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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指挥中心关于采购应急管理监测预警系统运营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指挥中心
应急管理监测预警系统运营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按照市“1+11+N”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体系工作要求,为加强我区监测预警指挥体系建设和运营,提升针对城市生命线及基础设施安全等次生灾害数据分析和监测预警等能力,我中心现拟采购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指挥中心应急管理监测预警系统运营服务项目,依托专家和运营服务在安全生产监管、城市安全等方面提供专业的研究成果及分析报告,为我区提供决策参考,建立规范的监测预警数据运营和数据分析流程,按需提供数据分析结果,进一步完善我区监测预警体系。
(二)项目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①协助机制体制建设:按照深圳市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体系协助区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体系建设工作,执行并配合相关机制体制的实施,协助建立各项配套规章制度,制定日常监测、预警分拨、指挥协同等规范指引文件。
②视频监测研判服务:对区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体系现有视频资源进行监测、统计,按要求按规则对重点区域视频进行轮巡,建立完善的视频案件发现-处理-跟踪体系,发现事件及时汇报处理,并实时调取事件发生地周边视频分析,并按照要求建立视频事件档案。
③物联信号监测服务:针对区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体系已接入及未来接入的物联信号数据进行监测、统计,建立完善的物联信号预警案件发现-处理-跟踪体系,发现预警案件及时汇报处理,并按照要求建立物联事件档案。
④监测预警系统运行情况监测服务:针对区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体系现有业务系统及未来接入系统开展运行情况监测,建立系统故障发现-处理-跟踪体系,发现预警案件及时汇报处理,并按照要求建立监测预警运营档案。
⑤应急服务保障:提供7*24小时应急通信服务保障,若国家、省、市进行调度时,要加强技术保障力量,做好通信数据接入及监测预警系统的技术保障。
⑥开展数据分析工作:对监测预警系统数据所使用的各种类型数据(结构化数据、图层、视频、系统)进行持续管理,梳理数据形式、数据状态、数据内容,并形成数据整体情况专项运营报告。
⑦应急运行态势分析:基于对监测预警系统的日常监测数据,编制应急运行态势分析报告,报告内容能够有效反映现状和指导决策。
⑧安全领域数据分析:结合当前重点工作、难点工作问题进行数据分析,深入剖析总体情况与存在问题,编制区应急监测预警各领域分析报告,提出相关建议,用数据驱动业务。
⑨开展数据共享运营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完善数据共享管理规范,开展数据共享运营工作,不断完善政府部门间的信息资源的交换与共享,推动跨部门数据的互利互用。规范数据资源共享与对接,制定数据资源共享与对接相关规范,将数据资源共享与对接流程标准化,降低数据资源共享与对接难度,协助推动数据资源共享与对接工作的开展。
2.服务要求:
①报价人须提供各项服务详细内容及价格明细清单。
②报价人与采购方签订运行服务合同后,应在20天内向发标方提交项目运行服务方案。
③报价为一年总费用,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服务终止时间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如经采购人员验收,履约服务质量优秀,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延长合同期限,双方续签服务合同,但合同履约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付款方式:按照完成服务工作进度和工作量,双方合同协商。服务费付款进度按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因财政审批程序等非甲方原因导致延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采购人依据该项目所签订之合同相应内容和承诺服务,对本项目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予验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验收程序为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验收专家组,对成果进行验收评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一)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二)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三)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7月17日上午9:00至2023年7月21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指挥中心:yjglj_yjzhzx@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四)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五)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指挥中心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怡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XXXX项目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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