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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2022年宁都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2年宁都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宁都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宁都县永生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吉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都县梅江镇、青塘镇、固村镇等9个乡镇;
2.2招标规模:2022年宁都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拟对宁都县9个乡镇20个村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及机砖厂进行生态修复治理,修复矿山9座,机砖厂7座,总面积291.89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坡面整治、土地复垦工程、边坡治理、地形整治工程、植被恢复工程、截排水工程、监测工程、土地复垦等。施工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工程总投资约为1645.26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为4129490.25元 (其中宁都县青塘镇南堡机砖场生态修复、宁都县田头镇渡头机砖厂生态修复已完成修复工作故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具体以实际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序号
建设工程
建设规模  (㎡)
建设地点
招标控制价(元)

赣州迪格路桥材料有限公司生态修复
38704.54㎡
固村镇下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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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固村镇融汇采石场生态修复
9961.36㎡
固村镇老禾村
398999.9

宁都县固村镇石头岭采石场生态修复
4217.91㎡
固村镇三道村
121909.63

宁都县固村镇下河新街机砖厂生态修复
13590.41㎡
固村镇下河村
313306.08

小布镇上潮村废弃花岗岩采石场生态修复
38829.49
小布镇上潮村
694537.81

宁都县青塘镇煤矿老山石灰岩矿生态修复
6057.7㎡
青塘镇赤水村
144495.14

宁都县青塘镇南堡机砖场生态修复
58366.21㎡
青塘镇赤水村
115076.17

宁都县固厚楂源钾长石矿生态修复
2528㎡
固厚乡楂源村
83563.57

宁都县固厚乡桂迳采石场生态修复
12169㎡
固厚乡蜀田村
714000.03

宁都县固厚乡上湖塘建筑石料厂生态治理
2264㎡
固厚乡楂源村
8557.04
十一
宁都县田头镇渡头机砖厂生态修复
513262㎡
田头镇渡头村
130950.15
十二
宁都县梅江镇红红机砖厂生态修复
504343㎡
梅江镇志坑村
7763.56
十三
宁都县梅江镇宏福机砖厂生态修复
493562m2
梅江镇志坑村
106962.9
十四
宁都县湛田乡李家坊机砖厂生态修复
637182㎡
湛田乡李家坊村
85024.01
十五
宁都县黄石镇大岭上岭机砖厂生态修复
544203㎡
黄石镇大岭村
77784.31
十六
宁都县天润矿业有限公司生态修复
20638.43m2
东韶乡下村
242373.92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其中宁都县青塘镇南堡机砖场生态修复、宁都县田头镇渡头机砖厂生态修复已完成修复工作故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其他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与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需在有效期内)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 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若中标候选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公示期一经确认则取消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单位拟派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专业应为水利水电类,且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因新注册不足6个月的,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的注册时间为准。
(8)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中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人员如下:“四大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各一名) 四大员均应有上岗证书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专业应为水利水电类)。
(9)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司法人代表签名,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10)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需提供该企业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具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开具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15 天内有效, 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3.2其他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03日起至2023年07月23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下载招标文件。因系统设置原因可能导致无法全天候开放获取文件,由此产生的无法获取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6.1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4日9时30分前;
②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4日09时30分,
③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6.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8. 有关说明
8.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8.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和《安全生产协议书》。
8.4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5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 45 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8.6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及其他人员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或在其他单位缴纳了社保等的“挂证”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8.7本次项目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施条件,调整实施范围或增减工程量,最终结算以实际施工工程量为准。
8.8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的“社会保险”缴纳原件的扫描件(经相关行政部门盖公章确认),缴纳时限为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替代。社会保险证明不能在网上查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收费部门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能在网上查询的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网址,登入用户信息和在网上下载证明图片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8.9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水利)或(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都县永生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都县梅江镇博生西路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吉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 督 单
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行
2、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都支行
3、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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