务场景,形成推送、应用、分析、推送的闭环,有针对性的开展数据推广。支持案例管理、数据推送、数据接收、推送结果、联系人管理、数据需求反馈等功能。
1.案例管理:案例管理支持案例提供方在应用创新推广系统中对本单位数据应用案例进行提出、审核、发布等相关管理工作。
2.数据推送:数据推送支持案例推送、资源推送、需求推送、申请信息推送等功能。
3.数据接收:数据接收支持案例接收、资源接收、需求接收、申请接收等功能。
4.推送结果:推送结果支持数据提供方在应用创新推广系统查看推送结果,按地方案例、部门案例、资源、需求、申请信息分类展示。需具备部门案例推送结果、资源推送结果、需求推送结果、申请信息结果功能。
5.联系人管理:联系人管理用于管理数据推送时的可选推送人,提供新增,编辑,提交,删除联系人功能,其中联系人需提交后才可作为推送人进行选择。
6.数据需求反馈:数据需求反馈支持数据推送方在应用创新推广系统查看已推送数据的反馈清单,按案例、资源、需求分类展示,需具备案例反馈清单、资源反馈清单、需求反馈清单、案例上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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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数据共享服务门户
政务数据共享服务门户,是本溪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政务外网端的门户,是为政务部门提供数据资源集中展示的平台。政务数据共享服务门户作为本溪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对外服务的唯一入口,为本级政务部门提供共享数据资源的在线查询、申请、下载等服务。应提供首页、政务数据目录、政务数据资源、融合服务、应用中心、典型应用案例、知识中心、数字化运营、运行中心、大模型智能问数等功能。
1、政务数据目录:
对目录资源以分页的形式进行统一展示,并能直观展示各目录挂接资源的类型,提供区划检索、部门检索、场景检索、数据类型检索、标签检索等多种数据目录检索方式,并可按申请量,浏览量、更新时间等进行排序。
2、政务数据资源
展示已发布的资源,包括接口、库表、文件等类型。通过政务数据资源模块,数据需求方可以快速的浏览平台内所有资源情况,并且提交资源申请。政务数据资源能够按资源名称、资源类型、更新时间、访问量、申请量等维度查询检索。
3、融合服务
将一个或多个领域的服务资源进行整合,实现跨领域增值重构,支撑特定业务场景。
4、应用中心
汇聚各地、各部门应用,构建政务应用中心
5、典型应用案例
用数案例、深度利用,实现“一地创新,多地推广”
6、知识中心
展示要闻、政策法规、政策解读、专家专栏、业务培训等数字成果。
7、数字化运营
通过运行统计及供需效能统计展示平台运营状况,从而提升业务运维和运营能力,保障业务的高效运行。运行统计对申请审核情况、资源使用情况、信息资源分布情况、资源申请授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供需效能对申请满意率、申请通过率、申请及时率、部门申请审核效能、部门供需对接总体效能、部门供需对接效能进行统计。
8、运行中心
是面向平台各角色用户提供的集业务待办、业务场景操作指引以及数据统计于一体的一站式运行中心,整合“用户、系统、数据”,解决业务系统繁多,处理业务待办事项反复切换系统的问题。
9、大模型智能问数
通过自然语言理解能力,智能推荐本地化数据目录及资源。支持自然语言输入:用户以自然语言的形式输入查数需求,具备处理各种业务相关查询的能力。支持理解与解析:理解并解析用户的问题,准确识别用户查询的关键要素;分析用户需求所需数据信息的能力,包括关键数据点、相关参数等。支持提供数据资产信息:提供可解决用户需求的数据资产信息,明确指出可从给定数据资产中获取的数据;数据资产信息应包括数据类型、数据源、数据范围等详细描述。支持提供数据资产信息的调度路径和出口:数据的提取、处理和输出方法;指示数据如何被调度和处理,以满足用户的具体数据需求。支持基于向量知识库的知识检索技术:向量知识库构建、高效检索能力、数据更新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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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数据质检平台
具备业务办理数据自动质检功能,满足本溪市的业务办理数据质检需求。通过平台建设实现更好的对接事项办理数据,对用户进行更友好的展示用户事项信息,为本溪市业务办理数据的归集、质检、上报提供支撑、保障。需以提供前置库的方式对事项办理数据信息进行对接。
支持业务办理数据质检功能,按照《辽宁省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办理数据同步规范》要求,为办件基本信息表、办件过程信息表、办件结果信息表、特别程序信息表、材料目录信息表、目录附件信息表、批复基本信息表、批复附件信息表、补正日志信息表制定、实施数据质检规则,使其入库数据满足数据质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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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管理系统
运行管理系统是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平台的运行情况统计分析、网站信息发布、业务监督、配置管理等功能。
1.统计分析:支持统计分析功能,提供责任清单一览、非责任清单一览、资源申请审核情况一览、服务整体使用情况、库表、文件交换量统计、前置交换情况、平台运行情况统计周报等功能。
2.网站信息发布:对政务数据共享服务门户展示的信息进行后台发布管理。需具备栏目管理、栏目内容管理功能。可以通过新增、发布、删除、取消发布等操作动态管理栏目下内容。已发布的栏目内容会在门户网站相应栏目下进行展示。
3.业务监督:需支持资源申请督办、问题反馈督办、资源纠错督办功能。
4.配置管理:配置管理需支持责任清单维护、网站反馈管理、应用事项管理、评论管理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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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监控系统
运行监控系统需以保障平台的业务正常运行为宗旨,以监控平台的运行情况为手段,以处理平台的工单问题为行动,对平台从底层基础设施到上层业务进行整体的监控,确保平台的正常稳定运行。运行监控系统主要包含日志审计、业务监控、工单管理、巡检管理、告警管理、知识库管理、配置管理等功能。通过运行监控平台,形成从异常情况及时发现到告警问题快速定位,再到运维工单及时处理,最后形成知识沉淀的信息系统监控运维方案。
1.日志审计:日志审计需支持登陆日志审计、审计日志等功能。登陆日志审计需包括登陆日志概览、用户登陆信息查询、用户登陆分析;审计日志需支持操作审计概览、操作审计日志查询、系统操作审计分析。
2.服务监控:对本溪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服务调用情况进行整体监控,通过日志等方式监控服务的整体调用情况,主要包括服务调用监控概览、服务调用流水、调用情况分析、申请方错误分析、提供方错误分析、网关错误分析等功能。
3.工单管理:工单管理提供对运维工单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运维人员发现业务运行相关问题可使用该模块功能发布工单,让相关人员进行问题处理,并支持工单转让。提供包括工单分类管理、工单管理、工单处理、工单归档、工单信息查询、工单处理监督管理、工单处理情况统计等功能,对运维管理人员还需支持工单处理监督管理、工单处理情况统计功能。
4.巡检管理:巡检管理除支持自动化业务运行监控外,还应支持进行人工巡检,运维人员根据巡检计划对业务运行情况进行巡检,及时报告巡检结果、发现潜藏问题并及时处置。支持手动巡检计划配置、巡检结果填报、交接班管理、补录巡检结果、替换班管理、替换班审核等功能。
5.告警管理:对业务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告警进行统一管理,并提供可视化的告警概览展示,全方面展示平台业务运行告警情况。
6.知识库管理:运维人员处理工单并进行归档后,运维管理人员可以对工单处理的内容进行知识沉淀形成知识库,以对未来的工单处理提供信息支撑。支持知识库管理、知识库审核、知识库查询等功能。
7.配置管理:配置管理通过告警规则及告警通知规则的配置,实现业务运行告警及通知发出,帮助运维人员及时掌握异常情况并进行处理,支持服务调用告警配置、告警通知规则配置等功能。
8.服务拨测:服务拨测承担共享交换平台已发布的重点服务接口的定时拨测功能,当拨测的服务不可达或者出现异常情况时,由系统对拨测异常服务结果进行解析,并根据是否符合告警规则信息来判断此异常拨测服务是否需要告警,若需要告警,则直接将异常结果内容推送到监控台进行告警展示。包括服务配置、任务配置、拨测结果查询、拨测告警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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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平台建设应符合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中三级标准。项目竣工前,中标单位应选取具有第三方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密码测评资质的单位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和密码测评工作,并通过第三方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取得相应等级测评报告和第三方密码测评取得相应的密码测评报告,相关第三方测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四、其他服务要求
1.开发服务要求
中标单位负责与原平台开发公司沟通,负责改造后平台与原平台之间数据迁移、原接口改造等工作。
2.项目实施服务要求
该项服务由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完成。本项工作内容包括本次项目实施前期的相关准备工作,中标供应商应完成设计方案、实施方案。在系统实施结束后,供应商应与招标人、用户完成详细测试。项目实施内容具体内容描述包括:
提供机房环境和云资源需求配置清单;
完成应用系统开发、部署、测试工作,确保改造后的应用系统满足用户使用需求。
协助招标人进行验收。
用户运维和系统使用培训,移交相关文档。
3.验收要求
(1)验收依据及标准
双方签署的合同及附件;技术方案文件、项目变更及项目备忘;项目初步设计及批复文件;相关政策法规及本溪市数据中心要求。验收所产生的费用均已包含在采购预算内。
(2)系统验收
中标供应商按实施方案完成软件的开发、部署、测试及试运行;供应商在系统安装测试完成后,由供应商依照验收方案进行初验,向招标人提交初验报告,并经招标人认可。
中标供应商应详细设计出验收方案,其中应包括详细的验收规范(包括项目、指标、方式和测试仪器等)和验收流程,并在提交验收申请的5个工作日前提交给招标人最后确认。招标人可根据合同及技术规范书进行合理的修改与补充,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
4.质量管理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建立严格、全面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项目质量规划、质量控制方案及质量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各环节管理质量及质量控制内容和目标;保证总体规划设计、实施、系统运行与验收等各个阶段工作满足招标人对质量的要求。
(2)中标供应商应根据整个系统开发工作计划,对阶段性工作成果进行审查和测试,并向招标人提交里程碑工作成果。通过保证各阶段性成果的质量,最终保证整个项目实施的质量。
(3)中标供应商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详细质量管理方案。
5.运维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在项目竣工验收后需提供三年的免费运行维护服务,服务期内须提供以下服务:
(1)服务响应要求
①提供7*24小时热线支持服务,非工作时间或节假日提供热线或电话支持服务。
②对于服务请求,0.5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
③紧急、特殊的服务要求应立即提供服务至解决问题为止。
④未能及时完成服务请求的,应向用户提出书面解释。
⑤在系统维护期内,中标供应商负责应提供软件产品3年免费升级服务(包括新功能、新接口开发等服务),3年免费运维(纠错性、适应性、预防性、完善性)。
⑥提供售后服务地址和电话。
⑦负责系统在运维期内的免费迁移服务(包括数据迁移服务)。
6.培训要求
投标人应针对甲方使用、管理人员提供分层次的培训服务。培训方式应灵活多样,包括一对一培训、集中培训等。
投标人应详细制定人员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应包括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计划、培训对象层次、培训组织方式等。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无
七、采购计划的执行:
    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八、其它要求:
(1)交货时间: 建设工期5个月
(2)交货地点:本溪市
(3)质量保证期:项目通过终验之日起3年
(4)付款方式:
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
签订合同后
40%
完成初验后
40%
完成终验后
20%
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5天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工期5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002包:
本溪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国产技术路线改造项目
监理服务采购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单位特制定本项目采购方案。
一、项目名称:本溪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国产技术路线改造项目监理
二、采购预算:20万元
三、服务要求
对本项目的工程实施阶段、验收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理工作。在监理服务范围内,依据国家有关信息系统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工程建设文件,服务单位承担全部工作的监理服务,对各系统的质量、进度、投资、变更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进行项目的合同管理、变更管理、安全管理等,负责系统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等工作,按既定目标顺利进行,使本项目“按期保质、高效节约”地完成。
1.工程实施阶段:监理单位应加强项目实施方案审核,促使项目中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委托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明确项目实施计划,对于计划的调整应合理、受控;促使项目实施过程满足委托合同的要求,并与项目设计方案、项目计划相符。监理单位应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
1)  项目实施前,监理单位应审核被委托单位提交的质量管理计划、项目实施计划,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2)项目实施前,监理单位应组织建设单位、被委托单位召开项目实施启动会,要求被委托单位落实实施计划、实施方案和必要的准备工作,会议内容做会议纪要,并经三方签认;
3)  项目实施前,监理单位应审核被委托单位提交的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后签署监理意见。
4)  监理单位应审核被委托单位提交的开工申请,检查项目准备情况。项目实施条件具备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开工令,并报建设单位开始项目实施;
5)  监理单位应监督合同执行情况,通过监理周报、月报、阶段性报告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跟踪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变更情况;
6)  监理单位应以“四控三管一协调”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检查项目进度和质量,对发现的可能影响质量和进度的问题及时指令被委托单位采取措施解决,必要时做好变更管理,并及时书面告知建设单位;
7)  监理单位做好监理日志,随时记录实施中有关质量、进度等方面的问题,并对发生质量问题的现场及时拍照或录相;
8) 监理单位应按进度计划组织被委托单位和用户对产品功能及服务进行确认,对确认结果做记录,并经三方签认;对不符合合同的产品功能应拒绝签认,并监督被委托单位进行修改至符合合同要求,并进行三方签认;
9)  监理单位应监督该项目软件安装部署过程,确保该项目软件安装部署在信创云上;
10)监理单位应按计划检查被委托单位项目实施状况、人员与实施方案的一致性;
11)监理单位应执行已确定的阶段性质量监督、控制措施及方法,并做监理日志。出现项目质量问题时,经确认后监理机构签发监理通知单,报建设单位、被委托单位,责令被委托单位整改;
12)监理单位应及时处理被委托单位提交的项目中关键环节的实施申请,审核其合理性后签认,报建设单位批准;必要时,监理机构应检查被委托单位重要项目步骤的衔接工作,做监理日志。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被委托单位不能进行与之相关的下一步骤的实施;
13)监理单位应及时处理被委托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审查变更的合理性,报送建设主体单位核准后,出具变更合理性报告,保证项目总体质量、进度不受影响;监理机构应从目标系统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由于变更引起投资的改变应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在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应在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被委托单位协商确定变更流程和导致的投资变化,并作工程备忘录;
14)当出现项目事故时,监理单位应要求被委托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措施,尽可能控制其影响范围,并及时签发停工令,报建设单位,并与建设单位、被委托单位共同确认初步处理意见;监理单位应监督被委托单位采取措施,查清事故原因,审核被委托单位提出的事故解决方案及预防措施,提出监理意见,提交建设单位签认;监理单位应审查被委托单位报送的事故报告及复工申请,条件具备时签发复工令;
15)监理单位若发现项目实施过程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应及时向被委托单位签发停工令,并报建设单位,监督被委托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及时处理被委托单位的复工申请;
16)监理单位应对项目实际进度做好记录和统计工作,并进行经常性和阶段性的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趋势、偏差分析,预测进度偏差对后续实施工序和项目的影响程度,并提出指导性的解决措施。当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比发生较大偏差而有可能影响合同工期目标的实现时,监理单位应提出进度计划的调整意见,并指导被委托单位相应调整进度计划。进度计划的重大调整应书面报建设单位批准;
17)监理单位应依据委托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审核被委托单位提交的项目阶段性报告和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意见,报建设单位签认;
18)监理单位应对项目实施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做工程备忘录;并检查督促被委托单位按规程规范实施、文明安全实施,防止因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及环保问题;
19)监理单位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并做会议纪要,提交建设单位和被委托单位。
2.验收阶段:监理单位应评审项目测试验收方案(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的符合性及可行性;促使项目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委托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推动被委托单位所提供的项目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相关标准。合同验收时监理单位应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
1)检查与测试是确认项目各系统所建内容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和评估系统质量的必备措施,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明确项目测试验收方案并审查其符合性及可行性。
2)监理单位应及时处理被委托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审核竣工结算,审核验收的必备条件,并签署监理意见;
3)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评估,根据质量问题的性质和影响范围,敦促被委托单位根据验收整改要求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过程。必要时,应组织重新验收;
4)监理单位应督促被委托单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培训,并对培训效果做出评估;
5)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决算;
6)监理单位应敦促建设单位、被委托单位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和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项目文档;
7)监理单位应编写各时段项目验收的监理工作报告,整理监理单位应提交和提供的验收资料;负责整理记录归档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来往的文件、合同、协议及会议记录等各种文档,出具监理文件。
8)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和被委托单位完成项目移交工作,将项目移交建设单位管理,并进入工程质量保修期。
3.团队规模。服务单位为本项目派遣总负责人1人,要求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总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提供身份证、证书和在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中标供应商必须承诺:中标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全部参与本服务工作,如因特殊原因更换现场实施人员,需征得采购单位同意,所更换人员工作资历及技术能力不能低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要求。
4.总体服务方案。投标人应编制详细的服务大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项目概况(包括目标、项目组织机构等)、服务内容(四控三管一协调等)、
技术保障措施、工作流程等。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
七、采购计划的执行:
    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八、其它要求:
(1)交货时间: 工期5个月
(2)交货地点:本溪市
(3)质量保证期:无
(4)付款方式:
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
签订合同后
30%
项目完成初验后
30%
完成终验后
40%
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20天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工期5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2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12时00分至2024年09月2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专用邮箱递交已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不见面流程具体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本溪市)https://ggzyjy.benxi.gov.cn/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本溪市信息服务中心)
地  址: 峪明路宏峪小区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nb1988@qq.com
开户行: 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鸿雁支行
账户名称: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500105759501880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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