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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儿童科普教育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及运营管理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东莞市儿童科普教育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及运营管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市儿童科普教育基地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植物园 ,建设资金来自 市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中天美好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总承包及运营管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 东莞市儿童科普教育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及运营管理 。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莞市南城街道绿色路 99 号东莞植物园 。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用地面积 50.598 万平方米,其中水体约 3.387 万平方米(含原水面面积),园路及广场用地面积约 7.273 万平方米,绿化约 38.949 万平方米,建筑 占地面积约 0.989 万平方米。工程建设的拟建建筑面积约 16910.81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 面积约 16910.81 平方米。框架结构,包括地上 1 层 6 栋、地上 2 层 1 栋、地上 3 层 1 栋。
最大建筑高度 20.35 米;最大跨度 22.5 米。(最终工程规模以规划批复文件为准) 。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项目总投资 35577.43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31202.84 万 元。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4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 民币 49692676.20 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 13879896.38 元)。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 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 控制价审核单位: 东莞市财政局 。
2.7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 。
2.8 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岭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审查单位: 东莞市大 业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勘察单位: 广东省粤西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
2.9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东莞市儿童科普教育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及运营管理 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9.1、工程施工:1、园建工程(含 A 区光之廊区、B 区核心区、C 区展示样板区、D 区 莞香湿地、E 区绿野谷区、F 区山野林区、临时围挡、施工便道、土方工程、地基工程、水 生态防治、拆除工程、清淤工程、公交首末站等);2、绿化工程(含 A 区光之廊区、B 区核
心区、C 区展示样板区、D 区莞香湿地、E 区绿野谷区、F 区山野林区、开园种植时花等),绿化养护期为 12 个月;3、景观安装工程(含景观高低压配电工程、景观弱电工程、景观电 气工程、景观给排水工程等);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含入口电动车售票点与卫生间、服务 中心、1 号卫生间(2 间)、2 号卫生间(1 间)、3 号卫生间(2 间)、3 号卫生间(带垃圾房)(1 间)、儿童综合活动中心、科普教育馆等);5、建筑安装工程(含入口电动车售票点与卫 生间、服务中心、1 号卫生间(2 间)、2 号卫生间(1 间)、3 号卫生间(2 间)、3 号卫生间(带垃圾房)(1 间)、儿童综合活动中心、科普教育馆等)。
游戏设备部分、土壤修复工程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9.2 运营内容及范围
运营区域(约 750 亩)项目经营性设备设施投资、运营、装修、维护和管养,投资规模 不低于 8000 万元,具体要求如下:
1)室内项目:科普教育馆、儿童综合活动中心、服务中心。其中:
公益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科普教育展览、数字互动空间、书吧等业态,数量不少于 3 个;
经营性项目:业态包括但不限于应急安全教育类科技产品、沉浸式文化科技类产品、沉 浸式 VR 体验类、特种影院、餐饮服务等业态,产品不少于以上 5 类,面积不低于 4000 平 方米。
2)室外经营性项目:投标人必须完善由植物园接驳至儿童公园的高空小火车,另需投 入其它适当的交通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瓶车、室外无动力儿童游乐产品等。
3)绿化、管养、保安、保洁。
运营管理包括红线范围内工程验收后,通过招标人移交至中标人。根据运营管理协议约 定的服务期,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及日常维护等工作,具体运营管理工作以运营管理协议为 准。政府投资部分的基础设施及设备更新费用不由投标人负责出资。运营期内原政府投资部 分的基础设施及设备如需更新,由乙方提出更新要求及方案,甲方审定同意后由甲方承担更 新费用。
具体运营和维护条款详见附件《运营和维护部分条款》。
2.10 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2.10.1 施工工期:计划工期为 637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4 年 08 月 07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6 年 05 月 06 日。
2.10.2 运营管养期限:
运营区域: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或项目具备经营条件之日起算 20 年。
2.11 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12 本次招标项目的安全目标:
2.12.1 施工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不发生一 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且必须获得东莞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或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施 工示范工地。
2.12.2 运营期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不发生 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 号)及《住房 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等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 3 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 力:
(1)负责园建绿化的施工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 或单位法人证书)。
(2)负责建筑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施工方: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负责运营管理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 法人证书)。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 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本款第 3.2.4 项的要求;
3.2.2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 B”类证)。
3.2.4 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建筑工程 。
3.3 其他要求:
3.3.1 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
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 3.1 款规定的投
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
67 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 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 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或“限制投标”状态。
3.3.3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 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 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建筑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施工方须具备)。
3.3.5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 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 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 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 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 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 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
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 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 级管理机制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6号)的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 的风险企业;
其他: / 。
3.3.6 本次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 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 得超过 3 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 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 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 体的资质。④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中的人员担任。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 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7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 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 揽业务的情形。
3.3.8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 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二:项目班子 人员组成表。
3.3.9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同类工程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业绩证明 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 年 06 月 2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系统下载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 07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会时间:2024 年 07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地点: 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 交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网上提交 。
5.2 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及广东省招 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同时在 / 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00 元。
7.2.1 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其它: / 。
7.2.2 投标保证金形式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投标保证金的关联时间。
(2)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系统的,无法关联。
(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8.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 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中天美好集团有限公司 ;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中天钱塘银座 608 室 ; 电子邮件: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 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 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0769-22012552、0769-22203133 ;
地址: 东莞市莞城街道莞龙路 141 号、东莞市东城区莞龙大道下桥路段 283 号 ; 电子邮件: / 。
8.2 其他: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天美好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中天钱塘银座608室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277号大业联合企业办公楼
邮 编: 310000 s 邮 编: 523000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0571-28806156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4 年 b_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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