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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40KVAUPS大修保养项目的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说明:
  采购人: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地点: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19号
  项目概况: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楼路网中心机房40KVA UPS不间断电源从2014年采购至今已运行10年,电池不能自检报警、表面存有厚粉尘、部分电池出现爬酸及结晶等情况、部分单体电池内阻严重超标、散热风扇安全网积灰严重运转异常、运行噪声大、滤波电容的工作环境恶劣容易导致电容发热,停电支撑时间已不足3小时,需对其进行大修保养。
  二、采购需求
  1.采购清单
  
序号
型号及参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金膜电容器(电力)-500VAC-50uF-±5%-三相接线柱-三角形接法-75*230*170-ROHS
3

输入输出交流电容
2
电容器-450V-6800μF±20%-Φ90*157-32mm-85℃
2

直流母线电容
3
风扇-AC230V-14.0W-2900RPM-119*38
6

14W 风扇
4
风扇-AC230-45W-2800RPM-172*150-UL-ROHS
2

45W 风扇
5
阀控式铅酸蓄电池12V/120AH
60

 

  2.技术规范要求
  2.1采购清单中的电容和风扇,必须符合UL33-0400L UPS原厂的相关技术要求和完全兼容。
  2.2采购清单中的电容和风扇需取得UL33-0400L UPS原厂的技术和质量认证。
  3.上电前电气检查要求
  3.1设备内部清洁除尘。
  3.2检查功率电缆及其连接端子,确认是否存在老化、松动、过温等痕迹。并对各主要功率连接进行力拒校正。力矩应采用原厂指定参数。
  3.3检查各电路板、控制板的完整性,跳线设置是否正确,并确认各信号接头插接牢固。
  3.4检查所有功率器件是否存在老化、松动、过温与及绝缘皮裂痕等痕迹
  3.5检查主要功率器件静态参数和状态。
  4.上电检测调试要求
  4.1对各部分重要参数进行重新调校,如母线电压、电池管理参数、限流点、辅助电源电压、参考电压、相位跟踪等。
  4.2对各功率器件、磁性元件进行带电测量检测。
  4.3对性能参数和工作状态参数进行整定,确保大修后的所有参数符合原厂技术要求。
  4.4上电检测调试应使用原厂的最新版本调试软件。
  5.蓄电池参数配置要求
  5.1采用12V120AH铅酸蓄电池,要求必须为原装正品电池,蓄电池应能在-15~+45 ℃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蓄电池的重量≥33.5KG,外形尺寸:长407±3mm、宽173±3mm、高237±3mm,蓄电池的设计寿命应不少于6年(使用环境温度25℃),提供官方彩页或技术规格书。
  5.2电池极群中隔板是采用M型叠板工艺,并提供证明。
  5.3蓄电池应有防漏液设计(端子部位密封采用极柱与壳体间铅合金一体焊接技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4蓄电池内极群焊接采用跨桥式焊接,不接受穿壁焊,并提供证明材料。
  5.5安全阀要求:安全阀应具有自动开启和自动关闭的功能,其开阀压力应是19~22kPa范围内,闭阀压力应是18~20kPa范围内。
  5.6容量保存率:蓄电池静置28天后其容量保存率不低于99%。
  5.7密封反应效率:蓄电池密封反应效率应不低于99%。
  5.8防爆性能: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遇到明火,内部应不引燃、不引爆。
  5.8封口剂性能:环境温度-30℃~+65℃之间,封口剂应无裂纹与溢流现象;
  5.10为减少镍(Ni)腐蚀蓄电池板栅,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对硫酸中的特别元素镍(Ni)进行管理。控制硫酸中镍(Ni)含量≤0.0002%,电解铅中镍(Ni)含量≤0.0002%,合金中镍(Ni)含量≤0.0005%,请提供厂家的材料进行说明。
  5.11为保证产品品质需要出具蓄电池厂家的3年质保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和原厂供货证明。
  5.12验收之日起36个月内,负载3KW情况下,需保证总机组供电时间不得低于10小时;单体浮充电压不得低于12V,内阻不得大于等于5毫欧。
  6.其他要求
  6.1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UL33-0400L UPS原厂商授权书
  6.2操作要求:设备整机大修保养现场施工操作,必须由UPS原厂工程师完成;
  6.3专用工具要求:工具及检测设备要求:专用绝缘工具、万用表、相位计、电能质量分析仪(如FLUKE43B,用于测试升级前后UPS输出电能的质量状况);红外成像仪(升级完成后用于扫描各电气连接部位的连接状态、发热状态);
  6.4性能调试能力要求:输出大修保养后的测试报告。
  三、采购价格及工期
  项目报价不高于10万元,参选商所报价格需包含税费等相关所有费用,我中心不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以最低报价确定本项目供应商,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完工。
  四、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完工验收后满一年支付合同金额的50%。供应商需提供正式发票,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支付。
  五、报名提交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业务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2.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根据采购需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参选供应商应对提交的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所有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得分包。
  六、报价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6月12日10:00前,逾期恕不接受
  2.地点:福州市交通路19号 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617室
  3.联系人:漆文斌 联系电话:0591-87078183
  投递材料接受邮寄,材料需密封(加盖封口章),严格按投递参选时间送交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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