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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溪市融媒体中心“天目蓝云”技术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兰溪市融媒体中心
项目名称:兰溪市融媒体中心“天目蓝云”技术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兰溪市融媒体中心“天目蓝云”技术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按照省委宣传部“建设全省一张网、共建一朵云”的工作部署,要求业务系统接入浙江传播大脑科技有限公司“天目蓝云”平台。整个迁移切割工作于2023年6月顺利完成,目前与浙江广电签订的服务合同已到期,需由浙江传播大脑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对兰溪市融媒体中心融媒技术平台提供运维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兰溪市融媒体中心拟就“天目蓝云”技术服务项目向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形成如下意见:
1、 2023年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媒体融合“一张网”建设的通知》,决定由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整合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天目云”和浙江广电集团“新蓝云”两大融媒体技术服务平台为“天目蓝云”,为全省媒体提供统一技术支撑平台和对外出口,推进全省媒体融合“一张网”局面真正形成。
2、兰溪市融媒体中心技术平台原依托的浙江广电集团“新蓝云”平台,已整合为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的“天目蓝云”平台,为了确保兰溪市融媒体业务与融媒体技术服务平台“天目蓝云”无缝对接,专家组一致认为,兰溪市融媒体中心“天目蓝云”技术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建议该项目向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857号539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6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溪市融媒体中心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兰溪市兰荫路8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兰溪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周灵肖
监管部门电话:0579-88903507
地 址:兰溪市丹溪大道2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认证意见1.pdf
473.1 KB
单一来源认证意见2.pdf
739.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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