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NCZ(ZW)0000381海原县民政局2024年乡镇(街道)社区社会工作购买服务项目海原县民政局2024年乡镇(街道)社区社会工作购买服务项目(五标段)的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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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宁夏 | 城市 | 中卫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海原县民政局2024年乡镇(街道)社区社会工作购买服务项目 | |
采购单位 | 海原县民政局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ZW)0000381 | 项目名称: | 海原县民政局2024年乡镇(街道)社区社会工作购买服务项目 |
---|---|---|---|
分包名称: | 海原县民政局2024年乡镇(街道)社区社会工作购买服务项目(五标段)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1 | 无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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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C05020300-社会工作服务 | 海原县民政局2024年乡镇(街道)社区社会工作购买服务项目(五标段) | 红羊乡社会工作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1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标的1-社会工作服务:具体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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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3)(1).docx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红羊乡社会工作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履约保证金
合同约定
甲方责任
合同约定
乙方责任
合同约定
违约责任
合同约定
不可抗力
合同约定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22〕10 号)的相关要求,依法组织履约验收。 (验收方案附件):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方案(1).docx
服务地点(范围)
合同约定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合同约定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10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
2 | 服务方案 | 72 | 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采购实施计划。 |
3 | 类似业绩 | 2 | 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采购实施计划。 |
4 | 售后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 11 | 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采购实施计划。 |
5 | 商务标响应情况 | 5 | 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采购实施计划。 |
合计: | 100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