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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级—珠江啤酒大厦工程施工补充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级—珠江啤酒大厦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 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级—珠江啤酒大厦工程施工
性质 补充公告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020-440105-70-03-097757

投资项目名称

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级—珠江啤酒大厦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

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级—珠江啤酒大厦工程施工

公告性质

补充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的施工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桩基、建筑(含门窗深化设计)、主体结构(含装配式构件深化设计)、钢结构(含深化设计)、机电(包括弱电桥架)、幕墙(含深化设计,含视觉样板、擦窗机)、泛光照明、精装修、电梯安装、VRV多联机空调安装、中央空调水系统设备供应及安装、消防、人防工程(含人防标识标牌)、设备供应及安装、室外总体、连廊、管线综合、排水工程管道与红线外市政管网接驳、基坑支护结构拆除(包含格构柱、栈桥、地连墙锚索腰梁等的拆除)等施工内容及相关零星工程,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协调管理、包验收通过移交的施工总承包;以及智能化安装工程等专业分包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及整体项目的协调管理;本项目要求充分运用BIM技术,利用BIM模块进行施工模拟、方案优化、施工安全、进度控制、造价分析、实时反馈、工程自动化、供应链管理、场地布局规划、建筑垃圾处理及运营配合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为准。

招标内容

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级—珠江啤酒大厦工程施工
补充公告
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级—珠江啤酒大厦工程施工【项目编号:JG2024-4332】于2024年08月31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1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详见原招标文件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正版)

2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详见原公告附件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修正版)



二、相关说明
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具体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
附件1:《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正版)
附件2:《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修正版)
附件3:《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改造升级-珠江啤酒大厦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修正版)
附件4:《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改造升级-珠江啤酒大厦工程施工品牌库一览表》


招标单位: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9月6日


附件1: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正版)
工程名称: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一、企业资信 (30分)


企业业绩

12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按数量: (1)12项以上(不含12项)的,得12分;(2)9至12项的,得8分;(3)6至8项的,得4分;(4)1至5项的,得2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没有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2分。

工程获奖

7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工程质量奖的:(1)获得国家级质量奖每个得2分;(2)获得省级质量奖每个得1分;(3)获得市级质量奖每个得0.5分没有或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7分。

研发能力

6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省级(或以上)技术创新QC成果的,每个得0.4分,最高4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省级(或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类工法证书的,每项得0.5分,最高2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第三方评价


5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上三项认证证书,得2分;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上任意二项认证证书,得1分;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上任意一项认证证书,得0.5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曾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建筑工程类科技创新先进企业证书的,得3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二、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不得互相兼任)(40分)


项目负责人

8

(1)项目负责人具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4分;(2)具有10年或以上(含10年)工作经验的,得4分;具有5至10年(含5年,不含10年)工作经验的,得2分;最高得4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注:需提供职称证书、投标截止前一个月(2024年7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技术负责人

8

(1)技术负责人具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4分;(2)具有10年或以上(含10年)工作经验的,得4分;具有5至10年(含5年,不含10年)工作经验的,得2分;最高得4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注:需提供职称证书、投标截止前一个月(2024年7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质量负责人

8

(1)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得4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得2分;最高得4分;(2)具有10年或以上(含10年)工作经验的,得4分;具有5至10年(含5年,不含10年)工作经验的,得2分;最高得4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注:需提供职称证书、投标截止前一个月(2024年7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安全负责人

8

(1)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在有效期内且注册类别为“建筑施工安全”)的,得2分;(2)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2分;(3)具有10年或以上(含10年)工作经验的,得4分;具有5至10年(含5年,不含10年)工作经验的,得2分;最高得4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注:需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投标截止前一个月(2024年7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造价负责人

8

(1)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得2分;(2)造价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2分;(3)具有10年或以上(含10年)工作经验的,得4分;具有5至10年(含5年,不含10年)工作经验的,得2分;最高得4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注:需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投标截止前一个月(2024年7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三、施工组织设计(30分)


施工技术措施

6

(1)对施工的重点、难点提出建议合理;同时有对节约成本和节约工期的保证措施,得(4-6】分;(2)对施工的重点、难点提出建议较合理;同时有对节约成本的保证措施,得(3-4】分;(3)对施工的重点、难点提出建议一般,得(2-3】分;(4)对施工的重点提出建议,得【1-2】分;(5)其它情况不得分。

施工进度计划

6

(1)有提供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期计划目标对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20天以上(不含20天)完工,得6分;(2)有提供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期计划目标对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10至20天完工,得3分;(3)有提供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期计划目标对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1至10天完工,得2分;(4)有提供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期计划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5)其它情况不得分。

劳动力投入措施

6

(1)有提供劳动力投入措施,施工高峰期拟投入的劳动力数量500人(不含)以上,得6分;(2)有提供劳动力投入措施,施工高峰期拟投入的劳动力数量350人(不含)-500人(含),得3分;(3)有提供劳动力投入措施,施工高峰期拟投入的劳动力数量200人(含)-350人(含),得2分;(4)有提供劳动力投入措施,施工高峰期拟投入的劳动力数量不足200人,得1分。(5)其它情况不得分。注:高峰期拟投入的劳动力数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绿色施工及安全防护

6

(1)提供安全文明施工的制度化措施及绿色施工保证措施合理,有绿色节能控制措施,承诺施工绿色生产,使用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得(4-6】分;(2)提供安全文明施工的制度化措施及绿色施工保证措施较合理,有绿色节能控制措施,得(3-4】分;(3)提供安全文明施工的制度化措施一般,有绿色节能控制措施,得(2-3】分;(4)提供安全文明施工的制度化措施,得【1-2】分;(5)其它情况不得分。

质量保证及新技术应用

6

(1)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有具体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得(4-6】分;(2)有具体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较合理,得(3-4】分;(3)有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一般,得(2-3】分;(4)有质量保证措施,得【1-2】分;(5)其它情况不得分。

合计

100


备注:
1、【企业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包含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名称、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项目业绩编号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的页面)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施工部分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施工部分(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业绩奖项】:(1)工程获奖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①国家级奖项指的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或市级奖项包括: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颁发的质量类奖项,其它如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装修、钢结构、机电安装、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奖项不参与计分;②只计算房建类工程质量奖项,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2)投标人须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及获奖证书上传件,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评审。
(3)投标人须为该获奖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施工合同、业主证明、评审申请材料、批复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体现其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身份,否则不予计分。
(4)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计分。


3、【研发能力】:(1)技术创新QC成果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①技术创新QC成果只计算房屋建筑工程的项目,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项目不参与计分;②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须同时提供平台信息截图及证书上传件,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③技术创新QC成果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的:须同时提供该获奖项目的施工合同关键页等扫描件,项目类型以提供的合同为准;④时间以证书的发证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证书的,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2)工法奖项以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证书等证明材料为准,时间以工法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科技成果须成功应用于房屋建筑工程,须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工法证书扫描件及可反映工法科技成果成功应用在具体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以上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以上要求提供的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该工法不能计算有效工法。同一工法获得多个奖项的,该工法奖项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4、【第三方评价】:(1)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体系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址:http://www.cnca.gov.cn/)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含投标人的子、分公司或区域公司),已失效或撤销或无提供的不得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2)科技创新先进企业证书须提供网上查询获奖名单公示或公布截图(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以及获奖证书的扫描件(证书获奖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包含上级公司、子分公司及区域公司),时间以网上查询结果截图或证书载明的年度为准。若颁发单位是行业协会或学会,须同时提供该颁发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登记的查询结果截图,否则该获奖证书不予认定。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计分。
5、【项目管理机构】: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的人员,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投标单位社保证明不含投标人子公司,含分公司。以上人员岗位均不可相互兼任。工作经验年限以毕业证(大专或以上)颁发时间起计算。各负责人的职称等级与注册等级按最高等级计算一次得分。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6、投标人如果同时满足多个评分档次的,按所满足的最高档得分。
7、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修正版)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注:若标准、规范如果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有新公布的,则按新标准、规范执行。


二、根据《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为:
(一)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在开工前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备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内容有调整的,应当及时报告接受备案的部门。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和施工单位基本信息;(2)建筑垃圾产生量与种类;(3)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的措施和目标;(4)需要外运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与运输的时间、路线、方式和运输单位;(5)建筑垃圾回填、消纳、综合利用场所名称;(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建筑垃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三)施工单位应开展建筑垃圾分类和合法装载,并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报送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台账,分类收集、贮存和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混合已分类的建筑垃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与种类、清运时间、最终去向等信息在施工现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运输建筑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建立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台账;(2)不得将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与其他建筑垃圾混合运输;(3)保持运输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的行驶记录、卫星定位等电子装置正常使用;(4)运输过程中保持运输工具整洁,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有效措施防止遗撒建筑垃圾,不得擅自倾倒、抛撒建筑垃圾;(5)按照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确定的时间、路线、方式、场所进行运输。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船舶应当符合相应的载运技术条件。建筑垃圾处置场所为陆域的,不得采用开底式船舶运输建筑垃圾。
(五)工程泥浆应当在施工现场进行脱水固化处理。施工现场不具备条件的,应当采用罐装器具密闭运输至依法设置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处置。水上工程中依法无需经脱水处理的除外。
(六)建筑垃圾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优先就地就近利用:(1)工程渣土及脱水后的工程泥浆优先用于土方平衡、矿坑修复、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2)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优先用于生产再生骨料、再生砖、再生砌块、再生沥青混合料等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具备现场综合利用条件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建筑垃圾现场综合利用。
三、本招标工程项目需满足相关要求如下:
1、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在设计BIM模型基础上,施工阶段全过程应用BIM技术进行工程动态管理(进度、质量、材料等)
2、施工过程室内空气质量控制
控制室内主要空气污染物的浓度,满足国家标准
3、建筑废弃物分类收集及循环利用
制定施工过程设施废弃物减量措施,回收现场的施工垃圾
4、建设工程质量保险
保险承保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的质量问题;装修工程、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的质量问题;
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涂料、木地板、面砖、涂料、防水材料、瓷砖、木门、密封材料(玻璃胶、瓷砖粘结剂)等材料均采用满足《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的绿色建筑材标识要求的材料。并且非承重围护墙、内隔墙、卫生洁具等其他装修材料选取满足绿色建材标识要求。相关国家标准如《绿色产品评价 涂料》GB/T35602、《绿色产品评价 陶瓷砖(板)》GB/T35610、《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底板》GB/T 35601、《绿色产品评价 防水与密封材料》GB/T35609。
选用满足要求的装饰装修材料需达到5类及以上;
防水材料及密封材料耐久性能的要求,均需满足《绿色产品评价防水与密封材料》 GB/T 35609-2017 中评价指标对耐久性的相关要求。
5、选用的建筑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必须满足,强条)
项目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应大于60%;现浇混凝土应采用预拌混凝土,建筑砂浆应采用预拌砂浆。
6、选用可再循环材料、可再利用材料及利废建材
选用可循环可再利用材料,比例达到15%;
利废建材:1.基础砖胎膜采用再生骨料空心砖;2.围墙采用再生骨料砖;3.透水砖采用再生骨料透水砖。3选2,每一种占同类建材的用量比例均不低于30%
7、绿色施工的要求
必须获得绿色施工优良等级或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认定;
采取措施减少预拌混凝土损耗,损耗率降低至1.0%;
采取措施减少现场加工钢筋损耗,损耗率降低至1.5%;
现浇混凝土构件采用铝模等免墙面粉刷的模板体系(可选项);




工期(交货期)

99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设置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8-31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9-27 10: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9-27 10: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09-27 10:30:00
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1开标室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磨碟沙大街118号

招标人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8楼821

招标代理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28866214

发布责任人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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