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电能计量中心计量生产管理平台软硬件维护等项目采购公告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电能计量中心计量生产管理平台软硬件维护等项目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电能计量中心计量生产管理平台软硬件维护等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电能计量中心计量生产管理平台软硬件维护等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进行报价响应。
1.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电能计量中心计量生产管理平台软硬件维护等项目
1.2采购编号:CG0700062001588647
1.3采购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1.5采购分类:专项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1.9采购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日)
1.10项目是否限价:是
2.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描述:1.2023年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计量中心计量生产管理平台运维硬件维护:对检定基地的生产调度平台系统相关硬件进行日常保养及故障进行修理,主要内容包括服务器设备日常维护、网络设备日常维护、存储设备日常维护、安全防护设备日常维护以及信息机房环境及辅助设施日常维护。
2.2023年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计量中心计量生产管理平台运维:通过对计量生产管理平台运维,使省级集中检定基地高效而稳定的生产力得以保证。最终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全省各单位检表需求提供高效的计量检定服务。
3.2024年电能计量中心物流配送费:①负责公司电能计量中心计量器具的配送。配送地点从海口市海榆中线金鹿工业园C16栋厂房,即海南电能计量集中检定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至海南电网全省各计量急救包(在台风等天气情况下,需要其配置车辆进行电能表的紧急配送,保证物资供应)。配送含运输、理货服务,包括将计量器具从基地立库搬运上货车,以及将计量器具从货车搬运到指定地点的货架上。②计量物资配送至供电局后负责将供电局拆回计量器具配送至电能计量中心省级集中检定基地(只计算算装车和卸车费用,不计算配送费)。③负责计量物资到货卸货、搬运、摆放、整理等服务。④负责基地计量器具装箱或拆箱工作并安排将空箱在基地一楼和二楼之间进行搬运(需安排人员在省级检定基地进行计量器具装拆箱业务)。④负责将电能计量中心16件计量标准器具(合计约1.9吨左右)从海口市海府路34号海南电网公司大楼运输至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43号国家高电压计量站检定并将设备原路返回。⑤将220kV互感器检定车运输至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43号国家高电压计量站检定并将设备原路返回。本次采购为框架采购确定各项业务单价,服务期为1年(若由于后期计量中心搬迁导致配送业务模式发生变化,该项目中止)
4.2022年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密钥管理系统改造:①密钥管理系统升级,在现有电表加密体系的基础上新增终端加密体系,建设密钥管理系统终端加密模块。扩充与终端密码机的接口,实现终端密码机与密钥管理系统间的集成。②终端检测系统升级,改造终端检测系统,支持检测系统对终端进行加解密后的设备检测,对待检测终端进行包含密钥管理体系的内容检测,满足终端检测系统中各检测环节的业务需要。扩充与终端密码机的接口,实现终端密码机与终端检测系统间的集成。
5.2023年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计量中心实验室认证咨询费:根据国家实验室认可准则的规定,CNAS认可后在证书有效期内,每2年进行复评审需要进行咨询所产生的咨询费、咨询老师以及评审专家交通、食宿费用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6.2023年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计量中心(电能表状态评价与更换制度管理编制)其他费用:依据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和JJF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等要求编制校准规范。项目由计量中心负责项目策划、组织调研、协调编制在运电子式交流电能表校准规范的实施。依托“二检合一”改革试点探索,研究建立统一的标准溯源体系,优化强制检定/校准工作效能,确保电能表量值准确可靠。拟委托专业技术服务单位协助开展以下工作:(一)依据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协助完成校准规范的起草。(二)协助完成电能表在线状态监测、在线校准、批抽检的方法确认,配合通过地方政府管理部门在线监测、状态更换、标准建标等过程实施工作的验证抽查及相关考核。(三)协助完成校准规范评审前后相关工作。包含技术方法的调研、校准规范立项申请材料、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受理申请、校准规范的征求意见、迎审材料的准备与递交、专家会议评审、校准规范的报批等。(四)根据“二检合一”改革试点政策,协助完成电能表“二检合一”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出相关实施建议。
7.2023年海南电网公司电能计量中心(质检业务辅助)计量器具检定、分拣、分选等相关辅助工作业务外委费项目:将质检班非核心业务进行外委,主要从事计量中心计量标准量值传递、计量器具到货验收、非标设备(10kV计量用组合式互感器等设备)检测、电能计量设备检定检测、检测服务合同管理、项目管理等业务中的辅助性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8.2022年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省级计量生产管理平台标准化改造项目建设测试:基于现有计量中心省级计量生产管理平台标准化改造,开展系统第三方测试、入网安全评测、源代码审查、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等。
9.2022年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省级计量生产管理平台标准化改造项目建设监理:对现有计量中心省级计量生产管理平台标准化改造项目开展项目监理等工作。
 
2.2标的物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标包编号
标包名称
概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
服务期
备注
1
01
2023年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计量中心计量生产管理平台运维硬件维护
1-1
2023年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计量中心计量生产管理平台运维硬件维护
41.0927
41.0927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
02
2023年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计量中心计量生产管理平台运维
2-1
2023年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计量中心计量生产管理平台运维
75.37
75.37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
03
2024年电能计量中心物流配送费
3-1
2024年电能计量中心物流配送费
95.295
95.295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4
04
2022年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密钥管理系统改造
4-1
2022年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密钥管理系统改造
95.2811
95.2811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5
05
2023年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计量中心实验室认证咨询费
5-1
2023年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计量中心实验室认证咨询费
25.7075
25.7075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6
06
2023年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计量中心(电能表状态评价与更换制度管理编制)其他费用
6-1
2023年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计量中心(电能表状态评价与更换制度管理编制)其他费用
29.68
29.68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
07
2023年海南电网公司电能计量中心(质检业务辅助)计量器具检定、分拣、分选等相关辅助工作业务外委费项目
7-1
2023年海南电网公司电能计量中心(质检业务辅助)计量器具检定、分拣、分选等相关辅助工作业务外委费项目
60
60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8
08
2022年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省级计量生产管理平台标准化改造项目建设测试
8-1
2022年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省级计量生产管理平台标准化改造项目建设测试
57.5516
57.5516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9
09
2022年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省级计量生产管理平台标准化改造项目建设监理
9-1
2022年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省级计量生产管理平台标准化改造项目建设监理
59.1929
59.1929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注:1.报价方式
(1)标包1-1、2-1、4-1、5-1、6-1、7-1、8-1、9-1采用固定金额报总价。
(2)标包3-1采用固定金额报单价。
2.报价要求
(1)本次采购标包1-1、2-1、4-1、5-1、6-1、7-1、8-1、9-1设控制价(即分项总价最高限价及总价最高限价,分项总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最高限价(含本身)以下进行报价为有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成本分析报告不合理的,视为无效报价。
(2)本次采购标包3-1设控制价(即单价最高限价及总价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最高限价(含本身)以下进行报价为有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成本分析报告不合理的,视为无效报价。
3.结算方式
标包3-1:按具体物流服务据实结算,本标包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预计采购金额(概算金额95.295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供应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报价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7
供应商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或截图(提供的截图应包含查询日期),报告生成日期或截图的查询日期必须在本项目发布采购公告日期之后或距离报价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8
供应商在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9
2020年至报价截止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具有至少一项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等有效证明文件。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1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024年电能计量中心物流配送费
2
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或者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2023年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计量中心(电能表状态评价与更换制度管理编制)其他费用

4.采购文件获取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07月04日18时00分00秒至2023年07月10日17时00分00秒下载加盖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电子章的电子版采购文件,过期无法获取。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购买及响应,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建议提交登记信息时优先选择“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海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转1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
5.响应文件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1)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3)商务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与报价文件均以标包(标段)为单位递交。
5.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07月04日18时00分00秒。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8日10时00分00秒。
逾期送达/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5.3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采购)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供应商)在招标文件(采购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供应商)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采购工作组)对其作否决投标(响应)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本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供应商)响应本采购项目及本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响应文件)。
如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供应商)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罚。
6.谈判时间及形式
6.1 谈判时间:2023年07月18日10时00分00秒,具体以采购工作组电话通知为准。
6.2 谈判形式:本项目采用录音电话远程谈判方式,被授权人在谈判当天需保持电话畅通,同时具备纸质文件盖单位章及扫描文件上传至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的条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工作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开展,采购公告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发布。
8.采购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1) 采购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法定节假日除外)
(2)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法定节假日除外)
9.监督和投诉
9.1投诉书内容及无效投诉情形
(1)投诉书内容:
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被投诉人的名称;
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及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无效投诉情形:
①非受理渠道(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采购公示等文件约定之外的受理渠道),且非经由受理供应商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证电子邮箱(供应商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的或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提供的电子邮箱;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完成供应商登记或未在采购项目响应的,需按有效投诉要求提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投递的业务投诉举报材料;
②投诉人不是投诉项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③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④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单位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的;
⑤超过投诉时效的;
⑥已经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9.2投诉举报渠道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898-65208123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08:30-12:00 14:00-17:30)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hngyljd@hn.csg.cn
(邮箱受理时间:全天24小时)
9.3未按上述受理渠道发送的投诉函件,受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和回复。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给采购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参加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
对于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采购人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责及处罚。
 
                
                             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04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