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埔寨镇圩镇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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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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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丰顺县埔寨镇圩镇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二期)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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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
投资项目名称 | 2110-440000-04-01-815237 丰顺县埔寨镇圩镇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丰顺县埔寨镇圩镇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二期) | |||
标段(包)名称 |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全电子化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 | ||||
实施地点 | 丰顺县埔寨镇 | |||
资金来源 | 省财政资金安排解 决。 | 资金来源 构成 | 省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 |
招标范围及 规模 | 道路及给排水工程、圩镇客厅建筑及周边工程、圩镇市场改造工程、火龙广场工 程等。(具体按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道路及给排水工程、圩镇客厅建筑及周边工程、圩镇市场改造工程、火龙广场工程等。 | |||
招标范围 | (具体按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 |||
工期 | 260个日历天。(签订合同后,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开始计算) | |||
招标控制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5元(含暂列金额200000元) | |||
投标 | 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恩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 | |||
投标资格能力要 求(包括但不限 于资质人员、业 绩等要求) | 效。 投标人资格要求 |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 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 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 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 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 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 (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 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 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 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 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截止开标时未担 任其它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 程项目的管理工作;②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 须是本单位人员)为建筑或市政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 工程师职称;③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即安全管理人 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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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C3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专取 安全员(即安全管理人员)互不兼任且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 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 目管理班子成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幂 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页,截图或打印页需包含查询路径及 查询时间,时间需在本项目投标期间) 7、投标人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 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利 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 文件。 8、信誉要求:自2024年2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 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不良 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 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 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 54号)执行。(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9、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 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投标;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 审/招标文件 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网络 地址 获取纸质招标文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ygp.gdzwfw.g ov. cn/ggzy-portal/inde x.htm1#/441400/index) / |
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 发招标公告 之日起 | 获取招标文 件截止时间 | 件的方式 月 2024年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 | 日18:00时 |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 2024年月日 08:30时止 | 投标文件递 交方式(任选 淇一) | 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4 年 月日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 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4年 月日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 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 |
开标时间 | 2024年 月 8:30时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 同一时间) | 日 开标地点 | 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 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 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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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过间在各媒体发布的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 发 | ||
招标人 | 铺镇人民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埔寨镇埔龙大道263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人冰先型拍茶 机+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东 KT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A | 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监督机构 | 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3-6660816 |
其他依法应当载 明的内容 |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项目名称 | 丰顺县埔寨镇圩镇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二期) |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 取)截止时间 |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月日18:00时止 |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 2024年月二日18:00时止 |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4年月日8:30时止 |
开标时间 | 2024年月日8:30时 |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止 | 在线解密时间: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60分钟内(默 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2024年月日8:45时至10:0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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