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同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龙港市智能停车场(五期)建设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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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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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GCG202415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港市智能停车场(五期)建设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文件第49页“质保期” | 中标人须对合同中规定的全部货物提供至少二年的质保期,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修和保养,时间从验收通过、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之日起。如有外购货物,质保期应按具体产品制造商的质保规定执行,但最低不能少于二年,外购货物的质量问题也应由卖方负责解决 | 中标人须对合同中规定的全部货物提供至少三年的质保期,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修和保养,时间从验收通过、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之日起。如有外购货物,质保期应按具体产品制造商的质保规定执行,但最低不能少于三年,外购货物的质量问题也应由卖方负责解决 |
2 | 采购文件第14页投标文件组成 | (8)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删除本项内容 |
3 | 招标文件47页“设计施工要求” | ▲6、供应商需根据采购需求不锈钢发光字的参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不锈钢发光字的设计效果图。 | 删除本项要求 |
4 | 报价明细表 | 报价明细表 | 报价明细表中内容须与采购文件第26页“2、设备总清单”一致,供应商可自行调整 |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港市交通发展智能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港市站港路670-78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同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港市华鸿中央公园6栋4单元404室
传 真:0577-64795111
项目联系人(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国企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龙港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港市站港大道670-780号
传 真:0577-68582009
联 系 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85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