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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龙岗区环境第三方辅助监管与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龙岗区环境第三方辅助监管与技术支持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拟对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龙岗区环境第三方辅助监管与技术支持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龙岗区环境第三方辅助监管与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山水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合同金额
本项目原合同金额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现在此基础上,核减903723元,核减比例约为3.9%,核减后的合同金额为22311277元。
二、变更事项
鉴于本项目合同金额核减,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就变更条款和未尽事项,订立以下变更协议:
(一)原合同第一条:3、协助开展信访案件处置
原合同为:
6)协助开展日常环境信访处置工作。对日常环境信访案件进行核查、疏解、跟踪;按要求进行信访回访,协助进行信访管理系统信息录入、转派、审核、归档。
变更为:
协助开展日常环境信访处置工作。对管理所日常环境信访案件进行核查、疏解、跟踪;按要求进行信访回访。
(二)原合同第一条:3、协助开展信访案件处置
原合同为:
9)协助对重点信访区域环境问题进行溯源分析,编制重点信访区域污染成因分析报告及深度治理方案。
变更为:
删除本项工作。
(三)原合同第一条:5、协助开展重点企业核查评估服务。
原合同为:
12)协助开展相关重点监管企业现场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主要产品产能及原辅材料使用情况、生产工艺及产排污环节、环境信息公开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监测数据达标情况、危险废物收集处理情况、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情况等。对重点企业核查情况进行梳理,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形成技术评估报告。协助甲方掌握重点监管企业的生产变化情况、产排污变化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年度累计出具技术核查报告不少于200份。
变更为:
12)协助开展相关重点监管企业现场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主要产品产能及原辅材料使用情况、生产工艺及产排污环节、环境信息公开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监测数据达标情况、危险废物收集处理情况、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情况等。对重点企业核查情况进行梳理,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形成技术评估报告。协助甲方掌握重点监管企业的生产变化情况、产排污变化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年度累计出具技术核查报告不少于145份。
(四)原合同第一条:6、协助解决辖区内典型行业企业环境问题。
原合同为:
13)每个合同年度内分析选取一个典型行业企业问题,针对典型问题,进行走访调查、资料收集,调查的问题包括各行业企业存在的环保共性问题、生产及污染治理过程中的难题等。对调查的情况及收集的数据资料进行系统分析,针对典型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搭建管控体系,编制分级管控细则及优化行业环境污染核查与整治制度。
变更为:
删除本项工作。
(五)原合同第一条:(二)服务成果: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或安排及时提供以下服务成果
原合同为:
7、年度累计出具企业技术核查评估报告不少于200份。
变更为:
7、年度累计出具企业技术核查评估报告不少于145份。
(六)原合同第一条:(二)服务成果: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或安排及时提供以下服务成果
原合同为:
8、重点信访区域环境问题污染成因分析及深度治理方案。
变更为:
删除本项工作。
(七)原合同第一条:(二)服务成果: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或安排及时提供以下服务成果
原合同为:
9、重点信访区域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变更为:
删除本项工作。
(八)原合同第一条:(二)服务成果: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或安排及时提供以下服务成果
原合同为:
10、行业企业分级管控细则及行业环境污染核查与整治制度。
变更为:
删除本项工作。
(九)原合同第一条:(三)人员及设备要求:为保障项目正常实施,乙方应提供的人员装备要求如下:
原合同为:
2、配套设备要求
配备项目开展工作所需的电脑、打印机、文件资料打印装订耗材、辅材、文件柜等办公设备。
鉴于项目现场调查、核查业务较多,为确保各项工作内容高效、顺利开展,配备项目开展的所需车辆35台工作用车,须为5座粤B牌照,且至少50%以上车辆类别为SUV,车况良好,并包含车辆的使用、燃油、维修保养、保险、停车等其他费用,乙方保证运营车辆的服务时间满足甲方7*24小时调配使用。
变更为:
2、配套设备要求
配备项目开展工作所需的电脑、打印机、文件资料打印装订耗材、辅材、文件柜等办公设备。
鉴于项目现场调查、核查业务较多,为确保各项工作内容高效、顺利开展,配备项目开展的所需车辆27台工作用车,须为5座粤B牌照,且至少50%以上车辆类别为SUV,车况良好,并包含车辆的使用、燃油、维修保养、保险、停车等其他费用,乙方保证运营车辆的服务时间满足甲方7*24小时调配使用。
(十)原合同第三条: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華囡:
原合同为:
(一)合同总额(含税)为贰仟叁佰贰拾壹万伍仟元整,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
变更为:
(一)核减后合同金额为人民币贰仟贰佰叁拾壹万壹仟贰佰柒拾柒元整(小写:¥22,311,277.00),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因本合同履行而产生的税费、工作人员报酬以及合理的利润等。除经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
(十一)原合同第三条: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原合同为:
首期款:在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第二期款:乙方提供阶段履约资料并通过专家评审会验收合格后,2024年6月支付合同金额的30%;
第三期款:乙方提供阶段履约资料并通过专家评审会验收合格后,2024年9月支付合同金额的10%;
尾款:合同期满,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会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30%;
变更为:
首期款:签订合同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正规发票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即人民币陆佰柒拾万元整(小写:¥6,700,000.00);
第二期款:2024年6月份前提交阶段性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会验收,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正规发票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即人民币陆佰柒拾万元整(小写:¥ 6,700,000.00);
第三期款:2024年9月份前提交阶段性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会验收,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正规发票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即人民币贰百零壹万壹仟肆佰元整(小写:¥ 2,011,400.00);
尾款: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会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正规发票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即人民币陆佰捌拾玖万玖仟捌柒拾柒元整(小写: ¥6,899,877.00)。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落实财政局的核减要求,对合同金额及内容进行核减,核减金额为90.3723万元,核减后合同金额为2231.1277万元,变更服务内容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2月04日至2024年02月09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白灰围一路一号区生态环境综合大楼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48141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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