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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集团2024年第七次物资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竞争 争性 性磋 磋商 商文 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881-2024-01948
采购项目编号:GDQZ2024002
项目名称:英德市东华镇大镇中学运动场改造工程
采购人:英德市东华镇大镇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琦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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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磋商邀请
广东琦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英德市东华镇大镇中学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英德市东华镇大镇中学运动场 改造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英德市东华镇大镇中学运动场改造工程
采购计划编号:441881-2024-01948
采购项目编号:GDQZ202400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23,556.84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英德市东华镇大镇中学运动场改造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1,523,556.84元
品 目 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 数及要求品目预 算(元 元)是否允许进 口产品
1-1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 工英德市东华镇大镇中学运动场改造 工程1(项)详见第二章1,523,5 56.84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从采购人下达开工令起120个日历日内完成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所属期为2024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 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提供2024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 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或2024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 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之“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 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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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英德市东华镇大镇中学运动场改造工程):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 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
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英德市东华镇大镇中学运动场改造工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 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类)。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 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 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英德市东华镇大镇中学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东华镇大镇街英青路16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琦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仙水南路恒福山湖峰境6座103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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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琦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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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改建200米环形塑胶跑道,平整场地面积约5200平方米,运动场硬底化面积约3200平米。
采购包1(英德市东华镇大镇中学运动场改造工程)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从采购人下达开工令起120个日历日内完成
标的提供的地点英德市东华镇大镇街英青路16号(英德市大镇中学校园内)
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支付至合同价的30% 2期:支付比例20%,工程完成70%支付至合同价的50% 3期:支付比例35%,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5% 4期:支付比例12%,工程竣工结算定案且经财政审核后支付至审核价97%5期:支付比例3%,剩余的3%作为质保金,由中标人自行选择用现金缴纳方式 或是银行保函方式或是施工质量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方式,质保期满1年后 无息支付给中标人。注: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后由甲方(采购方)报送相 关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提请财政部门分两批划付管护费用。2、中标人应开 具相应金额的发票交给采购人申请结算合同款项,因采购人使用的为财政资金 ,所以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递交的发票后按合同约定时间申请支付则视为按期 支付,实际付款到账时间以政府采购支付单位支付时间为准。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1期:项目建设完成后,采购人组织复查和核查验收 1、采购人对成交人在施 工期间的各项作业随时检查验收,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直至工程建设质量 合格为止,合格后方可予以验收。采购人应当严格执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 行办法的规定》,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凭检查验收合格证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2、采购人应按照批复的项目相关设计文件和有关合同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工程必须按批复后的项目作业设计文件经建设单位自查验收合格,工程具备 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及时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报请主管部 门检查验收。 3、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是:省下达的计划;主管部门批复的项 目相关设计文件;概算调整及其批准文件;招投标文件(书);承包合同、工 程结算等有关资料;有关的财务核算制度、办法;其他与项目有关资料。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建设规模和质量达不到批复 的项目相关设计文件要求的;未经批准,擅自调整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和 建设内容的;财务管理混乱,未按要求做好资金核算,违规使用项目专项资金 的;档案资料不健全的。
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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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4年06月12日17:00:00至2024年06月15日17:00:00(北京 时 间 , 下 同 ) , 登 录 采 购 人 招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信 息 系 统 ( 国 家 电 网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下同)获取采购文件,并按《电子招标 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应答人应妥善保管 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 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应答人应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采购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新手指引”→“电子钥匙 办理须知”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应答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采购文件失败,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支持电话 为:4009915500。
4.3未按上述时间和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将无法进行后续的应答及报价。
4.4应答人需利用投标工具进行电子应答文件编制。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应答人在采 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 意事项见首页“操作说明→ECP2.0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或“演示视频→投标工具操 作指导视频”。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63411000。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8GB,64位操作系统。
5.首次应答文件的提交
5.1首次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6月20日上午09 :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应答文件提交地点:电子应答文件使用“供应商投标工具”生成,并上传至“国家电网电 子 商 务 平 台-电工交易专区”,补充电子文件使用“上海电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上传至“上海招标采购存 储服务平台”。
文件名称文件生成要求文件上传要求
1、技术文件离线制作,双层PDF电子版上传至“上海招标采购存储服务平台”
电子版,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离线 投标工具生成上 传 至 “ 国 家 电 网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电工交易专区”
2、商务文件离线制作,双层PDF电子版上传至“上海招标采购存储服务平台”
电子版,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离线 投标工具生成上 传 至 “ 国 家 电 网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电工交易专区”
3、报价文件离线制作,双层PDF电子版上传至“上海招标采购存储服务平台”

电子版,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离线 投标工具生成上 传 至 “ 国 家 电 网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电工交易专区”
上海电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获取地址: 链接:http://120.78.198.71/ 上海电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技术支持人员: 详见上述链接页面

特别提醒:请应答人前往下载最新版本的软件,以免造成应答文件上传的失败。
5.2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
限 公 司 新 一 代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电工交易专区”)的电子应答文件,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采购人“上海招标采
购存储服务平台”的补充电子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应答文件及
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应答文件及
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5.3应答人在截止时间前可重复提交补充电子文件,文件修改可直接在工具中重新编辑修
改和重新加密、上传,以完成对原补充电子文件的修改。补充电子文件以截标时间前加密上传
至上海招标采购存储服务平台的最后一份补充电子文件为准。
5.4 未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5
线上谈判及再报价:本项目采用远程谈判方式进行,不再邀请各应答单位到现场参加谈判。请
各应答单位的参谈人员保持电话畅通,按照电子商务平台的短信提醒,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多
轮报价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和“国 家 电 网 新 一 代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上发布。
7.采购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739号文通大厦20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电话:021-65190286
电子邮件:luhuimin_zb07@hntry.cn
采 购 人 招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信 息 系 统 ( 国 家 电 网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ECP) -
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新手指引中提供的浏览器)。
8.合规声明
本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 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 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采购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 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采 购文件或公示信息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采购公告附件:
序 号分标 编号分标名称包号分包名称分包 类型项目单位 编号项目单位项目单位项目名称服务期限预算金额(万元)最高含税限 价(万元)专用资格要求
1分标 1闵行分公司 4月客户工 程类包1闵集团2023-L-0012-10B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上海市青少年科创体验 中心)(设备箱变)物资SNJT- FZB2024-MH-026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闵行分公司闵行分公司2024年4 月第4批批客户工程 类物资批次公开竞谈 采购自合同签订之 日起至2024年 12月30日/23.41.近五年具有同类项目相关业绩 2.主要材料或设备具备有效的检 测报告或者型式试验报告
2分标 2闵行分公司 5月客户工 程类包1闵集团2022-G-0021-F 上海华漕资产投资经营有 限公司(25号地块23- 03)(电缆、电缆终端及 开关柜)物资SNJT- FZB2024-MH-031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闵行分公司闵行分公司2024年5 月第3- 3批批客户工程类物 资批次公开竞谈采购自合同签订之 日起至2024年 12月30日/107.791.近五年具有同类项目相关业绩 2.主要材料或设备具备有效的检 测报告或者型式试验报告
3分标 2闵行分公司 5月客户工 程类包2闵集团2022-G-0020-F 上海华漕资产投资经营有 限公司(25号地块23- 06)(电缆及电缆终端)物资SNJT- FZB2024-MH-031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闵行分公司闵行分公司2024年5 月第3- 3批批客户工程类物 资批次公开竞谈采购自合同签订之 日起至2024年 12月30日/29.791.近五年具有同类项目相关业绩 2.主要材料或设备具备有效的检 测报告或者型式试验报告
4分标 2闵行分公司 5月客户工 程类包3闵集团2022-G-0024-F 上海华漕资产投资经营有 限公司(25号地块23- 08)(电缆及电缆终端)物资SNJT- FZB2024-MH-031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闵行分公司闵行分公司2024年5 月第3- 3批批客户工程类物 资批次公开竞谈采购自合同签订之 日起至2024年 12月30日/24.111.近五年具有同类项目相关业绩 2.主要材料或设备具备有效的检 测报告或者型式试验报告
5分标 3青浦分公司 客户工程类包1青集团2024-F-802- F上海华粹房地产有限公司 志城青浦区24-02、24- 16地块商业及普通商品房 项目供电配套工程进线柜、出线柜等设备物资采购物资SNJT- FZB2024-QP-013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青浦分公司青浦分公司2024年5 月第一批客户工程类 物资自合同签订之 日起至2024年 7月14日/190.841.近五年具有同类项目相关业绩 2.主要材料或设备具备有效的检 测报告或者型式试验报告
6分标 3青浦分公司 客户工程类包2青集团2024-F-802- F上海华粹房地产有限公司 志城青浦区24-02、24- 16地块商业及普通商品房 项目供电配套工程电缆、排管等材料设备物资采购物资SNJT- FZB2024-QP-013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青浦分公司青浦分公司2024年5 月第一批客户工程类 物资自合同签订之 日起至2024年 7月14日/269.41.近五年具有同类项目相关业绩 2.主要材料或设备具备有效的检 测报告或者型式试验报告
7分标 4物流分公司 框架包1定制避雷器在线监测仪物资SNJT- FZB2024-WL-003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物流分公司物流分公司定制避雷 器在线监测仪采购(框架)1年,以实际 合同签订为准50.15具有有效的检测报告或者型式试 验报告

注: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 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
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 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 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 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
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 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 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 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 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 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
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 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 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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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 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 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 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 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 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 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 现场踏勘(如有)
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
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 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 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 件。
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 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五、响应要求
1.响应登记
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 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并点击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 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响应文件的制作
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 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 理安排响应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
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 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磋商报价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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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 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 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 处理。
2.7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 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 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 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
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响应文件的提交
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 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
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
(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 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启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
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6.响应保证金
6.1响应保证金的缴纳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
部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琦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收。具
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琦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琦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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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琦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启时广东琦倬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响应保函、响应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函或响应保证保险函 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 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启或评审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 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放弃响应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备注: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
(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
(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响应有效期
7.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 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 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 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 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 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 商自理。
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 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 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9.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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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
1.响应文件的开启
1.1开启程序
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和磋商文件规 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启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 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 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 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 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 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 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 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 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1.2异议
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 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 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成交
3.1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 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 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 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 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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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
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 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 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
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邮箱:gdqz2020@163.com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仙水南路恒福山湖峰境6座103
邮编:51300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 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英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址:广东省英德市金子大道一号路财政局大楼903
电话:0763-2230007
邮编:5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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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63-2230007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 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协议。
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 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 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 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 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 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 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 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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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评审
一、评审要求
1.评审方法
采购包1(英德市东华镇大镇中学运动场改造工程):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 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2.评审原则
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 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
3.磋商小组
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 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琦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东琦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 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 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
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 的。
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
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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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 行为。
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
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
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 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 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8.确定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
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9.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 效响应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供应商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
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
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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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英德市东华镇大镇中学运动场改造工程):
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 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 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 定价格扣除。
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 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 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 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 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 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英德市东华镇大镇中学运动场改造工程):
序号资格审查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 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 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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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所属期为2024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提供2024年 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参加社会保 险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或2024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 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或损益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之“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 的,从其规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 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8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
9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主管部 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10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监狱企业 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英德市东华镇大镇中学运动场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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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
1响应承诺函响应承诺函已提交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 权委托书响应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如响应文件为委 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扫 描件)
3签署、盖章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 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4磋商报价磋商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磋商现场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能证明其报价合 理性,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其他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其他投标无效的。

2.响应文件澄清
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 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 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磋商
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最后报价
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 有效组成部分。
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4.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5.详细评审
采购包1(英德市东华镇大镇中学运动场改造工程):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商务部分40.0分 技术部分50.0分 报价得分10.0分

-第21页-
技术部分项目了解程度 (10.0分),(等 次分值选择: 0.0; 1.0; 4.0; 7. 0; 10.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项目了解程度进行评分:1、对项目环境(施工地点、周围情况)非常熟悉,得10分;2、对项目环境(施工地点、周围情况)基本 了解,得7分;3、对项目环境(施工地点、周围情况)不全面,得4分;4、对项目环境(施工地点、周围情况)不了解,得1分。【不提供方案或方案内 容与评审因素无关的不得分】
项目施工组织方案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1.0; 4. 0; 7.0; 10.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本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包括技术、物资、劳动组织准 备,施工到完工验收等组织方案)进行评分:1、制定的项目施工组织方 案完整、详细,针对性强,合理可行的,得10分。2、制定的项目施工组 织方案比较完整、详细,针对性比较强,比较可行的,得7分。3、制定的 项目施工组织方案一般,内容一般的,得4分。4、制定的项目施工组织方 案简单,内容不清晰,不可行的,得1分。【不提供方案或方案内容与评 审因素无关的不得分】
施工质量控制方案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1.0; 4. 0; 7.0; 10.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本项目施工质量控制方案(包括工程技术管理、施工 管理等)进行评分:1、施工质量控制方案详细合理,可行性高的,得10 分。2、施工质量控制方案比较详细,可行性比较高,得7分。3、施工质 量控制方案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4、施工质量控制方案不合理的,得1分。【不提供方案或方案内容与评审因素无关的不得分】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方案 (10 .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1.0; 4.0; 7.0; 10.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方案(在施工的各个环 节、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现场管控等)进行评分:1、对相关风险分析 透切,并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方案,针对性及准确性 强的,得10分。2、对相关风险分析比较透切,并制订了比较切实可行的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方案,针对性及准确性比较强的,得7分。3、对相 关风险理解一般,制订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方案基本可行的,得4分。4、对相关风险理解不明确,制订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方案不可行 的,得1分。【不提供方案或方案内容与评审因素无关的不得分】
施工进度计划 (10.0分),(等 次分值选择: 0.0; 1.0; 4.0; 7. 0; 10.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本项目施工进度方案进行评分:1、施工进度安排紧 密、方案合理的,得10分。2、施工进度安排比较紧密,方案合理性比较 好的,得7分。3、施工进度安排一般,方案合理性一般的,得4分。4、施 工进度安排不紧密、方案不合理的,得1分。【不提供方案或方案内容与 评审因素无关的不得分】
商务部分企业业绩 (15.0分)根据供应商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的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 业绩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3分,最高得15分。【(需提供合同 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 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及竣工验收报告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业 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项目负责人能力 (3.0分)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2024年1月份 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文件,未提供不得分。】
项目技术负责人能力 (3.0分)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2024年1月份 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文件,未提供不得分。】
-第22页-

其他岗位人员 (9.0分)具有施工员、质检(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造价工程师)、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9分。无或其他不得分。【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2024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 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供应商履约能力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3.0; 5.0; 10.0; )优:商务条款响应情况优于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公司架构完善,运作流 程具体科学的,得10分良:商务条款响应情况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公司架构较完善,运作流程合理可行的,得5分;差: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公司架构不太合理,运作流程不够完善的,得3分;不提供方案或方案内容与评审因素无关的不得分。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高报价不是中标的唯 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XXXX”报价最高(相当于投标价格 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XXXX 60%为报价最高,评标基准 价为 1-60%=40%,得满分;有投标报价为 50%,投标报价为 1-50% =50%;以此类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 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6.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 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谈判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 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谈判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
(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
(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23页-
第五章合同文本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版本,合同签订双方须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 项目名称:英德市东华镇大镇中学运动场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GDQZ2024002
发包人:
承包人:
合同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 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英德市东华镇大镇中学运动场改造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英德市东华镇大镇中学运动场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
4.工程内容:
5.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实际开工日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省市颁发的建筑工程标准、规范。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建设 项目管理、施工及验收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等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含税),其中安全生产费:人民币(大写)(¥ 元,含税),暂列金:人民币(大写)(¥ 元,含税)。最终结算价=经投资审核中心最终审定的结算价×(1-成交下浮率)。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7天内可申请30%工程预付款,甲方接到申请资料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工程量完成70%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
-第24页-
本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5%,待工程竣工结算定案并通过财审中心审核后,支付最终结算价的97%;剩余的3%作为质保 金,由承包人自行选择用现金缴纳方式或是银行保函方式或是施工质量保证保险或是担保公司担保方式。质保期满1年后无息支付给承包人。
2.达到支付条件后,乙方在申请相应工程款提供相关工程发票等材料,乙方逾期提供,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不视为甲方逾期付款。
七、合同文件构成
本合同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
(2)本合同条款;
(3)竞争性磋商文件;
(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其附件;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八、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 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九、违约责任
1.由于承包人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逾期十天后,发包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承包 人应按合同价款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外,并全额退还发包人已经预付的款项及其利息。
2.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3.发包人未办理合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责任均由发包人承担。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5.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 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 后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 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 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
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 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
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25页-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发包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继续履行。
十二、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三、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十五、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合同文本由承包人提供,不分正副本,双面打印,合同书印刷精美并装 订成册,并加硬质封皮(胶装);法人签名要手写签名,不能盖章(盖章财政不能请款);合同封面、协议书处要盖章,还要盖骑缝章。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合同附件一: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姓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合同附件二: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第26页-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 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按设计要求年限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1 2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 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 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 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施工单位: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合同附件三:廉政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 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
-第27页-
1 双方权利和义务
1.1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本合同第二部 分《专用条款》第16.2条规定处理。
2 发包人义务
2.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 费用。
2.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物品。
2.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 中介活动。
2.6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3 承包人义务
3.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3.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
3.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3.5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 违约责任
4.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4.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1~3年内不得进 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5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合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失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十份,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执五份,有上级部门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各送交其上级部门一份。
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
-第28页-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同附件四:安全生产合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公司
为加强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并进一步明 确有关方的安全职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清远市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要求,现确定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签订本工程的《安全 生产合同》,明确各方职责,并作为安全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
一、建设单位安全责任
1、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 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 约定的工期。
3、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4、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 器材。
5、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6、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 案:(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 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二、施工单位安全责任
1、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 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 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 故。
3、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 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4、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 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5、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第29页-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 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6、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 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7、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 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一)基坑支护 与降水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三)模板工程;(四)起重吊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六)拆除、爆破工程;(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8、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 方签字确认。
9、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 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 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10、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 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11、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 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12、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 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3、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 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14、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5、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 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6、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 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 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17、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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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 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18、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作业。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9、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 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三、法律责任
双方的法律责任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的第七章法律责任来执行。
本合同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一式份,双方各执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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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
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
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 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 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 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 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 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 询;
(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 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
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6.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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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 应 文 件 封 面
( 项 目 名 称 )
响 应 文 件 封 面
(正本/副本)
采购计划编号:441881-2024-01948
采购项目编号:GDQZ2024002
所响应采购包:第包
(供应商名称)
年月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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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目录 一、响应承诺函
二、首轮报价表
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七、响应保证金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承诺函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二、监狱企业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四、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
十五、供应商业绩情况表
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八、履约进度计划表
十九、各类证明材料
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十一、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二、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三、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
二十四、附件
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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