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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大牛地单井、杭锦旗单井数字化撬装式天然气集气装置\25MPa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大牛地单井、杭锦旗单井数字化撬装式天然气集气装置\25MPa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4日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大牛地单井、杭锦旗单井数字化撬装式天然气集气装置\25MPa(招标编号:NWZ240705-2099-019014)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数字化撬装式天然气集气装置\25MPa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数字化撬装式天然气集气装置\25MPa 50.000
2 井口地面控制集成装置\25MPa DN65 50.000
3 数字化撬装式天然气集气装置\25MPa DN65 抗硫 20.000
4 井口地面控制系统\25MPa DN65 20.000
5 井口地面控制集成装置\25MPa DN65 50000m3/d 10.000
6 井口地面控制集成装置\25MPa DN65 抗硫 10.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商须提供 2021 年 1 月至 2023年 12 月间井口地面控制集成装置大于100台套的业绩(规格不低于本次招标)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含发票复印件(所提供业绩发票自开标之日起一年内不允许红冲),技术协议(或技术规格书),合同复印件,并提供至少一套使用现场设备照片,使用现场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对应业绩的用户使用证明,确保业主能够现场考察(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或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2)投标人须提供质量证明文件:配套产品(需提供制造商授权证明文件)井口智能控制紧急截断装置权威机构颁发的CC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投标商需取得涡街节流式混相流量计厂家的授权,该类产品获得国家发明专利,需提供产品照片、原理结构及流程图,同时在中石化、中石油的同类产品业绩不低于500台套,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投标人须提供质量证明文件:配套产品(需提供制造商授权证明文件)井口智能控制紧急截断装置的第三方国家级检测报告,检测依据为GB/T26480-2011《阀门的检验和实验》、JB/T7387-2014《工业过程控制系统用电动控制阀》。(5)投标商需编制混相流量计、井口智能控制紧急截断装置、止回阀技术方案,不允许直接以业主方提供技术规格书代替,否则视为无效。(6)由于使用现场采出的天然气含砂量较大,投标商在技术标中要有除砂技术方案及类似应用业绩,且承诺所供井口地面控制集成装置具有除砂功能并且不会造成环境污染(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7)投标商须承诺在大牛地气田以及东胜气田工区设立服务点,服务网点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和专用维修工具,并保证设备出现故障,3 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须提供由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业主方对投标商设点情况,按照招标结果排名逐一进行考察,若与承诺不符,视为不诚信 。(8)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满足中石化供应商现场审查评价标准要求,评价分值低于70分取消中标资格。(中石化供应商现场考察评价标准见附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6月25日9时0分

2024年7月1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武汉招标中心,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7月9日9时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7月9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对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购买招标文件后,按上述方式尽快提出。
7.投标说明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招标中心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zhanghlong.hbsj@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panh@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6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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