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公司-厦三-履带起重机15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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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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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
五分公司-厦三-履带起重机150t
五分公司-厦三-履带起重机150t
询价书名称 | 五分公司-厦三-履带起重机150t |
询价书编号 | XMSTD-X-2024-LDD1 |
联系人 | 黄海森 |
联系电话 | 13205806050 |
电子信箱 | |
采购单位 |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 |
纪检监察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纪检监察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其他说明 |
物资名称 | 履带起重机租赁 |
规格型号 | 150t |
定货要求 | 配置2名司机 |
采购数量 | 12 |
计量单位 | 月 |
交货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大嶝岛 |
交货日期 | 2024-07-01 |
备注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06-18 10:00:00 |
标的类型 | 设备租赁 |
收货人 | 黄海森 |
收货电话 | 13205806050 |
交货方式 |
保证金金额 | 0 |
缴费账号 | 项目审批后自动创建 |
开户行 | 平安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收款人 | 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
结算方式 | 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单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
发票种类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支付条件 | 每月双方签署租赁结算单,每次支付金额不超过当期结算额的75%,待双方履约完成并办理封账协议后支付总租赁费的85%,剩余15%在《封账协议》签订后两年内无息支付。 |
要求资质名称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要求资质说明 |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原则上不低于50万元(如注册资金低于50万元,应提供不低于50万元的设备资产证明,如设备采购合同、发票等)。 2、应当是国内注册有工程设备租赁资质的供应商,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等相关文件。 3、应当是中铁大桥局五公司2024-2025 年度履带起重机、汽 车起重机集中租赁名录的供应商。 4、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接管、财产被冻结、破产等状态。 5、必须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询价设备符合有关规范、规定及使用要求,并且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6、具有租赁同类设备良好的运行经验,近3年在安装、调试、使用中未发生重大的设备质量、安全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