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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凌源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4-24 至 2023-04-28
撰写单位: 朝阳嘉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凌源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凌源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382-00009
项目名称:凌源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80,000.00
最高限价(元):2,0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技术指标需求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以及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要点〉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19〕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凌源市实际情况,开展凌源市27个乡镇(街)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一、规划期限和范围
规划期限为2022年至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展望至2050年。规划范围为乡镇(街)行政区划内全部国土空间(大河北镇、三道河子镇、刀尔登镇、杨杖子镇、佛爷洞乡、河坎子乡、刘杖子镇、前进乡)。
二、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内容和编制要点
(1)现状分析与规划基础
分析各乡镇(街)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现状、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摸清乡镇(街)国土空间本底条件。
(2)规划定位与目标
结合上位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确定凌源市各乡镇(街)的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本乡镇(街)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国土开发保护目标和规划指标要求。
(3)国土空间格局与结构
协调统筹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落实并细化上位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三条控制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4)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加强山水林田湖草保护利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分类梳理各类生态要素,提出结构优化、布局调整的重点方向。
(5)镇村统筹发展
合力构建镇村体系,提出乡镇产业发展方向,合理规划特色产业用地布局。
(6)乡镇政府驻地规划
合理安排镇区用地布局,优化道路交通、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布局、公共绿地与开敞空间及综合防灾布局等内容。
(7)支撑保障体系
结合相关标准要求,配置、提升乡镇(街)域内的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市政设施、公共安全设施水平,提升镇域整体设施保障水平和居民的生活品质。
(8)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落实上位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安排,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等。
(9)规划管控与实施保障
包括制定分期实施与行动计划,提出近期实施的目标和重点任务等;构建规划实施传导机制;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三、成果形式
由于省自然资源厅尚未下发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南,暂时按以下要求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的预期成果。
根据规划内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说明书、规划图集。注:如国家有新要求,按新要求执行。
四、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标准。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内完成(具体按省市时间节点要求)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政府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政策、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340,000.00
最高限价(元):2,34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技术指标需求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以及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要点〉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19〕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凌源市实际情况,开展凌源市27个乡镇(街)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一、规划期限和范围
规划期限为2022年至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展望至2050年。规划范围为乡镇(街)行政区划内全部国土空间(松岭子镇、牛营子镇、四合当镇、三十家子镇、大王杖子乡、宋杖子镇、北炉乡、沟门子镇、三家子蒙古族乡)。
二、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内容和编制要点
(1)现状分析与规划基础
分析各乡镇(街)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现状、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摸清乡镇(街)国土空间本底条件。
(2)规划定位与目标
结合上位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确定凌源市各乡镇(街)的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本乡镇(街)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国土开发保护目标和规划指标要求。
(3)国土空间格局与结构
协调统筹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落实并细化上位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三条控制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4)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加强山水林田湖草保护利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分类梳理各类生态要素,提出结构优化、布局调整的重点方向。
(5)镇村统筹发展
合力构建镇村体系,提出乡镇产业发展方向,合理规划特色产业用地布局。
(6)乡镇政府驻地规划
合理安排镇区用地布局,优化道路交通、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布局、公共绿地与开敞空间及综合防灾布局等内容。
(7)支撑保障体系
结合相关标准要求,配置、提升乡镇(街)域内的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市政设施、公共安全设施水平,提升镇域整体设施保障水平和居民的生活品质。
(8)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落实上位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安排,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等。
(9)规划管控与实施保障
包括制定分期实施与行动计划,提出近期实施的目标和重点任务等;构建规划实施传导机制;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三、成果形式
由于省自然资源厅尚未下发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南,暂时按以下要求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的预期成果。
根据规划内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说明书、规划图集。注:如国家有新要求,按新要求执行。
四、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标准。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内完成(具体按省市时间节点要求)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政府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政策、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230,000.00
最高限价(元):2,23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技术指标需求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以及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要点〉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19〕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凌源市实际情况,开展凌源市27个乡镇(街)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一、规划期限和范围
规划期限为2022年至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展望至2050年。规划范围为乡镇(街)行政区划内全部国土空间(四官营子镇、乌兰白镇、瓦房店镇、小城子镇、万元店镇、东城街道、红山街道、北街街道、南街街道、城关街道)。
二、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内容和编制要点
(1)现状分析与规划基础
分析各乡镇(街)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现状、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摸清乡镇(街)国土空间本底条件。
(2)规划定位与目标
结合上位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确定凌源市各乡镇(街)的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本乡镇(街)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国土开发保护目标和规划指标要求。
(3)国土空间格局与结构
协调统筹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落实并细化上位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三条控制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4)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加强山水林田湖草保护利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分类梳理各类生态要素,提出结构优化、布局调整的重点方向。
(5)镇村统筹发展
合力构建镇村体系,提出乡镇产业发展方向,合理规划特色产业用地布局。
(6)乡镇政府驻地规划
合理安排镇区用地布局,优化道路交通、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布局、公共绿地与开敞空间及综合防灾布局等内容。
(7)支撑保障体系
结合相关标准要求,配置、提升乡镇(街)域内的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市政设施、公共安全设施水平,提升镇域整体设施保障水平和居民的生活品质。
(8)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落实上位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安排,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等。
(9)规划管控与实施保障
包括制定分期实施与行动计划,提出近期实施的目标和重点任务等;构建规划实施传导机制;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三、成果形式
由于省自然资源厅尚未下发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南,暂时按以下要求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的预期成果。
根据规划内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说明书、规划图集。注:如国家有新要求,按新要求执行。
四、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标准。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内完成(具体按省市时间节点要求)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政府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政策、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政策、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应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2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第一开标区)(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提交至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
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开标时,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
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3.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
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
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注:纸质备份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提交至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第一开标区)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凌源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凌源市木兰山路5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朝阳嘉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南环西路(碧水云天小区5#)187幢010110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28644621@qq.com
开户行: 朝阳嘉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 朝阳嘉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80700020100002529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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