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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路税务局办公楼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编号:SCGQ30101[2023]281号
宿迁市众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黄河路税务局办公楼零星工程已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黄河路税务局办公楼零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位于宿迁市宿城区。
1.2 工程规模:
工程预算约:264.58万元。
1.3 工 期:
3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满两年且无质量缺陷责任后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黄河路税务局办公楼零星工程施工(包括税务局新建消防水池工程、七层改造、加装疏散钢梯、外墙修缮、空调等采购与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是 □ 否;
☑ 合理低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 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4.4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7.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7.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设计服务的;
4.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8.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4年1月2日 09:00至2024年1月6日 17:30。
5.2获取方式:微信报名,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微信同号。
5.3报名所需的证件及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否则不接受报名。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月10日 10:30。
6.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313室(宿城新区吉林路与渤海路交叉处,市儿童医院新院南侧)。
6.3 投标人须于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投标文件共3份,其中:1份正本,2份副本。投标书要求: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按要求填写,按目录装订(胶装)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完好。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众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文体中心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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