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采购校园绿化养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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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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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政府采购竞争性
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采购校园绿化养护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单位: 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目录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磋商须知
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第四部分磋商程序和内容
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
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的委托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就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采购校园绿化养护项目进行 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项目概况
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采购校园绿化养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门专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06 月 03日 14 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采购校园绿化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类型: 服务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预算金额: 18万元
最高限价: 18万元 ,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 不 接受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6月0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门专区-本采购公告附件
方式:自行免费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6月0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不见面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免收。
2.项目谈判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谈判模式,供应商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登录、提交响应文件,在各自地点通过新点限额平台网上开评标系统在线参加谈判。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 无 。
4.对项目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5.供应商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及“服务中心”栏目中的《投标人注册登录》、《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使用不见面开标》及《项目投标报名至投标文件上传全流程》等(以下统称《响应指引》)。
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
联系方式:宋先生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街道沙圩路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兴中路234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软件公司联系方式:4009280095-5,18662609561(丁工),15240580971(徐工)
第二部分磋商须知
一、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解释。
1、供应商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磋商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磋商。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网上公告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供应商由于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采购单位可视情组织答疑会。
三、供应商磋商响应须知
(一)企业入库
已经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二)响应竞争性磋商路径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本公告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即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中获取。
2、下载响应:凡有意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的,自本公告发布即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下载响应。
3、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供应商按“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制响应文件,自编目录并连续标注页码,不得将内容拆开。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补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上传: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未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磋商小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上传响应文件的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磋商评审或部分影响磋商评审的,导致磋商评审磋商差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5、交易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6、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
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index
四、报价准备
1、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就所有内容进行最后报价,少报无效。
2、最后报价应包含完成招标服务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车辆、材料、人工、交通、车旅、食宿费、通讯、安全措施费、利润、税金、风险等有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所报的服务费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
3、最后报价将作为磋商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的组成依据。
友情提醒: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系统发送最后报价填报通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
五、竞争性磋商程序简介
供应商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条件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六、相关费用
1、供应商承担参与磋商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2、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等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如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由中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后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
3、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全部项目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合同履约金退还手续(无息)。
七、其他说明
1、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须将装订好的纸质投标文件叁份通过EMS的方式(不接受到付),寄至南通市海门区海兴中路234号,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始解密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一、采购服务内容:
1.绿化养护范围: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校园内所有绿化区域以及停车场等地(含办公室、体育场等)。
2.绿化维护等级标准:《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校园绿化养护标准》
3.养护周期:一年(2024年6月10日—2025年6月9日),经双方协商,在预算有安排且总服务经费不超过第一年中标金额的前提下,可续签1年,最多续签2次。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校园绿化维护工程量清单
编号 | 项目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草坪区域 | 24000 | 平方米 | 复播优质黑麦草,四季常青 |
2 | 操场部分 | 7600 | 平方米 | 高度不超过10cm |
3 | 草花部分 | 72000 | 盆 | 四季(每季18000盆) |
4 | 苗木区域 | 4200 | 平方米 | 保持造型优美 |
5 | 盆景摆放 | 1 | 年 | 摆放数量详见清单 |
(2)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行政楼绿植摆放清单
编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高杆绿萝 | 1.5米以上 | 5 | 盆 | 行政办公室、会议室等 |
夏维夷椰子 | 1.5米以上 | 5 | 盆 | ||
罗纹铁 | 1.2米以上 | 8 | 盆 | ||
幸福树 | 1米以上 | 4 | 盆 | ||
幸福树(独杆) | 1.5米以上 | 2 | 盆 | ||
发财树 | 1.5米以上 | 2 | 盆 | ||
龙须木(多分支) | 1米以上 | 12 | 盆 | ||
2 | 万年青 | 0.9米以下 | 10 | 盆 | |
龙须木 | 0.9米以下 | 10 | 盆 | ||
袖珍椰子 | 0.9米以下 | 6 | 盆 | ||
罗纹铁 | 0.9米以下 | 10 | 盆 | ||
3 | 水培绿萝 | 45 | 盆 | 办公桌上摆放 | |
水培一帆风顺 | 10 | 盆 | |||
君子兰 | 10 | 盆 | |||
兰花 | 10 | 盆 |
(3)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食堂绿植摆放清单
编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天堂鸟 | 1.2米以上 | 4 | 盆 | 食堂 |
鸭脚木 | 1.5米以上 | 10 | 盆 | ||
龙须木 | 1.5米以上 | 10 | 盆 | ||
2 | 万年青 | 0.9米以下 | 10 | 盆 | 食堂 |
龙须木 | 0.9米以下 | 10 | 盆 |
三、养护质量标准:
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植物生长健壮。新建绿地各种植物两年内达到正常形态。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一致,整型树木造型雅观。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2.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 %以下。
3.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4.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覆盖率99%以上,草坪内无杂草。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6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
5.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 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 cm不得超过2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1 %。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
6.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90 %。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四、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一)修剪
1.树木修剪应依据园林绿化功能的需要和设计的要求,在不违背树木的生长特性和自然分枝规律的前提下(特型树木除外),充分考虑树木与生长环境的关系,并根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
2.每年修剪树木前必须制定修剪技术方案,并对工人进行培训,认真贯彻后方可进行操作,做到因地制宜,因树修剪。
3.自然型树木的修剪应以树木自然分枝习性所形成的树冠形状为基础进行修剪。
4.造型树木的修剪应根据园林绿化对树木的特定要求,适当控制树木部分枝干,按照绿化美化要求把树木剪成各种理想形态。(二)树木修剪的时期
树木可在休眠期和生长期进行修剪,但更新修剪必须在休眠期进行。有严重伤流和易流胶的树种应避开生长季和落叶后伤流严重期。抗寒性差的、易抽条的树种宜于早春进行。常绿树的修剪应避开生长旺盛期。绿篱、色块、黄杨球等修剪必须在每年的5月上旬和8月底以前进行。1.乔木修剪
(1)应注意保护中央领导枝,使其向上直立生长。原中央领导枝受损、折断,应利用顶端侧枝重新培养新的领导枝。应逐年调整树干与树冠的合理比例。同一树龄和品种的林地,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位于林地边缘的树木分枝点可稍低于林内树木。
(2)针叶树应剪除基部垂地枝条,随树木生长可根据需要逐步提高分枝点,并保护主尖直立向上生长。
(3)银杏修剪只能疏枝,不准短截。对轮生枝可分阶段疏除。2.灌木修剪
(1)灌木造型修剪应使树型内高外低,形成自然丰满的圆头形或半圆形树型。
(2)灌木内膛小枝应适量疏剪,强壮枝应进行适当短截,下垂细弱枝及地表萌生的地蘖应彻底疏除。
(3)栽种多年的丛生灌木应逐年更新衰老枝,疏剪内膛密生枝,培育新枝。栽植多年的有主干的灌木,每年应采取交替回缩主枝控制树冠的剪法,防止树势上强下弱。
(4)生长于树冠外的徒长枝,应及时疏除或早短截,促生二次枝。
(5)花落后形成的残花、残果,若无观赏价值或其他需要的宜尽早剪除。
(6)成片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形成中间高四周低或前面低后面高的丛形。
(7)多品种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突出主栽品种,并留出适当生长空间。
(8)造型的灌木修剪应保持外型轮廓清楚,外缘枝叶紧密。
(9)花灌木修剪应注意的事:
当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薇、木槿、月季、珍珠梅等,休眠期修剪时,为控制树木高度,对于生长健壮枝条应在保留3个~5个芽处短截,促发新枝。1年可数次开花灌木如月季、珍珠梅、紫薇等,花落后应及时剪去残花,促使再次开花。隔年生枝条开花的灌木,如:碧桃、榆叶梅、连翘、紫珠、丁香、黄刺玫等,休眠期适当整形修剪,生长季花落后10天~15天将已开花枝条进行中或重短截,疏剪过密枝,以利来年促生健壮新枝,多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荆、贴梗海棠等,应注意培育和保护老枝,剪除干扰树型并影响通风透光的过密枝、弱枝、枯枝或病虫枝。3.绿篱及色带修剪
(1)修剪应使绿篱及色带轮廓清楚,线条整齐,顶面平整,高度一致,侧面上下垂直或上窄下宽。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2次。
(2)绿篱及色带每次修剪高度较前一次修剪应提高1cm。
(3)修剪后残留绿篱面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4.藤木修剪
(1)吸附类藤木,应在生长季剪去未能吸附墙体而下垂的枝条,未完全覆盖的植物应短截空隙周围枝条,以便发生副梢,填补空缺。
(2)生长于棚架的藤木,落叶后应疏剪过密枝条,清除枯死枝,使枝条均匀分布架面。
(3)成年和老年藤木应常疏枝,并适当进行回缩修剪。
(4)树木修剪时,落叶树一般不留橛,针叶树应留1cm~2cm长的橛。修剪的剪口必须平滑,不得劈裂,并注意留芽的方位。直径超过4cm以上的剪锯口,应用刀削平,涂抹防腐剂促进伤口愈合。锯除大树杈时应注意保护皮脊。(三)灌水、排涝
1.应根据本市气候特点、土壤保水、植物需水、根系喜气等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浇水, 促其正常生长。浇水前应先检查土壤含水量(一般取根系分布最多的土层中的土壤,用手攥可成团,但指缝中不出水,泥团落地能散碎,就可暂不浇水;杨柳树等较喜水的树木则土壤含水量可适当多一些)。
2.新植树木应在连续5年内充足灌溉,土质保水力差或根系生长缓慢树种,可适当延长灌水年限。
3.浇水树堰高度不低于10cm,树堰直径,有铺装地块的以预留池为准,无铺装地块的,乔木应以树干胸径10倍左右、树冠垂直投影的1/2为准,并保证不跑水、不漏水。
4.用水车浇灌树木时,应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保证一次浇足浇透,严禁用高压水流冲毁树堰。
5.喷灌时应开关定时,专人看管,以地面达到径流为准。
6.在使用再生水浇灌绿地时,水质必须符合园林植物灌溉水质要求。
7.在雨季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涝,防止植物因涝至死。绿地和树池内积水不得超过24小时;宿根花卉种植地积水不得超过12小时。(四)中耕除草
1.在植物生长季节要不间断地进行中耕除草,应除小、除早、除了。除下杂草要集中处理,并及时清运。
2.在具野趣游憩地段可采用机械割草,使其高矮一致。
3.在绿地内采用化学药剂除草时,必须慎重,应先试验,再应用。(五)施肥及土壤改良
1.应根据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施肥,平衡土壤中各种矿质营养元素,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
2.在树木休眠期以有机肥为主,在与土壤拌匀后,采用穴施、环施和放射状沟施等方法。施肥后踏实,并平整场地。
3.在树木生长季节可根据需要,进行土壤追肥或叶面喷肥。
4.树木施肥量应根据树木大小、肥料种类及土壤肥力状况而定。施用时要用量准确,并充分粉碎,与土壤混合后要撒施均匀,随即浇水,严禁肥料裸露。
5.用铁篦子等完全封闭的树埯,应预留专门的灌溉和施肥口。(六)更新、调整和伐树
1.种植结构调整和伐树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2.具备以下条件上报批准后再移植或伐树:
3.密植林的调整与间伐。
4.更新树种:枯朽、衰老、严重倾斜、对人和物体构成危险的。(七)病虫害防治
1.防治植物病虫害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
2.应科学、有针对性地进行养护管理,使植株生长健壮,以增强抗病虫害的能力。
3.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防止病虫扩散、蔓延。
4.应加强病虫检查,发现主要病虫害应根据虫情预报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对于危险性病虫害,一旦发现疫情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迅速采取扑灭措施。
5.化学防治
(1)应选用高效、低毒、无污染、对天敌较安全的药剂。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如:六六六、滴滴涕、西力生、赛力散、毒杀芬、甲六粉、乙六粉、氯乙酰胺、氯乙酸钠、培福明、杀虫脒、二溴氯丙烷、蝇毒磷乳粉、除草醚、三氯杀螨醇、氧化乐果、久效磷、对硫磷等对人毒性较大、污染较重、对天敌影响较大的化学农药在园林植物的养护中同样严禁使用。用药时,对不同的防治对象,应抓住时机,对症下药、安全用药,不得随意加大浓度。注意不同药剂的交替使用,同时,尽量采取兼治,减少喷药次数。
(2)选用新的药剂和方法时,应先经试验,证明有效和安全时,才能大面积推广。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及《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防寒
6.加强肥水管理,特别是返青水和冻水应适时浇灌,并浇足浇透。合理安排修剪时期和修剪量,使树木枝条充分木质化,有效控制病虫害的发生,提高抗寒能力,确保树木安全越冬。
7.对不耐寒的树种和树势较弱的植株应分别采取不同防寒措施。
8.对雪松等耐寒、耐旱、抗风能力差的边缘树种在新植3年内应搭设风障。
9.对悬铃木等耐寒性差且树皮较薄的树种在新植3年内可采取主干裹纸加绕草绳等防寒措施。
10.对月季等株形低矮、抗寒性较差的花灌木应于根基部培设土堆防寒。
11.对紫薇、木槿、大叶黄杨等易发生春季哨条的树种,宜于上年初冬和当年早春适量喷洒高酯膜等抗蒸腾剂。
五、花卉的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1.应根据不同花卉植物的生态习性、生物学特性、应用要求和周围环境状况,进行养护管理,使其适时开花,花繁色艳。
2.宿根花卉萌芽前应剪除上年残留枯枝、枯叶。
3.花坛、花径和各种容器栽植花卉应及时灌水,宿根花卉应特别注意返青水和冻水的浇灌时期和灌水量,矮牵牛等忌水涝花卉应注意排涝,花池应在适当位置加设排水孔。
4.及时中耕除草,作业时不能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宿根花卉萌芽期应特别注意保护新生嫩芽,同时及时剪除多余萌蘖。
5.结合浇灌和中耕适量施肥,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
6.宿根花卉花谢后应及时去除残花、残枝和枯叶,并加强肥水管理;1年生草花花后失去观赏价值的应及时更换。
7.及时清理死苗,并按原品种、原规格补齐。
8.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及时清理株间的枯枝落叶,对病虫害早发现早治理。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必须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并参照《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
9.对不耐寒的宿根花卉应分别采取覆土等不同防寒措施,确保安全越冬。
六、草坪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草坪的养护管理,应在了解各草种生长习性的基础上,根据立地条件、草坪的功能进行。(一)修剪
1.草坪的修剪应根据不同草种的习性和观赏效果,进行定期修剪,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2.剪草的高度以草种、季节、环境等因素而定。一次修剪高度原则上不大于草高的1/3。草坪植物的修剪次数依不同的草种、不同的管理水平和不同的环境条件来确定:
冷季型草:要定期及时修剪,使草坪高度保持在6cm~10cm。(二)浇水
1.除土壤封冻期外,人工草坪应适时进行浇灌,每次要浇足浇透,浇水深度不低于20cm。雨季应注意排水,干热天气尤其是冷季型草应适当喷水降温保护草地。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上冻前要浇足浇透冻水。
2.严禁使用撒过融雪剂的积雪补充草坪土壤水分。
3.在使用再生水灌溉时,水质必须符合园林植物灌溉水质要求。(三)施肥
1.草坪建植时应施基肥,之后每年应根据草坪草的生长状况进行适当追肥。
施肥时期和施肥量:冷季型草坪返青前,可施腐熟粉碎的有机肥,施肥量50 g/m2~150g/m2,或施10 g/m2尿素或10 g/m2磷酸二铵等;生长期应视草情,适当增施磷、钾肥;晚秋,可施氮、磷、钾复合肥或纯氮肥2次~3次,每次约10 g/m2~15g/m2。暖季型草,如野牛草等可于5月和8月各施10 g/m2尿素。
2.草坪施肥必须均匀,撒施后及时灌水。
(四)除杂草、补植
1.人工建植的草坪要及时清除杂草,保持草坪纯度。
2.使用除草剂必须慎重,应先试验,再应用。
3.对被破坏或其他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草应及时更换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面。
4.补植时应补种与原草坪相同的草种;适当密植,并加强管理养护,尽快与周围草坪一致。
5.三年生以上草坪应采取打孔透气、疏草等措施。(五)病虫害防治
1.草坪的病虫害防治,应在加强养护管理的基础上,以防为主,综合防治。
2.草坪病害以冷季型草最为严重。化学防治应在5月初开始,此后根据病情适时喷药。
3.草坪害虫主要有:蛴螬、蚜虫、螨类、黏虫、淡剑夜蛾、地老虎等,草坪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必须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并参照《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
七、竹类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一)间伐修剪
1.竹林的间伐修剪应在晚秋或冬季进行,间伐以保留4、5年生以下立竹,去除6、7年以上,尤其是10年生以上老竹的原则进行。使竹林立竹年龄组成为1度~2度竹占40%左右,3度~4度竹占45%以上,5度竹占15%左右。
2.应及时清除枯死竹干和枝条,砍除老竹、病竹和倒伏竹。
3.竹林过密应适当间伐或间移,使留竹分布均匀,并及时用土杂肥回填土坑。施肥
4.竹林应以施有机肥为主,并适量加入含铁的复合肥料,肥料中氮、磷、钾的比例以5:2:4为宜。最佳施肥时间为早春3月和8月~9月。
5.应在竹林计划延伸的位置,深翻土地,并压入青草或填有机质含量高的土杂肥。(二)浇水
1.应于每年春季出笋前(3月)浇足催笋水,5、6月浇足拔节水。雨季可视降雨情况浇水,秋季(11月、12月上旬)浇孕笋水,冬季过于干旱时可适当喷水。
2.竹林每经过3年~5年,应深翻、断鞭,将4年生以上的老鞭及每年砍伐后的竹蔸挖出。
3.过密竹林应于11月适当钩梢,未钩梢的密竹林,应于降雪后及时抖掉竹梢积雪。
4.竹林应于每年初冬适量培土。(三)病虫害防治
1.病虫害防治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应以控制红蜘蛛、蚜虫等为主,经常检查,掌握虫情发展规律,及时防治。
2.竹林应加强抚育管理,保留适当密度,使竹林通风透光、生长健壮。
3.应注意因干旱、水湿、冷冻、日灼、风害、缺肥等所致生理性病害的防治。
4.竹林主要病害防治
竹丛枝病:加强抚育管理,3月~5月清除病枝或病株。
竹杆锈病:合理砍伐,使林内通风透光,及早砍除病竹。
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必须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并参照《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
1.古树是活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是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古树生态环境的变化和古树生长的特点,加大科学研究力度,实现科学管理和养护。
2.使古树生长的各项环境指标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土壤有效孔隙度不得低于10%。土壤容重不得超过1.3g/cm3。土壤含水量控制在5%~20%之间,以15%~17%为宜。土壤中固相、液相、气相比控制在5:3:1左右。夏季土壤温度控制在15℃~29℃之间。平衡营养,防止土壤中各种矿质元素短缺或过量,土壤含盐量不超过0.1%土壤中有机质含量不低于1.5%。 太阳光照强度不低于8000Lux。
3.在松柏类古树周围可适量保留壳斗科树种如栎、槲等,以利菌根菌的活动,促进古树生长。
4.古松树冠垂直投影范围内严禁种植核桃树、接骨木、榆树,以避免对其的生长产生抑制作用。
5.除对古树生长有利的部分植物可进行适量保留外,必须对古树周围生长的阔叶树、速生树和杂灌草进行控制。
6.保持古树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加强古树的病虫害防治工作。
7.古树树体及大枝有倾倒、劈裂或折断的可能时,应及时采取加固或支撑等保护措施。
8.在坡林地环境的古树应有下木和地被植物伴生的自然生态环境。应对坡坎进行加固防止水土流失。平地古树林地应适时适地栽种豆科地被植物。浇水应一次浇透浇足。草花管理
四季草花,应季及时更换,花卉枯萎时间不超过五天。更换的品种多样变化,每个季节有一种主花,同时搭配各种配花。冬春季节以雨衣甘蓝为主,搭配金盏菊、雏菊等;春夏季以矮牵牛为主搭配三色堇、孔雀草等;夏秋季搭配百日草、孔雀草、一串红、长春花等;秋季菊花不少于1000盆。
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检查与验收
(1)质量管理
承包人依据本合同要求,按照维修养护内容与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养护质量。
维修养护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质量不达标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检查
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和发包人的指令,对维修养护质量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承包人必须根据发包人的要求,每星期做好养养护记录。发包人原则上每月检查一次,对检出的问题向承包人提出书面的整改意见,承包人必须按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发包人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可另行选择维修养护队伍,所产生的费用在本合同款中扣除。
(3)验收
每半年验收一次,由承包人书面提出,验收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4)结算与付款方式:维修养护价款按检查验收的结果结算。每半年养护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50%;养护期满,经验收合格支付余款。
2、养护管理职责:
(1)承包期限内,承包单位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和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实施养护管理所需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工具等由承包单位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
(3)承包期限内,养护项目发生减少及毁损时,承包单位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承包期限届满时,承包单位应保证养护项目完好无损,未完好的,由承包单位负责补齐或修复。
(4)每次施肥、喷洒农药、修剪、每季度更换18000株花卉等都必须有学校项目具体负责人现场审核签证。施工后的垃圾要及时清理。
(5)学校行政办公室、会议室、食堂及教学区中走廊的花木必须按要求保质保量摆放且长势良好。学校行政办公室共计约20间,每间办公室至少摆一棵中大型盆栽绿色植物、一盆中小型绿色或开花盆栽(例如:高杆绿萝、幸福树、多分支龙须木、大盆绿萝、君子兰、兰花、发财树、红掌等)。所有绿植在摆放期间发现黄叶要及时清除、更换,而且每季度要及时更换。
(6)如遇学校重大活动,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做好会议室等活动场所的环境布置,保证盆景、花卉品种质量、数量,由于不及时、不到位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全责。
(7)大草坪冬季要适时播种黑麦草草籽,保证草坪四季常绿。
3、绿化养护面积35000平方米,其中草坪(面积约占80%)冬季全部要求复播多年生黑麦草,播种密度每平方不得少于20克,确保四季常绿。黑麦草播种前中标方将草籽送到学校总务处验收并由学校专人保管,然后中标方向学校领取草籽后施工。
4、中标供应商在校内进行日常养护工作时,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总务处管理,在不经学校同意的情况下,不准随意更换技术人员、不允许转包和非法分包,否则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5、对养护花草木,每季度要施肥。施肥前,按养护标准将肥料送到学校指定地点由学校派人保管,然后中标供应商向学校领取后施工。
6、学校将严格按照养护标准进行监督和验收。中标供应商达不到学校要求的,学校将发出整改通知并提出警告。全年累计发出两次整改通知后仍达不到要求,学校将终止合同,并将不支付中标方前期养护费用。
7、文明施工:中标方在施工前对每个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在动用有噪音的设备施工时,要避开上课时段。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均有中标方自行承担,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施工方所产生的垃圾,由中标方及时清运,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8、养护人员管理
1.常驻人员至少3人,其中指派1位经验丰富的养护主管,55周岁以下,具有园林、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等专业背景或上述专业技术职称;其余常驻人员建议1男2女,身体健康,四肢健全。常驻人员 每月考勤不得少于20天,如遇特殊天气,连续两月的考勤不得少于30天。
2.人员要求:从业人员须着装整齐、佩戴工卡上岗。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操作。投标供应商中标后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采购单位将根据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核验养护服务人员身份,如有违反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将拒绝接受,视为违约。采购单位有权解约并不予退回履约保证金。
十一、付款方式:
根据合同约定绿化养护费分2次支付,合同签订之日起满半年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余款待养护期满且年终考核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每次付款时提供不少于400个人工的证明材料,需甲方负责人签字确认,以上均不计息)。
十二、履约保证金:
双方约定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方向采购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凭履约保证金凭缴款凭证与采购方签订合同。
十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相应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等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代理费为3000元,由中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后当场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
4.各投标人须自行踏勘现场,均不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方提出投标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及任何不合理的要求。
第四部分磋商程序和内容
一、代理机构组织磋商活动
1、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超过公开磋商限额标准的项目,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2、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职责: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义务: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招标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评审程序、内容
1、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是2家。
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磋商时间由磋商小组掌握。
三、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一)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
1、网上是否上传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
3、响应文件是否完整;
4、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5、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6、是否有计算错误。
(二)误差纠正
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3、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未完整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
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响应报价超出预算的;
5、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同时移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四、评审标准
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能够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1、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材料等进行审查。
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技术标评审(评审因素分值合计70分):磋商小组各成员依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价、打分,并汇总每个有效响应供应商的技术标得分。各有效响应供应商的技术标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
1 | 企业信誉 | 6 |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上述认证需均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 |
2 | 企业业绩 | 10 | 投标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的案例,需同时提供合同、发票及业主方满意反馈表,否则不得分。每有一项得1分,多标段项目只计取一次,得分最高得10分。注:时间以所提供服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3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能力 | 10 | 1、获得主管部门认证的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0分; 2、获得主管部门认证的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6分; 3、获得主管部门认证的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或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没有的不得分。 |
4 | 项目管护方案 | 20 | 1、根据国家及省、市的有关园林绿化养护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及招标文件中的养护服务标准和要求,结合该项目的特点,编制养护作业组织实施方案,在人员组织安排、养护施工方案、技术保障措施、质量保证措施、时间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方面是否体现项目实施科学规范、合理可行进行评审。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全面完善、针对性强的得12分,比较合理、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8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4分,不满足条件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项目实施范围的突发情况应急措施和响应。编制各类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应急抢险、各类重大活动迎查组织网络,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时间的响应等方面是否体现科学规范、合理可行进行评审。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全面完善、针对性强的得8分,比较合理、具有一定可行性的的得6分,可操作性一般的的得3分,不满足条件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5 | 服务承诺及响应措施 | 9 | 绿化养护服务承诺与响应措施。评委从服务承诺与响应措施,进行横向对比综合打分。优秀得9分,良好得6分,一般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 |
6 | 服务设备配套 | 15 | 1、投标供应商具备自有洒水车的有1辆得2分,最高得6分; 2、投标供应商具备自有清运卡车的有1辆得1分,最高得5分; 3、投标供应商拥有登高车,有1辆得2分,最高得4分; 注:专业车辆必须登记在投标企业名下,同时提供专业车辆行驶证和购车发票扫描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
备注:①请供应商根据评分标准制作评分索引并放在评审内容的前面,评分索引中应标明每个评分点的页码范围,如投标文件内容顺序混乱,导致评委无法查看,后果自负。
②请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的时保证图片、文字材料的完整、清晰可辨,任何原因导致评委看不清楚或无法查看,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③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所用的所有原件材料均须准备好签订合同前被采购人核查,如核查时供应商不能提供相关原件材料作弄虚作假处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价格分:3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五、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出现:参加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评审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如下情形时,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有权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本次采购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投标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
七、成交通知
成交结果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一、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十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纸质合同一式六份,采购人、供应商各三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三、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合 同 协 议 书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绿化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绿化项目的养护管理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 3.项目内容: ;4.养护等级: ; 5.养护期限: ;6.委托方法为乙方整体承包方式。
二、 养护工作内容
绿地及行道树养护:做好浇水、松土、施肥、修剪、切边、涂白、保洁、中耕除草、病虫害防治、扶正加固、抗旱排涝、园林设施维护及小修、绿化补植等工作,确保绿地、行道树无垃圾、无乱种植、无乱砍伐等现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本养护项目双方约定合同价款为: 元(大写: 人民币)
工程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绿化养护费分2次支付,合同签订之日起满半年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余款待养护期满且年终考核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每次付款时提供不少于400个人工的证明材料,需甲方负责人签字确认,以上均不计息)。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养护期限为:一年(2024年6月10日—2025年6月9日),经双方协商,在预算有安排且总服务经费不超过第一年中标金额的前提下,可续签1年,最多续签2次。四、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件、(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五、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标准
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养护考核管理办法》、《绿化工程养护考核评分标准》(详见合同附件)。
双方责任和义务
发包人:
1.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
2.按照支付方式的规定,按时向承包人支付应付的工程款。
3.协助承包人协调好与政府有关部门、其他施工单位、当地群众之间的关系。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承包人进行履约考核(考核办法见合同附二),并将履约考核结果上报主管部门。承包人:
1.严格履行合同,精心组织养护,加强质量控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2.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系统,配备专职安全员,创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氛围,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确保不出安全责任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施工工程需要办理必要的工程、人员、设备的保险。养护期间,养护工人由于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3.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进行指导,若被查到3次以上不在现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为保证管理到位,乙方应配备专职道路绿化养护人员,做好日常道路养护及记录好养护工作日志,建立绿化养护技术档案。养护单位需在每天完成养护工作后于当日下午17时之前,向发包人提供园区道路养护工作日志,由发包人检查签字验收,检查审核道路养护记录不全的,将视为缺勤处理。养护全额同比例扣除。
5.妥善处理好与交叉作业的其他施工单位以及施工现场邻近群众的关系。
6.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民工,确保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到位。
7.投标时承诺的养护设备根据需要进场,否则发包人有权进行处罚。
8.养护管理方式:包工包料,含肥料、药物、苗木、种子、绿化养护工具、材料、设备、设施(如喷水、修剪、锄草、治虫等必要机械设施)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等一切费用。七、违约责任1、发包人:
1.由于发包人未按时审核承包人绿化养护年度养护计划、季养护计划、月度养护计划,对承包人实施的绿化养护未能及时检查考核和验收等,致使承包人无法按期开工或停工,导致合同工期延误或造成损失的,其后果由发包人负责。
2.发包人未按照支付条件的规定按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时,应主动向承包人作出说明,并提出支付的补充方案,与承包人达成共识后执行。
3.违背廉政建设规定的条款,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承包人: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承包人履约保证金,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还应承担超过履约保证金部分的损失:①养护期间不认真履行养护责任,管理部门通知要求养护后,仍不及时进行养护,达到三次的;②承包人未按绿化养护技术规定要求及检查考核、验收标准进行养护,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和标准的;③转包和违法分包。承包人在养护期间不到位,造成每根苗木虫害树叶落超50%,每株扣100元,以此类推。凡是防止病虫害发生药害或施用除草剂防止杂草而产生药害的草皮按每平方米15元赔偿,树木按原价赔偿。
2.发生严重药害或某品种苗木被虫吃光超10株以上的,每株扣200元,以此类推。并对该树木进行标注存档,历年如该树木半死不活或死亡的我方将责令乙方进行补植同类型、同型号树木。
3.每次付款时,每缺一个人工,扣款100元。
八、其它事项
1.任何一方因违约或其他问题而引起的纠纷,双方首先应按照友好的原则力求通过协商解决,必要时可请双方的上级机关调解解决。
2.协商或调解均未奏效时,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提请项目实施所在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具有最终法律效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向发包人提供了履约担保,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养护承包期满后经交竣工验收合格签发验收合格证书后失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作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6.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前缴纳中标价的5%,作为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并按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7.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 (单位全称)(盖章) 承包人:(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权代理人:(职务)(亲笔签字) 被授权代理人:(职务)(亲笔签字)
开户行:
账 号:
签约地点: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
一、质疑的提出
(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
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当事人。
2.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
1.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2.质疑函应包括: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质疑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6)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
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三)质疑提出的时效要求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招标公告第八项要求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
三、质疑处理
质疑成立的处理
(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对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成交、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成交、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3.虚假质疑的处理
(1)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在江苏省范围内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供应商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
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序号 | 评审因素 | 合格条件 | 说明 |
1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提供经投标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提供经投标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见附件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提供经投标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 |
4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 提供经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
5 | 诚信承诺 | 提供经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 | 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
6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竞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7 | 商务技术方案 | 按照评审标准提供相应的材料及方案 | |
开标一览表 | 格式见附件 | ||
注1:因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模板与招标文件中模板存在不一致,请投标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优先采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模板。如不适用,则采用采购文件中模板。 注2:投标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部分投标材料无法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制作或上传,可将材料制作后上传在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标、价格标相对应的其它材料中。 注3、第1-6项上传上传至资格审查部分,无法获取链接的部分上传至其他材料(第一信封辅助材料);第7项上传至技术标部分;开标一览表上传至价格标部分(商务标)。 注4:投标供应商上传的所有资料均应处于有效状态。 注5:投标单位主体信息库事宜请联系4009280095。 |
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编号: )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被授权人):
授权单位名称(盖章):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我单位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诚信承诺函
:
我单位参与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我单位慎重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均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绝无提供虚假材料行为。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借资质、挂靠行为。
3.本项目授权代表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4.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
5.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串标、围标等行为。
6.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如中标,我单位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
8.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9.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关事项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相关证明材料或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
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接受业主和监管部门的处理或处罚,在处理或处罚期内,被拒绝投标的,愿意在海门证大中学停止参与投标,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开 标 一 览 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货物、服务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投标报价 (万元) | 备注 |
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采购校园绿化养护项目 | 18万元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填写说明: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采购校园绿化养护项目采购活动,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校园绿化养护,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本声明函必须提供,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