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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姑区委党校物业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皇姑区委党校物业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皇姑区委党校物业服务(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5-00113
项目名称:皇姑区委党校物业服务(二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36,475.00
最高限价(元):536,475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需求
一、基本情况:
皇姑区委党校办公楼座落在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路南, 建筑面积5250平方米,院内面积1835平方米,楼前绿地面积690平方米。集报告厅、多媒体教室、讨论室、会议室、宿舍、图书室、健身活动室、办公室、食堂、地上停车场等为一身的综合性办公楼,有独立的监控防盗、消防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火灾自动灭火、供水等完备的系统。
二、职责要求:
1.遵守采购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采购单位的名义做虚假和不实宣传。
2.根据合同规定或采购单位要求全面完成委托管理事项;不得将委托管理事项转给第三方。
3.保持同采购单位管理职能部门的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采购单位的意见,接受采购单位的建议、监督和指导。
4.严格审核录用本物业项目劳务人员,保证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所要求的资质、等级等证书;如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与采购单位协商,并将新进人员的情况书面向采购单位通报,经采购单位同意后实施。及时调整采购单位认为不适合继续在采购单位工作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以采购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5.建立从业人员考勤制度及岗前和在岗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三、物业管理项目职责范围、人数、人员要求及标准(共计:13人)
(一)项目管理
1.物业经理:1人。
2.职责要求:全面负责物业服务工作管理及安排,考核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绩效,负责项目员工日常专业技能培训;负责员工队伍的监督考核。做好与业主沟通和协调工作;负责建立员工手册,每日登记工作内容、事项及完成情况;档案管理;积极配合业主其他工作或活动的顺利开展。要保持其工作连续和稳定性,不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撤换。
3.人员要求:
物业经理:年龄5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五官端正,气质端庄,大专及以上学历,五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不提供作无效标处理),需持有相关岗位证书,上岗前核验。
4.管理标准及目标:全年无管理安全事故发生。
(二)楼内外清理保洁工作
1.人数:7人(其中:6人服务期12个月,1人服务期集中培训期2个月)。
2.职责要求:负责办公室、会议室、楼层、楼道、洗手间、大厅、庭院、厨房、宿舍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物品清洁,楼内外垃圾清运及冬季除雪等工作。负责办公室、会议室内花卉剪枝、浇水、防治病虫害及日常维护等工作。负责楼院内各类绿植的养护、修剪、病虫害防治等;院内杂草清理;院内树木种植、补植。负责接待学员、备品发放及摆放、宿舍清扫、布草清洗及更换、物品清洗消毒、夜间值班、备用药品保管及发放等。
3.人员要求:5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五官端正,气质端庄,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相关保洁工作经验,懂各种材质的保洁保养知识和注意事项及操作标准,需持有相关岗位证书,上岗前核验。
4.管理标准:
(1)负责服务区域内公共区域走廊、大厅、楼梯、会议室、接待室、门窗、卫生间、宿舍、厨房、餐厅、消防设施等办公区域的清洁工作。
(2)每天早中晚三次对服务区域内的地面进行推尘和清洁,确保地面无灰尘、无水渍、无污渍、无垃圾纸屑,并随时巡视,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对人流量较大区域,增加地面的尘推次数;雨雪天气必须及时巡视并及时拖干地面水迹,并设置小心地滑牌,采取临时防滑措施,避免意外发生。
(3)公共区域走廊及大厅的附属设施,各种指示牌、大厅玻璃门、栏杆、门、门框、椅子、踢脚线及消防设施设备等,每天必须清洁1次,确保无灰尘、无污渍,不锈钢饰品要保持光亮、无手印、无污渍。
(4)保持公共区域的墙面无灰尘、无污渍、无蛛网,对墙面每周要进行一次大清洁;
(5)楼梯每天要清洁1次,确保楼梯内的附属设备无灰尘、无污渍;
(6)卫生间清洁做到干净无杂物、无异味;
(7)随时检查公共区域、大厅的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随时了解维修情况,直至可以正常使用;
(8)每天对道路、停车位至少清扫1次,全天保洁。保证道路、停车、绿化带等无垃圾、无纸屑、无烟头、无污渍等。秋冬落叶季节,增加清扫和巡视次数,确保落叶及时清理干净;冬季对积雪做到雪停后及时清扫,保证园区的工作人员正常出入;道路指示牌、标识、辖区内垃圾桶每周要清洁,确保无灰尘,无污渍,垃圾桶内的垃圾要随时进行清理确保无堆积现象;服务区域(包括办公区域和公共区域)每天至少收集垃圾1次,人员密集处或特殊情况增加收集次数,保持垃圾桶、残茶桶无满溢现象,保持垃圾桶干净无灰尘;垃圾存放处要时刻保持干净整洁,确保无污水、无异味;每天定时收集垃圾,垃圾清运日产日清;负责接受上级领导对本职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负责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9)按绿植生长习性及时浇水、施肥,确保绿植健康生长,确保绿植美观、整齐。
(10)每天对宿舍用具、用品清洁或增补,确保用具、用品(如床具、布草等)干净整洁,无异味,舒适度良好;每天对宿舍用茶杯和漱口杯、拖鞋、垃圾桶等进行消毒杀菌处理并规范摆放;每天对卫生间洗漱设施和用品(如肥皂、牙膏、沐浴液、洗发液、卫生纸等)补充齐全,摆放规范;每天对卫生间沐浴设施做好检查,确保设施完好,热水出水快,水温稳定,排水顺畅;每天对宿舍卫生间排风做好检查,确保效果良好,噪音低;卫生间地漏水封完好有效;每天对宿舍及卫生间清洁,清洁用抹布须实行分色管理,分类使用;定期对宿舍配备的急救药品进行清点检查,确保药品种类齐全并处于有效期内。
5.管理目标
(1)环境绿化优美,卫生洁净、物品整洁。
(2)确保办公楼保持清新、整洁的办公、住宿及就餐环境。
(三)日常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1.人数:1人。
2.职责要求:(保证各种设备、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1)工程维护及维修
负责建筑物内局部墙面的破损维修(包含楼体内部、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大堂、办公室、食堂、报告厅、宿舍、消防泵房、门卫室、会议区域等);建筑物公共附属建筑物和构建物局部维修(包括道路、停车场、室内外上下水及消防管道、窨井等);门窗、办公家具的简单维修。
负责循环泵及管路、阀门的维修保养;空调系统的配电等附属设备运行、维修、保养;供暖管路及附属设施的维修、维护;低压配电设备、二次配电、动力配电设备;低压配电箱柜、楼内外照明、墙壁配电;UPS系统和柴油发电机简单维修维护;饮用水设备日常维护运行(包括蓄水水箱、水泵、阀门、管线等);用水设施的维修维护与更换(包含卫生洁具等);排水系统的管路通畅;电子网络设备、线路的维修维护及部分位置的增减;电脑、网络等办公设备维修保障教学、会议时的各种网络设备正常运行。
(2)项目工程监管范围
党校楼院内各类设施、设备的保养、维护、维修及有关线路、管路的维护均属于监管范围。比如:负责箱变平时保养和维护的监管;UPS供电的维护和保养的监管;宿舍各类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的监管;净水设备、电气设备及线路和管路的维护的监管;消防设备设施、消防排烟设施的维护的监管;楼体外墙维修维护、大面积的土建维修维护的监管;厨房设备、灶具由使用者随时检查;安防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的监管。
3.人员要求: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维修工作基本操作技能,具有较好的水电木瓦电焊等技能,能从事相对较重的体力工作。服从分配,能认真完成主管领导安排的零活、杂修等工作。维修电工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不提供作无效标处理),需持有相关岗位证书,上岗前核验。需保证人员的稳定,不经业主批准不得随意更换。
4.管理标准:
(1)设备良好,一年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2)制订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巡回检查、维修保养、运行记录管理、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穿好工装、鞋帽,仪容仪表整齐,方可上岗。查看报修记录,有报修要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对区域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市政公共设施、电气设施、杂修设施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制订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
(5)保证所有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保证教学、会议的设备、设施及日常办公网络的正常使用与维护。
(7)制订故障应急处理预案,日常维修应急报修,及时维修处理,报修电话畅通,无长时间停电、停水、跑水现象发生,确保工作能正常运行。
(8)订有突发火灾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
(9)无火灾及安全隐患。
(10)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5.管理目标:
(1)各种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良好。
(2)小型维修在接到通知后15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在维修完成后1日内进行回访。
(四)日常秩序维护工作
1.人数:4人。
2.职责要求:负责全天候治安(门卫、治安巡逻、监控等)服务;负责门卫24小时值班室值班及外来人员接待登记、引导等工作;负责车辆管理(车辆停放引导、停车场巡查)服务;负责全天候消防管理(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及巡查)等服务。
3.人员要求:
(1)秩序维护队长1人
要求:男性,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相关专业的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受过专门的秩序维护员业务培训。组织实施校园安全保卫整体方案,负责安排门卫执勤人员的日常工作,参与值勤,增援重点岗位,督促检查在岗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纠正队员违规违纪行为。需持有相关岗位证书,上岗前核验。
(2)秩序维护人员3人
要求:男性,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相关专业的工作经验,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严格遵守从业规范,负责校园整体的治安工作。在校园内健身器材区域内,设置专职看管人员,负责保障学员安全;在校园操场设置专职看管人员,负责指挥车辆及停车场安全。需持有相关岗位证书,上岗前核验。
 4.管理标准:
(1)物业管理区域内实施全天24小时保安巡视服务,每1小时对辖区巡视1次。
(2)对楼内外每天不定时按指定的巡视路线巡视。
(3)巡视签到、电子巡更规范。
(4)巡逻中遇到问题时及时提供服务或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到现场,并报值班干部。
(5)遇到可疑人员进行询问验证,有情况向值班领导汇报。
5.管理目标:
保障校区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四、费用范围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为含税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各岗位工资、社会统筹五险;工会经费;服装费;管理费;税金及一切风险费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需按照上述要求的投标事项进行报价,必须保证员工工资不低于投标供应商所在地规定的最新最低工资标准。如有特殊情况,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供全部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要求
1.要保证物业人员的稳定,不经业主批准不得随意更换。
2.供应商派驻的物业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
3.中标供应商在进驻项目时,所派驻物业人员必须开具派出所无犯罪证明,同时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留有备案。
4.供应商必须保障其工作人员人身安全,采购单位不承担其责任。
5.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后,物业全部人员必须在24 小时之内到位。组织好交接工作。保证设备运转和各项工作不中断。
6.供应商需在物业服务工作中,针对工程维运保障工作、安全保卫及监控工作、楼内外清理保洁工作,采用信息化管理措施及科技化手段来保障物业后勤服务工作。
7.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进行动态管理和内部监督审核工作。
8.所有物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采购单位的《员工行为礼仪规范》,违反者应做罚款或辞退处理。
9.维护业主利益和形象,遵守采购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10.物业管理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文明服务,严格考勤。
1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其中:12人服务期12个月,1人服务期集中培训期2个月)
12.服务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路南。
13.付款方式:供应商开具正规发票,采购单位按季度支付。
14.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其中:12人服务期12个月,1人服务期集中培训期2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18时00分至2024年09月26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光盘或U盘)递交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自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进行报价解密后开始,已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现场(或远程)自行解密报价,报价解密规定时长为 30 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成功完成报价解密,视为放弃投标。如因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络原因或系统故障,将合理延长报价解密时间。
3.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投标文件退还供应商,具体内容执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沈阳市皇姑区委党校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庐山路10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皇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hgqzczb@163.com
开户行: 无
账户名称: 无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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