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需求公示项目 > 2024年5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4年5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8072471 传真:0572-80630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000套金属家居、1000套高档家具以及4000套免漆办公家居项目
德清县乾元镇明辉街1号
浙江高地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拟投资1200万元,租用德清可露丝纺织有限公司位于德清县乾元镇明辉街1号的已建生产厂房进行生产。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将把原生产设备搬迁至新厂房内,并购置部分先进设备,形成年产5000套金属家居、1000套高档家具以及4000套免漆办公家居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不涉及。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喷塑粉尘:经“空气过滤器+内风循环”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木材加工粉尘:经 “旋风+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水性漆涂装废气:经“水帘除漆雾+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砂光废气:经 “旋风+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5)排放;燃天然气废气:经风机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6)。焊接烟气、金属打磨粉尘、封边废气无组织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站预处理后 50% 回 用 ,50%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纳管,最终由德清创环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噪声: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维护、建筑物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其余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收集后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暂存仓库,集中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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