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智慧政务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投资人+EPC)(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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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云南 | 城市 | 楚雄彝族自治州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牟定县智慧政务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投资人+EPC) | |
采购单位 | 牟定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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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智慧政务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投资人+EPC)(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牟定县智慧政务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投资人+EPC)(二次)3fc15ec0-f19a-4ea9-b692-9cf236794553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3fc15ec0-f19a-4ea9-b692-9cf236794553 | ||
建设规模: | 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包括约10万元的项目其他费用,主要包含审图费、消防检测费、空气质量检测费、工程造价咨询费等保障项目建设的其他费用),主要建设内容为牟定县智慧政务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其中室内装修建筑面积4295.07m²,其中地上2层,局部一层半地下室。包含软硬装饰装修提升改造、消防改造施工等。3fc15ec0-f19a-4ea9-b692-9cf236794553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11-05 0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78-5211523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牟定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办公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机构: | 楚雄旺汇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办公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移动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2300202400485001001 |
标段名称: | 牟定县智慧政务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投资人+EPC)(二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1-09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1-26 08:30 |
开标地点: | 牟定县1号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包括约10万元的项目其他费用,主要包含审图费、消防检测费、空气质量检测费、工程造价咨询费等保障项目建设的其他费用),主要建设内容为牟定县智慧政务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其中室内装修建筑面积4295.07m²,其中地上2层,局部一层半地下室。包含软硬装饰装修提升改造、消防改造施工等。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牟定县彝和园文化旅游区I期5幢,周边情况:满足项目实施条件。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3.5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 3.5.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投资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可以作为投资人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5.2组成的联合体的资格条件应共同满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相应类别的资质条件。 3.5.3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
资质要求: |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3.1.1投资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较强的投资能力; 3.1.2设计资质: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1.3施工资质: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对应投标单位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设计单位人员) 3.2.2项目负责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兼任本项目的总负责人,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施工单位人员) 3.2.3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总工):拟派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施工单位人员) 3.3企业财务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2023年度任意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起至今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不要求提供;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影响;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在全国范围内无不良信用情况且未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询)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对应投标单位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设计单位人员) 3.2.2项目负责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兼任本项目的总负责人,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施工单位人员) 3.2.3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总工):拟派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施工单位人员)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无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11-26 08:3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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