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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贺兰山风电场91.8MW技术改造项目无人机智慧巡检系统建设项目公告

基本信息

省份 宁夏 城市 银川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贺兰山风电场91.8MW技术改造项目无人机智慧巡检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单位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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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星能源贺兰山风电场91.8MW技术改造项目无人机智慧巡检系统建设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4-ZB1318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贺兰山风电场 
一、招标条件
宁夏银星能源贺兰山风电场91.8MW技术改造项目无人机智慧巡检系统建设(招标项目编号:0124-ZB1318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夏银星能源贺兰山风电场91.8MW技术改造项目无人机智慧巡检系统建设。
2.3项目概况:结合宁夏银星能源贺兰山风电场91.8MW技术改造项目、现场运维实际及智慧化建设目标需求,严格遵从国家、行业及中铝集团有关标准规范,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智慧运维深度融合为基础,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方向,建设集成无人机风电机组叶片巡检、架空输电线路巡检、变电站巡检及光伏巡检的无人机智慧巡检系统,达到降本增效、智慧运维目标。
2.4项目地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贺兰山风电场及公司本部。
2.5招标范围:   
宁夏银星能源贺兰山风电场91.8MW技术改造项目无人机智慧巡检系统建设,主要内容为:
(1)基于无人机在新能源场站的多场景应用,从顶层设计出发,公司智慧运维中心部署1套无人机风光线一体化巡检管理平台,平台须接入已有及新建无人机及机库等设备,能够统一管理所有无人机装备,支持制定无人机各场景业务应用的任务计划,并可对各无人机巡检分析结果进行数据同步、数据对比分析、统一展示。
(2)部署无人机装备,包含可适配移动载具的无人机机库及无人机设备、搭载云台相机、声学成像仪设备,实现多场站的风电机组叶片、架空输电线路、变电站及光伏巡检的无人机移动巡检作业,作业完成后可通过机库端诊断设备,完成风机叶片、输电线路、光伏组件的缺陷诊断识别。配套完成风电机组智能安防系统配置,实现风机智能监控,利用图像及人脸识别技术对进出风机的运维人员进行权限管控,提高风场安全管控水平。
利用无人机搭载可见光+红外摄像头,借助激光点云航线规划技术,实现风机叶片、架空线路的自主飞行巡检;利用无人机搭载可见光摄像头+声学成像吊舱,实现对集电线路与送出线路的设备本体及运行环境巡检。
系统配置不少于2套同品牌型号移动机库设备及4台无人机设备,可实现贺兰山风电场的全面覆盖,利用无人机替代传统人工完成风电机组叶片、架空输电线路、变电站的智慧巡检工作,并具备光伏巡检功能模块。系统使用的无人机应采用自主可控一线品牌设备,系统由无人机(另配置原装备用电池不少于4组/台)、云台相机、移动式无人机机库、声学成像仪以及配套的无人机机库管控平台、风光线无人机自动巡检管理平台等组成。
2.6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的相关标准与规范。
2.7 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本项目要求中标后2个月内完成系统建设。
(2)交货地点: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无人机智慧巡检系统自主设计研发能力,须提供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投标人在近3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被逐或被终止的合同。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加盖公章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项已完成验收的新能源场站无人机自动巡检项目业绩(须包含无人机移动机库、具备航线预设、自动飞行控制、缺陷智能识别诊断等体现无人机自动巡检的相关功能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关键信息页)、至少一次付款发票,同时提供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验收证明文件。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没有处于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产品质量无不良记录,供货时间无迟延记录;在近3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被政府相关管理机构列入失信企业,未被中铝集团、中铝宁夏能源集团列入黑名单、负面清单、预警清单。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10月31日9:00至2024年11月10日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300,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9:0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 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
4. 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
5. 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部门(举报电话:13895489132)。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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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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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350690531@qq.com
 
平台客服热线:400-616-662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CA办理热线:010-58103599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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