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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北部新区实验学校项目(工程总承包)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宁德北部新区实验学校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修改、答疑及补充通知(01)
各投标人:
宁德北部新区实验学校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E3509020902100280004)招标文件的修改、答疑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部分
问题1:专用合同条款:(22)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书中应结合本工程实际需要充分考虑停水、停电、限电、台风、雨季、高温气候等的影响,制定可行的施工方案和保护措施,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切实执行该方案和措施,由此所发生的应急措施费用已计入本合同相应技术措施费中,包干使用不调整。承包人未按此方案和措施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施工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疑问:不合理,停水、停电、限电、台风、雨季、高温气候等为异常恶劣天气及不可抗力的情况,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应当由发包人承当。
答: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要求投标人模拟清单报价时充分考虑停水、停电、限电、台风、雨季、高温气候等的影响,制定可行的施工方案和应急保护措施,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切实执行该方案和措施,由此所发生的应急措施费用计入本模拟清单措施费中,本项费用包干使用不调整,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专用合同条款:11.3 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原合同通用条款本条款删除,修改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承包人应在发现下列情形后十五日内向发包人提出延长工期的签证,具体延长时间以发包人书面确认为准,且发包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疑问:不合理,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应当由发包人承当。
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承包人应在发现该情形后十五日内向发包人提出延长工期的签证,具体延长时间以发包人书面确认为准,且发包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专用合同条款: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承包人应采取克服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和咨询人。咨询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5条〔变更〕约定办理。承包人因采取措施而增加工期发包人给予顺延,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疑问:不合理,由于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造成工期延误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应当由发包人承当。
答: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承包人应采取克服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和咨询人。咨询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5条〔变更〕约定办理。承包人因采取措施而增加工期发包人给予顺延,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投标人模拟清单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专用合同条款: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的逾期竣工违约金的约定:总工期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20万元,关键节点工期延误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50万元。疑问:罚款金额太高,建议修改为总工期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2万元,关键节点工期延误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5万元
答:本项目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的逾期竣工违约金根据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的情况设置,确保工程按期完工,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专用合同条款:12.1.1 修改为:发包人认为必要时,可通过咨询人向承包人发出暂停工作的指示,承包人应按咨询人指示暂停工作。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仅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发包人不再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利润。疑问:不合理,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应当由发包人承当。
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发包人认为必要时,可通过咨询人向承包人发出暂停工作的指示,承包人应按咨询人指示暂停工作。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仅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发包人不再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利润,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专用合同条款:12.4.2修改为: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承包人仅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发包人不再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利润。疑问:不合理,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无法按时复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应当由发包人承当。
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承包人仅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发包人不再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利润,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专用合同条款:20.1 设计和工程保险,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共同被保险人向财产保险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由承包人支付。建设工程一切险涵盖工程移交管养前造成的经济损失。承包人办理保险业务应按照相关主管部门及发包人的有关要求执行。疑问:不合理,建筑工程一切险应当由发包人投保并承担费用
答:本项目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共同被保险人向财产保险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由发包人支付。
专用合同条款:25.4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拆迁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的,应由发包人及咨询人当日审核确认方可申请延期,但承包人不得因此索赔相关费用。疑问:不合理,由于非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应当由发包人承当。
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拆迁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的,应由发包人及咨询人当日审核确认方可申请延期,但承包人不得因此索赔相关费用,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2: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1条2.24(5)资信评分标准项目管理机构第2点中“配备BIM技术人员具有中国图学学会(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BIM技能等级考试三级(或BIM应用设计师岗位)证书人数3人的得基本分0.5分;在此基础上,投标人每增配1名具有中国图学学会(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BIM技能等级考试三级(或BIM应用设计师岗位)证书的人员加0.25分,最多加0.5分;本项满分1分。(适用于要求提供建筑信息模型的招标项目)”,BIM人员为投标人和主体工程分包单位一起提供的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请明确。
答:BIM技术人员为投标人或主体工程分包单位派出,均视为满足本项目要求。
问题3:项目管理机构中,“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主体工程的分包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若设计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施工类和设计类注册证书,其所属单位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上明确的聘用企业为准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满足要求。
问题4:1、需要全专业的设计说明,目前仅见到建筑和结构专业的通用设计说明,没见到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的设计说明,请补充提供。
答: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的设计说明详见初步设计文本。
2、暖通专业的图纸风管均为单线图,请提供风管双线图纸,以便于做深化施工图设计。
答: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初步设计采用单线绘制。双线图纸由施工图深化。
3、结构需要补充计算模型。
答:模型与初设设计图纸一致,设计内容详见初步设计图纸。
4、目前只有初步设计图纸,无法判断工程及校方需求,是否有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请提供。
答: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作为本补充通知附件上传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5、请提供原有方案文本资料。
答:本项目方案文本待中标后,由招标人提供。
6、在初设建筑图和结构图中都没有装配式方面的内容,网上找的宁德蕉城区发改委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也没有装配式要求。但宁建规(2024)2号文里面,有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应带头实施装配式。请提供以下内容,以了解是否有要求做装配式:项目建议书、用地要求的文件、项目概算文件。
答:本项目不采用装配式进行建造。
问题5:1、本项目地下室面积约为2.9万平方米,属于大底盘地下室,涉及大型基坑支护设计,本项目主体设计要求需增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岩土工程设计应并入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1.11.1分包条款的主体设计分包内容中。 依据:《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文中的附件3,可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地勘报告或初设说明中查询相应的基坑等级参数。
答: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1.11.1分包条款依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编制。
2、资格要求的合理性:资格要求中三类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应按《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范本规定写明职称要求;若加分项涉及职称要求时应高于资格要求的职称;
答:本项目资格要求中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设置符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范本要求。
3、本招标项目中综合评分内容的三类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中出现项目负责人一人多注情况与资格要求矛盾,且违反《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第4条、第16条规定。
答:本项目评分内容中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评分条款符合招标投标相关规定,不存在反《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第4条、第16条规定的情况。
问题6:1、本项目涉及大型基坑支护设计,依据《工程勘察资质标准需增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要求,依据:《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文中的附件3,可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地勘报告或初设说明中查询相应的基坑等级参数。根据 “3.9.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一家工程总承包单位+一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如有)”模式。”所以本项目的设计作为分包单位不能再分包。
答:详见本答疑及补充通知“问题5”回复内容。
2、本招标项目中综合评分内容的三类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中出现项目负责人一人多注情况仅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能满足。招标条款就是为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定制的,其他人参与了也无法中标,且违反《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严重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属于为特定企业量身定做,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请行政监督部门给予监督并要求招标人整改。
答:详见本答疑及补充通知“问题5”回复内容。
问题7:1、评标办法前附表,项目管理机构,配备BIM技术人员要求中“BIM技术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主体工程分包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不明确,请招标人明确:配备BIM技术人员是否为负责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
答:详见本答疑及补充通知“问题2”回复内容。
2、评标办法前附表,2.2.4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中图纸的评审内容和标准要求“投标人提供施工图设计图纸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图纸的深度,在0-100分之间进行评分”。 本项目招标资料仅提供了初步设计图纸,招标范围中设计工作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在投标阶段建议书部分要求提供施工图设计图纸,时间较紧,且施工图设计为项目中标后的设计工作范围。本要求不合理,建议修改,建议投标人建议书内容在初步设计基础上做相应的修改和优化即可。
答:评标办法前附表,2.2.4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中图纸的评审内容和标准要求中:“投标人提供施工图设计图纸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图纸的深度,在0-100分之间进行评分”修改为:“投标人根据初步设计图纸提出优化建议,根据投标人优化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由评委进行评议,在0-100分之间进行评分”。
3、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函中的③后是否填写“/”即可。
答: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函中的③后填写“/”或空白(无需填写)均可。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6、根据《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文)文件,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投标人应当按要求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相应承诺。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前将承诺函原件提交至招标人处。” 请招标人提供两个承诺函格式。
答: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格式详见本答疑及补充通知附件,请投标人根据本答疑及补充通知提交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问题8:工程详细说明,一般理解为针对项目的技术分析说明 ,但评审标准是对总体设计和总承包的理解思路,侧重设计策略管理,两者是否存在差异?
答:请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审标准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问题9:1.本项目承包人建议书第一部分图纸部门要求投标人提供施工图设计图纸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图纸的深度,在0-100分之间进行评分。本项目为EPC项目,是对施工图及建造进行招标,本部分要求提供施工图,是否实际是对初设的深化,如不是请作说明;
答:详见本答疑及补充通知“问题7”回复内容。
2.本项目承包人建议书第三部分进度计划及质量保证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本项目设计方案进度控制计划和投标人提供本项目设计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情况,进度控制计划、质量保证措施情况,在0-100分之间进行评分。本项目为EPC工程,前期方案文本属初设部分,施工图设计无法对初设部分进行控制,是否理解为施工图进度控制计划及质量保障,如不是,请作说明。
答: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3.进度计划及质量保证中“设计”指:施工图设计。
问题10:宁德北部新区实验学校项目(工程总承包)质疑 本项目地下室面积约2.9万平方米、深度达7米以上,涉及大型基坑支护设计,且招标文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闽建筑〔2023〕28号)第(三)条“(三)合理设置投标人条件和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资质、资格、业绩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应当以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为限度审慎设置,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因此要求在设计单位资质中增加岩土工程设计资质要求。
答:详见本答疑及补充通知“问题5”回复内容。
问题11: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 11 2.2.4(5)资信评分 1.企业资质资格 1.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 0.5 分;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0.5 分。评标加分项的目的是在合格的投标人中选出最优的方案,以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同一项内容既作为资格要求又作为评标加分项,可能导致重复评价,不符合公平竞争的原则。可在资格要求基础上,提高资质等级(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综合甲级和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有利于招标人择优选择。
答:同一项内容既作为资格要求又作为评标加分项,对所有投标人公平,不存在不符合公平竞争的原则的情形。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 11 2.2.4(5)资信评分 2.设计施工一体化 此条要求结合福建省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较大的排斥了潜在投标人,利于省内(福建省建工、中建海峡、永福建设)三家企业与其他投标人的评分差异,存在明显的排他性。根据《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应当平等对待不同地区、所有制形式的经营主体,不得设置不合理的限制条件。因此,在设置加分项时,应确保其合理性和公平性,不得排斥潜在投标人。建议取消招标文件内对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分项。
答:本项目采用《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编制,此加分项为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评分的要求。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 11 2.2.4(5)资信评分,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BIM 技术人员的要求,BIM 三级得基础的 0.5 分,每增加一名三级人员加 0.25分,此项不超过 1 分。第一,全国 BIM 技能等级考试始于 2012 年,由中国图学学会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联合开展,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持有一级证书人员需连续从事相关工作 2 年及以上才能具备报考二级的资格,持有二级证书人员需连续从事相关工作 3 年及以上才能报考三级的资格。第二,目前福建省仅有(福建省建工、中建海峡)两家企业满足要求,存在明显的排他性。结合这两点,该项具有较强的指向性,建议对人员进行调整,投标人提供相应人数的 BIM 二级人员即符合要求。
答:本项目为全国范围公开招标,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4、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 11 2.2.4(5)资信评分 企业信用评价 投标人信用分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860 号,国家明确要求取消地方信用分的相关规定,以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明确要求载明“各地方不得以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变相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不得对各类经营主体区别对待,不得将特定行政区域业绩、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作为信用评价加分事项”,招标文件未响应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建议取消信用评分条款。
答:本项目采用《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编制,目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未发布取消评标办法中信用分评分项的通知。
5、本项目对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做出了要求,但招标文件格式中未明确格式,请明确这部分内容格式可否参照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还是自拟?是否可以放到十三、其他资料处?
答: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证明材料格式由投标人自拟,可放到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文件》“十三、其他资料(资格文件)”或《商务文件》“四、其他资料(商务文件)”中。
6、招标文件 P77 要求 BIM 技术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主体工程分包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若工程总承包单位及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共同参与投标,请明确工程总承包单位可否提供 BIM人员?
答:详见本答疑及补充通知“问题2”回复内容。
7、本项目体量大,工期较紧,仅有 600 天(含施工图设计),这对管理团队提出较高的要求,也要求项目经理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现场管理能力,为更好的应用于建筑市场,服务于项目建设,更有利于招标人面向全国范围选择优秀的投标人,建议提高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五年应完成两到三个类似业绩。
答:本项目采用《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编制,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需依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进行设置
8、投标限价清单工程量与模拟清单限价工程量不一致,以何为准?如果按照模拟清单工程量报价,其工程量全部为 1,该怎么确定总价?
答: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四节投标报价第3小点已明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按照下列要求报价:工程量(数量)按照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中的工程量(数量)填报,且不作修改;价格(费用)由投标人自行填报。模拟清单中的单价和最高投标限价中的价格(费用)仅供投标人参考。
9、根据招标文件中合同专用条款第 17.2.1 条预付款支付,预付款支付金额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但在预付款扣回条款中未提及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相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后不应扣回,请问预付款扣回是否包含已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答:预付款扣回不包含已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10、请招标人提供地勘资料
答:本项目地勘资料已作为本补充通知附件上传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问题12:1、招文第249页提及“1.本项目模拟清单由招标人另册提供(随附电子文档)。”,模拟清单只看到Excel表格,未见电子文档,请提供?
答:详见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二、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第4条补充内容。
2、投标报价模拟清单是否指提供晨曦模拟清单文件及投标报价PDF导出问价?
答:投标文件格式中《已标价模拟清单》满足招标文件及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要求即可。
3、需提供初勘报告
答:详见本答疑及补充通知“问题11”回复内容。
4、需提供水泥土搅拌桩及强夯地基处理的具体施工范围或图纸
答:详基坑支护及地基处理初设图纸。
5、招标文件中指出“2025年6月30前基本完成项目总体建设,满足学校办学条件;其中:教学区综合楼(含初中、高中及艺术科技教育中心)、3#和5#-6#学生宿舍楼、教师周转房、食堂、行政综合楼、中学操场与球场、及相应区域的室外附属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以上是否包含主体建筑之间相连的连廊,另外”中学操场与球场“是否包含体育馆及篮球场,”室外附属设施工程“是否包含初中生物园地。
答:包含。初中生物园地属于室外教学配套。
6.场内现存水系与设计结果差距较大,需明确处理方法
答:按初步设计文件。
问题13:1. P69 22.4(2)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 1. 图纸 投标人提供施工图设计图纸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图纸的深度,在0-100分之间进行评分。 请明确招标文件载明的关于提供施工图设计图纸的要求,是否理解为各潜在投标人针对项目所涉及的各个专业而提供相关的施工图设计深度说明和施工图优化说明即可,不需要提供设计图纸?
答:详见本答疑及补充通知“问题7”回复内容。
问题14:1、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条,“1、图纸:投标人提供施工图设计图纸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图纸的深度,在0-100分之间进行评分”。本评分项设置要求投标人在不到一个月时间提供一个建安造价10个亿的项目且其中包含二十几个单体的施工图纸,明显不合理,建议修改为“1、设计合理性:投标人根据初步设计图纸提出优化建议,根据投标人优化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由评委进行评议,在0-100分之间进行评分”。
答:详见本答疑及补充通知“问题7”回复内容。
2、请提供全套初步设计文件CAD文件。
答:本项目CAD图纸待中标后,由招标人提供。
3、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但招标时未发布景观、装修、夜景等专项方案,请补充提供。
答:景观、装修、夜景等工程内容已包含在模拟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中,具体由中标人在施工图中设计。
4、类似工程业绩是否需要在商务文件中重复提供?
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已提交类似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的,可无需在《商务文件》中重复提供。
5、请招标人明确投标函③填写内容。
答:详见本答疑及补充通知“问题7”回复内容。
6、招标文件的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七、其他材料”在投标软件中没有对应的上传节点,且招标文件并未要求在此项中提交资料。问:“七、其他材料”是否无需制作,或放入投标软件中“四、其他资料(商务文件)”项下?请明确。
答: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七、其他材料”内容满足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要求即可,可无需制作,若有资料可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四、其他资料(商务文件)”中。
7、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2.2.4(4)-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和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2.2.4(4)-2.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中对于业绩指标的要求为:“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 疑问:业绩指标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不合理。本项目为大型公建项目,也是宁德市重要民生项目,建设范围包含教学综合楼(小学、初中、高中、艺术科技教育中心)、行政综合楼、图书馆、礼堂、体育馆等多个大型单体公共建筑,并且招标文件要求:“2025年6月30前基本完成项目总体建设,满足学校办学条件;其中:教学区综合楼(含初中、高中及艺术科技教育中心)、3#和5#-6#学生宿舍楼、教师周转房、食堂、行政综合楼、中学操场与球场、及相应区域的室外附属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工期紧任务重。房屋建筑工程包含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和公共建筑,三类建筑的建设及管理模式不同,未承接过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经验的企业不具备该类项目的建设与管理经验,无法按时保质的完成本项目。因此建议将业绩指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修改为:“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3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8、请提供模拟清单晨曦软件版本。
答:请根据本项目提供的模拟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已标价模拟清单。
问题15:1、设计依据中未见方案批复文件,请明确本项目设计方案是否已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答:中标后施工图设计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和方案批复文件进行。
2、招标文件中未见管综设计,请明确本项目管综方案是否已经当地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答:本项目管综图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
3、本项目部分建筑单体的室内空间是否需要进行二次装修请明确。如需要,投标文件中未见二次装修方案等相关内容。
答:需要进行二次装修设计,中标后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和方案批复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
4、初步设计概算中不含夜景照明,请明确本项目是否不需要进行夜景照明设计。
答:需要,夜景照明工程造价已包含在模拟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中。
5、本项目文件中仅有太阳能光伏系统的设计说明,未见太阳能光伏系统的设置容量及设置的具体位置等,太阳能光伏系统的设计是否按设计说明要求另由专项设计,不在设计范围内?
答:在本次设计范围内,太阳能光伏系统初步设计仅明确光伏板设计位置及储能设备安装位置,具体需另行专项设计。
6、本项目文件中未见10/0.4kV变配电系统及发电机系统,该系统是否另由专项设计,不在设计范围内?
答:变配电系统及发电机系统在本次设计范围内,详见配电工程部分图纸2404041C-PD-04~08,具体需另行专项设计
7、本项目文件中未见负荷计算表,请明确本项目的变压器、发电机的容量、台数是否满足要求?
答:本项目的变压器、发电机的容量、台数详见初步设计文本。负荷计算表详见初步设计文本附录。
8、招标文件第254页,发包人要求的建设标准提到“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等技术参数要求(如有)”,这句条款对是否采用装配式建筑未明确。请发包人明确是否要按装配式建筑进行设计,并提供相关的文件作为依据(如土地出让合同或者规划报批文件)。
答:本项目不采用装配式进行建造。
9、桩基设计中PHC600-130-AB和PHC500-160-AB,两种不同直径的管桩,其桩基承载力取值相同。
答:采用PHC500-160-AB。
10、防排烟风管采用镀锌钢板制作,未明确消防规范耐火极限要求,请补充满足耐火极限的防排烟风管材料具体做法。
答:详消防设计专篇。
11、初步设计未明确食堂的厨房空调及工艺通风设计内容,该区域的空调及工艺通风设计是否不含本次设计范围。
答:厨房在本次设计范围内,需另行专项设计深化。
12、初步设计礼堂附属用房采用多联机空调,其新风系统采用自然补新风不满足要求,请明确。
答:附属用房主要为大厅、大堂,长期停留人员少、外窗外门较多,满足要求。
13、行政楼数据中心机房采用多联机空调是否满足业主要求,请明确。
答:业主未提出恒温恒湿空调的要求,满足要求。
问题16:1、招标公告第3.9条“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一家工程总承包单位+一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如有)”模式。”但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4.3.2条相对于《福建省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的专用合同条款第4.3.2条款缺少了“主体工程分包单位:_______。主体工程分包工作范围:_______。”建议按标准招标文件补充相关格式,避免带主体工程分包单位投标的情形时无处填报。
答: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4.3.2条款增加以下条款:
主体工程分包单位:
主体分包工作范围:分包工作由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时,应当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时,应当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企业。
关于分包的其它约定:工程总承包企业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包时应经发包人同意。
2、专用合同条款第15.3.6条“关于建筑安装工程费A类变更计价的约定:(1)如取消某项工作,则相应核减合同价款。承包人已完成招标工程的内容后发包人进行甩项的,发包人给予经济补偿;承包人未完成,经监理确认,可核减不补偿;”但还存在取消的某项工作已部分完成的情况,故建议“承包人已完成招标工程的内容后发包人进行甩项的,发包人给予经济补偿;”改为“承包人已完成或部分完成招标工程的内容后发包人进行甩项的,发包人给予经济补偿;”
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关于建筑安装工程费A类变更计价的约定:(1)如取消某项工作,则相应核减合同价款。承包人已完成招标工程的内容后发包人进行甩项的,发包人给予经济补偿;承包人未完成,经监理确认,可核减不予补偿,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3、专用合同条款第15.4.1条“关于暂定金额项目选择分包商、供应商的约定:本项目在模拟清单中列为暂定金额的服务、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由承包人依法组织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仅提到了分包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情形,未按第15.4.2条“暂定金额中,属于承包人的承包范围且可以自行承接完成的专业工程,按照专用合同条款17.5“竣工结算”规定执行。”,故建议第15.4.1条补充不同情形:“(1)暂定金额中,属于承包人的承包范围且可以自行承接完成的专业工程承包人可自行实施;(2)暂定金额中,非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专业工程、设备或服务承包人分包时按第4.3 条款‘分包和不得转包’执行;(3)暂定金额中,非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专业工程、设备或服务承包人分包时,由承包人依法组织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17:1、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15.4.1条“关于暂定金额项目选择分包商、供应商的约定:本项目在模拟清单中列为暂定金额的服务、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由承包人依法组织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第15.4.2条“1.暂定金额中,属于承包人的承包范围且可以自行承接完成的专业工程,按照专用合同条款17.5“竣工结算”规定执行。……”,而招标公告第2.4条“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暂定为102561.7626万元(含暂定金额4752.9267万元)”、第3.9条“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一家工程总承包单位+一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如有)”模式。”暂定金额均为施工工作对应的建安费,如中标人的主体工程分包单位为施工单位时,实施暂定金额工程的应为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故建议15.4.1条的“承包人”后补充为“承包人(或其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第15.4条款下同)”。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2、专用合同条款第1.6.1 条“其它要求:(1)承包人负责本项目所有图纸的设计并按计划通过相关审查(含消防审查)。建筑方案文本、景观方案、夜景照明及其他各专业方案文本至少提供 12 套给发包人。”与招标公告的“(3)招标范围和内容:①设计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次招标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不含教师周转房桩基)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等,同时包含专项深化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冲突,承包人不负责施工图之前的设计工作,无法负责本项目所有图纸的设计,建议修正专用合同条款第1.6.1 条为“(1)承包人负责设计工作范围内本项目所有图纸的设计并按计划通过相关审查(含消防审查)。承包人设计工作范围内的建筑方案文本、景观方案、夜景照明及其他各专业方案文本至少提供 12 套给发包人。”
答:专用合同条款第1.6.1 条其它要求:“(1)承包人负责本项目所有图纸的设计并按计划通过相关审查(含消防审查)。建筑方案文本、景观方案、夜景照明及其他各专业方案文本至少提供 12 套给发包人。”修改为“(1)承包人负责设计工作范围内本项目所有图纸的设计并按计划通过相关审查(含消防审查)。承包人设计工作范围内的建筑方案文本、景观方案、夜景照明及其他各专业方案文本至少提供 12 套给发包人。
问题18: 1、专用合同条款第4.11.1条“不可预见物质条件的其他约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视为已取得工程有关风险、意外事件和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并预见工程所有困难和费用。承包人遇到不可预见的困难和费用时,合同价格不予调整”违背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合理分担风险。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主要包括:……(三)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建议第4.11.1条依规改为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答:专用合同条款第4.11.1条修改为:4.11.1 不可预见物质条件的其他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2、“承包人应采取克服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和咨询人。咨询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5条〔变更〕约定办理。承包人因采取措施而增加工期发包人给予顺延,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答:详见本答疑及补充通知“问题1”回复内容。
问题19:请问我公司有一个15万平方米的竣工验收的住宅项目(商住楼),是否符合评分业绩要求?
答: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需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评分标准“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要求,方可加分。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2.3招标范围和内容:“(3)招标范围和内容:①设计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次招标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不含教师周转房桩基)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等,……。②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内容(不含教师周转房桩基)及招标人……”修改为:“(3)招标范围和内容:①设计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次招标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等,……。②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内容及招标人……”。
2、考虑工期紧迫,优先进行小学教学楼、教师周转房、2#地下室建筑工程的桩基工程施工图设计,以促进后续桩基能提前开始施工,先行桩基设计的费用由总包单独另行支付。
3、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纳入工程总承包施工范围。
4、本项目最高限价修改为:人民币105197.1555万元,其中, 设计费:暂定为人民币545.791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暂定为104251.3645万元(含暂定金额5253.2861万元)。本项目新版模拟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已作为本补充通知附件上传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按新版模拟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投标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5补充通知附件包含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新版初步设计图纸、可行性研究报告新版模拟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资料请投标人到本补充通知附件下载更新并以最新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做相应调,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2024年7月9日






附件:
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格式二)
(适用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与(招标项目名称) 的投标。作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清楚知晓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情况。本人已详细阅读承诺函的内容,并在此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投标,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没有借用资质给他人投标。
二、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情况(应单选,并在方框内打“√”。未勾选的,视为默认选择第1项。)
£1.由本单位在岗造价人员使用本单位实名的计价软件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2.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提供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并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加盖负责编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公章以及负责审定的一级注册造价师姓名章。同时,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二)项情形及委托编制带来的风险,并自愿承担相应的违法后果。
£3.按招标文件规定,无需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
(一)从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控制价电子文件,没有通过其他不正当渠道获取招标文件。
(二)使用本单位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
(三)没有向其他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的投标文件信息,也没有获取他人的投标文件信息。
(四)由本单位在岗人员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五)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为本单位在岗人员。
(六)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没有弄虚作假。
四、我单位和我本人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规定。清楚知晓下列行为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招投标监管部门将结合相关事实证据,依法予以查处。
(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开标现场上传、解密除外)。
(二)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或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认定的其他行为。
五、我单位和我个人清楚并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的规定。
六、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纪律和行政处罚以及失信惩戒。
七、本承诺函我单位盖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注:
1、本承诺函由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扫描上传。
2、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限内将本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本人 (姓名)(投标人名称 )的在岗人员。本人已清楚知晓,本单位已确定本人作为(项目名称及标段)的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人承诺:
一、中标后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到岗履职。
二、本承诺函由我单位盖章及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注:
1、本承诺函由加盖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扫描上传。
2、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限内将本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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