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六十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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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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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GPCGD231115HG281F
二、项目名称:2023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及驻市站环境应急及现场执法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昂林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69号3幢401室
被投诉人1: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被投诉人2: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8号
相关供应商:宁波然诺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宝马街8号9幢104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以“2023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及驻市站环境应急及现场执法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PCGD231115HG281F,包2)中标人宁波然诺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提供的商务部分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要求,应做无效业绩处理,无实质的12个有效业绩提出质疑,因对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2月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51号,电话:020-86359857)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或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