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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招标项目已由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各单位,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及中央投资,招标人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建设需求,基建部拟对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开展施工招标工作,以利于工程尽早实施建设。
2.2建设地点:海南省各市县    
2.3建设规模:详见2.10标段划分。
2.4计划工期:详见招标结果有效期和适用范围。
2.5招标范围: 基建配网项目(含基建配网应急项目、业扩配套项目,管制业务充换电站项目,不含列入EPC总承包的智能电网重点园区及示范项目),生产配网项目(含大修技改、日常修理项目;不含迁改、带电作业、新区配运维、返厂修理和青赔项目),营销配网项目(含住宅小区户表改造、技改、业扩和修理)。采购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项目占地青苗赔偿工作,配电网建筑、安装及调试工程(不含带电作业,智能配电站、开关站和台区的智能监控装置的系统联调、营配信息系统工程资料测录工作),负责配合开展营配一体化信息资料收集和录入,负责办理相关施工许可手续。全面开展标准建设工作。具体项目最终以建设单位实际委托为准。
2.6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建设单位根据最新的南方电网公司和海南电网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目录文件提供相应物资,目录外的设备、材料采购由中标人负责,如在执行过程中招标人有新的物资集中采购目录文件时按新的文件执行;
(2)业扩配套项目的镀锌铁件、标准金具和绝缘金具由中标人采购,即中标人按海南电网公司框架招标结果向中标供应商采购(即共同采购物资);
(3)当招标人有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外的闲置或储备物资要求利库时,中标人需优先使用招标人的闲置或储备物资,并按甲供物资相关要求进行结算;
(4)双方未界定清楚部分,在项目开工阶段,由建设单位书面或签证明确,做为结算依据。
2.7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2.8招标结果有效期和适用范围:(1)海南电网公司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内新下达(即首次列入正式计划)10kV及以下基建配网项目、生产配网技改项目、营销技改及住宅小区户表改造项目。
(2)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海南电网公司新下达(即首次列入正式计划)10kV及以下基建应急项目、业扩配套项目、生产日常修理项目、营销业扩及修理项目(本次招标结果有效期满时,新的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中标通知书还未下达,则本项目招标结果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9月30日)。
(3)如某标段中标单位出现项目实施履约不能胜任时,则按合同约定无条件退出机制(以按市县退出剩余的工程量方式),并对承包商进行履约评价和扣分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剩余工程量由新中标单位接替,如新单位未完成招标,则由其他标段中标单位替补,替补顺序为第2标段接替第1标段,第3标段接替第2标段,第4标段接替第3标段,第5标段接替第4标段,第6标段接替第5标段,第1标段接替第6标段。如果接替单位也无法胜任时,则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接替任务以接替单位中标下浮系数结算。
(4)适用于标段所属辖区内,接替2024年1月1日之前已中标实施时因原施工单位履约不力终止合同后的各类配网项目(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以建设单位划分确定为准)。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标段划分:
序号
标段编码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建设单位
发包预算价(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限价说明
工期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备注
1
CG0700022001667583001001
1
海口和临高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三沙局配网生产(不含发电机组及其辅助设备)技改、修理施工
海口供电局、三沙供电局、临高供电局
19705
/
/
详见招标结果适用范围及有效期
5
/
2
CG0700022001667583001004
2
三亚和陵水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
三亚供电局、陵水供电局
19333
/
/
详见招标结果适用范围及有效期
5
/
3
CG0700022001667583001002
3
琼海、万宁、屯昌和琼中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
琼海供电局、屯昌供电局、琼中供电局、万宁供电局
16830
/
/
详见招标结果适用范围及有效期
5
/
4
CG0700022001667583001005
4
乐东、东方、保亭和五指山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
五指山供电局、保亭供电局、东方供电局、乐东供电局
14321
/
/
详见招标结果适用范围及有效期
5
/
5
CG0700022001667583001003
5
儋州、白沙和昌江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
儋州供电局、昌江供电局、白沙供电局
13867
 
/
/
详见招标结果适用范围及有效期
5
/
6
CG0700022001667583001006
6
文昌、定安和澄迈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
文昌供电局、澄迈供电局、定安供电局
12806
/
/
详见招标结果适用范围及有效期
5
/
合计
96862
 
 
 
 
 

注:
一、投标报价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本次项目采用下浮系数报价。下浮系数大于等于0%的为有效报价。
二、合同签订及结算方式
(一)框架协议签订:中标通知书下达后,中标人与招标人根据中标下浮系数签订配网建设项目框架协议。
(二)正式合同签定及结算
1.基建项目(基建部门签订)
(1)常规和应急基建项目施工图设计和预算审定后,由建设单位组织中标人、合同价编制及审核单位共同核定中标项目的合同价,签订正式施工合同,合同金额=核定的施工自得费×(1-中标下浮系数)+安全文明措施费+青赔费+共同采购设备结算价(共同采购设备结算价=结算数量(结算数量为施设中数量)×共同采购设备结算单价+卸车费和保管费(卸车费和保管费=设备合同价×0.7%),共同采购设备结算单价=应用于本项目共同采购设备的框架招标采购单价)。正式合同价款中,人工、材料、施工机械价格执行合同价核定时的国家或网省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发布的最新文件(其中建筑工程材料市场价参照执行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当期或最新一期材料信息价),合同价分为单价包干和总价包干两种。结算方式采用单价包干和总价包干两种方式,具体按合同结算条款执行。
(2)业扩配套项目定标后建设单位根据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下达的业扩配套专项费用总计划,按计划总金额的30%×(1-中标下浮系数)做为合同暂估价(如计划总金额调整,可按新下达的计划总金额签订补充协议),与中标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根据各建设单位分解下达的业扩配套具体项目计划,按具体项目计划总金额的30%×(1-中标下浮系数)做为任务单暂估价,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为暂估价的5%,下达工程服务任务单给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根据任务内容开展项目实施,并根据任务单暂估价依据合同条款办理工程预付款。结算按正式合同中业扩配套项目的结算条款执行。
2.生产项目(生产部门签订)
(1)技改修理项目定额及费用标准:国家能源局颁布的《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定额(2020版)》及《电网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20版)》;树障清理项目定额及费用标准:南方电网公司颁布的《生产项目准入及预算标准(2020年试行版)》中《配网修理项目准入及预算标准》线路走廊清理章节;台风抢修项目定额及费用标准:南方电网公司颁布的《电网台风抢修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7版)》、《电网台风抢修工程预算定额(2017版)》和海南电网公司颁布的《海南电网外援单位台风抢修及应急值守费用标准(2019版)》。以上文件如颁布单位发布新版,则按照最新版文件执行。
(2)技改和修理类项目在初步(或施工图)设计和概(预)算审定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合同价编制及审核单位共同核定中标项目的合同价,签订暂估价施工合同,合同金额=核定的合同价×(1-中标下浮系数);其他项目在年度计划下达后由建设单位与中标人根据计划费用签订暂估价施工合同,合同金额=计划费用×(1-中标下浮系数)。
(3)结算方式为据实结算。结算按照第三方造价审核单位依据验收工程量审核后的施工单位自得费用为依据,乘以中标浮动系数结算,结算价=第三方造价审核单位依据验收工程量审核后的施工单位自得费用×(1-中标下浮系数)。
3.营销项目(生产部门签订)
(1)住宅小区户表改造、技改和修理类项目在初步(或施工图)设计和概(预)算审定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合同价编制及审核单位共同核定中标项目的合同价,签订暂估价施工合同,合同金额=核定的合同价×(1-中标下浮系数)。
(2)应急抢修项目、业扩项目在年度计划下达后由建设单位与中标人根据计划费用签订暂估价施工合同,合同金额=计划费用×(1-中标下浮系数)。
(3)结算方式为据实结算。结算按照第三方造价审核单位依据验收工程量审核后的施工单位自得费用为依据,乘以中标浮动系数结算;结算价=第三方造价审核单位依据验收工程量审核后的施工单位自得费用×(1-中标下浮系数)。具体结算要求详见合同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没有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36个月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5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注册,并通过审核。
6
投标人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或截图(提供的截图应包含查询日期),报告生成日期或截图的查询日期必须在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日期之后或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1
(1)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
(3)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证件均应提供清晰复印件或扫描件)。
海口和临高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三沙局配网生产(不含发电机组及其辅助设备)技改、修理施工,琼海、万宁、屯昌和琼中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儋州、白沙和昌江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三亚和陵水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乐东、东方、保亭和五指山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文昌、定安和澄迈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
2
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上证件及文件,均应提供清晰的证件封面及相关内容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海口和临高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三沙局配网生产(不含发电机组及其辅助设备)技改、修理施工,琼海、万宁、屯昌和琼中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儋州、白沙和昌江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三亚和陵水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乐东、东方、保亭和五指山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文昌、定安和澄迈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
3
2021年至投标截止之日[时间不少于三年],有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及工程竣工报告)。
海口和临高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三沙局配网生产(不含发电机组及其辅助设备)技改、修理施工,琼海、万宁、屯昌和琼中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儋州、白沙和昌江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三亚和陵水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乐东、东方、保亭和五指山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文昌、定安和澄迈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海口和临高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三沙局配网生产(不含发电机组及其辅助设备)技改、修理施工,琼海、万宁、屯昌和琼中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儋州、白沙和昌江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三亚和陵水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乐东、东方、保亭和五指山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文昌、定安和澄迈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
5
施工人员的要求:投入施工的作业工人数量必须按照施工标段发包预算价进行配置,每个标段固定配备6名及以上调试及试验人员(备注:固定配备的6名调试及试验人员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有国家能源局或安监局颁发的继电保护作业或电气试验作业特种作业证书复印件)。施工项目部人员最低配置详见《施工项目部设置及人员投入最低配置表》。
海口和临高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三沙局配网生产(不含发电机组及其辅助设备)技改、修理施工,琼海、万宁、屯昌和琼中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儋州、白沙和昌江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三亚和陵水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乐东、东方、保亭和五指山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文昌、定安和澄迈局2024年度基建、生产、营销配网项目施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3月27日17时00分00秒下载招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建议提交登记信息时优先选择“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在获取招标文件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海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转1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3)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与报价投标文件均以标段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03月20日00时00分00秒。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6日9时30分。
逾期送达/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5.3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本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本采购项目及本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罚。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6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注意:本次招标采用在线开标,不设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可于开标结束后1小时内在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查看项目解密情况,并完成系统确认,如逾期未确认则视为同意开标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同时发布。
8. 招标业务咨询、异议联系方式
(1) 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咨询范围包括且不限于招标(采购)业务澄清、异议等。
9. 监督和投诉
9.1投诉书内容及无效投诉情形
(1)投诉书内容:
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被投诉人的名称;
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及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无效投诉情形:
①非受理渠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中标公示等文件约定的受理渠道),且非经由受理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证电子邮箱(供应商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的或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供的电子邮箱;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完成供应商登记或在招标项目投标的,需按有效投诉要求提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投递的业务投诉举报材料;
②投诉人不是投诉项目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③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④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单位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的;
⑤超过投诉时效的;
⑥已经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9.2投诉举报渠道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898-65208123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08:30-12:00 14:00-17:30)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hngyljd@hn.csg.cn
(邮箱受理时间:全天24小时)
注:监督投诉机构仅按监督范围受理投诉事项,业务咨询、答疑、异议须提交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受理。
9.3未按上述受理渠道发送的投诉函件,受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和回复。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参加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对于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招标人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责及处罚。
 
 
    招标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况明劼        
 招标人或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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