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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某单位(喀什)某单位车辆配件定点供应商选取流标暨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省份 新疆 城市 喀什地区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喀什)某单位车辆配件定点供应商选取流标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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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喀什)某单位车辆配件定点供应商选取流标暨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0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W32-W1003
项目名称:(喀什)某单位车辆配件定点供应商选取流标暨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预算金额:161.7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1.7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第一次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仍然有效,不需重复报名。
项目名称:(喀什)某单位车辆配件定点供应商选取(二次)
    二、项目编号:    2024-JW32-W1003(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车辆配件
沃尔沃XC90、酷路泽、雷克萨斯、丰田考斯特、衡山宿营、陕汽、豪沃、依维柯、轮式推土机、轮式挖掘机、装载机、起重机、自卸车、江铃域虎、江淮帅铃、福特、全地形等各类系列车型车辆配件
①供货方所提供的配件,必须100%为合格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在国家规范质量保质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应无条件更换或退赔,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货方负责。②车辆配件必须与需求方提供的型号、规格等信息相符。③车辆配件的合格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必须齐全、合法。

以实际发生为准
中标供应商在喀什市和塔什库尔干县两个甲方地点设置易损配件储备点,提前放置部分易损配件(由甲方列具易损配件清单),配件实用实报,定期补充,并于合同期满后由对应供应商收回剩余配件。其他配件要求自收到甲方采购需求后5日内供货验收完毕。
喀什市和塔什库尔干县
以喀什市市场价为基准进行下浮,下浮率至少为市场价5%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产品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含物资价款及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货物运至需求方指定地点前发生的一切费用。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    161.75万元(概算),以实际发生数为准,需以下浮率报价  ;
3.最高限价: 下浮率至少为市场价5% ;
4.喀什市市场价定价方式: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进行第一次定价公示,由市场询价小组选取3家以上配件供应商进行车辆配件询价,取平均值作为定价并进行公示,作为本季度配件市场价执行,适用期限至下一次定价公示期。每季度末组织一次定价公示。
5.本项目确定 2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供应商执行各自下浮率,中标供应商承担零配件数量分配标准为:综合得分排名第1的供应商与综合得分排名第2的供应商提供零配件数量占比为6:4。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注册登录网址https://www.plap.mil.cn)。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7月29日,每日上午 10 : 00 至 13 : 00 ,下午 16 : 00 至 19 : 00 。
(二)申领地点: 乌鲁木齐市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8.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截图。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xjcgz666@1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4 年 8 月 20 日 11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 8 月 20 日 11 时 30 分。
(三)投标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  8  月  20  日 11 时 30 分。
(二)开标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卢老师    
办公电话: 0991-5289376   
移动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陈老师  
办公电话:  0991-5289316    
        2024年7月22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见详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详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3日  至 2024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
方式:电子邮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0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某单位     
地址:喀什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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