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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运维及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运维及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具有国家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自2020年1月1日后医院同类服务业绩2个,服务内容至少包含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和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服务;

5.拟派本项目运维人员须具有“自动监控(水)运行”证书;(提供拟派人员名单,相关证书及截止投标日期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以上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现就根据环保监测要求关于我院(南院区、北院区、儿童医院院区)“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运维及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服务”公告如下,欢迎具备条件的相关单位参加投标,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污水站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

污水站水质监测设备维护主要包括相关制度的设立,设备运维台账、巡查记录、维修记录,月度比对等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1.执行的标准与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环办〔2008〕6号);

HJ/T 212-2005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T 352-2007 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

HJ 353-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安装技术规范;

HJ 354-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

HJ 355-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

HJ 356-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2.基本要求:承担委托责任,保证自动监控系统在合同期限内正常运行。运维机构应在滁州市城区范围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专业的运行维护人员。运行单位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运行维护人员在中标后必须专门服务于本项目,服务期内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进行人员更换,若有变更须报招标单位备案。

3.总体目标:保证所有监控站点设备正常运行率在95%以上。7×24小时技术服务及支持,响应时间<1小时,一般故障恢复时间<6小时,建立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日常运行记录和设备台帐,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接受环保部门的台帐检查。

4.污水站水质监测设备主要包括:COD在线自动分析仪和氨氮在线自动分析仪,及配套的辅助设备。辅助设备包括:环保数采仪、超声波流量计、采样泵1台、配套管路、阀门、传输采样电气线缆。

5.按照设备说明书规定的程序和日常维护要求,每月4次维护、保养监测系统,及时清洁维护采样系统;

6.在线设备每月进行一次校准、校验。每月度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污水排放口进行比对监测,并达到国家在线设备比对要求;

7.具有专业的维护人员,做好各水质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维修水污染源自动监测仪日常巡检表、校准、故障维修、校验,易损件更换、仪器维修、软件升级。即时收集设备检测中产生的废液;

8.安排值班人员每天对设备进行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设备维护维修记录、易耗品更换记录、异常情况情况说明记录等,建立计量档案,保证监测数据合格有效;

9.制定运营现场管理制度、设备定期校准校验制度、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规程、设备运行管理等制度;

(二)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服务:

依据《医疗机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HJ1105-2020中第7.3条监测要求,对我院各个院区的污水站的总排口的污水、以及废气进行监测,季度检测由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出具检测报告,并依据环保要求对监测数据进行网上填报。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1.污水监测点位:




2.废气监测点位:




三、服务期限及付款方式:

1.无预付款,每季度(3个月)支付一次,即合同生效之日起,服务3个月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一个季度的服务费;

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度合同期满,甲方根据服务考核情况是否续签,考核内容另行约定。

其中:南院区和北院区的服务期限:2023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合计36月);儿童医院院区服务期限:2024年5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合计29个月)



四、最高总价限价:250000元/年(超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五、评标方法:有效最低价法。



六、投标要求:

1、本项目各投标单位需响应招标范围及内容。

2、投标文件递交期限至2023年11月21日17时00分截止。标书一正二副,分别胶装装订成册,密封在一个档案袋中加盖骑缝章,档案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投标方法: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期限内将标书递送或邮寄至滁州市一院招标办。地址:滁州市醉翁西路369号,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区行政部五楼西招标办。

4、实际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直接做流标处理(已二次挂网的项目可以直接改为竞争性谈判),投标人满三家及以上,且提交投标文件,但是初步评审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两家的,根据评标小组的意见可以改为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也可直接做流标处理。流标的项目,招标人依法重新挂网公开招标。

咨询电话:0550-3526032 (招标办)

0550-3526077 (总务科)

监督电话:0550-3526026 (监审科)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一:投标文件格式
1.docx




附件二:报价清单格式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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